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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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十三 盡心上凡四十六章。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
知其性,則知天矣。
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
性則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從以出者也。
人有是心,莫非全體,然不窮理,則有所蔽而無以盡乎此心之量。
故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者,必其能窮夫理而無不知者也。
既知其理,則其所從出,亦不外是矣。
以大學之序言之,知性則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也。
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
存,謂操而不舍;養,謂順而不害。
事,則奉承而不違也。
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夭壽,命之短長也。
貳,疑也。
不貳者,知天之至。
修身以俟死,則事天以終身也。
立命,謂全其天之所付,不以人為害之。
○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
自理而言謂之天,自禀受而言謂之性,自存諸人而言謂之心。
”張子曰:“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愚謂盡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養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
不知其理,固不能履其事,然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則亦無以有諸己矣。
知天而不以夭壽貳其心,智之盡也;事天而能修身以俟死,仁之至也。
智有不盡,固不知所以為仁,然智而不仁,則亦将流蕩不法,而不足以為智矣。
“知性”隻作“窮理”兩字看,正指零星精細切實工夫,若誤認本體統會,要說高一層,便與“知”字膠粘不上。
不知零星精細切實處,莫非性也,正莫非天也,如此看乃更見其高,要另說高一層,卻正是所見低也。
有謂心之渾于中含者不可以性言,一有性之可言,即已非性,然試從一物未接之始,有恍然可識其為性者,是即萬物之所以具也。
先生曰:“心之中含者正是性,此誤解程子‘才說性便已不是性’意,程子謂‘人生以上,其理在天,既生後,已堕形氣,不全是性之本體’耳。
孟子知性,是格物窮理,非宗門明心見性也,說得過高便易錯。
” “知性”是物格,“盡心”是知至,故“盡”字大,“知”字零星。
若要從無物處恍然悟得本體,此卻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說,程子所謂“吾儒本天,釋氏本心”,正指此也。
性即理也,天即理也,不曰心即理也,故恍然無物。
謂心體則可,貼知性則非,近日講師有辟宋儒之性即理為非者,亦皆惑于良知之說[1],關系邪正不小,不可不辨也。
知性則知天而能盡其心,故朱子雲“知天隻在知性裡說”。
橫渠先生“心統性情”一句道盡,朱子所謂“虛靈不昧”,即指心體,“具衆理”,即統性,“應萬事”,即統情也。
心是活物,惟其虛靈,故能具性情,亦惟其具性情之德,故其虛靈直肖天體。
釋氏上截天理曰理障,下截人事曰事障,四路把截,隻取虛靈不昧者為本體,達磨所雲“淨智妙圓,體自空寂”八字即此是佛性。
故羅整庵謂其“有見于心,無見于性”,其實連心都不是,他隻見得活處,不曾見得極處,便與天體不相合,下面都無用。
故必知性知天,則見得極處,方是能盡其心。
若楊簡之言下忽省此心,詹阜民之下樓忽覺澄瑩,王守仁之龍場恍若有悟,皆止見釋氏之妙圓空寂,而非聖賢之所謂心,亦止到得他覺字悟字,而非聖賢之所謂知與盡也。
故此節知天隻在知性裡說,若倒說在盡心後,便天在心外,失其所謂心矣。
張子“心統性情”四字,真千古獨發!不是此心,則此理顯藏何處?但不明所顯藏之理,則心雖有而不盡。
禅學所謂明心見性,必先截斷事理而後能真見本體,是必去天而可以明心也,故羅整庵謂其“有見于心,無見于性”,不知離卻性天,心已不盡,安得謂之“有見于心”哉?聖學隻說知性知天,從無曰知心者,蓋心無所用其知,知性天正為盡此心耳。
盡得此心,下面方好存養,不然,又存養個甚!故此節工夫重知性,而所以欲知性者,隻為心,下節心性并言,而工夫用處,亦隻在心,聖學未嘗輕看心也,但必合性天而後謂之心耳。
或問,禅學亦言見性,不隻說心,是如何?曰:聖人之所謂性,指健順五常日用事物之理而言;禅學之所謂性,則指其虛無中妙明圓淨者而言,總要打破事理始得,與其所謂心仍是一樣,非吾之所謂性也。
後來陽儒陰釋,所稱如主靜、良知、知本、慎獨等,皆名是而實非,同是此術,陸子靜謂“儒釋差處止是義利之間”,朱子曰“此猶是第二着”,吾儒說萬理皆實,佛說萬理皆空,從此一差,方有公私義利之别。
今學佛者雲識心見性,不知是識何心?是見何性?按此,知吾儒惟知其萬理皆實,故能誠敬以存養之,禅學惟知萬理皆空,故猖狂無忌憚,下稍一切無用,直敢說諸天供事世尊,以喻天小于心,此惟不知性,故心亦放失如此。
此節“性”字作格物窮理看,人道是說向外,與“心”“天”二字膠粘不上,與下節“存”“養”關會不通。
不知此病卻正坐分内外為二,看得外面一切道理,與裡面本體無幹,不但性非其性,即所謂心亦非聖賢所盡之心也。
故他說“明心見性”四字,便要掃除一切,以為講心性到極精微,不知他隻是不識得“性”字,正是極粗淺處。
聖賢才說性,便是合外内之道,曉得外邊的,便明得内邊底,初非二事。
但如時下講格物窮理,隻說得博聞闳覽,玩物喪志一流,卻又不是聖賢之所謂格物窮理,正堕落詞章訓诂,為異端所指為支離者。
此則原與心天膠粘不上,與存養關會不通,又出異端之下,無惑乎其詟伏于禅和也。
故此節隻要道得“性”字不差,“知”字自有着落。
三“知”字微有别,知性固指知之無不盡而言,然第一個“知”字中,具有格物功夫在;到第二個“知”性,則純指功夫全備時,所謂物格也;第三個“知”字,乃是盡頭處,所謂知至也。
集注于此節,及“言遊過矣”節,皆從極難體會處,曲盡其理,微妙入神,也隻在語句文法中,所得卻在語句文法外,直與古聖賢心口相貫接。
知行雖微分先後,然不是待盡心知天了,方去存養也,故先後二字不宜說煞。
存養便是事心,性便是天,是徹始徹終事,若必到純熟後方算存養,存養了方見事天,則天在心性外,事在存養上,求合轉離矣。
存養得一分,事得一分,存養得十分,事得十分,不必到存養自然後方為事天。
養性固在存心下,然亦是存得此心,便養得此性,非謂存時粗淺,到養才精深也。
不是存心養性要去事天,也不是心存性養了方好事天,也不是極存養之至足以事天,也不是下面存養忽然上極事天,“所以”二字乃直指合一語,非進一步追原語也。
中庸首章自天命說下,先戒慎恐懼而慎獨,直指工夫在未發已發,末章自下學立心說上,先内省不疚而不動不言,直歸到無聲無臭,明此,則先存心而後養性,皆所以事天之理,了然心目間矣。
王伯安謂:知天如知州,則一州皆己事,知縣則一縣皆己事,是與天為一者,聖人之事也;事天則如子事父,臣事君,猶與天為二者,賢人之事也。
由其言思之,便知他不曾知天,猶看得與天為二在,蓋心性即是天命,故知得心性,便是知天,從事于心性,便是事天,此分言之而理愈一者也。
如彼之言,必如知州知縣管攝得天,方是與天為一,若事父事君敬畏着天,便是與天為二,卻将天看做外邊甚物事,要與他比并個高下!隻此便是不知天命而不畏。
不知聖賢之所謂天,隻在心性說,而此一點敬畏之心,正天之精微,聖人之極功也。
若謂君父非己事,則州縣又何與己事?州縣而知即是己事,則君父而事豈反非己事哉?又謂但存之而不敢失,養之而不敢害,尚屬賢人之事,尤非也。
存養功夫,徹上徹下,其純熟神化處便是聖人,降而三月不違以至日月至焉皆存養也,即庸人一息一端之反求亦是存養,亦即是事天,但争久暫生熟耳,其心性無分,其天無分也。
“立命”,即下章所謂“順受其正”也,非謂自我作主,不由造物。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能知生,即知死,能事人,即事鬼,于日用雲為盡合天理,此之謂立命,惟其不以生死為事,故曰“夭壽不貳”也。
釋氏但以生死為事,故求脫離生死,一生精神工力,都用在臘月三十日,隻怕胡孫走卻,直向瞎驢邊滅,便道是佛性不毀,以聖賢視之,乃其所謂弄精魂也。
秀才見識低污,看得生死事大,已落在他腳底,業已為壽夭所貳,何處得有立命來! “立命”不是化吉為兇,轉禍為福,亦不是知其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要之,此“命”字不是術家二氏“命”字道理。
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
人物之生,吉兇禍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緻而至者,乃為正命,故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順受乎此也。
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
命,謂正命。
岩牆,牆之将覆者。
知正命,則不處危地以取覆壓之禍。
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盡其道,則所值之吉兇,皆莫之緻而至者矣。
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桎梏,所以拘罪人者。
言犯罪而死,與立岩牆之下者同,皆人所取,非天所為也。
○此章與上章蓋一時之言,所以發其末句未盡之意。
凡不能安命皆坐不知。
孟子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
舍,上聲。
○在我者,謂仁義禮智,凡性之所有者。
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有道,言不可妄求。
有命,則不可必得。
在外者,謂富貴利達,凡外物皆是。
○趙氏曰:“言為仁由己,富貴在天,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 聖人不言命,孟子此章與論語“富而可求”章,俱是為最下一等人立言耳,有點醒語,有指示語。
隻論有益無益,點醒語也。
有益何故?以其在我;無益何故?以其在外,指示語也。
然在我者雖無益亦當求,在外者雖有益亦不當求,此是前一層之理也。
“無益”雲者,非是必不得也,隻是不相關耳。
如今日以醜墨體求遇,其不遇者甚多,嬴得一醜耳。
然則即有遇者,亦豈醜之力乎? 孟子曰:“萬物皆備于我矣。
此言理之本然也。
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其當然之理,無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
反身而誠,樂莫大焉。
樂,音洛。
○誠,實也。
言反諸身,而所備之理,皆如惡惡臭、好好色之實然,則其行之不待勉強而無不利矣,其為樂孰大于是。
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強,上聲。
○強,勉強也。
恕,推己以及人也。
反身而誠則仁矣,其有未誠,則是猶有私意之隔,而理未純也。
故當凡事勉強,推己及人,庶幾心公理得而仁不遠也。
○此章言萬物之理具于吾身,體之而實,則道在我而樂有馀;行之以恕,則私不容而仁可得。
“物”猶“事”也,古人訓“物”字皆兼事物而言,不止動植形器之物也,故曰“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言其理無不具耳。
若單指對已有形之物,則“皆備”義不全,亦說不去。
如釋氏問“石頭在心内否”?曰“在”,曰“行腳人着甚來由,放塊石頭在心内”也。
“物”字訓事物,而此章又指事物之理言,非人物之物也。
今人如“未有我,先有物”,“既有我,即有物”,“物各一我,我亦一物”諸語,俱噩夢耳。
此“物”字指事物之理言,非人獸昆蟲草木之謂也。
看“物”字錯,便生出“用我”“尊我”二氏之言矣。
此言吾性中無理不具耳,非謂與萬物相關通也。
理本具我,則萬物皆在裡,以我巴攬無窮,則萬物原在外矣!總之不明萬物隻是一個“理”字,憑他說象說數說應感,都打成兩開,于書義毫無着落也。
注中兩個“理”字各有義。
“理之本然”“理”字是合物我說,猶統體一太極也。
“當然之理”“理”字是在物為理,猶物物各一太極也。
此與中庸“誠者自誠也”同例,隻懸空立此句,吃緊正在下面。
“物”字包羅事物道理無所不在,人止将做“人物”“物”字看,自然粗淺鄙小,并将“仁”字作萬物一體之仁,連“仁”字亦粗淺鄙小矣。
要之渠并不識得儒者萬物一體之理,隻和尚慈悲普度,諸佛衆生同根盡之耳。
末節從其有未誠轉下,是原不曾恕在,故氣力全在“強”字。
恕之盡頭便是仁,看“不欲無加”與“不欲勿施”分别,“無加”便是仁,“勿施”便是恕,無二理也。
故“恕”字用力全在“強”字,“強”即“勿施”也。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
知其性,則知天矣。
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
性則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從以出者也。
人有是心,莫非全體,然不窮理,則有所蔽而無以盡乎此心之量。
故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者,必其能窮夫理而無不知者也。
既知其理,則其所從出,亦不外是矣。
以大學之序言之,知性則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也。
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
存,謂操而不舍;養,謂順而不害。
事,則奉承而不違也。
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夭壽,命之短長也。
貳,疑也。
不貳者,知天之至。
修身以俟死,則事天以終身也。
立命,謂全其天之所付,不以人為害之。
○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
自理而言謂之天,自禀受而言謂之性,自存諸人而言謂之心。
”張子曰:“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愚謂盡心知性而知天,所以造其理也;存心養性以事天,所以履其事也。
不知其理,固不能履其事,然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則亦無以有諸己矣。
知天而不以夭壽貳其心,智之盡也;事天而能修身以俟死,仁之至也。
智有不盡,固不知所以為仁,然智而不仁,則亦将流蕩不法,而不足以為智矣。
“知性”隻作“窮理”兩字看,正指零星精細切實工夫,若誤認本體統會,要說高一層,便與“知”字膠粘不上。
不知零星精細切實處,莫非性也,正莫非天也,如此看乃更見其高,要另說高一層,卻正是所見低也。
有謂心之渾于中含者不可以性言,一有性之可言,即已非性,然試從一物未接之始,有恍然可識其為性者,是即萬物之所以具也。
先生曰:“心之中含者正是性,此誤解程子‘才說性便已不是性’意,程子謂‘人生以上,其理在天,既生後,已堕形氣,不全是性之本體’耳。
孟子知性,是格物窮理,非宗門明心見性也,說得過高便易錯。
” “知性”是物格,“盡心”是知至,故“盡”字大,“知”字零星。
若要從無物處恍然悟得本體,此卻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說,程子所謂“吾儒本天,釋氏本心”,正指此也。
性即理也,天即理也,不曰心即理也,故恍然無物。
謂心體則可,貼知性則非,近日講師有辟宋儒之性即理為非者,亦皆惑于良知之說[1],關系邪正不小,不可不辨也。
知性則知天而能盡其心,故朱子雲“知天隻在知性裡說”。
橫渠先生“心統性情”一句道盡,朱子所謂“虛靈不昧”,即指心體,“具衆理”,即統性,“應萬事”,即統情也。
心是活物,惟其虛靈,故能具性情,亦惟其具性情之德,故其虛靈直肖天體。
釋氏上截天理曰理障,下截人事曰事障,四路把截,隻取虛靈不昧者為本體,達磨所雲“淨智妙圓,體自空寂”八字即此是佛性。
故羅整庵謂其“有見于心,無見于性”,其實連心都不是,他隻見得活處,不曾見得極處,便與天體不相合,下面都無用。
故必知性知天,則見得極處,方是能盡其心。
若楊簡之言下忽省此心,詹阜民之下樓忽覺澄瑩,王守仁之龍場恍若有悟,皆止見釋氏之妙圓空寂,而非聖賢之所謂心,亦止到得他覺字悟字,而非聖賢之所謂知與盡也。
故此節知天隻在知性裡說,若倒說在盡心後,便天在心外,失其所謂心矣。
張子“心統性情”四字,真千古獨發!不是此心,則此理顯藏何處?但不明所顯藏之理,則心雖有而不盡。
禅學所謂明心見性,必先截斷事理而後能真見本體,是必去天而可以明心也,故羅整庵謂其“有見于心,無見于性”,不知離卻性天,心已不盡,安得謂之“有見于心”哉?聖學隻說知性知天,從無曰知心者,蓋心無所用其知,知性天正為盡此心耳。
盡得此心,下面方好存養,不然,又存養個甚!故此節工夫重知性,而所以欲知性者,隻為心,下節心性并言,而工夫用處,亦隻在心,聖學未嘗輕看心也,但必合性天而後謂之心耳。
或問,禅學亦言見性,不隻說心,是如何?曰:聖人之所謂性,指健順五常日用事物之理而言;禅學之所謂性,則指其虛無中妙明圓淨者而言,總要打破事理始得,與其所謂心仍是一樣,非吾之所謂性也。
後來陽儒陰釋,所稱如主靜、良知、知本、慎獨等,皆名是而實非,同是此術,陸子靜謂“儒釋差處止是義利之間”,朱子曰“此猶是第二着”,吾儒說萬理皆實,佛說萬理皆空,從此一差,方有公私義利之别。
今學佛者雲識心見性,不知是識何心?是見何性?按此,知吾儒惟知其萬理皆實,故能誠敬以存養之,禅學惟知萬理皆空,故猖狂無忌憚,下稍一切無用,直敢說諸天供事世尊,以喻天小于心,此惟不知性,故心亦放失如此。
此節“性”字作格物窮理看,人道是說向外,與“心”“天”二字膠粘不上,與下節“存”“養”關會不通。
不知此病卻正坐分内外為二,看得外面一切道理,與裡面本體無幹,不但性非其性,即所謂心亦非聖賢所盡之心也。
故他說“明心見性”四字,便要掃除一切,以為講心性到極精微,不知他隻是不識得“性”字,正是極粗淺處。
聖賢才說性,便是合外内之道,曉得外邊的,便明得内邊底,初非二事。
但如時下講格物窮理,隻說得博聞闳覽,玩物喪志一流,卻又不是聖賢之所謂格物窮理,正堕落詞章訓诂,為異端所指為支離者。
此則原與心天膠粘不上,與存養關會不通,又出異端之下,無惑乎其詟伏于禅和也。
故此節隻要道得“性”字不差,“知”字自有着落。
三“知”字微有别,知性固指知之無不盡而言,然第一個“知”字中,具有格物功夫在;到第二個“知”性,則純指功夫全備時,所謂物格也;第三個“知”字,乃是盡頭處,所謂知至也。
集注于此節,及“言遊過矣”節,皆從極難體會處,曲盡其理,微妙入神,也隻在語句文法中,所得卻在語句文法外,直與古聖賢心口相貫接。
知行雖微分先後,然不是待盡心知天了,方去存養也,故先後二字不宜說煞。
存養便是事心,性便是天,是徹始徹終事,若必到純熟後方算存養,存養了方見事天,則天在心性外,事在存養上,求合轉離矣。
存養得一分,事得一分,存養得十分,事得十分,不必到存養自然後方為事天。
養性固在存心下,然亦是存得此心,便養得此性,非謂存時粗淺,到養才精深也。
不是存心養性要去事天,也不是心存性養了方好事天,也不是極存養之至足以事天,也不是下面存養忽然上極事天,“所以”二字乃直指合一語,非進一步追原語也。
中庸首章自天命說下,先戒慎恐懼而慎獨,直指工夫在未發已發,末章自下學立心說上,先内省不疚而不動不言,直歸到無聲無臭,明此,則先存心而後養性,皆所以事天之理,了然心目間矣。
王伯安謂:知天如知州,則一州皆己事,知縣則一縣皆己事,是與天為一者,聖人之事也;事天則如子事父,臣事君,猶與天為二者,賢人之事也。
由其言思之,便知他不曾知天,猶看得與天為二在,蓋心性即是天命,故知得心性,便是知天,從事于心性,便是事天,此分言之而理愈一者也。
如彼之言,必如知州知縣管攝得天,方是與天為一,若事父事君敬畏着天,便是與天為二,卻将天看做外邊甚物事,要與他比并個高下!隻此便是不知天命而不畏。
不知聖賢之所謂天,隻在心性說,而此一點敬畏之心,正天之精微,聖人之極功也。
若謂君父非己事,則州縣又何與己事?州縣而知即是己事,則君父而事豈反非己事哉?又謂但存之而不敢失,養之而不敢害,尚屬賢人之事,尤非也。
存養功夫,徹上徹下,其純熟神化處便是聖人,降而三月不違以至日月至焉皆存養也,即庸人一息一端之反求亦是存養,亦即是事天,但争久暫生熟耳,其心性無分,其天無分也。
“立命”,即下章所謂“順受其正”也,非謂自我作主,不由造物。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能知生,即知死,能事人,即事鬼,于日用雲為盡合天理,此之謂立命,惟其不以生死為事,故曰“夭壽不貳”也。
釋氏但以生死為事,故求脫離生死,一生精神工力,都用在臘月三十日,隻怕胡孫走卻,直向瞎驢邊滅,便道是佛性不毀,以聖賢視之,乃其所謂弄精魂也。
秀才見識低污,看得生死事大,已落在他腳底,業已為壽夭所貳,何處得有立命來! “立命”不是化吉為兇,轉禍為福,亦不是知其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要之,此“命”字不是術家二氏“命”字道理。
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
人物之生,吉兇禍福,皆天所命,然惟莫之緻而至者,乃為正命,故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順受乎此也。
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
命,謂正命。
岩牆,牆之将覆者。
知正命,則不處危地以取覆壓之禍。
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盡其道,則所值之吉兇,皆莫之緻而至者矣。
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桎梏,所以拘罪人者。
言犯罪而死,與立岩牆之下者同,皆人所取,非天所為也。
○此章與上章蓋一時之言,所以發其末句未盡之意。
凡不能安命皆坐不知。
孟子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
舍,上聲。
○在我者,謂仁義禮智,凡性之所有者。
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有道,言不可妄求。
有命,則不可必得。
在外者,謂富貴利達,凡外物皆是。
○趙氏曰:“言為仁由己,富貴在天,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 聖人不言命,孟子此章與論語“富而可求”章,俱是為最下一等人立言耳,有點醒語,有指示語。
隻論有益無益,點醒語也。
有益何故?以其在我;無益何故?以其在外,指示語也。
然在我者雖無益亦當求,在外者雖有益亦不當求,此是前一層之理也。
“無益”雲者,非是必不得也,隻是不相關耳。
如今日以醜墨體求遇,其不遇者甚多,嬴得一醜耳。
然則即有遇者,亦豈醜之力乎? 孟子曰:“萬物皆備于我矣。
此言理之本然也。
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其當然之理,無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
反身而誠,樂莫大焉。
樂,音洛。
○誠,實也。
言反諸身,而所備之理,皆如惡惡臭、好好色之實然,則其行之不待勉強而無不利矣,其為樂孰大于是。
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強,上聲。
○強,勉強也。
恕,推己以及人也。
反身而誠則仁矣,其有未誠,則是猶有私意之隔,而理未純也。
故當凡事勉強,推己及人,庶幾心公理得而仁不遠也。
○此章言萬物之理具于吾身,體之而實,則道在我而樂有馀;行之以恕,則私不容而仁可得。
“物”猶“事”也,古人訓“物”字皆兼事物而言,不止動植形器之物也,故曰“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細微”,言其理無不具耳。
若單指對已有形之物,則“皆備”義不全,亦說不去。
如釋氏問“石頭在心内否”?曰“在”,曰“行腳人着甚來由,放塊石頭在心内”也。
“物”字訓事物,而此章又指事物之理言,非人物之物也。
今人如“未有我,先有物”,“既有我,即有物”,“物各一我,我亦一物”諸語,俱噩夢耳。
此“物”字指事物之理言,非人獸昆蟲草木之謂也。
看“物”字錯,便生出“用我”“尊我”二氏之言矣。
此言吾性中無理不具耳,非謂與萬物相關通也。
理本具我,則萬物皆在裡,以我巴攬無窮,則萬物原在外矣!總之不明萬物隻是一個“理”字,憑他說象說數說應感,都打成兩開,于書義毫無着落也。
注中兩個“理”字各有義。
“理之本然”“理”字是合物我說,猶統體一太極也。
“當然之理”“理”字是在物為理,猶物物各一太極也。
此與中庸“誠者自誠也”同例,隻懸空立此句,吃緊正在下面。
“物”字包羅事物道理無所不在,人止将做“人物”“物”字看,自然粗淺鄙小,并将“仁”字作萬物一體之仁,連“仁”字亦粗淺鄙小矣。
要之渠并不識得儒者萬物一體之理,隻和尚慈悲普度,諸佛衆生同根盡之耳。
末節從其有未誠轉下,是原不曾恕在,故氣力全在“強”字。
恕之盡頭便是仁,看“不欲無加”與“不欲勿施”分别,“無加”便是仁,“勿施”便是恕,無二理也。
故“恕”字用力全在“強”字,“強”即“勿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