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期要不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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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期要不要改革?

    【原文】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①,鑽燧改火②,期③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④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于父母一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

    【注釋】

    ①升:登,登場。②鑽燧改火:古代鑽木取火或敲燧石取火。改火隻與鑽木有關,燧系連帶提到。鑽木改火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秋取柞樽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鑽火各異木,故曰改火。”(《論語集解》引馬融注)③期:一年。④予:宰予,即宰我。

    【譯文】

    “宰我問道:“為父母守喪三年,為期太久了吧?君子三年不一習一禮儀,禮儀一定會被敗壞;三年不奏樂,樂一定會被毀掉。陳谷子吃完了,新谷子不登場,鑽火改木周而複始,一年也就可以了吧?”孔子說:“守喪不滿三年就吃白米飯,穿花緞衣,對于你來說能心安嗎?”宰我說:“心安。”孔子說:“你心安,那你就那樣做吧!對于君子來說,有喪在身,吃美味不覺得味美,聽音樂不覺得快樂,閑居也不覺得安适,因此不像你說的那樣做。現在你既然覺得心安,那你就那樣做吧!”宰我出去後,孔子說:“宰我真不仁啊!子女生下來三年,然後才脫離父母的懷抱。三年的守喪期,是天下通行的喪禮,宰我難道就沒有從他父母那裡得到過三年懷抱的愛撫嗎?”

    【讀解】

    宰我就是那個大白天睡覺的“朽木”,被孔子罵了個夠。可偏偏這塊“朽木”就是“不可雕”,挨了臭罵仍然是冥頑不化,這一次又提出了大逆不道的問題,居然想把天下人通行的三年喪期改為一年。

    說起來,宰我的改革思路也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守喪三年在我們看來也的确是太久了一點。但按照孔子的解釋,守喪三年不過是對父母懷抱自己三年的回報罷了,沒有什麼苛刻的地方。何況,守喪不到三年,自己也于心不安。前一方面是理,後一方面是情。論情論理,守喪三年都不為過。而宰我于理不回報三年,子情能夠心安,所以孔子斥責他是一個不仁的人,就像自己沒有承受過父母一之愛一樣。

    宰我既是“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行也”,又是一個不仁的人,真該被一腳踢出孔門!

    可是,禮儀風俗,與世推移,到我們今天來看,不合時宜的反倒是聖人孔子而不是朽木宰我。守喪不僅不是三年,而且也不是宰我提出的一年,而僅僅是三天了。人死如燈滅,三天以後,早已是灰飛煙滅,形迹全無了。還守什麼喪,戴什麼孝,禁什麼歌舞禮樂呢?不在三天内猜拳行令,麻将不休就算謝天謝地了。

    其實說來也不是什麼天大的問題,還是用孔子的那句話來衡量:“這樣做,你覺得心安嗎?心安,那你就這樣做吧!”

    隻不過,你不是君子,而是像宰我那樣不仁的“朽木”和“糞土之牆”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