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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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屦以表恩無不同也【十三葉右三行】麻作末無作而 補遺古本經齊衰三日日作月宋闆足利本同 練筮日筮屍至吉服而筮屍 考異古本注素缟麻衣下有也字疏屦是未服【十三葉左二行】宋闆未作末 從服祥可知也【八行】服作小 故引以證【十四葉右二行】證下有之字 補遺宋闆疏亦敬賔故也【十三葉左五行】賔作生 庶子在父之室至即位可也 考異古本注舅不主妾之喪妾作庶妻疏故防奪之耳【九行】宋闆耳作可 為其孫不降其父也【十四葉左四行】為作而鄭注辟尊者于祖不厭孫【五行】于作按 而長子之子 不以杖即位子以祖為其父主【六行】下子字作者 猶如庶子之者非非厭也【同上】者非作子亦補阙猶如庶子之子亦非厭也謹按正嘉二本子亦二字阙 若妻次子既非冢嗣【十五葉右二行】冢作正 言即位如依适婦之喪【同上】依作似 不得特即位【三行】特作持恐非 今姑為妻亦得杖【同上】姑作嫌 諸侯吊于至亦不錫衰 考異古本注既殡成服下有也字疏若曰吊已臣【十五葉左二行】宋闆曰作自 以純雲未喪服【十六葉右三行】純作經 是殡也乃成服也【四行】上也作後 養有疾者至養卑者否 考異古本注謂養者有親也也上有者字 如素無喪服下有者字 素有喪服而來為主喪下複有喪字尊謂父兄卑謂子弟之屬作尊者謂父兄卑者謂子弟之屬也疏今不易已喪服【十六業左九行】宋闆今作則 故則為新死者【同上】則作今 本有喪服有前喪之服也【十七葉右三行】上服作謂 補遺宋闆疏前雲喪服者【十七葉右九行】雲作去 妾無妾祖姑者 考異宋闆疏今妾無高祖妾祖姑【十七葉左七行】上妾作又 婦之喪至不免而為主 考異古本注可以攝之下有也字疏婦人喪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十八葉右六行】宋闆人作之 補遺足利本經婦之喪虞卒哭婦下有人字 父不為衆至兄弟者服斬 考異古本注自若居寝下有也字疏恐經此俱作諸侯【十九葉左七行】宋闆經作彼 或服本義之服【九行】義作親 故知客在異國也【二十葉右一行】客作容 外宗為君大夫如内宗【四行】大夫作夫人 補遺宋闆疏輕為卿大夫者【二十葉右三行】輕作經 不殇小功帶澡麻 考異古本注本齊衰之親下有也字 其绖帶澡率治麻為绖下绖作之宋闆足利本同 屈而上至要中合而糾之屈而下有反字足利本同疏服澡麻為輕帶【二十葉左三行】宋闆輕作绖 婦祔于祖姑至不祭故也 考異古本注謂舅姑母死姑作之宋闆足利本同 親者謂舅所生下有者字 當祭禮也禮作祀宋闆足利本同 婦人不為主至子一人杖 經母為長子削長正誤下長當作杖注謂長乆也正誤乆當作女謹按二條今本皆誤考異古本成人正杖也也上有者字釋文補脫母為長子于僞反注母為子為已下文為父母并同疏但夫是移夫之重【二十二葉右六行】宋闆夫作天謹按宋闆為是唐柳宗元文移天夙喪注女子家則父天嫁則夫天故曰移 又喪大記雲主之喪三日婦人皆杖【九行】主作士 童子得稱婦人者【二十二葉左八行】子作女 補遺古本經母為長子削長下長作杖宋闆足利本同注謂長乆也乆作女宋闆足利本同 缌小功虞至親者皆免 考異古本注至缌麻下有也字足利本作者字 四郊之外下有者也二字足利本者字同 異國之君免下或為吊下共有也字疏于疾葬者矣虞【二十三葉左九行】宋闆矣作疾 補遺古本經逺葬者比反器者器作哭宋闆足利本同疏皆棺者既葬【二十四葉右二行】宋闆棺作冠 已君之來皆免【六行】皆作其 除殇之喪至朝服缟冠 注殇無變文不缟謹按缟恐缛誤諸本皆然 奔父之喪括髪 考異古本注于父母同也也上有者字 朝夕而五哭而下有為字足利本同 适婦不為舅後者 考異陳澔注本經舅下有姑字 古本注不受重者下有也字 皆如庶子庶婦也宋闆上庶作衆足利本下庶作衆疏則姑為之服庶婦小功而已【二十六葉右八行】宋闆無為字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