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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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書以史傳之體裁,述流略之旨趣,故上下則詳其源流,彼是亦辨其同異。

    二、史家之例,或以事為題,或以人為目。此書述一家之言,則著其人;總一代之變,則标其事。

    三、史家紀傳,有合有分。或以附從,或以連及。此書亦兼四體。蓋事有取其相貫,說亦便于互參。惟是人之重輕,文随詳略。附從以上,著之章目,連及之者,但見本文。

    四、一派之說,詳于魁率。至其徒衆,具在範圍,一一叙之,隻增重複。故非于先說有發明,于師傳有改易,并從省汰,以節篇章。

    五、中西學術,各有統系,強為比附,轉失本真。此書命名釋義,一用舊文。近人影響牽扯之談,多為葛藤,不敢妄和。

    六、門戶之争,自古不免。然言各有宜,理無相悖。此書于各家同異,時附平亭。既欲見學術之全,亦以為溝通之助。

    七、人之編次,一準時代。惟附從者以其類,連及者随其宜。先後參差,并難例限。

    八、書中人物,或稱子、或稱君、或稱生、或稱公、或稱名、或稱号、或稱谥、或稱封,一從常習,意無抑揚。

    九、此書上下兩卷,略分四期。一自有史以迄嬴秦,是為上古史;二自漢迄唐,是為中古史;三自宋迄明,是為近古史;四有清一代,是為近世史。惟光、宣以後,雜糅新說,雖辟蹊徑,未睹旨歸。編錄之責,讓之來者。

    十、各家著作,具有全書。此之所舉,僅其要略。以蠡測海,知獲譏于大雅;因指求月,還有望于學人。

    鐘山鐘泰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