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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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蓋樓四書語錄序 錢陸燦
天蓋樓四書語錄者,晚村先生評選曆科時藝,其論辨經義,闡明章句之語也。
先生圽,大梁周子龍客纂次,都為一集,以行世。
按,宋儒及勝國薛、胡諸先生,皆有語錄之刊,所以正人心、辨學術也。
龍客述曰:在延聞之吾師:人主之治天下,未有不以聖人之道治之者也。
聖人之道見于經,其治天下,未有不以聖人之經治之者也。
今夫六經之道,備于我夫子之一身。
夫子者,覆生人之器;夫子之語言,覆六經之器也。
夫子之後,曾子、子思、孟子,皆羽翼夫子治六經之書者也。
考經學,在西漢立學官,議太常掌故,置博士弟子,或廢或興。
餘讀太史公儒林傳序,其終篇雖皆以孔子為主,然當是時治經如董仲舒輩,不及四子,而學、庸編入禮記中,鄭、孔言人人殊。
宋興,諸儒始知推崇四子,以冠于諸經之上,蓋莫盛于朱夫子之書焉。
章句集注二十六卷而外,或問、輯略、精義、問答、語類,凡又百馀卷,皆以發明章句之義。
自朱子之書出,然後人知四子之經,冠于諸經之上,而為聖賢語論之樞機,道德之橐籥焉。
然餘考宋史藝文志,當是時,非亶學、庸未有是正,即論語、孟子,尚依班固例,序為“語類”,而與朱子之書未合為一。
以頒于學宮,行于天下,蓋又莫盛于勝國洪武取士之制藝,與永樂刊序之大全焉。
自大全之書出,夫然後學者欲治各經,先治四子之經;欲治四子之經,先發明四子之理于八股。
蒙以養正,習與性成,義沾肌髓,言本心術。
上以此求,下以此報。
理之是非,如黑白之入明鑒也;文之輕重,如鐵炭之載權衡也。
材何不周、邵,俗何不成、康,此我國家所以仍其取士之制而不廢。
然而安于習俗之敝,蓋亦已百馀年矣,而于今為甚,則何哉?一曰:大全所采諸家之說,自漢曆宋,一百五十馀家,大抵以朱子為宗,而抵牾朱子者複不少,則所當辨正者一矣。
二則曰:隆、萬以後,俗師之講章出,講章出而朱子之章句被其抹殺矣。
三則曰:俗學之時文出,時文出,聖賢之道理并語氣,受其诋讕割裂無馀矣。
此三者,敝之綱也。
雖然,略舉大全之當辨正者,如雜舉他家之說與章句合者存之,與章句謬者去之,厘正一書,匡厲學官,俾學者有所折衷,此猶易為功焉。
至俗師之講章,束大全而不觀久矣。
條目中預提出一條目,如聖經四節之預重修身也;一節中忽拈一字以串之,如中庸“思修身”節之“思”字也;一章中忽拈一二字以貫之,如“衣錦”章之“暗然”字也。
自張窠臼,妄生意解,箋注紛羅,颠倒曲直。
諸如此類,疑誤弘多。
有俗師之講章,因而有俗學之文字。
隆、萬以前,先輩先體貼語氣,次發揮理學。
其所引用入文之字句,非出五經,次亦取史、漢、古文也。
隆萬以後,束五經、史、漢而不觀又久矣。
初掠禅,既襲子,至于今時,兔園之冊,腐鼠相吓,壞爛而不收,空虛而無用。
孔孟之書未嘗不在也,不于其書而求之,則無以得其言;言且不得,況其意乎!朱子之書亦未嘗不在也,不于其書而求之,則無以得其解;解且不得,況其所解之理乎!蓋所聞于其師者曰不必也,所聞于其父兄曰且亦不暇也。
不必亦不暇,程效于數十日之間,考業于數十葉之内,希冀時命,苟且一得。
心術如是,人材奚由正?報稱如是,風俗亦奚由醇!此二者之流敝,則非人其人,火其書不為功矣! 經論治天下之道,“正辭,禁民為非,曰義”,此辭之不可不正也,猶夫非之不可不禁者也,夫豈治天下之細故乎哉?于是入國朝以來,吾師起而憂之,而思所以救之。
曰:其道無他,亦即以其所為科舉之文而論次其所為文之義。
曰:文如是矣,夫子之理不如是也,夫子之理蓋如彼。
文之理如是矣,夫子之語氣不如是也,夫子之語氣蓋如彼。
理如是矣,語氣如是矣,而所引用入文之字句不出于經史,則必區而别之曰:此亦俗學所得于俗師之時文之字句,而非先輩所得于經史之字句也,先輩之學蓋如彼。
要而論之,有先輩之學,自有先輩之文者,其勢也;有俗師之學,自有俗學之文者,亦其勢也。
此流之所
先生圽,大梁周子龍客纂次,都為一集,以行世。
按,宋儒及勝國薛、胡諸先生,皆有語錄之刊,所以正人心、辨學術也。
龍客述曰:在延聞之吾師:人主之治天下,未有不以聖人之道治之者也。
聖人之道見于經,其治天下,未有不以聖人之經治之者也。
今夫六經之道,備于我夫子之一身。
夫子者,覆生人之器;夫子之語言,覆六經之器也。
夫子之後,曾子、子思、孟子,皆羽翼夫子治六經之書者也。
考經學,在西漢立學官,議太常掌故,置博士弟子,或廢或興。
餘讀太史公儒林傳序,其終篇雖皆以孔子為主,然當是時治經如董仲舒輩,不及四子,而學、庸編入禮記中,鄭、孔言人人殊。
宋興,諸儒始知推崇四子,以冠于諸經之上,蓋莫盛于朱夫子之書焉。
章句集注二十六卷而外,或問、輯略、精義、問答、語類,凡又百馀卷,皆以發明章句之義。
自朱子之書出,然後人知四子之經,冠于諸經之上,而為聖賢語論之樞機,道德之橐籥焉。
然餘考宋史藝文志,當是時,非亶學、庸未有是正,即論語、孟子,尚依班固例,序為“語類”,而與朱子之書未合為一。
以頒于學宮,行于天下,蓋又莫盛于勝國洪武取士之制藝,與永樂刊序之大全焉。
自大全之書出,夫然後學者欲治各經,先治四子之經;欲治四子之經,先發明四子之理于八股。
蒙以養正,習與性成,義沾肌髓,言本心術。
上以此求,下以此報。
理之是非,如黑白之入明鑒也;文之輕重,如鐵炭之載權衡也。
材何不周、邵,俗何不成、康,此我國家所以仍其取士之制而不廢。
然而安于習俗之敝,蓋亦已百馀年矣,而于今為甚,則何哉?一曰:大全所采諸家之說,自漢曆宋,一百五十馀家,大抵以朱子為宗,而抵牾朱子者複不少,則所當辨正者一矣。
二則曰:隆、萬以後,俗師之講章出,講章出而朱子之章句被其抹殺矣。
三則曰:俗學之時文出,時文出,聖賢之道理并語氣,受其诋讕割裂無馀矣。
此三者,敝之綱也。
雖然,略舉大全之當辨正者,如雜舉他家之說與章句合者存之,與章句謬者去之,厘正一書,匡厲學官,俾學者有所折衷,此猶易為功焉。
至俗師之講章,束大全而不觀久矣。
條目中預提出一條目,如聖經四節之預重修身也;一節中忽拈一字以串之,如中庸“思修身”節之“思”字也;一章中忽拈一二字以貫之,如“衣錦”章之“暗然”字也。
自張窠臼,妄生意解,箋注紛羅,颠倒曲直。
諸如此類,疑誤弘多。
有俗師之講章,因而有俗學之文字。
隆、萬以前,先輩先體貼語氣,次發揮理學。
其所引用入文之字句,非出五經,次亦取史、漢、古文也。
隆萬以後,束五經、史、漢而不觀又久矣。
初掠禅,既襲子,至于今時,兔園之冊,腐鼠相吓,壞爛而不收,空虛而無用。
孔孟之書未嘗不在也,不于其書而求之,則無以得其言;言且不得,況其意乎!朱子之書亦未嘗不在也,不于其書而求之,則無以得其解;解且不得,況其所解之理乎!蓋所聞于其師者曰不必也,所聞于其父兄曰且亦不暇也。
不必亦不暇,程效于數十日之間,考業于數十葉之内,希冀時命,苟且一得。
心術如是,人材奚由正?報稱如是,風俗亦奚由醇!此二者之流敝,則非人其人,火其書不為功矣! 經論治天下之道,“正辭,禁民為非,曰義”,此辭之不可不正也,猶夫非之不可不禁者也,夫豈治天下之細故乎哉?于是入國朝以來,吾師起而憂之,而思所以救之。
曰:其道無他,亦即以其所為科舉之文而論次其所為文之義。
曰:文如是矣,夫子之理不如是也,夫子之理蓋如彼。
文之理如是矣,夫子之語氣不如是也,夫子之語氣蓋如彼。
理如是矣,語氣如是矣,而所引用入文之字句不出于經史,則必區而别之曰:此亦俗學所得于俗師之時文之字句,而非先輩所得于經史之字句也,先輩之學蓋如彼。
要而論之,有先輩之學,自有先輩之文者,其勢也;有俗師之學,自有俗學之文者,亦其勢也。
此流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