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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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桀,定天下。
後世有中宗者,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甯。
後有高宗者,舊勞于外,爰洎小人。
作其即位,乃或諒闇,三年不言,言乃雍。
不敢荒甯,嘉靜殷邦。
至于小大,無時或怨。
此三王有受命中興之功,時有作詩頌之者。
商德之壞,武王伐纣,乃以陶唐氏火正阏伯之墟,封纣兄微子啟為宋公,代武庚為商後。
其封域在《禹貢》徐州泗濱,西及豫州盟豬之野。
自後政衰,散亡商之禮樂。
七世至戴公時,當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以《那》為首,歸以祀其先王。
孔子錄《詩》之時,則得五篇而已,乃列之以備三頌,著為後王之義,監三代之成功,法莫大于是矣。
問者曰:列國政衰則變風作,宋何獨無乎?曰:有焉,乃不錄之。
王者之後,時王所客也,巡守述職,不陳其詩,亦示無貶黜,客之義也。
又問曰:周太師何由得《商頌》?曰:周用六代之樂,故有之。
《書序》:自契至成湯八遷。
孔氏曰:契居商,昭明居砥石,相土居商丘,湯居亳,見經傳有四,其四未聞。
商,在商州商洛縣。
砥石,或曰即砥柱,在陝州陝縣。
商丘,在應天府宋城縣。
亳,在應天府谷熟縣西南三十五裡。
盤庚曰:不常厥邑,于今五邦。
孔氏注:湯遷亳,湯即位,居南亳,後徙西亳,在河南府偃師縣西十四裡,本帝喾之墟。
仲丁遷嚣,荥陽故城在鄭州荥澤縣西南七十裡,殷時敖地。
河亶甲居相,在相州内黃縣東南十三裡。
祖乙居耿,在绛州龍門縣東南十四裡耿城。
并盤庚遷都殷,為五邦。
《三代世表》:盤庚徙河南。
《括地志》雲:盤庚都偃師西亳。
蔡氏曰:以下文“今不承于古”考之,盤庚之前,當自有五遷。
《史記》言祖乙遷邢,或祖乙兩遷也。
《通典》:在邢州。
《史記》雲:武乙去亳,徙河北。
《世紀》帝乙徙朝歌。
在衛州衛縣,今并入黎陽。
三亳。
皇甫谧曰:二在梁國,一在河洛之間。
谷熟為南亳,湯所都也;蒙為北亳,亦曰景亳,湯所受命也;偃師為西亳,盤庚所遷也。
黃氏曰:三亳,南亳、北亳、亳殷也。
南亳,今應天府谷熟縣;北亳,拱州考城縣;亳殷,河南偃師縣。
《補傳》曰:湯始居西亳,次居北亳,最後居南亳,三亳皆湯所居。
書曰《商書》,頌曰《商頌》,本契之始封而稱之也。
蘇氏曰:《商詩》駿發而嚴厲,商人之風俗在此,故其後世有以自振于衰微。
宋 《地理志》:梁國睢陽縣,故宋國,微子所封,今應天府宋城縣。
本阏伯之墟。
《左傳》:商主大火。
不利于商。
自根牟至于商、衛。
宋商,後謂宋為商,《釋例》曰商、宋一地。
孔氏曰:《商頌》五篇,由宋而後得存,故鄭為《譜》,因商而又序宋。
朱氏曰:太史公雲宋襄修仁行誼,欲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湯、高宗之所以興,作《商頌》,蓋本《韓詩》之說,諸儒多惑之者。
今考此《頌》,皆天子之事,非宋所有,且其辭古奧,亦不類周世文。
而《國語》闵馬父之言,亦與今序合。
《樂記》:《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
注:《商》,宋詩也。
《韓詩序》曰:《那》,美襄公也。
《法言》曰:正考甫嘗晞尹吉甫矣。
《揚子》謂:正考甫作《商頌》。
韓退之亦雲:夫子次列國之風,而宋、魯獨稱《頌》。
生商 《殷紀》:契封于商。
鄭氏曰:商國在太華之陽。
皇甫谧曰:在上洛商縣。
漢屬弘農郡。
《括地志》:商州城八十裡商洛縣,本商邑,古之商國,卨所封。
《國語》:元王勤商,十四世而興。
李氏曰:生契謂之商者,封于商也。
《補傳》曰:地有商山,因是得名。
殷土 鄭氏曰:湯始居亳之殷地。
孔氏曰:殷是亳地之小别名。
《書序》:盤庚将治亳殷。
注:商家改号曰殷。
周氏曰:商人稱殷,自盤庚始,自此以前稱商。
自盤庚既都亳,于是殷、商兼稱。
故單稱殷。
《補傳》曰:殷以溵水得名。
九有 九圍 毛氏曰:九州也。
孔氏曰:九分天下,各為九處,規圍然,故謂之九圍。
易氏曰:殷人九州之制,不見于經傳,是以後世莫詳焉。
《爾雅》雲兩河間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漢南曰荊州,江南曰揚州,濟河間曰兖州,濟東曰徐州,燕曰幽州,齊曰營州。
其九州之名,與夫疆域所至,與《舜典》異,又與《禹貢》異,後世皆莫得其說。
先儒以為殷制,其說誠然。
由今考之,有舜之幽、營、徐,而無舜之青、梁、并,是青入于徐,梁入于雍,并入于冀也。
既分《禹貢》冀州之境,而複舜之幽州,又并青與徐,而複舜之營州,殷之九州,粲然可考,而其山川道裡,亦以類舉。
至周人,則又分冀為并,而并營于幽,複禹之青州而省徐,以入于青。
孔氏曰:《爾雅》九州之名,孫炎以與《禹貢》不同,于《周禮》又異,故疑為殷制,亦無明文。
《地理志》雲殷因于夏,無所變改。
《王制注》:殷湯更制中國方三千裡之界,分為九州,而建千七百七十三國。
《小雅》:率土之濱。
孔氏曰:謂中國九州者,以水中可居曰洲,居民之外皆有水也。
《韓詩》:奄有九域。
薛君曰:九州也。
《說文》:晉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
邦畿千裡 《王制注》:縣内,夏時天子所居州界名也,殷曰畿,《詩》邦畿,周亦曰畿。
孔氏曰:殷周稱畿,唐虞稱服。
《周禮·大司馬》九畿,方千裡曰國畿。
《職方氏》九服,方千裡曰王畿。
易氏曰:《禹》之五服,王畿在内。
《職方氏》王畿,不在九服之内。
《漢志》:殷周因井田而制軍賦,地方一裡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十裡;十成為終,十終為同,同方百裡;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裡。
提封百萬井。
景員維河 陟彼景山 朱氏曰:景,山名,商所都也,《春秋傳》曰商湯有景亳之命。
員,與幅、隕義同,蓋言周也。
維河,大河也,言景山四周皆大河也。
陟彼景山,蓋商所都之山。
《衛詩》亦言景山,乃商舊都。
《補傳》曰:景山,商都之望也。
商都帶河,《盤庚》所謂“惟涉河以民遷”是也。
後世有中宗者,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甯。
後有高宗者,舊勞于外,爰洎小人。
作其即位,乃或諒闇,三年不言,言乃雍。
不敢荒甯,嘉靜殷邦。
至于小大,無時或怨。
此三王有受命中興之功,時有作詩頌之者。
商德之壞,武王伐纣,乃以陶唐氏火正阏伯之墟,封纣兄微子啟為宋公,代武庚為商後。
其封域在《禹貢》徐州泗濱,西及豫州盟豬之野。
自後政衰,散亡商之禮樂。
七世至戴公時,當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以《那》為首,歸以祀其先王。
孔子錄《詩》之時,則得五篇而已,乃列之以備三頌,著為後王之義,監三代之成功,法莫大于是矣。
問者曰:列國政衰則變風作,宋何獨無乎?曰:有焉,乃不錄之。
王者之後,時王所客也,巡守述職,不陳其詩,亦示無貶黜,客之義也。
又問曰:周太師何由得《商頌》?曰:周用六代之樂,故有之。
《書序》:自契至成湯八遷。
孔氏曰:契居商,昭明居砥石,相土居商丘,湯居亳,見經傳有四,其四未聞。
商,在商州商洛縣。
砥石,或曰即砥柱,在陝州陝縣。
商丘,在應天府宋城縣。
亳,在應天府谷熟縣西南三十五裡。
盤庚曰:不常厥邑,于今五邦。
孔氏注:湯遷亳,湯即位,居南亳,後徙西亳,在河南府偃師縣西十四裡,本帝喾之墟。
仲丁遷嚣,荥陽故城在鄭州荥澤縣西南七十裡,殷時敖地。
河亶甲居相,在相州内黃縣東南十三裡。
祖乙居耿,在绛州龍門縣東南十四裡耿城。
并盤庚遷都殷,為五邦。
《三代世表》:盤庚徙河南。
《括地志》雲:盤庚都偃師西亳。
蔡氏曰:以下文“今不承于古”考之,盤庚之前,當自有五遷。
《史記》言祖乙遷邢,或祖乙兩遷也。
《通典》:在邢州。
《史記》雲:武乙去亳,徙河北。
《世紀》帝乙徙朝歌。
在衛州衛縣,今并入黎陽。
三亳。
皇甫谧曰:二在梁國,一在河洛之間。
谷熟為南亳,湯所都也;蒙為北亳,亦曰景亳,湯所受命也;偃師為西亳,盤庚所遷也。
黃氏曰:三亳,南亳、北亳、亳殷也。
南亳,今應天府谷熟縣;北亳,拱州考城縣;亳殷,河南偃師縣。
《補傳》曰:湯始居西亳,次居北亳,最後居南亳,三亳皆湯所居。
書曰《商書》,頌曰《商頌》,本契之始封而稱之也。
蘇氏曰:《商詩》駿發而嚴厲,商人之風俗在此,故其後世有以自振于衰微。
宋 《地理志》:梁國睢陽縣,故宋國,微子所封,今應天府宋城縣。
本阏伯之墟。
《左傳》:商主大火。
不利于商。
自根牟至于商、衛。
宋商,後謂宋為商,《釋例》曰商、宋一地。
孔氏曰:《商頌》五篇,由宋而後得存,故鄭為《譜》,因商而又序宋。
朱氏曰:太史公雲宋襄修仁行誼,欲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湯、高宗之所以興,作《商頌》,蓋本《韓詩》之說,諸儒多惑之者。
今考此《頌》,皆天子之事,非宋所有,且其辭古奧,亦不類周世文。
而《國語》闵馬父之言,亦與今序合。
《樂記》:《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
注:《商》,宋詩也。
《韓詩序》曰:《那》,美襄公也。
《法言》曰:正考甫嘗晞尹吉甫矣。
《揚子》謂:正考甫作《商頌》。
韓退之亦雲:夫子次列國之風,而宋、魯獨稱《頌》。
生商 《殷紀》:契封于商。
鄭氏曰:商國在太華之陽。
皇甫谧曰:在上洛商縣。
漢屬弘農郡。
《括地志》:商州城八十裡商洛縣,本商邑,古之商國,卨所封。
《國語》:元王勤商,十四世而興。
李氏曰:生契謂之商者,封于商也。
《補傳》曰:地有商山,因是得名。
殷土 鄭氏曰:湯始居亳之殷地。
孔氏曰:殷是亳地之小别名。
《書序》:盤庚将治亳殷。
注:商家改号曰殷。
周氏曰:商人稱殷,自盤庚始,自此以前稱商。
自盤庚既都亳,于是殷、商兼稱。
故單稱殷。
《補傳》曰:殷以溵水得名。
九有 九圍 毛氏曰:九州也。
孔氏曰:九分天下,各為九處,規圍然,故謂之九圍。
易氏曰:殷人九州之制,不見于經傳,是以後世莫詳焉。
《爾雅》雲兩河間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漢南曰荊州,江南曰揚州,濟河間曰兖州,濟東曰徐州,燕曰幽州,齊曰營州。
其九州之名,與夫疆域所至,與《舜典》異,又與《禹貢》異,後世皆莫得其說。
先儒以為殷制,其說誠然。
由今考之,有舜之幽、營、徐,而無舜之青、梁、并,是青入于徐,梁入于雍,并入于冀也。
既分《禹貢》冀州之境,而複舜之幽州,又并青與徐,而複舜之營州,殷之九州,粲然可考,而其山川道裡,亦以類舉。
至周人,則又分冀為并,而并營于幽,複禹之青州而省徐,以入于青。
孔氏曰:《爾雅》九州之名,孫炎以與《禹貢》不同,于《周禮》又異,故疑為殷制,亦無明文。
《地理志》雲殷因于夏,無所變改。
《王制注》:殷湯更制中國方三千裡之界,分為九州,而建千七百七十三國。
《小雅》:率土之濱。
孔氏曰:謂中國九州者,以水中可居曰洲,居民之外皆有水也。
《韓詩》:奄有九域。
薛君曰:九州也。
《說文》:晉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
邦畿千裡 《王制注》:縣内,夏時天子所居州界名也,殷曰畿,《詩》邦畿,周亦曰畿。
孔氏曰:殷周稱畿,唐虞稱服。
《周禮·大司馬》九畿,方千裡曰國畿。
《職方氏》九服,方千裡曰王畿。
易氏曰:《禹》之五服,王畿在内。
《職方氏》王畿,不在九服之内。
《漢志》:殷周因井田而制軍賦,地方一裡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十裡;十成為終,十終為同,同方百裡;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裡。
提封百萬井。
景員維河 陟彼景山 朱氏曰:景,山名,商所都也,《春秋傳》曰商湯有景亳之命。
員,與幅、隕義同,蓋言周也。
維河,大河也,言景山四周皆大河也。
陟彼景山,蓋商所都之山。
《衛詩》亦言景山,乃商舊都。
《補傳》曰:景山,商都之望也。
商都帶河,《盤庚》所謂“惟涉河以民遷”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