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傳注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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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性本有明夜明,周人榮奢改葬桓王冢,死,屍複擾,終不覺。
即郤屍之事,蓋傳聞之說如。
此。
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時也,何必焉?舉天下而葬一人,其義不疑也。
字者,經天之事,諸侯不葬,皆王之臣子,故義疑無。
志葬故也。
危不得葬也。
以正故皆危襄于鄭。
簡。
以簡公出奔,志葬襄所謂。
所髅抶??姓不玉文,王室其亂。
其王志葬尤明。
曰近不失崩本或趺文也,葬疑。
文帙不志崩,失天下也。
莊至本七任不志崩莊國之時,諸糇不複,齊桓始合諸侯,故。
天,示同也。
妩下不志崩也。
項其,頃王不。
志枉亦崩者,襄王曰葬,葬亦失子志,不之田父之義。
此釋天王崩軿葬之通例。
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
十一。
謂三合然後生。
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
尊者取尊稱焉,卑者取卑稱焉。
佛數姓牸感跍砭子好也。
播妖子鹣不獄證蟔王本之義,故傳先言母之子,後言諸侯事,丹以未有父在。
而實說。
侯者也。
繁露天工尊。
諸可侯睥樽諸。
合嶟稱卑天子。
本傳婢諸然應琕稱驲出剚暙愀,天下。
始能能天年子好。
其曰王者,民之所歸往也。
王之義,擁天瑙天子玙曰稱之,故知宋。
議工受大公為傳妹。
之言。
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酅,紀之邑也。
入于齊者,以酅事齊也。
偷人齊本本人非文文雅也。
入者,内弗受也。
不釋紀季者,桓十七在傳,無攃季庸複舉入者,内弗受齊髒之貴者也。
義見以不子紀季之事。
什教。
不稱名,公羊以為賢,傳以為貴而已。
冬,公次于郎。
次,止也。
有畏也,欲救紀而不能也。
次幹成不言者,恥不能救鄣。
此不能救紀,言公,為恥公畏能什作親之安師救。
經人二五二國。
立北京大學春利、谷梁傳并院。
四年春,王一月,夫人姜氏飨齊侯于祝邱範甯說:飨,食也。
禮按:周禮表。
人。
鄭君沐見之。
飨有食米,則飨禮兼燕與。
食飲酒有食米,故雲門神實。
疏燕禮食不無食米,禮無兼燕與。
範作訓飨為食。
大之道禮,則有魯地。
飨甚矣,無見前年會祥傳庸覆說,疑衍。
文飨齊侯,所以病齊侯也。
古人飨諸侯。
廟之禮無飨于境。
侯之内恥禮切者。
讀禮齊侯受亦齊,非禮尤甚,故謹之。
三月,紀伯姬卒。
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諸侯則尊同,以吾為之變,卒之也,則??說服諸侯紹,旁期,若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尊與之大功,十日變,不日之仞。
按:變者,猶文世子為鄤之如其倫伯字之變,謂為之雖服山範。
夫人從小君卒。
月例失。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紀侯大去其國。
文小國日,此時百不往洞例。
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
意螃嘚!說大。
猶其十。
盡??協意十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
盡在文者。
大邯旙五。
至此合年言骐泯從紀侯谕梁山邑。
二者。
山之下,居焉如歸市。
紀侯士去。
合協大五傳本切。
本從。
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何休谷梁廢疾。
春秋世子商臣弑其君其本性若子而動不言大去,滅縱襄又。
大共者,人本式也。
鄭明釋知不。
商臣殺,變滅言大惡也。
不得但為小人。
兀年冬,齊師遷。
知子年君季無??侯得齊之賢,不得。
今紅侯大别其國,是足起齊滅之矣。
即以變滅言大去為縱失鑲公之罪,是經也,非傳也。
且春秋因事日,義舍此以滅人為罪者自多矣。
六月乙醜,齊侯葬紀伯姬出葬不葬者,從或君例。
外夫人不書葬,魯女為外夫人,卒不書葬。
此其書葬何也?吾女也,失國,故隐而葬之。
魯與紀婚姻之國,不能救紀,使伯為齊所葬。
君子隐,伯姬亦隐魯。
六國立北京大學春利谷梁傳注研究院文史部。
秋七月。
冬,公及齊人狩于郜。
?齊。
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
本先猶信貶之。
君以貶,何為卑公也?不複雠而怨不釋,刺,釋怨也。
怨者,公所俄欲欲也。
之不與北戴直扷言不。
諱齊應雠無财稱釋。
怨,齊侯見言其事,公謂之刺人,諸侯臍以是公亦為義也。
稱齊以為卑公忘雠,何諱之有?傳義之大惡。
是為公諱,以與齊人狩,不諱,與公羊義不同。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師而曰如,衆也。
為釩書師者。
發本。
婦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禮也。
??本郓翃實。
事以婦人,之惡甚矣。
秋,鄉黎來來朝。
鄉,國也。
黎來,微國之君,未爵命者也。
剛今州,庸國,後邾初見。
故舉其文剛骐。
名黎來,不雲眳者,黎來一聲,夫能以名通也。
隐元之年,邾儀父邾上傳古未爵命于周,邾上世本為以庸,小邾則始為附庸。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是齊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諸侯,所以人公也。
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
字。
王命大書黜奪,不為故意。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
王人,卑者也。
稱名,貴之也者,休以為稱,錄則名。
今以其非名也。
鄭銜君命救衛。
故說王人賤貴之,則将突為字明矣。
此酩檔為字,室褒之有尊貴文者,皆也。
即釋此本國說濟案:史記自片春秋褒周稱字,貴之,傳之通義。
鄭君謂名誤得為字。
善救衛也。
救者善,則伐者不正矣。
善者,彼善于此,王立求衛,故善之然。
嘿傳國立北京。
究院文史部。
得生。
大者諸者,能救。
則伐者不正,不衛又無功,而正王所雲救者止善,固得伐者不八接文。
諧侯伐衛。
君以。
正不正,法諸侯。
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其不言伐衛納朔,何也?齊年,公伐納糾。
不逆天王之命也。
諸侯不言命納使,若者,入者,内弗受也,重發傳者,朔君疑用,不當拒。
經衛何用弗受也?為以王命絕之也者,若經同朔之名,惡也。
朔入逆,則出順矣,朔順。
諸言朔出入名,以王命絕之也。
入,篡辭,出入名,失國辭。
為諸侯受之天子,朔逆命,
即郤屍之事,蓋傳聞之說如。
此。
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時也,何必焉?舉天下而葬一人,其義不疑也。
字者,經天之事,諸侯不葬,皆王之臣子,故義疑無。
志葬故也。
危不得葬也。
以正故皆危襄于鄭。
簡。
以簡公出奔,志葬襄所謂。
所髅抶??姓不玉文,王室其亂。
其王志葬尤明。
曰近不失崩本或趺文也,葬疑。
文帙不志崩,失天下也。
莊至本七任不志崩莊國之時,諸糇不複,齊桓始合諸侯,故。
天,示同也。
妩下不志崩也。
項其,頃王不。
志枉亦崩者,襄王曰葬,葬亦失子志,不之田父之義。
此釋天王崩軿葬之通例。
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
十一。
謂三合然後生。
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
尊者取尊稱焉,卑者取卑稱焉。
佛數姓牸感跍砭子好也。
播妖子鹣不獄證蟔王本之義,故傳先言母之子,後言諸侯事,丹以未有父在。
而實說。
侯者也。
繁露天工尊。
諸可侯睥樽諸。
合嶟稱卑天子。
本傳婢諸然應琕稱驲出剚暙愀,天下。
始能能天年子好。
其曰王者,民之所歸往也。
王之義,擁天瑙天子玙曰稱之,故知宋。
議工受大公為傳妹。
之言。
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酅,紀之邑也。
入于齊者,以酅事齊也。
偷人齊本本人非文文雅也。
入者,内弗受也。
不釋紀季者,桓十七在傳,無攃季庸複舉入者,内弗受齊髒之貴者也。
義見以不子紀季之事。
什教。
不稱名,公羊以為賢,傳以為貴而已。
冬,公次于郎。
次,止也。
有畏也,欲救紀而不能也。
次幹成不言者,恥不能救鄣。
此不能救紀,言公,為恥公畏能什作親之安師救。
經人二五二國。
立北京大學春利、谷梁傳并院。
四年春,王一月,夫人姜氏飨齊侯于祝邱範甯說:飨,食也。
禮按:周禮表。
人。
鄭君沐見之。
飨有食米,則飨禮兼燕與。
食飲酒有食米,故雲門神實。
疏燕禮食不無食米,禮無兼燕與。
範作訓飨為食。
大之道禮,則有魯地。
飨甚矣,無見前年會祥傳庸覆說,疑衍。
文飨齊侯,所以病齊侯也。
古人飨諸侯。
廟之禮無飨于境。
侯之内恥禮切者。
讀禮齊侯受亦齊,非禮尤甚,故謹之。
三月,紀伯姬卒。
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諸侯則尊同,以吾為之變,卒之也,則??說服諸侯紹,旁期,若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尊與之大功,十日變,不日之仞。
按:變者,猶文世子為鄤之如其倫伯字之變,謂為之雖服山範。
夫人從小君卒。
月例失。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紀侯大去其國。
文小國日,此時百不往洞例。
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
意螃嘚!說大。
猶其十。
盡??協意十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
盡在文者。
大邯旙五。
至此合年言骐泯從紀侯谕梁山邑。
二者。
山之下,居焉如歸市。
紀侯士去。
合協大五傳本切。
本從。
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何休谷梁廢疾。
春秋世子商臣弑其君其本性若子而動不言大去,滅縱襄又。
大共者,人本式也。
鄭明釋知不。
商臣殺,變滅言大惡也。
不得但為小人。
兀年冬,齊師遷。
知子年君季無??侯得齊之賢,不得。
今紅侯大别其國,是足起齊滅之矣。
即以變滅言大去為縱失鑲公之罪,是經也,非傳也。
且春秋因事日,義舍此以滅人為罪者自多矣。
六月乙醜,齊侯葬紀伯姬出葬不葬者,從或君例。
外夫人不書葬,魯女為外夫人,卒不書葬。
此其書葬何也?吾女也,失國,故隐而葬之。
魯與紀婚姻之國,不能救紀,使伯為齊所葬。
君子隐,伯姬亦隐魯。
六國立北京大學春利谷梁傳注研究院文史部。
秋七月。
冬,公及齊人狩于郜。
?齊。
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
本先猶信貶之。
君以貶,何為卑公也?不複雠而怨不釋,刺,釋怨也。
怨者,公所俄欲欲也。
之不與北戴直扷言不。
諱齊應雠無财稱釋。
怨,齊侯見言其事,公謂之刺人,諸侯臍以是公亦為義也。
稱齊以為卑公忘雠,何諱之有?傳義之大惡。
是為公諱,以與齊人狩,不諱,與公羊義不同。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師而曰如,衆也。
為釩書師者。
發本。
婦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禮也。
??本郓翃實。
事以婦人,之惡甚矣。
秋,鄉黎來來朝。
鄉,國也。
黎來,微國之君,未爵命者也。
剛今州,庸國,後邾初見。
故舉其文剛骐。
名黎來,不雲眳者,黎來一聲,夫能以名通也。
隐元之年,邾儀父邾上傳古未爵命于周,邾上世本為以庸,小邾則始為附庸。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是齊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諸侯,所以人公也。
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
字。
王命大書黜奪,不為故意。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衛。
王人,卑者也。
稱名,貴之也者,休以為稱,錄則名。
今以其非名也。
鄭銜君命救衛。
故說王人賤貴之,則将突為字明矣。
此酩檔為字,室褒之有尊貴文者,皆也。
即釋此本國說濟案:史記自片春秋褒周稱字,貴之,傳之通義。
鄭君謂名誤得為字。
善救衛也。
救者善,則伐者不正矣。
善者,彼善于此,王立求衛,故善之然。
嘿傳國立北京。
究院文史部。
得生。
大者諸者,能救。
則伐者不正,不衛又無功,而正王所雲救者止善,固得伐者不八接文。
諧侯伐衛。
君以。
正不正,法諸侯。
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其不言伐衛納朔,何也?齊年,公伐納糾。
不逆天王之命也。
諸侯不言命納使,若者,入者,内弗受也,重發傳者,朔君疑用,不當拒。
經衛何用弗受也?為以王命絕之也者,若經同朔之名,惡也。
朔入逆,則出順矣,朔順。
諸言朔出入名,以王命絕之也。
入,篡辭,出入名,失國辭。
為諸侯受之天子,朔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