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經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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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樂經》或以爲亡,或以《大司樂》當之。

    《大司樂》乃《樂記》逸篇之《竇公》也。

    紛紛陳説,悉非的解。

    竊以樂備六藝,殊無亡理,聲容工度,久無不變,《禮記·樂記》爲説樂專篇,由記考經,如因影求表。

    今立經爲主,以記附之。

    《大司樂》以下論樂教、樂器、樂舞之文附焉,總爲一書,附《詩》而行。

    《論語》「正樂」、「雅頌得所」,繼絶鈎沉,樂教復顯,亦庠序盛事也。

     一、《禮經》樂章有二《南》、《小雅》六篇明文。

    《鄉飮酒》以二《南》爲正歌,間歌《魚麗》三、大射《鹿鳴》三終,但言二《南》、《小雅》二門。

    《樂記》言歌《風》、《齊》、《小雅》、《大雅》、《頌》、《商》,共六門,《左傳》季劄事,言歌二《南》、《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小雅》、《大雅》、《頌》,共十六門,又間見《文王》之三、《鹿鳴》之三,以例推之,是凡《詩》首三章爲樂,故歌《詩》以三爲斷。

    又有間歌三篇之例,然諸言工歌者,皆不出此三篇之外。

    是《詩》首三篇爲《樂經》之切證。

     一、諸經傳記言工歌者,爲詩爲樂章;言奏者,皆樂聲工尺之名,非詩。

    如奏《肆夏》、奏《騶虞》。

    以此例推,則《貍首》非詩,《采繁》、《采蘋》亦與《詩》名同實異,與笙奏《由庚》、《崇丘》、《由儀》爲一類。

    奏譜鏗鏘,歌傳文字,聲律無百年不變,文字終古不磨。

    譜湮而經存,由經可以反本、原制器聲,此經所以不寓鏗鏘而寓之于《詩》也。

     一、諸經文皆不過二萬字,惟《詩》篇帙繁重。

    據經記,《詩》中有樂之文,皆首三篇,今别録爲《樂經》。

    二《南》十一,國風除檜、曹二國不用。

    共三十九篇,大、小雅正歌、間歌共十二篇,三《頌》當屬全文,周三十篇,魯、商九篇,共三十九,合爲九十篇。

    再補以《小雅》之《車攻》三、《庭燎》三、《小旻》三、《瞻洛》三、《魚藻》三、《泂酌》三、共百零八篇。

    於詩中分此百八篇,别爲《樂經》,寓于詩而樂存,詩分乎樂而詩備。

     一、荀子雲:「歌《詩》三百,誦《詩》三百,舞《詩》三百。

    」誦屬詩,歌、舞屬樂,全數三百,是詩皆可爲樂,樂亦可同名詩。

    惟《禮經》傳記言工歌者,皆在首三篇,是詩樂大同之中正不無小别。

    又《儀記》、《樂記》、《左傳》言樂歌詳畧不同,故不得以一書爲據。

    《左》、《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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