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對待父母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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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對待父母的過錯?

    【原文】

    子曰:“事父母幾①谏。見志不從,又敬不違②,勞③而不怨。”

    【注釋】

    ①幾(ji):輕微,婉轉。③違;冒犯。③勞:憂愁。

    【譯文】

    孔于說:“侍奉父母,對他們的過錯應委婉地勸阻。如果見他們不願意聽從,仍然應該恭敬地侍奉他們,不得冒犯。雖然心裡憂愁,但也不能怨恨。”

    【讀解】

    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加以勸阻,是陷父母于不義之中,自己也是不義。勸阻而不恭敬委婉,是不孝。勸阻不聽而大吼大叫冒犯父母,甚至心生怨恨,那就是大逆不道的行為了。

    因此,要情理兼顧,做得恰到好處,這就是中庸之逍。

    當然,恰好是這一點最為困難,尤其是對我們今天号稱“小皇帝”的獨生子女來說,要做到就更是難乎其難了。

    是不是要求過分了呢?

    反過來想一想吧,當你年幼無知的時候,當你啟蒙成長而錯誤不斷的時候,父母是怎樣不厭其煩地對待你的呢?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晖?”(孟郊《遊子今》)

    又有什麼過分和委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