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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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伯姬于洮 家氏曰杜氏以伯姬為莊公之女即二十五年歸于杞者陸氏謂春秋時有子叔姬者三皆謂時君之女稱子者以别先君之子公谷以為同母姊妹非也則此伯姬未必是莊公之女藉是莊公女于洮亦非歸寜之地春秋書公會杞伯姬于洮非歸寜之義也謝氏曰伯姬魯女洮魯地女有歸寜于國無出會于境洮之會在魯有敗禮之愆在杞失正家之道陸氏微旨曰參譏之也公及杞侯伯姬俱失正矣 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 陳鄭服也 愚按十六年會于幽始書同盟至是再會于幽複書同盟然前盟會者九國今止五國特以陳鄭反覆至是始服故齊侯會公及宋望國而盟之不再盟他國也程子曰同志而盟非率之也謝氏曰明年荊伐鄭公會二國救鄭然則鄭苦于楚欲與中國同盟可知也高氏曰齊侯九合諸侯此其二也十三年北杏之會稱人十五年鄄之會不稱公而去年伐徐之役猶以宋主兵故谷梁氏謂此盟授之諸侯授之諸侯齊桓得衆也胡氏曰同盟之例有惡其反覆而書同盟此盟鄭伯之所欲而書同盟者也凡盟皆小國受命于大國不得已而從焉者也其有小國願與之盟非出于勉強者則書同盟所以志同欲也前此鄭伯嘗貳于齊矣至是齊桓強盛有伯中國攘夷狄之勢諸侯皆歸之鄭伯于是焉有畏服之心其得與于盟所欲也故特書同 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原仲季友之舊也 高氏曰大夫不交諸侯諸侯不行使乎大夫今公子友往會他國大夫之葬蓋私行也魯人聽其出故同出使之文而系之葬原仲以重其罪謝氏曰諸侯相葬禮也人臣無境外之交卿非君命不越境公子友以私事出境葬大夫其專命僭制不待貶絶而自見矣 愚按春秋書人臣出境未有着其事者此獨書葬原仲何也蓋不着其事則嫌于出聘故特書其事以明其以私事出境而更不加譏貶之詞所謂直書其事而義自見也 冬杞伯姬來 歸寜也 趙氏曰合禮者常事不書豈有二百四十二年内女惟兩度歸寜乎蓋知非禮而來故書高郵孫氏曰春秋内女适諸侯者多矣于其歸寜未嘗曰子某歸寜常事無書也伯姬非莊公子義不當歸故書曰杞伯姬來也薛氏曰非公之子不歸寜非公之子而歸故曰來也陳氏曰内女為夫人凡八見于經未有書公者而會自伯姬始由是來朝其子由是來求婦伯姬之為皆未之前聞也是故終伯姬之世但書來 莒慶來逆叔姬 高氏曰叔姬者伯姬之妹皆非莊公女也谷梁氏曰諸侯之子嫁于大夫主大夫以與之程子曰人臣之禮無外交故大夫非君命不越境以莒慶國卿而與魯為婚是外交也不書逆女而雲逆叔姬以别卿為君逆也臨江劉氏曰莒慶非有君命叔姬非适諸侯也何以得書以公之自為之主敵則書也胡氏曰諸侯嫁女于大夫而自主之非禮也 杞伯來朝 謝氏曰伯姬在魯故杞伯來朝 愚按杞二王之後爵本上公在桓公時猶稱侯至是稱伯其後遂稱子或曰為時王所黜或曰齊桓之伯以弱強為次或曰以其用夷禮或曰自侯而伯自伯而子蓋浸以微弱或曰滕薛杞爵号不同皆口授傳寫小國多誤衆論紛纭阙之可也 公會齊侯于城濮 春秋阙疑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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