第17章 夷陵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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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徇私情,而不是為國家利益。

    在準備發動一場戰争之前,張傳檄文,振臂口号,是鼓舞出征将士鬥志、動搖敵軍士氣的一種策略和手段。

    顯然,劉備未能煽起蜀軍同仇敵忾的情緒。

    荊州諸郡是劉備為匡複漢室曆盡艱險、權時交易所得,是蜀漢不可分割的領土,是蜀漢進一步一統天下的橋頭堡。

    劉備應該以此為由,使将士皆知要為捍衛國家利益奪回失土。

     其次,劉備不該拒絕孫權的請和。

    兩家首次拳腳荊州時,劉備因曹操占漢中而向孫權提出均分荊州的和解方案,孫權接受,幹戈為玉帛。

    兩家再次武鬥荊州時,孫權因懼曹丕乘隙而入而向劉備請和,劉備則應當予以考慮,視其條件而定。

    若孫權遞的是一紙空文,沒有退還土地(至少是武陵和零陵)的條件,劉備可拔刀出鞘,提出索還,若屈之,兵不血刃收回一些失地,可為滿意,若遭拒絕,可再以此激發士氣。

     再次,劉備排兵布陣不當。

    曹操赤壁将二十萬衆搞為一團,有勁使不上。

    而劉備卻将五萬兵弄成散沙,到處是空當。

    劉備若将兵力分據所占的巫縣、秭歸、夷陵、佷山等城,利用半年時間進行備防,恐陸遜難有良計。

    縱使劉備不能進取江陵,但可能會守住所占之地,基本相當原宜都郡。

     最後,劉備不該忽視曹丕的作用。

    三家競智力,但是這時最善變數的非孫權莫屬,劉備、曹丕皆遜之。

    魏蜀始終處于敵對狀态,聯系甚少。

    劉備從未像孫權那樣打出曹魏牌來解決蜀吳的矛盾。

    劉備若遣使入魏,有可能說動曹丕與蜀夾攻東吳,分食其地。

    這一戰機十分明顯,劉晔已出此計,換了曹操,十有八九會采納的。

    劉備若使此計成行,至少可減輕防魏負擔,增加與孫權議和的籌碼。

     總而言之,劉備最好不發動是役,但既已出兵,還是有取勝獲利的可能性,可惜他未能抓住戰機,結果丢盔卸甲。

    陳壽評他有英雄之器,然機權幹略,不逮魏武。

    他逃到夏口絕處逢生,時來運轉,好事成雙,及進克漢中大喜過望時,卻又趕上背點,禍不單行。

     注一:《三國志·曹丕紀》注引《魏書》曰:孫權上書曹丕曰:“劉備支黨四萬人,馬二三千匹,出秭歸,請往掃撲,以克捷為效。

    ”《三國志·劉晔傳》注引《傅子》曰:陸遜大敗劉備,殺其兵八萬餘人,劉備僅以身免。

    我認為前者近實,後者大虛。

    參見第十一章論曹操在官渡的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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