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下 告子章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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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惡者有甚于死,非獨賢者有此心也,人皆有此心也,但賢人能常存之而勿喪亡之耳。
蓋所欲有甚于生者,是義也;所惡有甚于死者,是不義也。
且以一箪所盛之食,一豆所盛之羹,得而食之者,則養其生,不得此而食者,則餓而死,然而??爾叱咄而與之,雖行道塗之中凡人,且不肯受而食之也;如蹴爾踐蹋而與之,雖乞丐之賤人,且以為不潔而不肯受而食也。
言萬锺之祿,則不貴辨禮義而受之者,雖萬锺之多,然于我何足為益焉?于我何益,以其己身不能獨食之也。
己不能獨食,則為宮室之廣美,供奉妻妾,施與所知之人窮乏者而已。
如是,則鄉日不得箪食豆羹則身死尚不受,今乃為宮室廣美、供奉妻妾與施所知之人窮乏者而受,為之如此,是亦不可以止乎!言此可以止。
而不止者也,是謂失其本心者矣,是忘其義者矣。
故本心即義也,所謂賢者但能勿喪亡此本心耳。
○注“熊蹯”。
○正義曰:按《史記·世家》雲:“宰夫?而熊蹯不熟,晉靈公怒而殺之。
”裴る注雲:“服虔曰:蹯,熊掌,其肉難熟。
”○注“锺,量器也”。
正義曰:齊大夫晏子雲,已說在《梁惠篇》。
孟子曰:“仁,人心也。
義,人路也。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不行仁義者,不由路,不求心者也,可哀憫哉。
)人有(又鳥)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人知求(又鳥)犬,莫知求其心者,惑也。
學問所以求之矣。
) [疏]“孟子曰”至“而已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由路求心,為得其本,追逐(又鳥)狗,務其末也。
學以求之詳矣。
“孟子曰”至“而已矣”者,孟子言仁者是人之心也,是人人皆有之者也;義者是人之路也,是人人皆得而行之者也。
今有人乃舍去其路而不行,放散其心而不知求之者,可哀憫哉!且人有(又鳥)犬放之則能求追逐之,有心放離之而不求追複。
然而學問之道無他焉,但求其放心而已矣。
能求放心,則仁義存矣。
以其人之所以學問者,亦以精此仁義也。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
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
(無名之指,手之第四指也,蓋以其馀指皆有名。
無名指者,非手之用指也,雖不疾痛妨害于事,猶欲信之,不遠秦、楚,為指之不若人故也。
)指不若人,則知惡之。
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心不若人,可惡之大者也,而反惡指,故曰不知其類也。
類,事也。
) [疏]“孟子曰”至“不知類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舍大惡小,不知其要,憂指忘心,不向于道。
是以君子惡之者也。
“孟子曰”至“此之謂不知類也”,孟子言今人有第四指,為無名之指,屈而不信,且非疾痛有妨害于為事也。
如有人能信者,則不遠秦、楚之路而求信之,以為惡其指之不若人也。
且以無名之指為無用之指,則恥惡之不若人,其心不若人,則不知恥惡之,是之謂為不知其類者也。
《荀子》雲“相形不如論心”,同其意也。
蓋雲秦、楚者,以其秦、楚相去最為遠者也,故取為己言,指屈尚不遠秦、楚之路而求信,況心即在于己為最近者也,尚不能求之耶。
此孟子所以為不知類者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
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拱,合兩手也。
把,以一手把之也。
桐、梓,皆木名也,人皆知灌溉而養之,至于養身之道,當以仁義,而不知用,豈于身不若桐、梓哉?不思之甚者也,宜孟子有是以言之欤。
) [疏]“孟子”至“甚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莫知養身而養其樹木,失事違務,不得所急,所以誡未達者也。
孟子言桐、梓之木,方于可拱把之時,人誠欲其生長,皆知所以灌溉而養之者。
至于己之身,而不知以仁義之道養之者,豈人之愛保其身反不若桐、梓之為急哉?但人弗思忖之而已,故以甚者也,宜誡之以此。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愛。
兼所愛,則兼所養也。
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
(人之所愛則養之,于身也,一尺一寸之膚養相及也。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
(考知其善否,皆在己之所養也。
)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
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養小則害大,養賤則害貴。
小,口腹也。
大,心志也。
頭頸,貴者也。
指拇,賤者也,不可舍貴養賤也。
務口腹者為小人,治心志者為大人。
)今有場師,舍其梧、?賈,養其?貳、棘,則為賤場師焉。
(場師,治場圃者。
場以治?。
圃,園也。
梧,桐;?賈,梓:皆木名。
?貳棗,小棗,所謂酸棗也。
言此以喻人舍大養小,故曰賤場師也。
)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
(謂醫養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肩背之有疾,以至于害之,此為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
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為尺寸之膚哉?”(飲食之人,人所以賤之者,為其養口腹而失道德耳。
如使不失道德,存仁義以往,不嫌于養口腹也。
故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哉?亦以懷其道德也。
) [疏]“孟子曰人之于身”至“膚哉”。
○正義曰:此章指言養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惡相厲,是以君子居處思義,飲食思禮者也。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至“于己取之而已矣”,孟子言人之于一身也,無有所不愛也,以其兼愛之矣。
兼所愛,則必兼有所
蓋所欲有甚于生者,是義也;所惡有甚于死者,是不義也。
且以一箪所盛之食,一豆所盛之羹,得而食之者,則養其生,不得此而食者,則餓而死,然而??爾叱咄而與之,雖行道塗之中凡人,且不肯受而食之也;如蹴爾踐蹋而與之,雖乞丐之賤人,且以為不潔而不肯受而食也。
言萬锺之祿,則不貴辨禮義而受之者,雖萬锺之多,然于我何足為益焉?于我何益,以其己身不能獨食之也。
己不能獨食,則為宮室之廣美,供奉妻妾,施與所知之人窮乏者而已。
如是,則鄉日不得箪食豆羹則身死尚不受,今乃為宮室廣美、供奉妻妾與施所知之人窮乏者而受,為之如此,是亦不可以止乎!言此可以止。
而不止者也,是謂失其本心者矣,是忘其義者矣。
故本心即義也,所謂賢者但能勿喪亡此本心耳。
○注“熊蹯”。
○正義曰:按《史記·世家》雲:“宰夫?而熊蹯不熟,晉靈公怒而殺之。
”裴る注雲:“服虔曰:蹯,熊掌,其肉難熟。
”○注“锺,量器也”。
正義曰:齊大夫晏子雲,已說在《梁惠篇》。
孟子曰:“仁,人心也。
義,人路也。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不行仁義者,不由路,不求心者也,可哀憫哉。
)人有(又鳥)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人知求(又鳥)犬,莫知求其心者,惑也。
學問所以求之矣。
) [疏]“孟子曰”至“而已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由路求心,為得其本,追逐(又鳥)狗,務其末也。
學以求之詳矣。
“孟子曰”至“而已矣”者,孟子言仁者是人之心也,是人人皆有之者也;義者是人之路也,是人人皆得而行之者也。
今有人乃舍去其路而不行,放散其心而不知求之者,可哀憫哉!且人有(又鳥)犬放之則能求追逐之,有心放離之而不求追複。
然而學問之道無他焉,但求其放心而已矣。
能求放心,則仁義存矣。
以其人之所以學問者,亦以精此仁義也。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
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
(無名之指,手之第四指也,蓋以其馀指皆有名。
無名指者,非手之用指也,雖不疾痛妨害于事,猶欲信之,不遠秦、楚,為指之不若人故也。
)指不若人,則知惡之。
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心不若人,可惡之大者也,而反惡指,故曰不知其類也。
類,事也。
) [疏]“孟子曰”至“不知類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舍大惡小,不知其要,憂指忘心,不向于道。
是以君子惡之者也。
“孟子曰”至“此之謂不知類也”,孟子言今人有第四指,為無名之指,屈而不信,且非疾痛有妨害于為事也。
如有人能信者,則不遠秦、楚之路而求信之,以為惡其指之不若人也。
且以無名之指為無用之指,則恥惡之不若人,其心不若人,則不知恥惡之,是之謂為不知其類者也。
《荀子》雲“相形不如論心”,同其意也。
蓋雲秦、楚者,以其秦、楚相去最為遠者也,故取為己言,指屈尚不遠秦、楚之路而求信,況心即在于己為最近者也,尚不能求之耶。
此孟子所以為不知類者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
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拱,合兩手也。
把,以一手把之也。
桐、梓,皆木名也,人皆知灌溉而養之,至于養身之道,當以仁義,而不知用,豈于身不若桐、梓哉?不思之甚者也,宜孟子有是以言之欤。
) [疏]“孟子”至“甚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莫知養身而養其樹木,失事違務,不得所急,所以誡未達者也。
孟子言桐、梓之木,方于可拱把之時,人誠欲其生長,皆知所以灌溉而養之者。
至于己之身,而不知以仁義之道養之者,豈人之愛保其身反不若桐、梓之為急哉?但人弗思忖之而已,故以甚者也,宜誡之以此。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愛。
兼所愛,則兼所養也。
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
(人之所愛則養之,于身也,一尺一寸之膚養相及也。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
(考知其善否,皆在己之所養也。
)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
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養小則害大,養賤則害貴。
小,口腹也。
大,心志也。
頭頸,貴者也。
指拇,賤者也,不可舍貴養賤也。
務口腹者為小人,治心志者為大人。
)今有場師,舍其梧、?賈,養其?貳、棘,則為賤場師焉。
(場師,治場圃者。
場以治?。
圃,園也。
梧,桐;?賈,梓:皆木名。
?貳棗,小棗,所謂酸棗也。
言此以喻人舍大養小,故曰賤場師也。
)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
(謂醫養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肩背之有疾,以至于害之,此為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
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為尺寸之膚哉?”(飲食之人,人所以賤之者,為其養口腹而失道德耳。
如使不失道德,存仁義以往,不嫌于養口腹也。
故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哉?亦以懷其道德也。
) [疏]“孟子曰人之于身”至“膚哉”。
○正義曰:此章指言養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惡相厲,是以君子居處思義,飲食思禮者也。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至“于己取之而已矣”,孟子言人之于一身也,無有所不愛也,以其兼愛之矣。
兼所愛,則必兼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