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愛情實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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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者:帕斯卡》12月2日(Thu)01:15 ■喂! 你真會說啊。

     北海道出差,真辛苦你了。

     我還第一次聽說北海道沒有電腦。

     對了,之前你不是說買了台筆記本電腦嗎?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32 ■緻諸位 自從那件事以後,這個網站就蕭條了許多, 帖子數量也急劇減少。

     這個月莉莉周終于要在四葉大廈舉行現場演唱會了。

     我建議大家舉行一次歌迷會吧。

     大家見個面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裡相見,想必也覺得拘束吧。

     贊成這個提議的人請舉手! 《發帖者:鐵人29号》12月4日(Sat)00:37 ■Re.緻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舉行! 那樣的話,需要什麼标記吧。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40 ■幹脆去四葉 事先說明一下,我身材幹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對大家隐瞞了,真抱歉。

     不過,要說标記的話,大家覺得莉莉周的CD怎麼樣? 《發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44 ■Re.幹脆去四葉 我也贊成! 不過帶莉莉周的CD的話,看不出來啊。

     現場一定有其他人帶CD的。

     沒有什麼更容易區分的标記嗎。

     例如,玫瑰花?有點惡心吧。

     例如,在鼻梁上寫上"莉莉周"字樣? 《發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48 ■提議! 我認為大熊的提議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還是有些人不願露臉。

     在此我提議: 大家事先決定自己的标記。

    不想露臉的人可以不做标記。

    規則是那天在四葉大廈,我們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樣待到結束。

    那天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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