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君大匡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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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利,不好立大義,而好立小信。

    蒙孫博于教而文巧于辭,不好立大義而好結小信,可遊于楚。

    小侯既服,大侯既附,夫如是,則始可以施政矣。

    君曰:“諾。

    ”乃遊公子開方于衛,遊季友于魯,遊蒙孫于楚。

    五年諸侯附,狄人伐,桓公告諸侯曰:“請救伐,諸侯許諾,大侯車二百乘,卒二千人,小侯車百乘,卒千人”,諸侯皆許諾,齊車千乘,卒先緻緣陵,戰于後,故敗狄。

    其車甲與貨,小侯受之。

    大侯近者,以其縣分之,不踐其國。

    北州侯莫來,桓公遇南州侯于召陵,曰:“狄為無道,犯天子令,以伐小國,以天子之故,敬天之命令,以救伐。

    北州侯莫至,上不聽天子令,下無禮諸侯。

    寡人請,誅于北州之侯。

    ”諸侯許諾,桓公乃北伐令支,下凫之山,斬孤竹,遇山戎,顧問管仲曰:“将何行?”管仲對曰:“君教諸侯為民聚食,諸侯之兵不足者,君助之發,如此,則始可以加政矣。

    ”桓公乃告諸侯,必足三年之食,安以其餘修兵革,兵革不足,以引其事告齊,齊助之發。

    既行之,公又問管仲曰:“何行?”管仲對曰:“君會其君臣父子,則可以加政矣”,公曰:“會之道奈何?”曰:“諸侯毋專立妾以為妻,毋專殺大臣,無國勞,毋專予祿,士庶人毋專棄妻,毋曲堤,毋貯粟,毋禁材,行此卒歲,則始可以罰矣。

    ”君乃布之于諸侯,諸侯許諾,受而行之,卒歲,吳人伐谷,桓公告諸侯未遍,諸侯之師竭至,以待桓公,桓公以車千乘會諸侯于竟都,師未至,吳人逃。

    諸侯皆罷。

    桓公歸,問管仲曰:“将何行?”管仲曰:“可以加政矣。

    ”曰:“從今以往二年,适子不聞孝,不聞愛其弟,不聞敬老國良,三者無一焉,可誅也。

    諸侯之臣及國事,三年不聞善,可罰也;君有過,大夫不谏;士庶人有善,而大夫不進,可罰也。

    士庶人聞之吏賢孝悌,可賞也。

    ”桓公受而行之,近侯莫不請事。

    兵車之會六,乘車之會三,飨國四十有二年。

    桓公踐位十九年,弛關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賦祿以粟,案田而稅,二歲而稅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饑不稅。

    桓公使鮑叔識君臣之有善者,晏子識不仕與耕者之有善者,高子識工賈之有善者,國子為李,隰朋為東國,賓胥無為西土,弗鄭為宅,凡仕者近宮,不仕與耕者近門,工賈近市,三十裡置遽委焉,有司職之。

    從諸侯欲通,吏從行者,令一人為負以車,若宿者,令人養其馬,食其委。

    客與有司别契,至國入契。

    費義數而不當有罪。

    凡庶人欲通。

    鄉吏不通七日,囚。

    出欲通,吏不通五日,囚。

    貴人子欲通,吏不通二日,囚。

    凡縣吏進諸侯士而有善。

    觀其能之大小以為之賞,有過無罪。

    令鮑叔進大夫勸國家,得之成而不悔,為上舉。

    從政治為次,野為原,又多不發起,訟不驕,次之。

    勸國家,得之成而悔,從政雖治而不能野原,又多發起,訟驕,行此三者為下。

    令晏子進貴人之子。

    出不仕,處不華,而友有少長,為上舉。

    得二為次,得一為下。

    士處靜,敬老與貴,交不失禮,行此三者,為上舉,得二為次,得一為下。

    耕者農,農用力,應于父兄,事賢多。

    行此三者,為上舉,得二為次,得一為下。

    令高子進工賈,應于父兄,事長養老,承事敬。

    行此三者,為上舉,得二為次,得一為下。

    令國子以情斷獄,三大夫既已選舉,使縣行之,管仲進而舉言上而見之于君,以卒年君舉。

    管仲告鮑叔曰:“勸國家不得成而悔,從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發,訟驕,凡三者,有罪無赦。

    ”告晏子曰:“貴人子,處華,下交,好飲食,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士出入無常,不敬老而營富,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耕者出入不應于父兄,用力不農,不事賢,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告高子曰:“工賈出入不應父兄,承事不敬,而違老治危,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凡于父兄無過,州裡稱之,吏進之,君用之。

    有善無賞,有過無罰,吏不進廉意,于父兄無過,于州裡莫稱,吏進之,君用之,善,為上賞。

    不善,吏有罰。

    ”君謂國子:“凡貴賤之義,入與父俱,出與師俱,上與君俱。

    凡三者遇賊,不死,不知賊,則無赦。

    ”斷獄,情與義易,義與祿易。

    易祿可無斂,有可無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