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飛行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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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5月6日(Sat)02:43 ■滾出去! 我還是第一次受到這種侮辱。

     Never71,這次該你從這兒滾出去了吧? 《發帖者:亞美香》5月6日(Sat)02:45 ■很遺憾 很遺憾,我也這麼認為。

     《發帖者:白芷》5月6日(Sat)02:48 ■違反規則 這完全就是違反遊戲規則嘛。

     這種人混在這裡,讓我感到非常不愉快。

     《發帖者:路加》5月6日(Sat)02:49 ■我是路加 我的心受傷了。

    Never71,請你出去。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53 ■算了吧 算了吧。

    給我這個揭發他真面目之人一個面子,大家對他就不要再追究了。

    我也不是因為想要讓某人離開網站,才揭發他的真面目的。

     Never71離開的話,那麼一切不都成了我的責任嗎。

    假如那樣,我還不如保持沉默呢。

    Never71也沒有什麼惡意啊。

    或許他不過是讨厭tom-tom,追根究底這也隻是小孩子之間的争吵罷了。

    甩甩手,就讓這件事到此為止吧。

     大家覺得怎麼樣?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02:54 ■明白! 就這麼辦!因為我已經沒有精力繼續這種無聊的讨論了。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02:55 ■滾出去! Never71,你一直沒有出現,是否已經滾出去了? 雖然我想還聽聽那家夥的最後辯解。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57 ■還在這裡 他沒理由走吧。

     肯定還在這裡。

     隻不過改成ROM了。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7:27 ■再次發帖 再次發帖說明我ROM的理由。

     這是去年的事了。

    其實我也在涉谷四葉大廈現場。

     當時我卷入了那場混亂中,并受了傷。

    報紙上報道的傷者之一就是我。

     雖然我自認為平日性格開朗,大大咧咧,但發生了那樣的事情,我還是相當沮喪。

     大家明白嗎?受傷也就意味着當時我就在死者星野修介的身旁。

    說不定當時我跌倒踩着的就是星野修介,也說不定是我在無意中殺了他。

     這樣想着,我夜夜無法入眠。

    因此即便這個網站已經開通了,我依然無法靜心發帖。

     大家看起來都很好,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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