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上 公孫醜章句下(凡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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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景醜見孟子不造朝,而乃止其家宿焉,于是曰:在閨門之内,則有父子之親,出而邦國之外,則有君臣之義,此人之大倫,而不可汩也。

    父子則存乎慈孝之恩,君臣則存乎恭敬之義。

    今醜每見王之敬重其子也,而未嘗見子之所以能尊敬于王也。

    “曰:惡,是何言也”至“莫大乎是”者,孟子答景醜言,乃歎惜言是何言,而責我也。

    齊人皆無以仁義之道與王言者,豈以仁義之道為不嘉美也,其齊人心已謂是王何足與言仁義之道也!言爾之不尊敬于王,莫大乎此者也。

    “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于王前,故齊人莫如我敬王也”者,孟子言我非是堯舜二帝之道,則不敢鋪陳于王之前,故齊人未有如我如此之敬王也。

    所謂堯舜之道,即仁義之道也。

    “景子曰:否,非此之謂也,《禮》曰:父召無諾”至“若不相似然”者,景醜言否,我不謂不陳堯舜之道也,以其《禮》雲父召而子無諾而不至,君有命召,不坐待駕。

    今子固将欲自朝于王,而聞王命以遂不果行,是宜與夫《禮》若不相似然。

    以其有逆此《禮》也。

    “曰:豈謂是欤?曾子曰:晉、楚之富”至“是或一道也”者,孟子又言于景醜曰:我豈謂是君臣呼召之問乎?以其曾子言,晉、楚二君之富,人不可及也,然彼既以其富,我但有吾之仁,;彼既有其爵,而我但存吾之義:我何慊不足于彼乎哉!夫晉、楚之富,豈為不義?然于曾子言,是止于一道而言之也。

    一于道而言之,則曾子所以但言吾仁吾義,而不慊于晉、楚之富與其爵也。

    蓋謂晉、楚于富者,以其不過有所施而已,然我之仁固足以有施矣;晉楚貴于爵者,以其足以有制而已,然我之義固足以有制矣,然則富之與爵,而仁義得以并而有焉耳。

    此曾子所以一于仁義之道,而晉、楚富貴不足為富貴也。

    孟子所以執此而語景子者,意欲以比齊王之有富貴,亦晉楚之富貴不足為富貴也,而我猶曾子,但以仁義敵之,何有不足于齊王哉?此所以不欲朝王之意也。

    “天下有達尊三”至“惡得有其一而慢其二哉”者,達,通也,孟子又言天下有達尊者有三,爵一、齒一、德一是也。

    自朝廷之間莫如以爵為之尊,自鄉黨之間莫如以齒為之尊,自輔治其世、長養其民莫如以德為之尊。

    以其朝廷貴貴在爵,故以爵為朝廷之所尊;鄉黨長長在齒,故以齒為鄉黨之所尊;賢者有德,故以之輔世而佐佑之,則天下待之而後治,以之長民,則天下之民待之而後安,故以德為輔世長民之所尊。

    今齊王但有其爵,而安可止以一而慢去其齒、德二者哉?此孟子所以言齊王不能尊有德之士,故于景子而雲然也。

    “故将大有為之君”至“而況不為管仲者乎”者,孟子又言故将有大興為之君,必有所不可命召之臣,凡欲有所謀計,則就而謀,以其不敢召也。

    其尊德樂道,不如此有謀則就而不召,是不足有大興為也。

    故湯王之于伊尹,乃就而師之,然後方敢得而為臣,故湯王自七十裡而為天下,但不待勞而為之王者。

    齊桓公之于管仲,乃就而師之,然後方敢得而為臣,故桓公亦不勞而為諸侯之霸者。

    今天下于齊國,其地亦有類于湯、桓,其德又與湯、桓齊等,其未能有相加尚者,無他事焉,但湯、桓好受臣其所教,而齊王不好臣其所受教也。

    夫以湯王之于伊尹,齊桓之于管仲,則不敢召而見之。

    管仲,霸者之佐,且猶尚不可召見之,而況我不為管仲者乎?此孟子所以見齊王之召己,是以不往而見也。

    ○注雲“東郭氏,齊大夫家也”。

    ○正義曰:東郭者,齊國之東地,号為東郭也。

    經雲“卒之東郭?番間之祭”者,則東郭是齊國之東地也。

    氏者,未詳其人。

    注雲“齊大夫家也”,以理測之,孟子之所以吊問者,必齊之賢大夫也。

    如非大夫之等,孟子亦何由而吊之。

    ○注“孟仲子,孟子之從昆弟,而學于孟子者也”。

    ○正義曰:未詳,以理推之,則與孟子同姓,必孟子從昆弟而學于孟子者也。

    ○注“景醜氏,齊大夫”,亦未詳其人也。

     陳臻問曰:“前日于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饋七十镒而受,于薛,饋五十镒而受。

    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

    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

    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陳臻,孟子弟子。

    兼金,好金也,其價兼倍于常者,故謂之兼金。

    一百,百镒也。

    古者以一镒為一金,镒是為二十四兩。

    )孟子曰:“皆是也。

    當在宋也,予将有遠行,行者必以赆,辭曰‘饋赆’,予何為不受?(赆,送。

    行者贈賄之禮也,時人謂之赆。

    )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戒,有戒備不虞之心也。

    時有惡人欲害孟子,孟子戒備。

    薛君曰聞有戒,此金可鬻以作兵備,故饋之。

    我何為不受也?)若于齊,則未有處也。

    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

    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我在齊時無事,于義未有所處也。

    義無所處而饋之,是以貨财取我,欲使我懷惠也。

    安有君子而可以貨财見取之乎?是其禮當其可也。

    ) [疏]“陳臻問曰”至“可以貨取乎”。

    ○正義曰:此章指言取與之道,必得其禮,于其可也,雖少不辭,義之無處,兼金不顧也。

    “陳臻問曰:前日于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至“必居一于此矣”者,陳臻,孟子弟子也。

    問孟子,前日于齊王之所而齊王饋賜兼金百镒而不受,于宋國但饋以七十镒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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