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注疏解經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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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信少府。
坐議廟樂事下獄,系再更冬,會赦,出為谏大夫。
上知勝素直,複為長信少府。
遷太子太傅。
受诏撰《尚書》、《論語》說,賜黃金百斤。
年九十卒官,賜冢茔,葬平陵。
太後賜錢三百萬,為勝素服五日,以報師傅之恩。
儒者以為榮。
始,勝每講授,常謂諸生曰:‘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
學經不明,不如親耕。
’《表》又雲:“前、後、左、右将軍,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漢不常置。
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
”及《四夷傳》雲:“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人也。
好學《齊詩》,事同縣後倉,又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以射策甲科為郎,累遷谏大夫,後代丙吉為禦史大夫,左遷為太子太傅。
及宣帝寝疾,選大臣可屬者引至禁中,拜望之為前将軍。
元帝即位,為弘恭、石顯等所害,飲鸩自殺。
天子聞之,驚拊手為之食,涕泣哀恸左右。
長子嗣為關内侯。
”《表》又雲:“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應劭曰:“丞,承也;相,助也。
”“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绶。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一丞相,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傳》曰:“韋賢字長孺,魯國鄒人也。
賢為人質樸少欲,笃志于學,兼通《禮》、《尚書》,以《詩》教授,号稱鄒魯大儒,徵為博士、給事中,進授昭帝《詩》,稍遷光祿大夫。
及宣帝即位,以先帝師,甚見尊重。
本始三年,代蔡義為丞相,封扶陽侯,年七十馀,為相五歲。
地節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罷歸,加賜第一區。
丞相緻仕,自賢始。
年八十二薨,谥曰節侯。
少子玄成字少翁,“複以明經曆位至丞相,鄒、魯諺曰:‘遺子黃金滿籯,不如教子一經。
’玄成為相七年,建昭三年薨,谥曰共侯。
”此四人皆傳《魯論語》。
《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于《魯論》。
琅邪王卿及膠東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疏]“齊論”至“教授”。
○正義曰:此叙《齊論語》之興及傳授之人也。
《齊論語》凡二十二篇,其二十篇篇名與《魯論》正同,其篇中章句則頗多于《魯論》。
篇者,積章而成篇,遍也,言出情鋪事明而遍者也。
積句以成章,章者,明也,總義包體所以明情者也。
句必聯字而言,句者,局也,聯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
琅邪、膠東,郡國名。
王卿,天漢元年由濟南太守為禦史大夫。
庸生名譚生,蓋古謂有德者也。
昌邑中尉者,《表》雲:“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國。
有太傅輔王,内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衆官。
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
成帝綏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
中尉如郡都尉。
”《傳》雲:“王吉字子陽,琅邪臯虞人也。
少好學明經,以郡吏舉孝廉為郎,補若盧右丞,遷熒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
”此三人皆以《齊論語》教授于人也。
故有《魯論》、有《齊論》。
[疏]“故有《魯論》有《齊論》”。
○正義曰:既叙《魯論》、《齊論》之作及傳述之人,乃以此言結之也。
魯共王時,嘗欲以孔
坐議廟樂事下獄,系再更冬,會赦,出為谏大夫。
上知勝素直,複為長信少府。
遷太子太傅。
受诏撰《尚書》、《論語》說,賜黃金百斤。
年九十卒官,賜冢茔,葬平陵。
太後賜錢三百萬,為勝素服五日,以報師傅之恩。
儒者以為榮。
始,勝每講授,常謂諸生曰:‘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
學經不明,不如親耕。
’《表》又雲:“前、後、左、右将軍,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漢不常置。
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
”及《四夷傳》雲:“蕭望之字長倩,東海蘭陵人也。
好學《齊詩》,事同縣後倉,又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以射策甲科為郎,累遷谏大夫,後代丙吉為禦史大夫,左遷為太子太傅。
及宣帝寝疾,選大臣可屬者引至禁中,拜望之為前将軍。
元帝即位,為弘恭、石顯等所害,飲鸩自殺。
天子聞之,驚拊手為之食,涕泣哀恸左右。
長子嗣為關内侯。
”《表》又雲:“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應劭曰:“丞,承也;相,助也。
”“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绶。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一丞相,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傳》曰:“韋賢字長孺,魯國鄒人也。
賢為人質樸少欲,笃志于學,兼通《禮》、《尚書》,以《詩》教授,号稱鄒魯大儒,徵為博士、給事中,進授昭帝《詩》,稍遷光祿大夫。
及宣帝即位,以先帝師,甚見尊重。
本始三年,代蔡義為丞相,封扶陽侯,年七十馀,為相五歲。
地節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罷歸,加賜第一區。
丞相緻仕,自賢始。
年八十二薨,谥曰節侯。
少子玄成字少翁,“複以明經曆位至丞相,鄒、魯諺曰:‘遺子黃金滿籯,不如教子一經。
’玄成為相七年,建昭三年薨,谥曰共侯。
”此四人皆傳《魯論語》。
《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于《魯論》。
琅邪王卿及膠東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疏]“齊論”至“教授”。
○正義曰:此叙《齊論語》之興及傳授之人也。
《齊論語》凡二十二篇,其二十篇篇名與《魯論》正同,其篇中章句則頗多于《魯論》。
篇者,積章而成篇,遍也,言出情鋪事明而遍者也。
積句以成章,章者,明也,總義包體所以明情者也。
句必聯字而言,句者,局也,聯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
琅邪、膠東,郡國名。
王卿,天漢元年由濟南太守為禦史大夫。
庸生名譚生,蓋古謂有德者也。
昌邑中尉者,《表》雲:“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國。
有太傅輔王,内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衆官。
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
成帝綏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
中尉如郡都尉。
”《傳》雲:“王吉字子陽,琅邪臯虞人也。
少好學明經,以郡吏舉孝廉為郎,補若盧右丞,遷熒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
”此三人皆以《齊論語》教授于人也。
故有《魯論》、有《齊論》。
[疏]“故有《魯論》有《齊論》”。
○正義曰:既叙《魯論》、《齊論》之作及傳述之人,乃以此言結之也。
魯共王時,嘗欲以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