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釋簽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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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釋随智置于世人心所見者獨明聖人所見二谛自為一番。
于中為五。
初立相。
次如眼下舉譬。
三又如下引事。
四毗昙下重以譬顯二谛深勝。
五故經下引教結名。
佛居極位故舉極位以證智勝以結得名。
初文中悟理是見真複能了俗谛。
故知随智具有二谛。
譬中色空即譬二谛。
引事中引近事以況遠理。
入事禅如悟真。
身虛心豁如了俗。
譬顯中見惑如小雲思惑如大雲。
無漏謂見真世智謂了俗結名中舉凡失以顯聖得。
故知聖人二谛具也。
第四結文可見。
次正明二谛者于中為四。
先明來意。
次明功能。
三所言下廣釋。
四問答下問答料簡。
初文者凡諸釋義或從廣之略或先略後廣。
從略即預用跨節從廣則教門當分。
故略言之唯一法性以對無明。
無明是迷真之始。
法性則全指無明。
無始時來奚嘗非真。
未發心前無真不俗。
秖點一法二谛宛然。
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
仍顯相異。
義理雖足其如粗淺聞之堕苦。
故佛于一代曲開七重二十一重。
以赴物情使佛本懷暢。
使物宿種遂故。
以下二門判之開之意如前說。
次功能中二。
先出初番次以後況初。
初。
又二。
法譬。
初法者如止觀中始自迦羅終至圓着無不并為初教所破。
況複列後各三番耶。
三正釋中二。
先列。
次釋。
初意者。
一藏。
二通。
三别接通。
四圓接通。
五别。
六圓接别。
七圓。
若止觀中為成理觀但以界外理以接界内理。
故藏通兩教明界内理别圓二教明界外理。
通别兩教是明兩理之交際。
是故但明别接通耳。
今前六重仍存教道。
于法華前逗彼權機故有圓接通别二義。
實道秖應圓理接權。
故釋今文應順教道。
複以圓中接于但中。
又此七名雖立二谛。
後之五意義已含三。
幻有即俗空即是真。
不空是中但觀名中空合在何谛。
若合在俗谛即如别教名含真入俗二谛。
若合入真谛如别圓入通名含中入真二谛藏通即名單俗單真。
圓教即名不思議真俗。
細得此意尋名釋義不失毫微。
次解釋中文自為七。
若欲憑教者然此七文散在諸經無一處具出。
唯大經十二四谛文後列八二谛。
章安作七二谛銷之初一是總餘七是别。
初雲如出世人心所見者名第一義谛。
世人心所見者名為世谛。
疏雲總冠諸谛。
世情多種束為世谛。
聖智多知束為第一義谛。
即是諸教随情智也。
經雲五陰和合稱名某甲是名世谛。
解陰無陰亦無名字離陰亦無是名第一義谛。
陰是實法某甲是假名即實有俗谛也。
無陰無名即假實空。
若離陰者名太虛空是故離陰亦無某甲及二谛名。
疏雲名無名二谛也。
世谛有名真谛無名即生滅二谛也。
經雲或有法有名有實是名第一義谛。
或有法有名無實是名世谛。
幻化假名即空故實即真谛也。
秖指幻化但有假名故名世谛。
故疏雲實不實二谛也。
真實幻化不實也。
即無生二谛也。
經雲如我人衆生壽命知見乃至如龜毛兔角等陰界入是名世谛。
苦集滅道是名真谛。
兔角之俗與前不殊故成單俗。
四谛義含共為真谛。
即是含中真谛也。
故疏雲定不定二谛也。
即單俗複真。
俗是不定中道名定。
經雲世法有五種謂名世句世縛世法世執着世是名世谛。
經文廣解。
于此五法心無颠倒名第一義谛。
五種世法名與前異大意不别亦是單俗。
于世無倒謂見實相。
教道但中雖未究竟此中究竟望前故實。
故疏雲法不法二谛也。
法謂實相不法謂俗。
亦是含中二谛也。
經雲燒割死壞是名世谛。
無燒割死等是名第一義谛。
地前方便皆屬無常故雲可燒。
登地見常故無燒等。
故疏雲燒不燒二谛也。
無常可燒常不可燒。
複俗單中二谛也。
經雲有八種苦是名世谛。
無八種苦故是第一義八苦無常同前燒義。
無八苦真即是實相。
故疏雲苦不苦二谛。
亦是複俗單中。
教道有苦圓中無苦。
經雲譬如一人有多名字依父母生是名世谛。
依十二緣和合生者名第一義谛。
依父母生即十二緣而分二者。
以大經中明十二緣即佛性故。
且據顯說即以佛性而為真谛。
依父母生即是無明名為世谛。
故疏雲和合二谛真俗不二故名和合。
複俗複中二谛也。
後乃結雲今七二谛來銷此文佛旨難知且用一師意耳。
初釋三藏實有二谛者但标總名以解釋直銷不複列别名。
于中為二。
初正釋二谛。
次示三意初文又四。
初釋相。
次引證。
三述意。
四結名。
初文中言森羅者須指三界依正相也。
次引證中言大品雲色空空色等者。
此引大品以證三藏。
既不雲即故且證藏。
俗秖是色析滅色故名為空色。
謂色實有名為不滅。
雖不可滅以無常故名為色空。
次述意中。
以能治所治俱實有故是故互無。
次約此下總釋随情等三。
曆下六重意應可見。
故諸文下但略點而已故雲推之可知。
雖諸教不同但約教異說即是随情。
約入理說即是随智。
二義相對即随情智。
皆以當教定之使無雜亂。
其意可顯。
次釋即空二谛者亦二。
初釋二谛。
次明三意。
初文為五。
初立名。
次斥前。
三正釋相。
四引證。
五結名。
并可見。
次三意中二。
先列次分别。
此教三乘所入真谛不殊三藏。
然所照俗二教不同。
故須更此分别釋疑。
于中為二。
先标。
次釋。
标中雲小當者未暇廣及且略辨異故雲小耳。
次何者下釋中四。
先出同異。
次釋同異。
三如百川下舉譬。
四秖就下引例前二可知。
譬中二。
先譬次合。
初譬中言複局還源江河則異者。
會海如真同江河如俗異。
由觀俗故契真如由衆水故成海。
會海雖同卻尋本源江河則異。
如會真不異卻尋本俗俗則不同。
俗是下合譬釋疑。
次秖就下将藏通出假不同。
以例藏通兩俗。
二人出假是一而三根不同。
何妨二教真同而所觀俗各異。
次釋接義者即含中入真也。
于中為三。
初以一法标。
次俗不下略以三法示。
三其相下辨相。
通寄三法以辨其相。
漏無漏本是通法。
為成接義故立雙非。
空不空本是别法。
一切法趣本是圓法。
于一一法各有三人取解不同者。
良由機發故所聞不同。
又通教菩薩由根利鈍發習不同。
故鈍同一乘直至法華方乃被會。
利者爾前接入中道。
故使同觀幻有之俗而契真各異。
所以别圓機發對鈍住空緻成三别。
是以釋後二接須對通鈍共成三人同聞異聽。
故約漏等以示解源。
若得此意于一切法無礙自在。
于中為四。
初正釋三相。
次無量下明三意。
三何故下釋疑。
四大品下引證三人。
初文又二。
初正釋。
次是故下結。
初文自有三别。
初文者三人俱作雙非之名而取解不等。
于中
于中為五。
初立相。
次如眼下舉譬。
三又如下引事。
四毗昙下重以譬顯二谛深勝。
五故經下引教結名。
佛居極位故舉極位以證智勝以結得名。
初文中悟理是見真複能了俗谛。
故知随智具有二谛。
譬中色空即譬二谛。
引事中引近事以況遠理。
入事禅如悟真。
身虛心豁如了俗。
譬顯中見惑如小雲思惑如大雲。
無漏謂見真世智謂了俗結名中舉凡失以顯聖得。
故知聖人二谛具也。
第四結文可見。
次正明二谛者于中為四。
先明來意。
次明功能。
三所言下廣釋。
四問答下問答料簡。
初文者凡諸釋義或從廣之略或先略後廣。
從略即預用跨節從廣則教門當分。
故略言之唯一法性以對無明。
無明是迷真之始。
法性則全指無明。
無始時來奚嘗非真。
未發心前無真不俗。
秖點一法二谛宛然。
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
仍顯相異。
義理雖足其如粗淺聞之堕苦。
故佛于一代曲開七重二十一重。
以赴物情使佛本懷暢。
使物宿種遂故。
以下二門判之開之意如前說。
次功能中二。
先出初番次以後況初。
初。
又二。
法譬。
初法者如止觀中始自迦羅終至圓着無不并為初教所破。
況複列後各三番耶。
三正釋中二。
先列。
次釋。
初意者。
一藏。
二通。
三别接通。
四圓接通。
五别。
六圓接别。
七圓。
若止觀中為成理觀但以界外理以接界内理。
故藏通兩教明界内理别圓二教明界外理。
通别兩教是明兩理之交際。
是故但明别接通耳。
今前六重仍存教道。
于法華前逗彼權機故有圓接通别二義。
實道秖應圓理接權。
故釋今文應順教道。
複以圓中接于但中。
又此七名雖立二谛。
後之五意義已含三。
幻有即俗空即是真。
不空是中但觀名中空合在何谛。
若合在俗谛即如别教名含真入俗二谛。
若合入真谛如别圓入通名含中入真二谛藏通即名單俗單真。
圓教即名不思議真俗。
細得此意尋名釋義不失毫微。
次解釋中文自為七。
若欲憑教者然此七文散在諸經無一處具出。
唯大經十二四谛文後列八二谛。
章安作七二谛銷之初一是總餘七是别。
初雲如出世人心所見者名第一義谛。
世人心所見者名為世谛。
疏雲總冠諸谛。
世情多種束為世谛。
聖智多知束為第一義谛。
即是諸教随情智也。
經雲五陰和合稱名某甲是名世谛。
解陰無陰亦無名字離陰亦無是名第一義谛。
陰是實法某甲是假名即實有俗谛也。
無陰無名即假實空。
若離陰者名太虛空是故離陰亦無某甲及二谛名。
疏雲名無名二谛也。
世谛有名真谛無名即生滅二谛也。
經雲或有法有名有實是名第一義谛。
或有法有名無實是名世谛。
幻化假名即空故實即真谛也。
秖指幻化但有假名故名世谛。
故疏雲實不實二谛也。
真實幻化不實也。
即無生二谛也。
經雲如我人衆生壽命知見乃至如龜毛兔角等陰界入是名世谛。
苦集滅道是名真谛。
兔角之俗與前不殊故成單俗。
四谛義含共為真谛。
即是含中真谛也。
故疏雲定不定二谛也。
即單俗複真。
俗是不定中道名定。
經雲世法有五種謂名世句世縛世法世執着世是名世谛。
經文廣解。
于此五法心無颠倒名第一義谛。
五種世法名與前異大意不别亦是單俗。
于世無倒謂見實相。
教道但中雖未究竟此中究竟望前故實。
故疏雲法不法二谛也。
法謂實相不法謂俗。
亦是含中二谛也。
經雲燒割死壞是名世谛。
無燒割死等是名第一義谛。
地前方便皆屬無常故雲可燒。
登地見常故無燒等。
故疏雲燒不燒二谛也。
無常可燒常不可燒。
複俗單中二谛也。
經雲有八種苦是名世谛。
無八種苦故是第一義八苦無常同前燒義。
無八苦真即是實相。
故疏雲苦不苦二谛。
亦是複俗單中。
教道有苦圓中無苦。
經雲譬如一人有多名字依父母生是名世谛。
依十二緣和合生者名第一義谛。
依父母生即十二緣而分二者。
以大經中明十二緣即佛性故。
且據顯說即以佛性而為真谛。
依父母生即是無明名為世谛。
故疏雲和合二谛真俗不二故名和合。
複俗複中二谛也。
後乃結雲今七二谛來銷此文佛旨難知且用一師意耳。
初釋三藏實有二谛者但标總名以解釋直銷不複列别名。
于中為二。
初正釋二谛。
次示三意初文又四。
初釋相。
次引證。
三述意。
四結名。
初文中言森羅者須指三界依正相也。
次引證中言大品雲色空空色等者。
此引大品以證三藏。
既不雲即故且證藏。
俗秖是色析滅色故名為空色。
謂色實有名為不滅。
雖不可滅以無常故名為色空。
次述意中。
以能治所治俱實有故是故互無。
次約此下總釋随情等三。
曆下六重意應可見。
故諸文下但略點而已故雲推之可知。
雖諸教不同但約教異說即是随情。
約入理說即是随智。
二義相對即随情智。
皆以當教定之使無雜亂。
其意可顯。
次釋即空二谛者亦二。
初釋二谛。
次明三意。
初文為五。
初立名。
次斥前。
三正釋相。
四引證。
五結名。
并可見。
次三意中二。
先列次分别。
此教三乘所入真谛不殊三藏。
然所照俗二教不同。
故須更此分别釋疑。
于中為二。
先标。
次釋。
标中雲小當者未暇廣及且略辨異故雲小耳。
次何者下釋中四。
先出同異。
次釋同異。
三如百川下舉譬。
四秖就下引例前二可知。
譬中二。
先譬次合。
初譬中言複局還源江河則異者。
會海如真同江河如俗異。
由觀俗故契真如由衆水故成海。
會海雖同卻尋本源江河則異。
如會真不異卻尋本俗俗則不同。
俗是下合譬釋疑。
次秖就下将藏通出假不同。
以例藏通兩俗。
二人出假是一而三根不同。
何妨二教真同而所觀俗各異。
次釋接義者即含中入真也。
于中為三。
初以一法标。
次俗不下略以三法示。
三其相下辨相。
通寄三法以辨其相。
漏無漏本是通法。
為成接義故立雙非。
空不空本是别法。
一切法趣本是圓法。
于一一法各有三人取解不同者。
良由機發故所聞不同。
又通教菩薩由根利鈍發習不同。
故鈍同一乘直至法華方乃被會。
利者爾前接入中道。
故使同觀幻有之俗而契真各異。
所以别圓機發對鈍住空緻成三别。
是以釋後二接須對通鈍共成三人同聞異聽。
故約漏等以示解源。
若得此意于一切法無礙自在。
于中為四。
初正釋三相。
次無量下明三意。
三何故下釋疑。
四大品下引證三人。
初文又二。
初正釋。
次是故下結。
初文自有三别。
初文者三人俱作雙非之名而取解不等。
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