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經論疏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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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秦三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晉水 沙門 淨源 節要
雲栖 沙門 袾宏 補注
釋此經分二。
初總叙經義。
二别解經文。
初總。
叙經義 夫化制互陳戒定齊舉。
莫大乎遺教經焉。
推征解釋開誘行業。
莫深于馬鳴論矣。
然則論主發揮遺教。
亦猶龍樹啟明大品欤。
彼則融有而即空。
此乃扶律以诠定。
是故中夜三唱圓戒珠以嚴身。
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
既而寡尤寡悔。
二乘由是而功成。
即事即心。
三賢于斯而果滿。
非夫至聖最後垂範者。
則安能至于茲乎。
在昔羅什法師既翻于經。
而真谛三藏續譯于論。
故得有唐太宗降乎敕命。
永懷聖教用思弘闡。
而詞林載之。
昭昭然若懸日月于太清。
令萬物之鹹睹也。
至若昔賢通經。
雖具章門而綿曆歲時。
罕有傳者。
近世孤山尊者仰經述疏。
多遵台教。
遂使輿宗思而不學。
抑又真悟律師以論注經。
雖不忘本而皆存梵語阙譯華言。
淨源久慨斯文流芳未備。
于是翻經論之格訓。
集諸家之奧辭。
庶乎後裔皆受賜耳 [補注]序前應雲。
釋此經分二。
初總序經義。
二别釋經文。
方與次科相應。
舊本無今為補之。
言節要者。
此經有論有疏。
源師蓋撮略論疏。
而成此注也 二别釋經文(三)。
初釋名題。
二出譯人。
三解文義。
初釋名題。
佛遺教經 經有通别二名。
佛遺教别名也。
經即通名耳。
梵語具雲佛陀。
此翻覺者。
謂覺了性相之者。
然具三義。
一自覺。
覺知自心本無生滅。
二覺他。
覺一切法無不是如。
三覺滿。
二覺理圓稱之為滿。
若準起信。
亦彰三義。
一始覺。
即能證智。
二本覺。
即所證理。
三究竟覺。
即智與理冥始本不二也。
又佛地論第一。
說佛有其十義。
恐繁不引。
遺教者。
謂遺留教誡。
勖彼群機也。
教者效也。
使衆生效之耳。
經者。
梵語修多羅。
古譯為契經。
正翻為線。
此方不貴線稱。
故存于經。
佛地論雲。
能貫能攝故名為經。
以佛遺教。
貫穿所應說義。
攝持所化衆生故。
亦名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 然上正題。
人法齊舉以标其号。
今茲别名亦爾。
但廣略有異。
梵音涅槃秦言滅度。
義翻圓寂。
考諸唯識有其四種。
一自性清淨涅槃。
二有餘涅槃。
三無餘涅槃。
四無住涅槃。
若乃一往分文摘字申義。
亦具二種。
謂佛說教誡。
道洽德施即有餘也。
而垂涅槃。
身灰智滅即無餘也 [補注]垂臨也。
垂涅槃猶言臨終也。
世人臨終語必切要。
故雲遺囑。
況四生慈父。
垂滅之遺教乎。
子孫背先人之遺囑。
衆生背先佛之遺教。
均名大逆也。
可弗慎諸 二出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姚秦即後秦。
姓姚名興。
具雲鸠摩羅什婆。
此雲童壽。
以童子之年有壽者之智耳。
其翻宣經論。
宏功茂德。
傳文叙。
之詳矣。
譯者。
周禮秋官司寇雲。
北方掌語之官曰譯 [補注]釋名題下應有。
出譯人科舊無今補 三解文義(七)。
初序分至七離種(雲雲)。
無我分。
依吾祖馬鳴論文大科有七。
初序分。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
三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分。
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
五顯示入證決定分。
六分别未入上上證為斷疑分。
七離種種自性清淨無我分。
然諸經文多明三分。
初序分。
二正宗。
三流通。
而序分有證信發起之殊。
今經但有發起正宗。
而無證信流通。
例如般若心經。
義歸一揆。
抑又今所述注。
翻梵從華。
發辭申義。
則多錄孤山疏文。
若夫譯摩诃衍此雲大乘。
則遵起信論旨。
其或辯注懸科。
引文托證。
則略為改易。
至于判教被機。
複引祖訓為其正教量耳。
初序分(六)。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
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
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
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
六分别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
釋迦牟尼佛 釋迦此翻能仁姓也。
牢尼此翻寂默。
字也。
故馬鳴論雲。
能仁以家姓尊貴。
即别相也。
寂默以自體清淨。
即總相也。
若總若别唯佛兼之。
即十号之一也。
然則能仁約事為别。
寂默約理為總。
佛該總别而理事融通。
其唯大覺乎。
是則以大覺為大法師矣 [補注]問諸經結集俱雲如是我聞。
為斷三疑。
此何不爾。
答首稱釋迦牟尼佛。
佛不自稱則非佛重起。
一疑斷。
言釋迦則非他方佛來。
二疑斷。
言釋迦則非阿難成佛。
三疑斷。
蓋變格而合常者也 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
初轉法輪度阿若憍陳如 佛初成道于鹿野苑。
三轉四谛法輪。
法即軌持。
輪者如帝王輪。
從喻得名。
若約法說。
圓摧障惱名轉法輪。
俱舍論亦名梵輪。
如來大梵之所轉故。
大疏雲。
流演圓通名之為輪。
自我之彼故名為轉。
陳如翻火器。
姓也。
阿若翻無知。
名也。
然四十二章經。
為憍陳如等五人。
一陳如。
二頞陛。
三跋提。
四十力迦葉。
五摩诃拘利。
今但标上首以攝餘四。
然此法門成就。
則初轉法輪最後說法。
後弟子成就則陳如跋陀。
而聖智之巧隔句配義矣 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
最後說法度須跋陀羅 本論約白淨法二種釋之。
此句則涅槃白淨法。
上句初轉法輪則道場白淨法。
須跋陀羅此雲好賢。
或雲善賢。
外道名也。
住鸠屍那城。
年一百二十。
聞佛涅槃。
方往佛所。
聞八聖道。
心意開明。
遂得初果。
乃從佛出家。
又為廣說四谛。
即成羅漢 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所應度者皆已度訖 謂中間所度其人無量。
故科為大總相也 [補注]中間所度無量則被機不一故。
始陳如終跋陀。
似專為小乘而實兼乎大乘也 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
于娑羅雙樹間将入涅槃是時中夜寂然無聲 因詣雙樹然後示滅。
故論雲因自相也。
娑羅此翻堅固。
言雙樹者。
上枝相合下根相連。
一榮一枯相合似連理。
榮枯似交讓。
其華如芙蕖。
果大如瓶。
其甘如蜜。
準涅槃經。
則四方各雙即表四德。
以破八倒。
若依三卷經文似唯一雙。
以破斷常。
此亦大小二機所見各别。
将入涅槃者。
将入是因。
涅槃是果。
故論雲因共果自相也。
上明雙樹若表四德即無住涅槃。
今文即舍有餘入無餘也。
言中夜者。
成就二種中道。
故論雲總自相也。
一者正覺中道。
二者離正覺中道。
故知中夜入滅。
表離斷常二邊矣。
寂然無聲者。
既離正覺中道。
故論雲果自相也。
寂然者。
自性離念也。
無聲者。
自性無說也。
即自性清淨涅槃心言罔及。
亦是本論自性無說離念涅槃果耳 [補注]一者離斷常。
二者亦不住離斷常。
不住離斷常即是離中道。
此佛果自相也 六分别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為諸弟子略說法要 上首眷屬人位差别。
諸者不一也。
學居師後故言弟。
解從師生故稱子。
略說法要者。
世出世間法位差别。
下文第二分即世間法。
從三至七皆出世法。
序分竟 [補注]略說法要者。
垂滅無複再會。
中夜為時不多。
是以略而言之。
唯取其要。
聞者宜盡心焉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三)。
初對治邪業功德。
二對治止苦功德。
三對治滅煩惱功德。
此即三障也。
苦是報障。
餘二如文。
修此對治止離四趣。
未出三界故。
總明世間功德也。
初對治邪業功德(四)。
初依根本清淨戒。
二方便遠離清淨戒。
三結示二戒能生定慧。
四别伸五勸修戒利益初依根本清淨戒。
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比丘梵語。
此含三義。
一怖魔。
二乞士。
三破惡。
論雲。
此修多羅中每說比丘者。
示現遠離相故。
複示摩诃衍方便道與二乘共故。
又于四衆亦同遠離行故。
準起信論。
摩诃衍此翻大乘。
大即體相用三大。
乘即諸佛菩薩所乘法故。
下經示堪忍道即菩薩所乘。
若謂今經約始終小機所見。
得析空。
寂默屬藏教者。
恐失馬鳴深旨矣。
于我滅後者。
示現遺教義故。
尊敬木叉者。
即不盡滅法也。
以不盡法清淨法身。
常為世間作究竟度故。
令尊重珍敬。
梵語波羅提木叉。
此翻别别解脫。
亦雲處處解脫。
謂身口七非。
五篇等過。
不令有犯故得前名。
戒體既全克取聖果。
故彰後号。
論雲。
此木叉亦是毗尼相順法故。
複是諸行調伏義故。
次示解脫得度二種障。
闇遇明者。
度有煩惱闇障。
如盲得眼。
貧人得寶者。
度空無善根障。
如滿足财寶。
是汝大師者。
示現波羅提木叉是修行大師。
住世無異。
示住持利益人法相似故。
以佛處世常以篇聚訓人。
此法既存則如佛在。
此則清淨法身不滅也 [補注]不盡滅法者。
佛滅則法滅。
以有戒存則法不盡滅。
有此不盡滅之戒法。
是如來法身常度衆生也 二方便遠離清淨戒(二)。
初不同凡夫增過護。
二不同外道損智護。
論雲。
護根本淨戒此護初文依根本義。
有其二種。
一者不同凡夫增過護。
二者不同外道損智護。
遮戒雖多。
今約喜犯曲嘉誡勉。
能止此惡則名清淨 初不同凡夫增過護。
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财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 不得兩字貫于下文。
販者。
一方便求利過。
賣者。
二現前求利過。
貿易者。
三交易求利過。
論雲。
若依世價無求利心不犯。
貿易謂交博也如以衣易衣以衣易缽等。
薩婆多論以四義制之。
安置田宅者。
四所安業處求多安隐過。
善見雲。
居士施田地别人不得用。
若供養僧者得受。
若以池施僧。
供給浣濯。
及一切衆生聽飲用去。
随意得受。
畜養人民者。
五眷屬增過。
此是外眷屬非同意者。
何故不但言人而複說民。
以其同在人中。
于善法不同畜之生漏故。
增一雲。
長者将施佛不受。
若受者漸生重罪。
僧祇雲。
若施園民婦人不應受。
若言施供給僧男淨人得受。
尼僧反之。
奴婢者。
六難生卑下心過。
日藏分雲。
于我法中。
假令如法。
始從一人乃至四人。
不聽受田宅園林車馬奴婢等常住物。
若滿五人乃得受之。
大集亦同。
畜生者。
七養生求利過。
四分律雲。
比丘畜貓狗乃至衆鳥。
并不得畜。
南山雲。
今有施佛法家畜生。
而知事有賣者。
并不合聖教。
一切種植者。
八多事增過。
僧祇雲。
為僧營理者别得人不開。
自種教他一切不合。
及諸财寶者。
九積聚增過。
若元作自畜之意不合。
若拟淨施與他。
依律文開。
僧祇雲。
若病人得者令淨人畜。
為貿藥故。
又雲末利夫人施僧布薩錢。
佛言聽受。
準義付他。
善見雲。
若施器仗僧應打壞。
不得賣。
施藥器者不得捉得賣。
皆當遠離者。
文雖在前義則居後。
故論主雲。
此十種增過事。
修行菩薩。
宜速遠離。
不應親近。
避大火聚相似法故。
不得斬伐墾掘者。
十不順威儀及損衆生過。
外人妄計草木有命。
如來順世息謗。
不得斬伐草木以示慈心。
即毗尼中壞生種戒。
墾土掘地即掘地戒。
四分律雲。
若野火來近寺為護住處故。
比丘得刬草掘土。
以斷火故。
薩婆多論。
不掘地壞生凡有三益。
是名大護。
有本雲。
不得參預世事為十一過者。
文既在後今所不依 [補注]草木有命者。
外人以有知為命。
如來以有生為命也。
草木有生而無知。
有生者不宜殺。
以此順世。
非順其有知也 二不同外道損智護(二)。
初行法根本。
二行處根本謂世間分别見故。
此分别見有五句十種。
初行法根本。
合和湯藥占相吉兇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 合和湯藥者。
以邪心求利故。
若學五明以濟于物。
如華嚴中學醫方明。
謂善方藥療治衆病。
即五地菩薩耳。
占相吉兇者。
周易雲。
吉兇與民同患。
若依華嚴學工巧明。
謂占相工業由前世善惡為因。
感此吉兇之報。
仰觀星宿者。
同不淨活
初總叙經義。
二别解經文。
初總。
叙經義 夫化制互陳戒定齊舉。
莫大乎遺教經焉。
推征解釋開誘行業。
莫深于馬鳴論矣。
然則論主發揮遺教。
亦猶龍樹啟明大品欤。
彼則融有而即空。
此乃扶律以诠定。
是故中夜三唱圓戒珠以嚴身。
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
既而寡尤寡悔。
二乘由是而功成。
即事即心。
三賢于斯而果滿。
非夫至聖最後垂範者。
則安能至于茲乎。
在昔羅什法師既翻于經。
而真谛三藏續譯于論。
故得有唐太宗降乎敕命。
永懷聖教用思弘闡。
而詞林載之。
昭昭然若懸日月于太清。
令萬物之鹹睹也。
至若昔賢通經。
雖具章門而綿曆歲時。
罕有傳者。
近世孤山尊者仰經述疏。
多遵台教。
遂使輿宗思而不學。
抑又真悟律師以論注經。
雖不忘本而皆存梵語阙譯華言。
淨源久慨斯文流芳未備。
于是翻經論之格訓。
集諸家之奧辭。
庶乎後裔皆受賜耳 [補注]序前應雲。
釋此經分二。
初總序經義。
二别釋經文。
方與次科相應。
舊本無今為補之。
言節要者。
此經有論有疏。
源師蓋撮略論疏。
而成此注也 二别釋經文(三)。
初釋名題。
二出譯人。
三解文義。
初釋名題。
佛遺教經 經有通别二名。
佛遺教别名也。
經即通名耳。
梵語具雲佛陀。
此翻覺者。
謂覺了性相之者。
然具三義。
一自覺。
覺知自心本無生滅。
二覺他。
覺一切法無不是如。
三覺滿。
二覺理圓稱之為滿。
若準起信。
亦彰三義。
一始覺。
即能證智。
二本覺。
即所證理。
三究竟覺。
即智與理冥始本不二也。
又佛地論第一。
說佛有其十義。
恐繁不引。
遺教者。
謂遺留教誡。
勖彼群機也。
教者效也。
使衆生效之耳。
經者。
梵語修多羅。
古譯為契經。
正翻為線。
此方不貴線稱。
故存于經。
佛地論雲。
能貫能攝故名為經。
以佛遺教。
貫穿所應說義。
攝持所化衆生故。
亦名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 然上正題。
人法齊舉以标其号。
今茲别名亦爾。
但廣略有異。
梵音涅槃秦言滅度。
義翻圓寂。
考諸唯識有其四種。
一自性清淨涅槃。
二有餘涅槃。
三無餘涅槃。
四無住涅槃。
若乃一往分文摘字申義。
亦具二種。
謂佛說教誡。
道洽德施即有餘也。
而垂涅槃。
身灰智滅即無餘也 [補注]垂臨也。
垂涅槃猶言臨終也。
世人臨終語必切要。
故雲遺囑。
況四生慈父。
垂滅之遺教乎。
子孫背先人之遺囑。
衆生背先佛之遺教。
均名大逆也。
可弗慎諸 二出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姚秦即後秦。
姓姚名興。
具雲鸠摩羅什婆。
此雲童壽。
以童子之年有壽者之智耳。
其翻宣經論。
宏功茂德。
傳文叙。
之詳矣。
譯者。
周禮秋官司寇雲。
北方掌語之官曰譯 [補注]釋名題下應有。
出譯人科舊無今補 三解文義(七)。
初序分至七離種(雲雲)。
無我分。
依吾祖馬鳴論文大科有七。
初序分。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
三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分。
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
五顯示入證決定分。
六分别未入上上證為斷疑分。
七離種種自性清淨無我分。
然諸經文多明三分。
初序分。
二正宗。
三流通。
而序分有證信發起之殊。
今經但有發起正宗。
而無證信流通。
例如般若心經。
義歸一揆。
抑又今所述注。
翻梵從華。
發辭申義。
則多錄孤山疏文。
若夫譯摩诃衍此雲大乘。
則遵起信論旨。
其或辯注懸科。
引文托證。
則略為改易。
至于判教被機。
複引祖訓為其正教量耳。
初序分(六)。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
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
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
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
六分别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
釋迦牟尼佛 釋迦此翻能仁姓也。
牢尼此翻寂默。
字也。
故馬鳴論雲。
能仁以家姓尊貴。
即别相也。
寂默以自體清淨。
即總相也。
若總若别唯佛兼之。
即十号之一也。
然則能仁約事為别。
寂默約理為總。
佛該總别而理事融通。
其唯大覺乎。
是則以大覺為大法師矣 [補注]問諸經結集俱雲如是我聞。
為斷三疑。
此何不爾。
答首稱釋迦牟尼佛。
佛不自稱則非佛重起。
一疑斷。
言釋迦則非他方佛來。
二疑斷。
言釋迦則非阿難成佛。
三疑斷。
蓋變格而合常者也 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
初轉法輪度阿若憍陳如 佛初成道于鹿野苑。
三轉四谛法輪。
法即軌持。
輪者如帝王輪。
從喻得名。
若約法說。
圓摧障惱名轉法輪。
俱舍論亦名梵輪。
如來大梵之所轉故。
大疏雲。
流演圓通名之為輪。
自我之彼故名為轉。
陳如翻火器。
姓也。
阿若翻無知。
名也。
然四十二章經。
為憍陳如等五人。
一陳如。
二頞陛。
三跋提。
四十力迦葉。
五摩诃拘利。
今但标上首以攝餘四。
然此法門成就。
則初轉法輪最後說法。
後弟子成就則陳如跋陀。
而聖智之巧隔句配義矣 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
最後說法度須跋陀羅 本論約白淨法二種釋之。
此句則涅槃白淨法。
上句初轉法輪則道場白淨法。
須跋陀羅此雲好賢。
或雲善賢。
外道名也。
住鸠屍那城。
年一百二十。
聞佛涅槃。
方往佛所。
聞八聖道。
心意開明。
遂得初果。
乃從佛出家。
又為廣說四谛。
即成羅漢 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所應度者皆已度訖 謂中間所度其人無量。
故科為大總相也 [補注]中間所度無量則被機不一故。
始陳如終跋陀。
似專為小乘而實兼乎大乘也 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
于娑羅雙樹間将入涅槃是時中夜寂然無聲 因詣雙樹然後示滅。
故論雲因自相也。
娑羅此翻堅固。
言雙樹者。
上枝相合下根相連。
一榮一枯相合似連理。
榮枯似交讓。
其華如芙蕖。
果大如瓶。
其甘如蜜。
準涅槃經。
則四方各雙即表四德。
以破八倒。
若依三卷經文似唯一雙。
以破斷常。
此亦大小二機所見各别。
将入涅槃者。
将入是因。
涅槃是果。
故論雲因共果自相也。
上明雙樹若表四德即無住涅槃。
今文即舍有餘入無餘也。
言中夜者。
成就二種中道。
故論雲總自相也。
一者正覺中道。
二者離正覺中道。
故知中夜入滅。
表離斷常二邊矣。
寂然無聲者。
既離正覺中道。
故論雲果自相也。
寂然者。
自性離念也。
無聲者。
自性無說也。
即自性清淨涅槃心言罔及。
亦是本論自性無說離念涅槃果耳 [補注]一者離斷常。
二者亦不住離斷常。
不住離斷常即是離中道。
此佛果自相也 六分别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為諸弟子略說法要 上首眷屬人位差别。
諸者不一也。
學居師後故言弟。
解從師生故稱子。
略說法要者。
世出世間法位差别。
下文第二分即世間法。
從三至七皆出世法。
序分竟 [補注]略說法要者。
垂滅無複再會。
中夜為時不多。
是以略而言之。
唯取其要。
聞者宜盡心焉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三)。
初對治邪業功德。
二對治止苦功德。
三對治滅煩惱功德。
此即三障也。
苦是報障。
餘二如文。
修此對治止離四趣。
未出三界故。
總明世間功德也。
初對治邪業功德(四)。
初依根本清淨戒。
二方便遠離清淨戒。
三結示二戒能生定慧。
四别伸五勸修戒利益初依根本清淨戒。
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比丘梵語。
此含三義。
一怖魔。
二乞士。
三破惡。
論雲。
此修多羅中每說比丘者。
示現遠離相故。
複示摩诃衍方便道與二乘共故。
又于四衆亦同遠離行故。
準起信論。
摩诃衍此翻大乘。
大即體相用三大。
乘即諸佛菩薩所乘法故。
下經示堪忍道即菩薩所乘。
若謂今經約始終小機所見。
得析空。
寂默屬藏教者。
恐失馬鳴深旨矣。
于我滅後者。
示現遺教義故。
尊敬木叉者。
即不盡滅法也。
以不盡法清淨法身。
常為世間作究竟度故。
令尊重珍敬。
梵語波羅提木叉。
此翻别别解脫。
亦雲處處解脫。
謂身口七非。
五篇等過。
不令有犯故得前名。
戒體既全克取聖果。
故彰後号。
論雲。
此木叉亦是毗尼相順法故。
複是諸行調伏義故。
次示解脫得度二種障。
闇遇明者。
度有煩惱闇障。
如盲得眼。
貧人得寶者。
度空無善根障。
如滿足财寶。
是汝大師者。
示現波羅提木叉是修行大師。
住世無異。
示住持利益人法相似故。
以佛處世常以篇聚訓人。
此法既存則如佛在。
此則清淨法身不滅也 [補注]不盡滅法者。
佛滅則法滅。
以有戒存則法不盡滅。
有此不盡滅之戒法。
是如來法身常度衆生也 二方便遠離清淨戒(二)。
初不同凡夫增過護。
二不同外道損智護。
論雲。
護根本淨戒此護初文依根本義。
有其二種。
一者不同凡夫增過護。
二者不同外道損智護。
遮戒雖多。
今約喜犯曲嘉誡勉。
能止此惡則名清淨 初不同凡夫增過護。
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财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 不得兩字貫于下文。
販者。
一方便求利過。
賣者。
二現前求利過。
貿易者。
三交易求利過。
論雲。
若依世價無求利心不犯。
貿易謂交博也如以衣易衣以衣易缽等。
薩婆多論以四義制之。
安置田宅者。
四所安業處求多安隐過。
善見雲。
居士施田地别人不得用。
若供養僧者得受。
若以池施僧。
供給浣濯。
及一切衆生聽飲用去。
随意得受。
畜養人民者。
五眷屬增過。
此是外眷屬非同意者。
何故不但言人而複說民。
以其同在人中。
于善法不同畜之生漏故。
增一雲。
長者将施佛不受。
若受者漸生重罪。
僧祇雲。
若施園民婦人不應受。
若言施供給僧男淨人得受。
尼僧反之。
奴婢者。
六難生卑下心過。
日藏分雲。
于我法中。
假令如法。
始從一人乃至四人。
不聽受田宅園林車馬奴婢等常住物。
若滿五人乃得受之。
大集亦同。
畜生者。
七養生求利過。
四分律雲。
比丘畜貓狗乃至衆鳥。
并不得畜。
南山雲。
今有施佛法家畜生。
而知事有賣者。
并不合聖教。
一切種植者。
八多事增過。
僧祇雲。
為僧營理者别得人不開。
自種教他一切不合。
及諸财寶者。
九積聚增過。
若元作自畜之意不合。
若拟淨施與他。
依律文開。
僧祇雲。
若病人得者令淨人畜。
為貿藥故。
又雲末利夫人施僧布薩錢。
佛言聽受。
準義付他。
善見雲。
若施器仗僧應打壞。
不得賣。
施藥器者不得捉得賣。
皆當遠離者。
文雖在前義則居後。
故論主雲。
此十種增過事。
修行菩薩。
宜速遠離。
不應親近。
避大火聚相似法故。
不得斬伐墾掘者。
十不順威儀及損衆生過。
外人妄計草木有命。
如來順世息謗。
不得斬伐草木以示慈心。
即毗尼中壞生種戒。
墾土掘地即掘地戒。
四分律雲。
若野火來近寺為護住處故。
比丘得刬草掘土。
以斷火故。
薩婆多論。
不掘地壞生凡有三益。
是名大護。
有本雲。
不得參預世事為十一過者。
文既在後今所不依 [補注]草木有命者。
外人以有知為命。
如來以有生為命也。
草木有生而無知。
有生者不宜殺。
以此順世。
非順其有知也 二不同外道損智護(二)。
初行法根本。
二行處根本謂世間分别見故。
此分别見有五句十種。
初行法根本。
合和湯藥占相吉兇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 合和湯藥者。
以邪心求利故。
若學五明以濟于物。
如華嚴中學醫方明。
謂善方藥療治衆病。
即五地菩薩耳。
占相吉兇者。
周易雲。
吉兇與民同患。
若依華嚴學工巧明。
謂占相工業由前世善惡為因。
感此吉兇之報。
仰觀星宿者。
同不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