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護國般若經疏法衡抄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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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經證義講經律論廣演大師遇榮集
【疏】士大夫六界者,由諸有情似有力用,轉名士夫也。
地水火風空識,名為六界。
界者,性義。
由此士夫六法,能持自性,非如外道執我能持也。
【疏】此為正也者,唯識為正。
生、住、異三,皆居現在,以現存故;滅居過去,已無體故;過去名前,屬前位故;未來名後,在向後故。
【疏】論有兩解者,彼雲:經說三相,何不說四?答:有三解:一雲:如生名起,滅名為盡,如是應知,異相名住,住而變異,名住異相。
二雲:無為之法,有自相住,住相濫彼,經不說住。
三雲:經說住異,總合為一,名住異相。
合說意者,如黑暗女、吉祥天,榮辱相随,令生厭離,故合說之。
其第一解,釋住異名;其後二解,明三相意。
故今疏主指後兩解。
【疏】無二常相者,真性常有,兔角常無。
此有為法,無彼二常之相,故名無常。
【疏】刹那者,時之極少也。
俱舍論說三極少義:一者、色中極少,謂一極微;二者、名中極少,謂一字;三者、時中極少,謂一刹降。
于色法中至極微細,名極微也。
生滅有二者,瑜伽論說:生及住、異,俱名生品;滅,名滅品。
令諸弟子應觀諸法刹那生滅而住其心。
所觀生滅,具足四相。
然有二種:一者、刹那四相,亦名細四相,遍有為法,如此經說生滅空義;二者、一期四相,亦名粗四相,依于情器,一期住世,分齊差别,以分四相。
且如人趣,初生、入胎、住胎、出胎,皆名生相;生已住世,一期壽命,皆名住相;少年、老年,前後改變,皆名異相;于一刹那,正舍壽命及中有位,皆名滅相。
慈恩法師引涅槃說:中有之身,名為死苦。
故中有身,滅相攝也。
生、住、異、滅,亦名生、老、病、死四相交侵,應厭離之,如下當說。
【疏】緣和等者,俱舍第十二雲:衆緣和合法,得自體頓,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時,名一刹那。
譬如壯士,一彈指頃,有六十五刹那,如是名為一刹那量。
初解可知,後解意說度一極微時,是一刹那量。
婆沙一百三十六引契經說:佛告苾刍:譬如四人,皆善射箭,各執弓箭,相皆攢立,欲射四方。
有一捷夫,來語之曰:汝等今可一時放箭,我能遍接,俱令不墜。
于意雲何?此捷疾不?苾刍白言:甚疾,世尊!佛言:彼人捷疾,不及地行藥叉;地行藥叉捷疾,不及空行藥叉;空行藥叉捷疾,不及四大王衆天;彼天捷疾,不及日月輪;二輪捷疾,不及堅行天子。
此是導引日月輪者,此等諸天展轉捷疾。
佛告苾刍:壽行生滅捷疾,于彼刹那流轉,無有暫停。
【疏】答然等者,準次經文而積算之,于一念中,總有八萬一千生滅也。
既爾,如何分于生滅前後?時極促故。
答:如以利刃,于一刹那,頓斷九百重紙,彼紙斷時,而有前後;生滅亦爾,凡情識昧,有而不覺,唯大聖人現量知之,說示衆生,顯有為法生滅故空也。
【疏】華嚴等者,長風鼓水,生于動勢,說名為波。
前前波滅,後後波生,二波生滅,各不相知,生滅亦爾。
【疏】此中眼由眼空等者,依龍樹義,心、心所法,四緣合成;根、境等色,二緣合成。
若離因緣,無色、心故,一切皆空也。
依慈氏義,内空者,内六根處而無所執實我法故,說名為空,非無根體。
如說舍空,舍中無人,名為舍空,非舍體空。
通途義者,攝相歸性,一切諸法皆即真空,如波依水,不即不離。
故下經雲: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
上下,準此三義釋經。
【疏】此中内六處等者,内六處由所取外六處空故,能取内六處空;外六處由能取内六處空故,所取外六處空;相形待故,内外俱空。
此三空義,初别觀内,次别觀外,皆悉是空。
若内若外,總合觀之,亦皆空也。
【疏】雲何空空者?上之空言,謂一切法所遍之處太虛空也;下之空言,顯彼無也。
意說十方虛空之相,亦即是無,故曰空空。
故次便說十方器界物象皆無,名為大空。
顯揚論雲:大空者,器世間空。
【疏】由無為空者,為之言作。
若法有彼生等造作,名有為法;若法無彼生造作,名無為法。
顯彼無為亦不可得,故雲無為空。
【疏】由畢竟空者,前無始空明三世空,此畢竟空明非世空,諸法實性非三世故。
【疏】由散空者,色心諸法,說名為散;諸法實性,名為不散。
散與不散,相形待故,經但說散,必對不散文影顯耳。
大般若中,散空無變異,空相翻說之。
無變異者,是不散義。
【疏】如是等者,于處、界皆有自相。
又攝三科為二,謂有為自相、無為自相。
彼經複有共相空,謂如苦是有漏法共相,無常是有為法共相,空、無我是一切法共相。
諸如是等,有無量共相,此共相由共相空。
【疏】智論等者,十八空中,别觀内根,别觀外境,總觀内根、外境。
此十二處,攝盡諸法,一切皆空。
于中重廣差别義類,說次十一空。
謂十方虛空及器世界,彼皆是空,故說空空、大空。
對此世俗,複說勝義,明勝義空。
彼二谛空,歸有為、無為門,亦即是空,故說有為空、無為空。
有為堕世,無為非世,故說無始空、畢竟空。
世法可散,非世不散,故說散空。
彼世、非世皆有自性,及有自相亦不可得,故說本性空、自相空。
總攝諸法世出世間、色非色等性相染淨,故說一切法空。
前十四種,總明諸法染淨境智性相皆空。
次三别明出因果。
初通因果,次因,後果。
以智照彼一切皆空,以十七空對破諸有。
然恐衆生着能破空而生空病,故說第十八空空故空也。
第二空言是所遣空,初後空言是能遣空。
以此一空遣彼諸空,能空亦空也,如榍出榍(音屑)。
譬如木孔中有餘物礙,以榍遣之,物遣榍存,榍亦是礙。
複以一榍而遣彼榍,二榍俱遣,物礙皆除,木孔虛通。
以此一空而遣彼空,二空俱遣,執遣心通也。
然不可立第三空義,以無用故。
有病先除,空病後遣,智照實性,非有非無,泯相絕待,此經之大意也。
【疏】恐等者。
問:衆生執法有,以空破于有;衆生著于空,應以有破空。
答:此難不然。
如人有于病,以藥療于病,慮恐藥成病,以藥解藥毒。
衆生著有病,以空破于有,慮恐空成病,以空遣于空。
隻可以藥療病,不可以病療藥也。
【疏】名集故有者,以名呼召诠表諸法熏種子故,而此種子因名所集,故說為有。
若非熏習,新熏種子本體無故。
【經】因集等者,能集、所集,皆名為集。
煩惱及業,為能招集,名因集故有;有情及器,為所招集,名果集故有。
果中,有情六趣差别,非無故有。
三句義中,初一為因,後二為果。
果中,初總,後别。
【經】十地佛果者,此明出世勝功德法,唯取無漏十地佛果福慧功德。
地前三賢,有漏福慧非此所明,或可三賢略不說之。
【疏】又科等者,标、結,同前釋中。
三集通顯世、出世法,而皆是有;因果六趣,别顯世間有;十地佛果,别顯出世間有,随經可解。
【疏】迷杌謂人者,由迷杌木,妄謂是人,若不迷杌,不執為人也。
迷杌不了,猶如法執,不了法空,執法實有也。
妄執為人,猶如我執,不了無我,妄執有我也。
迷杌謂人,人杌俱迷,迷法執我,我法俱迷,理定然也。
故佛告言:若菩薩住于法相,即非菩薩。
住者,着也。
由着法故,必起我執,汝等不應住着法相。
【疏】漚和者,方便義。
未始者,未曾義。
此顯菩薩具般若門觀于法空,具方便門涉行于有,勝餘凡夫、二乘之行也。
般若觀空,方便涉有,此二有何勝耶?答:方便涉有,未曾迷空,故雖處有而不染有,不同凡夫迷空處有而染有也。
無相般若而不厭有,以觀于空,故雖觀空而不證寂,不同二乘厭有生死而趣寂滅。
【疏】如三器異,空界不别者,能盛三器異,所盛空界一,況法如文。
【疏】如實行對治者,有餘師解:或約文定數,或約義定數,顯彼說非指此正義,故雲如實。
如實正義,約所治障有八萬四千,能對治行數量亦爾,如不淨觀對治貪等。
如來說法,诠顯彼行,法數亦同。
故彼頌雲: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
八十千者,八萬也。
此就全數具足,應雲八萬四千。
【疏】十種煩惱者:一、貪,二、嗔,三、癡,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
一一皆以餘九為方便,足成一百。
言方便者,方法便宜為因之義。
如貪為頭,餘九助成,謂由嗔故起貪,由癡故起貪,乃至由戒禁取故起貪。
十種煩惱,更互為頭,十十成百。
小乘中說:未來名前,過去名後。
前後時長,有相資義;現在時促,無相資義。
未來之法,有法前得;過去之法,有法後得;現在之法,有法俱得。
由于能得有勢力故,所得之法常存不滅,所以煩惱皆有已起、未起者也。
【疏】雖真等者,取彼法數以釋此經。
一心真見道位,具多功德。
雖真見道無此多品,然所治障有此數類,能治聖道數量亦爾,故雲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疏】賢劫等者,由依貪等十種煩惱,一一為頭,引生餘九,十十成百,容三世起。
謂過去一百,資成一千;未來亦爾;現在一百,以時促故,無相資義,合成二千一百。
依四大六塵,一一皆起二千一百,合成二萬一千。
多貪、多嗔、多癡及等分者,四人各起二萬一千,故總合成八萬四千。
塵勞根病,如來宣說八萬四千清淨法藥,治彼根病,謂如布施治悭貪等。
賢劫經說:始從兜率下閻浮提,名光曜度,乃至雙林分布舍利度,總三百五十度,一一皆說六波羅蜜,合成二千一百波羅蜜門(餘如疏說)。
【疏】又解等者,前解世尊出世,于一切時,說此此法,治彼彼病,所合大數八萬四千,通途對治煩惱病行,義如常說,不歸此經見道法數。
此又解者,準彼釋此見道德數,由彼二障,障覆淨慧性相功德,所障功德,随能障說,有多品類。
今至見道,刹那智起,頓斷八萬四千障染,頓顯八萬四千清淨功德,其猶磨鏡,一分塵盡,一分明現,乃至多分塵盡,多分明現。
二障粗重者,總相顯示,分别二障,名為粗重,非唯習氣。
【疏】一切智智者,慈恩三番釋:一雲:一切智者,佛也。
又言智者,根本、後得,此二是用。
二智實性,即是真如,若用若性,合名為智。
一切智人之智,名一切智智。
第二同疏。
三雲:一切智者,智用菩提;重言智者,智性涅槃。
今顯此二,悉皆無上,歎勝令忻。
【疏】維摩等者,随所見聞覺知,皆作佛事也。
維摩經說:上方香積世界,無有文字說法,諸菩薩衆坐香樹下,聞斯妙香,即獲一切德藏三昧。
或有佛土,而無言說意思為佛事,見色聞聲。
如疏。
【疏】惡啊者(上人聲,下上聲,如前已釋)。
【疏】義翻為句者,诠差别義,究竟意,故名章句也。
【經】七寶者,無量壽經雲:金、銀、琉璃、頗梨、珊瑚、瑪瑙、砗磲。
恒水經雲:金、銀、珊瑚、真珠、砗磲、明月珠、摩尼珠。
佛地論雲:一、金;二、銀;三、吠琉璃;四、頗胝迦;五、牟呼娑羯洛婆,當砗磲也;六、遏濕摩羯婆,當瑪瑙也;七、赤真珠。
三文不同者,随方愛樂,差别有異,列名别也。
【疏】此有彼四:三聞一思者,受持、讀誦,此三聞慧;解一句者,是思慧也。
略舉此四,例餘六行,皆應行之。
【經】文字性離者,因緣空義也。
文字緣生,本性空故。
由性空故,無文字相也。
歸勝義谛,文字性離。
泯文字相,唯真性也。
【疏】不增等者,彼經之意,随相以說性。
謂清淨法身,在衆生身中,随諸衆生往來生死,說往來相,名為衆生。
若彼衆生逆生死流,返本還源,歸于本性,依舊而住,名為成佛。
猶如伎兒,轉變形容,還複本身也。
【疏】欲界者,欲謂三欲,所謂淫欲、食欲、睡。
欲界者,擊義、分義,下至風輪,上至他化自在天。
五趣有情及器世間,齊此強分,擊屬三欲,故名欲界。
又此欲界,名五趣雜居地,色四靜慮,無色四空,共成九地(随文可知)。
【疏】四空等者,謂無色界四空處天,名無色四空也。
婆沙一百四十一雲:何故此四說名無色?答:超過一切有色法故,色法于此無容生故。
八十四雲:謂初習業者,先住思惟諸虛空相,取此相已,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空相,而修加行,展轉引起初無色定,故說此定名空無邊處。
第二空者,謂修業者,先應思惟六種識相,餘準前說。
第三空者,無我所故,名無所有。
若爾,諸地皆然,何獨此地無我所耶?答:我及我所,勢力羸劣,滅減更無如此地者故。
第四空者,謂此地中,無明了相,不無相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此四名處者,皆是生長諸有之處,生長種種業煩惱處,破諸妄計,彼為涅槃,故佛說為生長有處。
處體是定,從境彰名空無邊之處,依主釋也。
餘三準此。
問:入二界定,相狀雲何?複雲何别?答:靜慮定俱,其中相狀,如處室中,依于色故;入無色定,其中相狀,如處虛空,無色依故。
【疏】依此近分等者,俱舍論雲:世俗無間及解脫道,如次能緣下地、上地,為粗苦障及靜、妙、離。
謂無間道,緣次下地諸有漏法,作粗苦障,三行相中随一行相;若解脫道,緣彼次上地諸有漏法,作靜、妙、離,三行相中随一切相。
非寂靜故,說名為粗,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說名為苦,由多粗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說名為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
靜、妙、離三,翻此可解。
意雲:厭粗忻靜,或厭苦忻妙,或厭障忻離,随一行成,伏于下地俱生煩惱,即生上地,謂厭欲界,忻初禅,厭初禅,忻二禅,乃至有頂。
今明無色四空處業,三行相中随修一行,得定為因,生彼為果。
衆同分者,慈恩釋雲:衆者,種類義;同者,一義;分者,相似義。
即是多法一類相似,立衆同分。
無色界天,無色身故,唯依命根,立衆同分。
四類各各相似,各立一同分。
【疏】第六等者,第七識俱,恒行無明,不發業故,非此正要。
第六識俱,迷理無明,正能發業;迷事起者,能助發業。
取此無明,正發、助發福等三業緣生之首,名為根本;或此無明,是三界苦果之根本也。
【疏】起信至枝末者,即彼論中根本不覺,枝末不覺也。
彼說從真起妄,本末五重:初、唯一心,謂本源。
第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滅;二者、心生滅門,謂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賴耶識。
第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者、覺義,謂心體離念,等虛空界;二者、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故,不覺心起。
第四、依不覺義而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
第五、依現相而生六粗:一、智相(依境分别,即俱生法執也);二、相續相(起念不斷,即分别法執也);三、執取相(心起着故,俱生我執);四、計名字相(分别
地水火風空識,名為六界。
界者,性義。
由此士夫六法,能持自性,非如外道執我能持也。
【疏】此為正也者,唯識為正。
生、住、異三,皆居現在,以現存故;滅居過去,已無體故;過去名前,屬前位故;未來名後,在向後故。
【疏】論有兩解者,彼雲:經說三相,何不說四?答:有三解:一雲:如生名起,滅名為盡,如是應知,異相名住,住而變異,名住異相。
二雲:無為之法,有自相住,住相濫彼,經不說住。
三雲:經說住異,總合為一,名住異相。
合說意者,如黑暗女、吉祥天,榮辱相随,令生厭離,故合說之。
其第一解,釋住異名;其後二解,明三相意。
故今疏主指後兩解。
【疏】無二常相者,真性常有,兔角常無。
此有為法,無彼二常之相,故名無常。
【疏】刹那者,時之極少也。
俱舍論說三極少義:一者、色中極少,謂一極微;二者、名中極少,謂一字;三者、時中極少,謂一刹降。
于色法中至極微細,名極微也。
生滅有二者,瑜伽論說:生及住、異,俱名生品;滅,名滅品。
令諸弟子應觀諸法刹那生滅而住其心。
所觀生滅,具足四相。
然有二種:一者、刹那四相,亦名細四相,遍有為法,如此經說生滅空義;二者、一期四相,亦名粗四相,依于情器,一期住世,分齊差别,以分四相。
且如人趣,初生、入胎、住胎、出胎,皆名生相;生已住世,一期壽命,皆名住相;少年、老年,前後改變,皆名異相;于一刹那,正舍壽命及中有位,皆名滅相。
慈恩法師引涅槃說:中有之身,名為死苦。
故中有身,滅相攝也。
生、住、異、滅,亦名生、老、病、死四相交侵,應厭離之,如下當說。
【疏】緣和等者,俱舍第十二雲:衆緣和合法,得自體頓,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時,名一刹那。
譬如壯士,一彈指頃,有六十五刹那,如是名為一刹那量。
初解可知,後解意說度一極微時,是一刹那量。
婆沙一百三十六引契經說:佛告苾刍:譬如四人,皆善射箭,各執弓箭,相皆攢立,欲射四方。
有一捷夫,來語之曰:汝等今可一時放箭,我能遍接,俱令不墜。
于意雲何?此捷疾不?苾刍白言:甚疾,世尊!佛言:彼人捷疾,不及地行藥叉;地行藥叉捷疾,不及空行藥叉;空行藥叉捷疾,不及四大王衆天;彼天捷疾,不及日月輪;二輪捷疾,不及堅行天子。
此是導引日月輪者,此等諸天展轉捷疾。
佛告苾刍:壽行生滅捷疾,于彼刹那流轉,無有暫停。
【疏】答然等者,準次經文而積算之,于一念中,總有八萬一千生滅也。
既爾,如何分于生滅前後?時極促故。
答:如以利刃,于一刹那,頓斷九百重紙,彼紙斷時,而有前後;生滅亦爾,凡情識昧,有而不覺,唯大聖人現量知之,說示衆生,顯有為法生滅故空也。
【疏】華嚴等者,長風鼓水,生于動勢,說名為波。
前前波滅,後後波生,二波生滅,各不相知,生滅亦爾。
【疏】此中眼由眼空等者,依龍樹義,心、心所法,四緣合成;根、境等色,二緣合成。
若離因緣,無色、心故,一切皆空也。
依慈氏義,内空者,内六根處而無所執實我法故,說名為空,非無根體。
如說舍空,舍中無人,名為舍空,非舍體空。
通途義者,攝相歸性,一切諸法皆即真空,如波依水,不即不離。
故下經雲: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
上下,準此三義釋經。
【疏】此中内六處等者,内六處由所取外六處空故,能取内六處空;外六處由能取内六處空故,所取外六處空;相形待故,内外俱空。
此三空義,初别觀内,次别觀外,皆悉是空。
若内若外,總合觀之,亦皆空也。
【疏】雲何空空者?上之空言,謂一切法所遍之處太虛空也;下之空言,顯彼無也。
意說十方虛空之相,亦即是無,故曰空空。
故次便說十方器界物象皆無,名為大空。
顯揚論雲:大空者,器世間空。
【疏】由無為空者,為之言作。
若法有彼生等造作,名有為法;若法無彼生造作,名無為法。
顯彼無為亦不可得,故雲無為空。
【疏】由畢竟空者,前無始空明三世空,此畢竟空明非世空,諸法實性非三世故。
【疏】由散空者,色心諸法,說名為散;諸法實性,名為不散。
散與不散,相形待故,經但說散,必對不散文影顯耳。
大般若中,散空無變異,空相翻說之。
無變異者,是不散義。
【疏】如是等者,于處、界皆有自相。
又攝三科為二,謂有為自相、無為自相。
彼經複有共相空,謂如苦是有漏法共相,無常是有為法共相,空、無我是一切法共相。
諸如是等,有無量共相,此共相由共相空。
【疏】智論等者,十八空中,别觀内根,别觀外境,總觀内根、外境。
此十二處,攝盡諸法,一切皆空。
于中重廣差别義類,說次十一空。
謂十方虛空及器世界,彼皆是空,故說空空、大空。
對此世俗,複說勝義,明勝義空。
彼二谛空,歸有為、無為門,亦即是空,故說有為空、無為空。
有為堕世,無為非世,故說無始空、畢竟空。
世法可散,非世不散,故說散空。
彼世、非世皆有自性,及有自相亦不可得,故說本性空、自相空。
總攝諸法世出世間、色非色等性相染淨,故說一切法空。
前十四種,總明諸法染淨境智性相皆空。
次三别明出因果。
初通因果,次因,後果。
以智照彼一切皆空,以十七空對破諸有。
然恐衆生着能破空而生空病,故說第十八空空故空也。
第二空言是所遣空,初後空言是能遣空。
以此一空遣彼諸空,能空亦空也,如榍出榍(音屑)。
譬如木孔中有餘物礙,以榍遣之,物遣榍存,榍亦是礙。
複以一榍而遣彼榍,二榍俱遣,物礙皆除,木孔虛通。
以此一空而遣彼空,二空俱遣,執遣心通也。
然不可立第三空義,以無用故。
有病先除,空病後遣,智照實性,非有非無,泯相絕待,此經之大意也。
【疏】恐等者。
問:衆生執法有,以空破于有;衆生著于空,應以有破空。
答:此難不然。
如人有于病,以藥療于病,慮恐藥成病,以藥解藥毒。
衆生著有病,以空破于有,慮恐空成病,以空遣于空。
隻可以藥療病,不可以病療藥也。
【疏】名集故有者,以名呼召诠表諸法熏種子故,而此種子因名所集,故說為有。
若非熏習,新熏種子本體無故。
【經】因集等者,能集、所集,皆名為集。
煩惱及業,為能招集,名因集故有;有情及器,為所招集,名果集故有。
果中,有情六趣差别,非無故有。
三句義中,初一為因,後二為果。
果中,初總,後别。
【經】十地佛果者,此明出世勝功德法,唯取無漏十地佛果福慧功德。
地前三賢,有漏福慧非此所明,或可三賢略不說之。
【疏】又科等者,标、結,同前釋中。
三集通顯世、出世法,而皆是有;因果六趣,别顯世間有;十地佛果,别顯出世間有,随經可解。
【疏】迷杌謂人者,由迷杌木,妄謂是人,若不迷杌,不執為人也。
迷杌不了,猶如法執,不了法空,執法實有也。
妄執為人,猶如我執,不了無我,妄執有我也。
迷杌謂人,人杌俱迷,迷法執我,我法俱迷,理定然也。
故佛告言:若菩薩住于法相,即非菩薩。
住者,着也。
由着法故,必起我執,汝等不應住着法相。
【疏】漚和者,方便義。
未始者,未曾義。
此顯菩薩具般若門觀于法空,具方便門涉行于有,勝餘凡夫、二乘之行也。
般若觀空,方便涉有,此二有何勝耶?答:方便涉有,未曾迷空,故雖處有而不染有,不同凡夫迷空處有而染有也。
無相般若而不厭有,以觀于空,故雖觀空而不證寂,不同二乘厭有生死而趣寂滅。
【疏】如三器異,空界不别者,能盛三器異,所盛空界一,況法如文。
【疏】如實行對治者,有餘師解:或約文定數,或約義定數,顯彼說非指此正義,故雲如實。
如實正義,約所治障有八萬四千,能對治行數量亦爾,如不淨觀對治貪等。
如來說法,诠顯彼行,法數亦同。
故彼頌雲: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
八十千者,八萬也。
此就全數具足,應雲八萬四千。
【疏】十種煩惱者:一、貪,二、嗔,三、癡,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
一一皆以餘九為方便,足成一百。
言方便者,方法便宜為因之義。
如貪為頭,餘九助成,謂由嗔故起貪,由癡故起貪,乃至由戒禁取故起貪。
十種煩惱,更互為頭,十十成百。
小乘中說:未來名前,過去名後。
前後時長,有相資義;現在時促,無相資義。
未來之法,有法前得;過去之法,有法後得;現在之法,有法俱得。
由于能得有勢力故,所得之法常存不滅,所以煩惱皆有已起、未起者也。
【疏】雖真等者,取彼法數以釋此經。
一心真見道位,具多功德。
雖真見道無此多品,然所治障有此數類,能治聖道數量亦爾,故雲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疏】賢劫等者,由依貪等十種煩惱,一一為頭,引生餘九,十十成百,容三世起。
謂過去一百,資成一千;未來亦爾;現在一百,以時促故,無相資義,合成二千一百。
依四大六塵,一一皆起二千一百,合成二萬一千。
多貪、多嗔、多癡及等分者,四人各起二萬一千,故總合成八萬四千。
塵勞根病,如來宣說八萬四千清淨法藥,治彼根病,謂如布施治悭貪等。
賢劫經說:始從兜率下閻浮提,名光曜度,乃至雙林分布舍利度,總三百五十度,一一皆說六波羅蜜,合成二千一百波羅蜜門(餘如疏說)。
【疏】又解等者,前解世尊出世,于一切時,說此此法,治彼彼病,所合大數八萬四千,通途對治煩惱病行,義如常說,不歸此經見道法數。
此又解者,準彼釋此見道德數,由彼二障,障覆淨慧性相功德,所障功德,随能障說,有多品類。
今至見道,刹那智起,頓斷八萬四千障染,頓顯八萬四千清淨功德,其猶磨鏡,一分塵盡,一分明現,乃至多分塵盡,多分明現。
二障粗重者,總相顯示,分别二障,名為粗重,非唯習氣。
【疏】一切智智者,慈恩三番釋:一雲:一切智者,佛也。
又言智者,根本、後得,此二是用。
二智實性,即是真如,若用若性,合名為智。
一切智人之智,名一切智智。
第二同疏。
三雲:一切智者,智用菩提;重言智者,智性涅槃。
今顯此二,悉皆無上,歎勝令忻。
【疏】維摩等者,随所見聞覺知,皆作佛事也。
維摩經說:上方香積世界,無有文字說法,諸菩薩衆坐香樹下,聞斯妙香,即獲一切德藏三昧。
或有佛土,而無言說意思為佛事,見色聞聲。
如疏。
【疏】惡啊者(上人聲,下上聲,如前已釋)。
【疏】義翻為句者,诠差别義,究竟意,故名章句也。
【經】七寶者,無量壽經雲:金、銀、琉璃、頗梨、珊瑚、瑪瑙、砗磲。
恒水經雲:金、銀、珊瑚、真珠、砗磲、明月珠、摩尼珠。
佛地論雲:一、金;二、銀;三、吠琉璃;四、頗胝迦;五、牟呼娑羯洛婆,當砗磲也;六、遏濕摩羯婆,當瑪瑙也;七、赤真珠。
三文不同者,随方愛樂,差别有異,列名别也。
【疏】此有彼四:三聞一思者,受持、讀誦,此三聞慧;解一句者,是思慧也。
略舉此四,例餘六行,皆應行之。
【經】文字性離者,因緣空義也。
文字緣生,本性空故。
由性空故,無文字相也。
歸勝義谛,文字性離。
泯文字相,唯真性也。
【疏】不增等者,彼經之意,随相以說性。
謂清淨法身,在衆生身中,随諸衆生往來生死,說往來相,名為衆生。
若彼衆生逆生死流,返本還源,歸于本性,依舊而住,名為成佛。
猶如伎兒,轉變形容,還複本身也。
【疏】欲界者,欲謂三欲,所謂淫欲、食欲、睡。
欲界者,擊義、分義,下至風輪,上至他化自在天。
五趣有情及器世間,齊此強分,擊屬三欲,故名欲界。
又此欲界,名五趣雜居地,色四靜慮,無色四空,共成九地(随文可知)。
【疏】四空等者,謂無色界四空處天,名無色四空也。
婆沙一百四十一雲:何故此四說名無色?答:超過一切有色法故,色法于此無容生故。
八十四雲:謂初習業者,先住思惟諸虛空相,取此相已,假想勝解,觀察照了無邊空相,而修加行,展轉引起初無色定,故說此定名空無邊處。
第二空者,謂修業者,先應思惟六種識相,餘準前說。
第三空者,無我所故,名無所有。
若爾,諸地皆然,何獨此地無我所耶?答:我及我所,勢力羸劣,滅減更無如此地者故。
第四空者,謂此地中,無明了相,不無相故,名非想非非想處。
此四名處者,皆是生長諸有之處,生長種種業煩惱處,破諸妄計,彼為涅槃,故佛說為生長有處。
處體是定,從境彰名空無邊之處,依主釋也。
餘三準此。
問:入二界定,相狀雲何?複雲何别?答:靜慮定俱,其中相狀,如處室中,依于色故;入無色定,其中相狀,如處虛空,無色依故。
【疏】依此近分等者,俱舍論雲:世俗無間及解脫道,如次能緣下地、上地,為粗苦障及靜、妙、離。
謂無間道,緣次下地諸有漏法,作粗苦障,三行相中随一行相;若解脫道,緣彼次上地諸有漏法,作靜、妙、離,三行相中随一切相。
非寂靜故,說名為粗,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說名為苦,由多粗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說名為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
靜、妙、離三,翻此可解。
意雲:厭粗忻靜,或厭苦忻妙,或厭障忻離,随一行成,伏于下地俱生煩惱,即生上地,謂厭欲界,忻初禅,厭初禅,忻二禅,乃至有頂。
今明無色四空處業,三行相中随修一行,得定為因,生彼為果。
衆同分者,慈恩釋雲:衆者,種類義;同者,一義;分者,相似義。
即是多法一類相似,立衆同分。
無色界天,無色身故,唯依命根,立衆同分。
四類各各相似,各立一同分。
【疏】第六等者,第七識俱,恒行無明,不發業故,非此正要。
第六識俱,迷理無明,正能發業;迷事起者,能助發業。
取此無明,正發、助發福等三業緣生之首,名為根本;或此無明,是三界苦果之根本也。
【疏】起信至枝末者,即彼論中根本不覺,枝末不覺也。
彼說從真起妄,本末五重:初、唯一心,謂本源。
第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滅;二者、心生滅門,謂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賴耶識。
第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者、覺義,謂心體離念,等虛空界;二者、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故,不覺心起。
第四、依不覺義而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
第五、依現相而生六粗:一、智相(依境分别,即俱生法執也);二、相續相(起念不斷,即分别法執也);三、執取相(心起着故,俱生我執);四、計名字相(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