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文句記箋難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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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沙門有嚴箋。
安樂行品 引諸經論所列三門 引經者,身體及手足,乃至五不受等三門者,即不動等三,釋安樂義也。
忍辱 如善住天子所問經雲:文殊童子言:世尊所說忍者,常雲:若不為彼境界所傷,得名為忍。
今經亦爾,不為真俗二邊、十惱亂等境界所傷,是名住忍辱地。
寶樹等三 大經雲: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叢林,必名樹木;一切女人,必懷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樂。
文殊難言:是義不然。
于此大千有洲,名拘耶尼。
其洲有河,端直不曲,名娑婆耶。
猶如直繩,直入西海。
如此直河,佛未曾說。
種種金、銀、琉璃、寶樹,是亦名林。
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就,有大慈悲。
釋梵諸天,雖得自在,皆悉無常。
玄文中雲:諸教随情,故有回曲。
三草二木,故非真實。
金沙大河,直入西海。
乃至雲:是故不廢。
釋箋雲:今以回曲及叢林等,以譬有餘;金沙河等,以譬無餘。
大經聖行住三地 玄文雲:聖行證三地,梵行證兩地。
梵行是因,故論所證。
病兒是從果起用,故不論證。
戒行從淺至深,證不動地。
定行從淺至深,證堪忍。
慧行從淺至深,證無畏地。
登初地時,不為二邊所動,名不動地。
上持佛法,下荷衆生,名堪忍地。
于生死涅槃,俱得自在,名無畏地(雲雲)。
又雲:若地前化他,名梵行。
慈悲喜是他之事,行一子地是其證。
舍心是化他之理,行空平等是其證。
登地慈悲,故言一子。
慈悲與體同,故言空平等(雲雲)。
然玄文中,謂戒行證不動地。
今記中引經,謂戒行住堪忍地,定行住不動地者,或是登地體融,或是寫時筆誤。
撿經證之,經中乃是戒行證不動地,定行證堪忍地。
經與玄同。
一子地 大經雲:菩薩修慈悲已,得住極愛一子之地。
譬如父母見子安穩,心大歡喜。
菩薩亦爾,觀諸衆生同于一子,見修善者生大歡喜。
又見諸衆生為煩惱病之所纏切,心生愁惱。
是故此地名為一子。
有經本雲: 多一經字 俱通深淺。
行處生法二忍,近處能離三觀,皆通于果,故俱深也。
若悉在五品,故俱淺也。
深俱淺。
如疏,俱深是前品菩薩之行,俱淺是七方便之行耳。
下去約位。
寂滅忍在妙覺,無生忍在初住,然亦通初。
如引義中,寂滅忍與畢竟空。
下引十八空鈔文,如雲:諸法無餘,名畢竟空;以畢竟故,空無所有。
各說一邊,非無所詣。
詣理附事,各雖一邊,而皆有所詣,故曰非無。
以例行處、近處皆有所詣,故令準說。
口意二文,止觀明着。
經口業中,不樂說人及經典過等,止也;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觀也。
意業中,無懷嫉妒谄诳之心等,止也;于一切衆生起大悲想等,觀也。
皆雲助觀。
下疏雲:戒門助觀,定門助觀,慧門助觀。
真谛即法空,俗谛即生空。
記中引性相二空證生法者,說者紛纭。
況生法與性相空體本同,隻一圓妙般若智耳。
破生法執時,必破性相執。
破性相執時,必破生法執。
何須用證耶?今謂記主引谛而證耳,非謂證二空體同也。
谛者了義,以由一切衆生,于妙真俗,未曾谛了。
若或禀教,須谛真空。
真于何谛?谛在五陰。
谛此五陰,本自不生。
故雲真谛即法空。
俗谛中生空,亦複如是。
了于百界世俗假名,亦本不生。
若能谛俗,必除妄執。
故雲俗谛即生空。
故得引玄文證之。
意雲:于世若谛者,乃破性也。
于真若谛者,乃破假也。
此同輔行雲:若有性執,世而非谛。
破性執已,乃名世谛。
破性名為性空等。
此豈非是谛者了義耶?亦可反例雲:若有法執,法非真谛。
破法執者,由在谛真。
故雲真谛即法空。
若有俗假,俗非生空。
破俗假者,由在谛俗。
故雲俗谛即生空。
無生忍,寂滅忍, 玄文雲:就事為無生,就理為寂滅。
又分證為寂滅,證果為無生。
但生忍義深,法忍可識。
柔和下,乃生忍也。
又觀諸法下,乃法忍也。
生忍若深,法忍豈淺? 通名觀耶? 豈不名上。
三行兼理 如行不行者,行即是事,不行是理。
又不行行者,亦不行是理,行則是事,故曰兼理。
對事設觀,以助照理。
非遠非近,即十八空對十八事以設觀也,比乎十乘,今文尚略,故雲以助。
助真似邪。
向疏雲:六根名淨,發相似解,而得入真。
如病将身 大論雲:菩薩以度人為事,雲何深山自靜?答:如病将身體康,修業身雖遠離,心不遠離。
合喻雲:服般若藥,煩惱病損,法身康後,為化未晚。
五事調心 調心不沉不浮,調身不緩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眠不節不恣,調食不饑不飽。
須約六即,以論不轉。
今是五品,約觀論耳。
互論自他 從真起妄,則真自妄他;從妄生真,則妄自真他。
和合則共,非共無因。
勝以因緣一句等。
勝應作前,謂前約因緣一句,開為兩境。
如雲:從惑因緣生生死,從解因緣生涅槃。
不如次釋,意顯以因緣為涅槃,以颠倒為生死。
今從故說下。
今字恐是又字耳。
經中但以下,總結諸句,疏有三釋。
蓋初釋中,從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九字,疏不别釋。
由例故說,說者由倒,故雲不必。
若隻作今字消文,今指次釋不必,須雲颠倒。
又卻指初,文理不貫,血脈斷絕。
總在後示。
如次文九句、十八句,以示觀法。
如無不斷。
如實相不颠倒,無所有性語言道斷, 不去準知。
亦可颠倒如虛空乃至無障,亦可颠倒道斷乃至無障道斷。
及以離合。
第九問雲:前之六空,已明二空,何須臾說次七空?答:以向性相,重曆諸法,故更明七。
問:内至畢竟,破諸法盡,何須後五?答:大論雲:十三破盡,後五重說耳。
若總若别,俱通橫豎。
四行是總,十乘為别。
十分橫豎者,如以十乘分對三根則豎,三根各十則橫。
四分橫豎者,初品身安樂,未廣說法故;二、三品口、意安樂,四、五品誓願安樂則豎,五品各四則橫。
應取第三離,為三谛釋。
前疏中雲:分約三法明行處:一、直緣一谛,二、約生法二忍,三、約三谛住忍辱地。
是總論三谛也。
柔和善順者,順真谛也;不卒暴不驚者,安于俗谛也;于法無所行者,安中谛也。
離十惱亂,亦當生空。
疏雲:因修禅定,止于過惡,得人無我,況複十惱隻是生死、涅槃二法,二法皆是假名,假名故空,不相違拒,各柔和善順。
乃至六谛。
一、生谛,謂五大時,方為萬物所依。
二、依谛,謂色等五塵,好醜依此而有。
三、作谛,謂俯仰屈伸。
四、總相谛,謂總收萬物。
五、别相谛,謂森羅萬象不同。
六、摩婆夜谛,謂塵成瓶,不相好礙。
二十五谛 一從冥初生覺,過八萬劫前,冥然不知,名為冥谛。
從心生色等五塵,塵生五大,謂四大及空。
從五大生十一根,謂眼等根,及手足大小遺根,并平等根,合十一根。
此等皆依神我。
遮面防喻。
喻應作背,防背毀也。
古語雲:面譽者多背毀。
但随順法相。
随順法故之相,而忘執大之心。
複順物情。
若歡若毀,今二乘兩無所取。
尚不令順法而違物情。
有小機者,亦宜說小,不必一向,以順大法。
況令違法。
豈違大法,不為說大。
未壞天子魔。
以未有中道不動三昧故,為天子魔所動也。
如魔惑阿難時,廣說諸法等。
若菩薩破四魔者,釋論中雲:約得菩薩道,破煩惱魔;約得法身,破死魔并陰魔;約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
疏,不能阻壞。
阻應作沮。
調伏貪憂 憂應作愛。
從地湧出品 如下,委論。
如雲從此下至不輕品,明佛弘經功深,以勸流通;神力下八品,明付囑流通。
唯十一品半。
此文語略,應雲本門流通唯十一品半,本迹流通共十六品半,或恐脫落。
以經力大。
今撿流通段文箋之,或符經旨,更引本經他文釋之,亦善。
舉法舉人 法聞一偈,人為佛使。
引,今引往。
今如龍女,往阿私仙。
東方。
西方。
東方妙音菩薩,西方觀世音菩薩, 若顯若密。
顯則佛現光明之身,密則天龍作聽法衆。
總身别身 總如彌勒,不語變化;别如妙音,現多身說。
或逆或順 四衆拒不輕者逆,八部護持經者順。
往佛今佛。
往舉日月淨明德佛,今如神力品釋尊。
自微至着。
起一念随喜者,微也。
皆與受佛記者,着也。
現益當益 安樂行中,顔色鮮白,現也。
勸發品中,生兜率天,當也。
親益疏益 親若姨母,疏非釋種。
事益理益。
事則火不能燒,理乃達老死實相。
半品四信之文,去取不定。
分别功德品末疏雲:南師從十九行偈後長行下屬流通,北師以四信弟子判屬正宗,從如來滅後下乃是流通。
又雲:二家盡可用,今依南方。
機有在無 語倒應雲,機在有無。
此中未述。
斷疑在壽量品中。
重重說等。
南嶽雲:法慧說十住,十方說十住者,皆名法慧。
乃至金剛藏說十地,亦複如是。
十方諸佛說十住,與法慧等。
乃至十方佛說十地,與金藏等。
唯有一佛。
釋迦化遍 地覆本屬 本眷屬 雖但顯本。
下文顯菩薩本,雲下方空中住,是本住寂光也。
本雖如是,而于釋迦開迹顯本,理且未彰。
經四分之一 将半恒沙開為四分,取一分為喻,故雲之一。
那由他。
此數法也,解脫經有六十二數,流來此土但五十二耳。
每一數十倍增之,謂一、十、百、千、萬、億、落叉、度落叉、俱胝末那、阿庾多、大阿庾多、那庾多、大那庾多、缽羅那庾多、大缽羅那庾多、矜羯羅、大矜羯羅、頻婆羅、大頻婆羅、阿門婆,乃至第五十二阿僧今那由他,即第十二那庾多也。
下藥王品中,甄迦羅即矜羯羅第十七數,頻婆羅即第十八數,阿閦婆即第二十數也。
亦不須移。
若移者,應雲六萬非多,若依法門者。
皆雲善者。
五眼、四谛等悉具,十善曰皆。
八自在中之一。
能作小,能作大,作輕重等。
今此能作短,能作長,亦八之中之一。
故且抑其一分。
以五十小劫,謂如半日,雖是即長而短,而未雲即短而長曰抑。
熱休息冷 冷應作已。
開亦不遍。
未施藏通。
合亦不周。
别教利根,自入法界。
彼開: 施别 此開。
施三 此合何殊彼合? 會别會三,入實同故。
六、方便邊 藏通各三乘。
身土四句。
依中現正,正中現依,依中現依,正中現正。
然自在大。
自誤是昔字耳,謂華嚴也。
以次雲此述一化,蓋今昔對論。
三節 或是重語三周有三節段,或指前譬本中通貫三周作廣略三節義。
法華迹說,與衆經同。
迹中以圓為能開,三教為所開,縱今經已前有末開之異,然其教法不出乎三,不同華嚴兼别。
今日一番之因。
十地因滿,乃受識也。
多是加菩薩說。
新經四十品,除阿僧祇品及随相光明功德品是佛自說,餘三十八品皆菩薩說。
而以華嚴,形斥法華。
如合論中,以華嚴十義形比法華,謂華嚴是報土,法華是穢土,佛現報身劣,應請者是菩薩身子,說法是大乘三車,被機是菩薩三乘異等。
七處八會 一摩竭陀蘭若,二普光明殿,二忉利天,四夜摩天,五兜率天,六他化自在天,七重會普光明殿,八三會普光明殿。
已上釋簽所出品目。
若李論中,謂第七是三禅天會。
若雲九會,天台師謂逝多林。
李論又加給孤園一處,立為十會。
二處三會 一、靈山。
二、虛空。
三、又靈山。
此中橫對四土。
未變土前,同居也。
四信中諸聲聞衆,方便也。
其菩薩衆,實報也。
遠處虛空,表寂光也。
約五味判諸利鈍 華嚴一鈍,乃至般若二鈍,唯法華純利。
已如向辨。
菩薩尚是古佛等。
疏能問者,即是華嚴中四菩薩。
解脫月等,四也。
用義不同 若指銷釋自在神力為不同者,前見寶塔品,與今銷釋三力,用對三世,其旨大同。
今尋前諸所釋,言其不同者,隻是十意,以明如來三世益物之相,學者更詳。
對用皆然。
三身對土,三德對三障等。
教門各二 真底。
中底。
且據不現劣應之身。
寂光土中,真智斷德,故雲老;不應同居,故曰不服俗谛之藥。
九,次第定。
若入禅時,智慧深利,能從一禅入一禅,心心相續而無間雜。
九者,謂初禅次第定,二、三、四禅次第定,四空處次第定,第九滅受想次第定。
奮迅 有出入兩奮迅:一、入者,謂入三昧人,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入初禅;如是次第入二禅,乃至滅受想,是名入也。
二、出,謂從滅受想定起倒,入非有想,乃至初禅,是名出也。
超越 一超入,謂從初禅,超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處定;二超出,從滅受想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識處等,具如法界次第。
壽量品 以理況事 性非今昔,常住不滅,以不滅故,稱性而常。
若雲無量劫,理數然也。
以由理常,是故事常。
舉不足以釋之。
事壽為不足,理壽為足用,事壽以顯理壽,故曰釋之。
本既不疑長壽。
彌勒菩薩等,從初不疑佛壽何以太長。
若爾,則睿公不須以法壽即報壽,非長而長,以出其意。
但先以長為答。
示,答問意也。
睿公隻消以長答短,于理自明。
惟忖中五句,至向地。
今再箋之。
疏雲:初一句總,後四句别。
今聞大法雨,潤法性種,開十住知見。
今之與先,已得十住。
今從十住改十行,示佛知見,擊鼓演義,皆從向地今昔悟入(雲雲)。
乘妙中說。
三法妙中,雲始終者,不取五品教乘為始,乃取凡夫一念之心,具十法界,十種法相,為三法始也。
從性德之三法,起名字之三法,因名字之三法,乃至究竟之三法,過荼無字可說,乘之終也。
此違論文。
天親明三身壽量,今是報身,具如下引文。
疏:百年為期頤。
注家用禮記經語,記主亦取鄭玄注文而釋之。
鄭雲:期者,要也。
頤者,養也。
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當盡養道而已。
伽耶既非。
舊以彼長連上四字以為句,非也。
又釋之雲:以即報佛是本佛故,彼長報佛即今經伽耶之佛,故曰何獨,意明二身體即故也。
此亦非矣。
今謂伽耶曰應,彼長曰報,以約真谛,雙非報應,故曰長短斯亡。
燕趙 趙将伐燕,蘇秦為燕說趙王等文,在輔行第八說中明之。
然春秋中無秦、燕等名,乃是春秋後語耳。
後文具此三句。
非如三界見于三界法身義。
又雲:如實知見三界報身義也。
又雲:或示己身己事,他身他事,應身義也。
大經:一切衆生悉一乘故。
以具三因佛性故爾。
更立名異義同,而為多并。
一、乘者,理乘也。
理而不滅故常,當知乘常隻是理常耳。
若雲乘非常,理須滅;若雲理是,乘何獨非? 疏大經超前九劫 佛藏經雲:彌勒發心,先四十劫,釋迦方始發心。
佛地論雲:因七日七夜,翹足贊弗沙佛,因超九劫。
與本行經同。
又說布發掩泥超八劫。
大經雲:身求半偈,故超十二劫。
章安疏雲:或根緣不同,佛增減說之。
今顯實已,不複隐本。
若初住顯實已,亦不複隐本,但以無久本可論。
縱得延促劫智,以一日延為多劫,而為久本者,亦隻是權耳。
當知佛本為實,菩薩本權。
問橋 方等陀羅尼經雲:我于往昔,作一比丘。
時有居士,設大施會。
有一大橋,有衆多人,從橋上過。
我以愚故,問彼人言:是橋何人所作?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青松白松等,後到會所,财食無餘。
疏阡陌。
道,路也。
南北曰阡,東西曰陌。
彼經十身。
新經三十八,明第八地成就身智入無功用。
經雲:佛子!此菩薩遠離一切身想分别,住于平等,知衆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雲雲)。
國土身者,地論雲:千等世界、淨不淨世界、廣等世界差别,皆善分别知。
智身者,論雲:聞思修智、果行智、世間出世間智差别,皆如實知。
法身者,論雲:無量法門平等一法身故,如聞取故,随所化衆生根性相應時說差别故,有根無根差别相故,知第一相差别,皆悉應知。
虛空身者,論雲:知無盡相、不可見相、無障礙相、無為相、能通受色相、因色分别,皆悉能知。
餘皆化攝。
謂衆生、國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等六也。
既雲應開為四,而文中兩番雲化,或恐寫誤,應雲餘皆應攝。
又況衆生、業報,二身兩分,若猿、猴、馬等為業報,須指人、天等為衆生也。
學者更詳。
疏:若但性德三如來者,是橫。
約種子義 但修德三如來是縱,先法、次報、後應亦是縱。
兩番縱義。
有人雲:初一番是能顯,謂别地前十住修空顯報,十行修假顯應,十向修中顯法。
次一番是所顯,以由登地始得法身之本。
從本發智是報,報如華台。
從報起應,應如華葉。
雖能所異,皆縱義也。
今謂此片古,非用顯今。
是以由古師說三德義,而有二縱。
一師雲:體義俱不殊,而有隐顯之異。
故今初雲:修德三如來是縱。
又一師雲:法身正體,本自有之。
了因般若,無累解脫,此二當有。
故今次雲:先法,次報,後應,亦是縱。
具如前第三記已箋。
疏:量字則通無的。
句絕 借義名釋 借觀心因義,釋妙智果義。
相照四句。
智妙初。
境照智,智照境,境照境,智照智。
雙具前兩。
舊曰具法報中兩亦句,以應從法報中起,故如是。
今謂疏既雲兩存,隻是具應中雙非之兩耳,乃即遮而照故具也。
名通義通 名謂非常等四,義謂四句各四。
理通法通。
理謂三身體融,法謂權實常住。
且約次不次而論總别。
前别約三谛論本迹,次也;後總約三谛論本迹,不次也。
次為别,不次為總。
俗谛三昧 此照俗理也。
輔行雲:言俗理者,
安樂行品 引諸經論所列三門 引經者,身體及手足,乃至五不受等三門者,即不動等三,釋安樂義也。
忍辱 如善住天子所問經雲:文殊童子言:世尊所說忍者,常雲:若不為彼境界所傷,得名為忍。
今經亦爾,不為真俗二邊、十惱亂等境界所傷,是名住忍辱地。
寶樹等三 大經雲: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叢林,必名樹木;一切女人,必懷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樂。
文殊難言:是義不然。
于此大千有洲,名拘耶尼。
其洲有河,端直不曲,名娑婆耶。
猶如直繩,直入西海。
如此直河,佛未曾說。
種種金、銀、琉璃、寶樹,是亦名林。
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就,有大慈悲。
釋梵諸天,雖得自在,皆悉無常。
玄文中雲:諸教随情,故有回曲。
三草二木,故非真實。
金沙大河,直入西海。
乃至雲:是故不廢。
釋箋雲:今以回曲及叢林等,以譬有餘;金沙河等,以譬無餘。
大經聖行住三地 玄文雲:聖行證三地,梵行證兩地。
梵行是因,故論所證。
病兒是從果起用,故不論證。
戒行從淺至深,證不動地。
定行從淺至深,證堪忍。
慧行從淺至深,證無畏地。
登初地時,不為二邊所動,名不動地。
上持佛法,下荷衆生,名堪忍地。
于生死涅槃,俱得自在,名無畏地(雲雲)。
又雲:若地前化他,名梵行。
慈悲喜是他之事,行一子地是其證。
舍心是化他之理,行空平等是其證。
登地慈悲,故言一子。
慈悲與體同,故言空平等(雲雲)。
然玄文中,謂戒行證不動地。
今記中引經,謂戒行住堪忍地,定行住不動地者,或是登地體融,或是寫時筆誤。
撿經證之,經中乃是戒行證不動地,定行證堪忍地。
經與玄同。
一子地 大經雲:菩薩修慈悲已,得住極愛一子之地。
譬如父母見子安穩,心大歡喜。
菩薩亦爾,觀諸衆生同于一子,見修善者生大歡喜。
又見諸衆生為煩惱病之所纏切,心生愁惱。
是故此地名為一子。
有經本雲: 多一經字 俱通深淺。
行處生法二忍,近處能離三觀,皆通于果,故俱深也。
若悉在五品,故俱淺也。
深俱淺。
如疏,俱深是前品菩薩之行,俱淺是七方便之行耳。
下去約位。
寂滅忍在妙覺,無生忍在初住,然亦通初。
如引義中,寂滅忍與畢竟空。
下引十八空鈔文,如雲:諸法無餘,名畢竟空;以畢竟故,空無所有。
各說一邊,非無所詣。
詣理附事,各雖一邊,而皆有所詣,故曰非無。
以例行處、近處皆有所詣,故令準說。
口意二文,止觀明着。
經口業中,不樂說人及經典過等,止也;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觀也。
意業中,無懷嫉妒谄诳之心等,止也;于一切衆生起大悲想等,觀也。
皆雲助觀。
下疏雲:戒門助觀,定門助觀,慧門助觀。
真谛即法空,俗谛即生空。
記中引性相二空證生法者,說者紛纭。
況生法與性相空體本同,隻一圓妙般若智耳。
破生法執時,必破性相執。
破性相執時,必破生法執。
何須用證耶?今謂記主引谛而證耳,非謂證二空體同也。
谛者了義,以由一切衆生,于妙真俗,未曾谛了。
若或禀教,須谛真空。
真于何谛?谛在五陰。
谛此五陰,本自不生。
故雲真谛即法空。
俗谛中生空,亦複如是。
了于百界世俗假名,亦本不生。
若能谛俗,必除妄執。
故雲俗谛即生空。
故得引玄文證之。
意雲:于世若谛者,乃破性也。
于真若谛者,乃破假也。
此同輔行雲:若有性執,世而非谛。
破性執已,乃名世谛。
破性名為性空等。
此豈非是谛者了義耶?亦可反例雲:若有法執,法非真谛。
破法執者,由在谛真。
故雲真谛即法空。
若有俗假,俗非生空。
破俗假者,由在谛俗。
故雲俗谛即生空。
無生忍,寂滅忍, 玄文雲:就事為無生,就理為寂滅。
又分證為寂滅,證果為無生。
但生忍義深,法忍可識。
柔和下,乃生忍也。
又觀諸法下,乃法忍也。
生忍若深,法忍豈淺? 通名觀耶? 豈不名上。
三行兼理 如行不行者,行即是事,不行是理。
又不行行者,亦不行是理,行則是事,故曰兼理。
對事設觀,以助照理。
非遠非近,即十八空對十八事以設觀也,比乎十乘,今文尚略,故雲以助。
助真似邪。
向疏雲:六根名淨,發相似解,而得入真。
如病将身 大論雲:菩薩以度人為事,雲何深山自靜?答:如病将身體康,修業身雖遠離,心不遠離。
合喻雲:服般若藥,煩惱病損,法身康後,為化未晚。
五事調心 調心不沉不浮,調身不緩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眠不節不恣,調食不饑不飽。
須約六即,以論不轉。
今是五品,約觀論耳。
互論自他 從真起妄,則真自妄他;從妄生真,則妄自真他。
和合則共,非共無因。
勝以因緣一句等。
勝應作前,謂前約因緣一句,開為兩境。
如雲:從惑因緣生生死,從解因緣生涅槃。
不如次釋,意顯以因緣為涅槃,以颠倒為生死。
今從故說下。
今字恐是又字耳。
經中但以下,總結諸句,疏有三釋。
蓋初釋中,從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九字,疏不别釋。
由例故說,說者由倒,故雲不必。
若隻作今字消文,今指次釋不必,須雲颠倒。
又卻指初,文理不貫,血脈斷絕。
總在後示。
如次文九句、十八句,以示觀法。
如無不斷。
如實相不颠倒,無所有性語言道斷, 不去準知。
亦可颠倒如虛空乃至無障,亦可颠倒道斷乃至無障道斷。
及以離合。
第九問雲:前之六空,已明二空,何須臾說次七空?答:以向性相,重曆諸法,故更明七。
問:内至畢竟,破諸法盡,何須後五?答:大論雲:十三破盡,後五重說耳。
若總若别,俱通橫豎。
四行是總,十乘為别。
十分橫豎者,如以十乘分對三根則豎,三根各十則橫。
四分橫豎者,初品身安樂,未廣說法故;二、三品口、意安樂,四、五品誓願安樂則豎,五品各四則橫。
應取第三離,為三谛釋。
前疏中雲:分約三法明行處:一、直緣一谛,二、約生法二忍,三、約三谛住忍辱地。
是總論三谛也。
柔和善順者,順真谛也;不卒暴不驚者,安于俗谛也;于法無所行者,安中谛也。
離十惱亂,亦當生空。
疏雲:因修禅定,止于過惡,得人無我,況複十惱隻是生死、涅槃二法,二法皆是假名,假名故空,不相違拒,各柔和善順。
乃至六谛。
一、生谛,謂五大時,方為萬物所依。
二、依谛,謂色等五塵,好醜依此而有。
三、作谛,謂俯仰屈伸。
四、總相谛,謂總收萬物。
五、别相谛,謂森羅萬象不同。
六、摩婆夜谛,謂塵成瓶,不相好礙。
二十五谛 一從冥初生覺,過八萬劫前,冥然不知,名為冥谛。
從心生色等五塵,塵生五大,謂四大及空。
從五大生十一根,謂眼等根,及手足大小遺根,并平等根,合十一根。
此等皆依神我。
遮面防喻。
喻應作背,防背毀也。
古語雲:面譽者多背毀。
但随順法相。
随順法故之相,而忘執大之心。
複順物情。
若歡若毀,今二乘兩無所取。
尚不令順法而違物情。
有小機者,亦宜說小,不必一向,以順大法。
況令違法。
豈違大法,不為說大。
未壞天子魔。
以未有中道不動三昧故,為天子魔所動也。
如魔惑阿難時,廣說諸法等。
若菩薩破四魔者,釋論中雲:約得菩薩道,破煩惱魔;約得法身,破死魔并陰魔;約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
疏,不能阻壞。
阻應作沮。
調伏貪憂 憂應作愛。
從地湧出品 如下,委論。
如雲從此下至不輕品,明佛弘經功深,以勸流通;神力下八品,明付囑流通。
唯十一品半。
此文語略,應雲本門流通唯十一品半,本迹流通共十六品半,或恐脫落。
以經力大。
今撿流通段文箋之,或符經旨,更引本經他文釋之,亦善。
舉法舉人 法聞一偈,人為佛使。
引,今引往。
今如龍女,往阿私仙。
東方。
西方。
東方妙音菩薩,西方觀世音菩薩, 若顯若密。
顯則佛現光明之身,密則天龍作聽法衆。
總身别身 總如彌勒,不語變化;别如妙音,現多身說。
或逆或順 四衆拒不輕者逆,八部護持經者順。
往佛今佛。
往舉日月淨明德佛,今如神力品釋尊。
自微至着。
起一念随喜者,微也。
皆與受佛記者,着也。
現益當益 安樂行中,顔色鮮白,現也。
勸發品中,生兜率天,當也。
親益疏益 親若姨母,疏非釋種。
事益理益。
事則火不能燒,理乃達老死實相。
半品四信之文,去取不定。
分别功德品末疏雲:南師從十九行偈後長行下屬流通,北師以四信弟子判屬正宗,從如來滅後下乃是流通。
又雲:二家盡可用,今依南方。
機有在無 語倒應雲,機在有無。
此中未述。
斷疑在壽量品中。
重重說等。
南嶽雲:法慧說十住,十方說十住者,皆名法慧。
乃至金剛藏說十地,亦複如是。
十方諸佛說十住,與法慧等。
乃至十方佛說十地,與金藏等。
唯有一佛。
釋迦化遍 地覆本屬 本眷屬 雖但顯本。
下文顯菩薩本,雲下方空中住,是本住寂光也。
本雖如是,而于釋迦開迹顯本,理且未彰。
經四分之一 将半恒沙開為四分,取一分為喻,故雲之一。
那由他。
此數法也,解脫經有六十二數,流來此土但五十二耳。
每一數十倍增之,謂一、十、百、千、萬、億、落叉、度落叉、俱胝末那、阿庾多、大阿庾多、那庾多、大那庾多、缽羅那庾多、大缽羅那庾多、矜羯羅、大矜羯羅、頻婆羅、大頻婆羅、阿門婆,乃至第五十二阿僧今那由他,即第十二那庾多也。
下藥王品中,甄迦羅即矜羯羅第十七數,頻婆羅即第十八數,阿閦婆即第二十數也。
亦不須移。
若移者,應雲六萬非多,若依法門者。
皆雲善者。
五眼、四谛等悉具,十善曰皆。
八自在中之一。
能作小,能作大,作輕重等。
今此能作短,能作長,亦八之中之一。
故且抑其一分。
以五十小劫,謂如半日,雖是即長而短,而未雲即短而長曰抑。
熱休息冷 冷應作已。
開亦不遍。
未施藏通。
合亦不周。
别教利根,自入法界。
彼開: 施别 此開。
施三 此合何殊彼合? 會别會三,入實同故。
六、方便邊 藏通各三乘。
身土四句。
依中現正,正中現依,依中現依,正中現正。
然自在大。
自誤是昔字耳,謂華嚴也。
以次雲此述一化,蓋今昔對論。
三節 或是重語三周有三節段,或指前譬本中通貫三周作廣略三節義。
法華迹說,與衆經同。
迹中以圓為能開,三教為所開,縱今經已前有末開之異,然其教法不出乎三,不同華嚴兼别。
今日一番之因。
十地因滿,乃受識也。
多是加菩薩說。
新經四十品,除阿僧祇品及随相光明功德品是佛自說,餘三十八品皆菩薩說。
而以華嚴,形斥法華。
如合論中,以華嚴十義形比法華,謂華嚴是報土,法華是穢土,佛現報身劣,應請者是菩薩身子,說法是大乘三車,被機是菩薩三乘異等。
七處八會 一摩竭陀蘭若,二普光明殿,二忉利天,四夜摩天,五兜率天,六他化自在天,七重會普光明殿,八三會普光明殿。
已上釋簽所出品目。
若李論中,謂第七是三禅天會。
若雲九會,天台師謂逝多林。
李論又加給孤園一處,立為十會。
二處三會 一、靈山。
二、虛空。
三、又靈山。
此中橫對四土。
未變土前,同居也。
四信中諸聲聞衆,方便也。
其菩薩衆,實報也。
遠處虛空,表寂光也。
約五味判諸利鈍 華嚴一鈍,乃至般若二鈍,唯法華純利。
已如向辨。
菩薩尚是古佛等。
疏能問者,即是華嚴中四菩薩。
解脫月等,四也。
用義不同 若指銷釋自在神力為不同者,前見寶塔品,與今銷釋三力,用對三世,其旨大同。
今尋前諸所釋,言其不同者,隻是十意,以明如來三世益物之相,學者更詳。
對用皆然。
三身對土,三德對三障等。
教門各二 真底。
中底。
且據不現劣應之身。
寂光土中,真智斷德,故雲老;不應同居,故曰不服俗谛之藥。
九,次第定。
若入禅時,智慧深利,能從一禅入一禅,心心相續而無間雜。
九者,謂初禅次第定,二、三、四禅次第定,四空處次第定,第九滅受想次第定。
奮迅 有出入兩奮迅:一、入者,謂入三昧人,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入初禅;如是次第入二禅,乃至滅受想,是名入也。
二、出,謂從滅受想定起倒,入非有想,乃至初禅,是名出也。
超越 一超入,謂從初禅,超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處定;二超出,從滅受想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識處等,具如法界次第。
壽量品 以理況事 性非今昔,常住不滅,以不滅故,稱性而常。
若雲無量劫,理數然也。
以由理常,是故事常。
舉不足以釋之。
事壽為不足,理壽為足用,事壽以顯理壽,故曰釋之。
本既不疑長壽。
彌勒菩薩等,從初不疑佛壽何以太長。
若爾,則睿公不須以法壽即報壽,非長而長,以出其意。
但先以長為答。
示,答問意也。
睿公隻消以長答短,于理自明。
惟忖中五句,至向地。
今再箋之。
疏雲:初一句總,後四句别。
今聞大法雨,潤法性種,開十住知見。
今之與先,已得十住。
今從十住改十行,示佛知見,擊鼓演義,皆從向地今昔悟入(雲雲)。
乘妙中說。
三法妙中,雲始終者,不取五品教乘為始,乃取凡夫一念之心,具十法界,十種法相,為三法始也。
從性德之三法,起名字之三法,因名字之三法,乃至究竟之三法,過荼無字可說,乘之終也。
此違論文。
天親明三身壽量,今是報身,具如下引文。
疏:百年為期頤。
注家用禮記經語,記主亦取鄭玄注文而釋之。
鄭雲:期者,要也。
頤者,養也。
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當盡養道而已。
伽耶既非。
舊以彼長連上四字以為句,非也。
又釋之雲:以即報佛是本佛故,彼長報佛即今經伽耶之佛,故曰何獨,意明二身體即故也。
此亦非矣。
今謂伽耶曰應,彼長曰報,以約真谛,雙非報應,故曰長短斯亡。
燕趙 趙将伐燕,蘇秦為燕說趙王等文,在輔行第八說中明之。
然春秋中無秦、燕等名,乃是春秋後語耳。
後文具此三句。
非如三界見于三界法身義。
又雲:如實知見三界報身義也。
又雲:或示己身己事,他身他事,應身義也。
大經:一切衆生悉一乘故。
以具三因佛性故爾。
更立名異義同,而為多并。
一、乘者,理乘也。
理而不滅故常,當知乘常隻是理常耳。
若雲乘非常,理須滅;若雲理是,乘何獨非? 疏大經超前九劫 佛藏經雲:彌勒發心,先四十劫,釋迦方始發心。
佛地論雲:因七日七夜,翹足贊弗沙佛,因超九劫。
與本行經同。
又說布發掩泥超八劫。
大經雲:身求半偈,故超十二劫。
章安疏雲:或根緣不同,佛增減說之。
今顯實已,不複隐本。
若初住顯實已,亦不複隐本,但以無久本可論。
縱得延促劫智,以一日延為多劫,而為久本者,亦隻是權耳。
當知佛本為實,菩薩本權。
問橋 方等陀羅尼經雲:我于往昔,作一比丘。
時有居士,設大施會。
有一大橋,有衆多人,從橋上過。
我以愚故,問彼人言:是橋何人所作?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青松白松等,後到會所,财食無餘。
疏阡陌。
道,路也。
南北曰阡,東西曰陌。
彼經十身。
新經三十八,明第八地成就身智入無功用。
經雲:佛子!此菩薩遠離一切身想分别,住于平等,知衆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雲雲)。
國土身者,地論雲:千等世界、淨不淨世界、廣等世界差别,皆善分别知。
智身者,論雲:聞思修智、果行智、世間出世間智差别,皆如實知。
法身者,論雲:無量法門平等一法身故,如聞取故,随所化衆生根性相應時說差别故,有根無根差别相故,知第一相差别,皆悉應知。
虛空身者,論雲:知無盡相、不可見相、無障礙相、無為相、能通受色相、因色分别,皆悉能知。
餘皆化攝。
謂衆生、國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等六也。
既雲應開為四,而文中兩番雲化,或恐寫誤,應雲餘皆應攝。
又況衆生、業報,二身兩分,若猿、猴、馬等為業報,須指人、天等為衆生也。
學者更詳。
疏:若但性德三如來者,是橫。
約種子義 但修德三如來是縱,先法、次報、後應亦是縱。
兩番縱義。
有人雲:初一番是能顯,謂别地前十住修空顯報,十行修假顯應,十向修中顯法。
次一番是所顯,以由登地始得法身之本。
從本發智是報,報如華台。
從報起應,應如華葉。
雖能所異,皆縱義也。
今謂此片古,非用顯今。
是以由古師說三德義,而有二縱。
一師雲:體義俱不殊,而有隐顯之異。
故今初雲:修德三如來是縱。
又一師雲:法身正體,本自有之。
了因般若,無累解脫,此二當有。
故今次雲:先法,次報,後應,亦是縱。
具如前第三記已箋。
疏:量字則通無的。
句絕 借義名釋 借觀心因義,釋妙智果義。
相照四句。
智妙初。
境照智,智照境,境照境,智照智。
雙具前兩。
舊曰具法報中兩亦句,以應從法報中起,故如是。
今謂疏既雲兩存,隻是具應中雙非之兩耳,乃即遮而照故具也。
名通義通 名謂非常等四,義謂四句各四。
理通法通。
理謂三身體融,法謂權實常住。
且約次不次而論總别。
前别約三谛論本迹,次也;後總約三谛論本迹,不次也。
次為别,不次為總。
俗谛三昧 此照俗理也。
輔行雲:言俗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