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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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譯
烏苌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
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受
溫陵開元蓮寺比丘戒環解
△開釋科三。
初通釋經題。
如來果體其體本然。
何假密因。
菩薩道用其用無作。
孰為萬行。
無因無行。
無修無證。
無了不了。
大小名相。
一切不立。
此真首楞嚴畢竟堅固者也。
特以衆生如來隐于藏心。
非密因不顯。
衆生菩薩淪于七趣。
非萬行不修。
覺皇于是。
示之以大法。
使不迷于小道。
而默得乎無外之體。
喻之以佛頂。
使不滞于相見。
而妙極乎無上之緻。
指如來密因。
使明本妙心。
知三世諸佛。
皆依此為初因。
明修證了義。
使悟究竟法。
知一切聖人皆依此而證果。
乃至具足菩薩清淨萬行。
一切事法無不究竟。
至于實相堅固不壞。
故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通有五名。
今題處三焉。
以約該博也。
若所謂遍知海妙蓮華王十方佛母即餘二也。
所謂悉怛多般怛啰無上寶印清淨海眼灌頂章句通前三也。
悉怛多般怛啰者。
雲白傘蓋也。
即如來藏心。
廣大無染。
周覆法界之體。
此經即為是心之印。
是心之眼也。
以是寶印印。
使七大萬法鹹契本心。
以是海眼照。
了陰入處界皆如來藏。
繇是證菩提心。
入佛智海。
作妙蓮華王。
于染淨萬境自在開敷。
為十方佛母。
于塵毛國土随緣降誕。
乃至成就果德。
受灌頂位。
則一切畢竟堅固之事。
皆備于我矣。
首楞嚴此雲一切事畢竟堅固。
亦雲健相分别。
一切畢竟。
已如前釋。
餘稱金剛觀察覺明分折。
始于徴心辯見。
終于破陰褫魔。
無非健相分别事也。
經即能诠之文而已。
诠猶筌也。
知經為筌則從而釋之者皆筌也。
非魚也。
學者慎勿執筌為魚。
然後首楞真經可得矣。
△二通叙科判。
楞嚴自唐至宋科判疏釋。
十有餘家。
愚及見者。
若長水璇師孤山圓師閩中度師長慶巘師泐潭月師舒王張觀文之說。
其末及見者。
亦仿佛遺意矣。
然其科經。
皆執匿王琉璃異代。
謂非一會頓說。
其判教。
皆局持地耶輸等事。
而斷為法華之後。
愚竊疑焉。
請先質之。
夫夜壑負趨。
速于反掌。
匿王代謝。
可唯旦暮。
而楞嚴法會。
自夏徂冬。
此不應執異王疑異會也。
法華自燈明已還。
諸佛無時不說。
菩薩無時不證。
持地既曰聞諸如來宣妙蓮華。
豈止釋迦欤。
經稱摩登由神咒力。
消其愛欲。
與耶輸同悟宿因。
或得出纏。
或蒙授記。
若執授記為法華之事。
則靈山會上當有摩登。
乃可言同。
且曰由神咒力。
灼非法華。
況有道記果記之異。
疑今經所言道記耳。
非法華果記也。
此又不應局授記而定先後也。
經言最後垂範者。
彼乃結辯魔文。
當第十卷末。
實楞嚴法會最後。
非臨滅之最後也。
舊引多說。
不可縷疏。
皆未足為科判準繩。
科判失準則理義自差。
今準吾佛設教之序。
未知其可也。
請陳管見。
夫法王說法。
有條不紊。
初說一乘頓教以立本。
即華嚴也。
次說三乘漸教以逗機。
即阿含方等般若也。
後說一乘圓教以顯實。
即法華也。
楞嚴即般若法華之中。
實大乘終極之教。
故如來密因菩薩萬行修證之法一切畢竟。
自此已往。
無複進修。
直造一乘圓妙之道。
故法華會上更無地位之說。
純談妙法。
随根印可授記作佛而已。
蓋出興大事。
于法華至矣盡矣。
不可有加矣。
法華之後便說涅槃。
扶律談常而終焉。
其扶律者。
所以囑後事。
談常者。
所以示真寂。
此獨臨滅遺付之事。
非有加于法華也。
說者不本扶律之意。
辄判楞嚴在法華後。
亦稱扶律談常。
然則進修既畢而又進修。
扶律之後而又扶律。
前則加于法華。
後則贅于涅槃。
是乃倒置枝骈。
紊于法王之法矣。
夫進修之事。
譬稼穑猶耘耨。
譬芙蕖猶敷華。
既号法華秋獲涅槃捃拾。
則不應獲拾之中又耘耨也。
既号法華廢權立實。
如華落蓮現。
則不應廢落之後又敷華也。
以經證之。
竛竮之子。
随領寶藏。
複何所求。
化城之人。
既到寶所。
複何前進。
燈明說法華已。
便于中夜涅槃。
釋尊說法華已。
便于四衆唱滅。
複何枝蔓于楞嚴哉。
如必楞嚴居後。
則阿難既于法華諸漏已盡。
而複于楞嚴未盡諸漏。
既于法華堪任佛記。
而複于楞嚴未全道力。
既先領悟妙法。
而複不知真際所詣。
既已安住佛道。
而複為彼所轉溺于淫舍。
是皆倒置。
理自不然。
故判楞嚴在般若之後也。
蓋般若之後。
慧學方盛。
定力未全。
人或溺于多聞。
失于正受。
于是示首楞之大定。
資般若之大慧。
使定慧均等學行兩全。
而究竟趣于一乘實相。
此楞嚴所以作也。
論三經大緻。
無非為一大事因緣。
而必先藉般若發明。
次由楞嚴修證。
終至法華印可。
然後盡諸佛能事。
序固如是也。
然導達禅乘。
決擇正見。
無尚楞嚴矣。
其科準常。
大分為三。
初序分。
二正宗。
三流通。
序分文二。
初陳時處主伴以證信。
次陳阿難示迹以發起。
正宗文五。
一見道分。
初由七徴。
以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即第一卷)次由八還。
以辯妙淨見精顯如來藏。
(第二第三)後即山河萬象。
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四初至中)皆使行人明心見性為修證密因。
故名見道分。
二修道分。
首示初心二決定
初通釋經題。
如來果體其體本然。
何假密因。
菩薩道用其用無作。
孰為萬行。
無因無行。
無修無證。
無了不了。
大小名相。
一切不立。
此真首楞嚴畢竟堅固者也。
特以衆生如來隐于藏心。
非密因不顯。
衆生菩薩淪于七趣。
非萬行不修。
覺皇于是。
示之以大法。
使不迷于小道。
而默得乎無外之體。
喻之以佛頂。
使不滞于相見。
而妙極乎無上之緻。
指如來密因。
使明本妙心。
知三世諸佛。
皆依此為初因。
明修證了義。
使悟究竟法。
知一切聖人皆依此而證果。
乃至具足菩薩清淨萬行。
一切事法無不究竟。
至于實相堅固不壞。
故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通有五名。
今題處三焉。
以約該博也。
若所謂遍知海妙蓮華王十方佛母即餘二也。
所謂悉怛多般怛啰無上寶印清淨海眼灌頂章句通前三也。
悉怛多般怛啰者。
雲白傘蓋也。
即如來藏心。
廣大無染。
周覆法界之體。
此經即為是心之印。
是心之眼也。
以是寶印印。
使七大萬法鹹契本心。
以是海眼照。
了陰入處界皆如來藏。
繇是證菩提心。
入佛智海。
作妙蓮華王。
于染淨萬境自在開敷。
為十方佛母。
于塵毛國土随緣降誕。
乃至成就果德。
受灌頂位。
則一切畢竟堅固之事。
皆備于我矣。
首楞嚴此雲一切事畢竟堅固。
亦雲健相分别。
一切畢竟。
已如前釋。
餘稱金剛觀察覺明分折。
始于徴心辯見。
終于破陰褫魔。
無非健相分别事也。
經即能诠之文而已。
诠猶筌也。
知經為筌則從而釋之者皆筌也。
非魚也。
學者慎勿執筌為魚。
然後首楞真經可得矣。
△二通叙科判。
楞嚴自唐至宋科判疏釋。
十有餘家。
愚及見者。
若長水璇師孤山圓師閩中度師長慶巘師泐潭月師舒王張觀文之說。
其末及見者。
亦仿佛遺意矣。
然其科經。
皆執匿王琉璃異代。
謂非一會頓說。
其判教。
皆局持地耶輸等事。
而斷為法華之後。
愚竊疑焉。
請先質之。
夫夜壑負趨。
速于反掌。
匿王代謝。
可唯旦暮。
而楞嚴法會。
自夏徂冬。
此不應執異王疑異會也。
法華自燈明已還。
諸佛無時不說。
菩薩無時不證。
持地既曰聞諸如來宣妙蓮華。
豈止釋迦欤。
經稱摩登由神咒力。
消其愛欲。
與耶輸同悟宿因。
或得出纏。
或蒙授記。
若執授記為法華之事。
則靈山會上當有摩登。
乃可言同。
且曰由神咒力。
灼非法華。
況有道記果記之異。
疑今經所言道記耳。
非法華果記也。
此又不應局授記而定先後也。
經言最後垂範者。
彼乃結辯魔文。
當第十卷末。
實楞嚴法會最後。
非臨滅之最後也。
舊引多說。
不可縷疏。
皆未足為科判準繩。
科判失準則理義自差。
今準吾佛設教之序。
未知其可也。
請陳管見。
夫法王說法。
有條不紊。
初說一乘頓教以立本。
即華嚴也。
次說三乘漸教以逗機。
即阿含方等般若也。
後說一乘圓教以顯實。
即法華也。
楞嚴即般若法華之中。
實大乘終極之教。
故如來密因菩薩萬行修證之法一切畢竟。
自此已往。
無複進修。
直造一乘圓妙之道。
故法華會上更無地位之說。
純談妙法。
随根印可授記作佛而已。
蓋出興大事。
于法華至矣盡矣。
不可有加矣。
法華之後便說涅槃。
扶律談常而終焉。
其扶律者。
所以囑後事。
談常者。
所以示真寂。
此獨臨滅遺付之事。
非有加于法華也。
說者不本扶律之意。
辄判楞嚴在法華後。
亦稱扶律談常。
然則進修既畢而又進修。
扶律之後而又扶律。
前則加于法華。
後則贅于涅槃。
是乃倒置枝骈。
紊于法王之法矣。
夫進修之事。
譬稼穑猶耘耨。
譬芙蕖猶敷華。
既号法華秋獲涅槃捃拾。
則不應獲拾之中又耘耨也。
既号法華廢權立實。
如華落蓮現。
則不應廢落之後又敷華也。
以經證之。
竛竮之子。
随領寶藏。
複何所求。
化城之人。
既到寶所。
複何前進。
燈明說法華已。
便于中夜涅槃。
釋尊說法華已。
便于四衆唱滅。
複何枝蔓于楞嚴哉。
如必楞嚴居後。
則阿難既于法華諸漏已盡。
而複于楞嚴未盡諸漏。
既于法華堪任佛記。
而複于楞嚴未全道力。
既先領悟妙法。
而複不知真際所詣。
既已安住佛道。
而複為彼所轉溺于淫舍。
是皆倒置。
理自不然。
故判楞嚴在般若之後也。
蓋般若之後。
慧學方盛。
定力未全。
人或溺于多聞。
失于正受。
于是示首楞之大定。
資般若之大慧。
使定慧均等學行兩全。
而究竟趣于一乘實相。
此楞嚴所以作也。
論三經大緻。
無非為一大事因緣。
而必先藉般若發明。
次由楞嚴修證。
終至法華印可。
然後盡諸佛能事。
序固如是也。
然導達禅乘。
決擇正見。
無尚楞嚴矣。
其科準常。
大分為三。
初序分。
二正宗。
三流通。
序分文二。
初陳時處主伴以證信。
次陳阿難示迹以發起。
正宗文五。
一見道分。
初由七徴。
以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即第一卷)次由八還。
以辯妙淨見精顯如來藏。
(第二第三)後即山河萬象。
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四初至中)皆使行人明心見性為修證密因。
故名見道分。
二修道分。
首示初心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