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諸國統紀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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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齊履謙 撰 魯國第一下 僖公文公宣公成公 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元年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夫人氏而不言姜者公不為之喪也既雲請而葬之複曰不為之喪者蓋僖公于時外示居厚不絶之恩内乏忠孝恻怛之志而成風在國已稱為夫人其曰夫人氏之喪者見其皆哀姜之私黨不以為公家之所與 六年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曹伯伐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冬公至自伐鄭 凡一出而再有事有以前事緻者有以後事緻者蓋公或與後事或不與後事與後事則以後事緻不與後事則但以前事緻諸侯遂救許而仍以伐鄭緻者公不與救許也 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廟用緻夫人 緻者三月廟見以禮成婦之名季孫行父如宋緻女即其事也夫人者聲姜也觀其名所以知其人聲姜之不氏者是不必知其人也以禘禮緻夫人渎莫甚于此者何為不必知其人夫人之見于經者凡六或為締禍或為不允或虧于晩節惟聲姜在春秋中獨為保其完吉者禘于太廟用緻夫人其失禮在事而不在夫人故不必知其人是亦書法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經書諸侯來朝于魯者三十六書公之朝于他國者齊十四晉二十一楚二夫朝者邦國所以事天子之名也春秋之時以諸侯而廷見于諸侯是則失禮之大者春秋欲悉正之則無以紀實而傳信欲并從而書之則又不足垂訓以示後故聖人于是毎為之内辭凡我公之朝皆一書曰如所以起問者見是非其辭似迂而實盡其事似諱而實彰初非有私于魯也諸凡言内辭者誼皆仿此 二十年春新作南門 新作南門新作雉門及兩觀凡言作者皆志其僭然雉門兩觀則因災而作其僭在前南門則無所因而作其僭自此其僭在前而亦謂之作者習而不知以為非失而不能正以禮是亦創始而已言南門而不名其門非一門也 二十有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師公以楚師伐齊取谷定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舉不言乞師桓十四年宋人以齊人蔡人衞人陳人伐鄭不言乞師而于此獨言乞師者案左氏傳稱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見子玉道之以伐齊宋摟荊蠻以殘中國故特書乞師以甚其惡 二十有八年公子買戍衞不卒戍刺之 買避晉故不卒戍而還魯畏楚故殺子叢以説然春秋殺大夫不言故此獨言故者罪僖公也盟于齊盟于薄盟于宋以師伐齊遣兵戍衞妄殺無罪之人其亦忝周公之裔矣故特書故以甚其惡 三十有三年乙巳公薨于小寝 二年丁醜作僖公主 作僖公主志僭也諸侯之主一尺天子之主尺有二寸故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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