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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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二傳首章至傳七章
康诰曰:“克明德。
”康诰,周書。
克,能也。
大甲曰:“顧天之明命。
”大,讀作泰。
,古是字。
○大甲,商書。
顧,謂常目在之也。
,猶此也,或曰審也。
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與我,而我之所以為德者也。
常目在之,則無時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
”峻,書作俊。
○帝典,堯典,虞書。
峻,大也。
皆自明也。
結所引書,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 右傳之首章。
釋明明德。
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舊本誤在“沒世不忘”之下。
“天命”二字,看中庸首句便分明:在人曰性、曰明德,在天曰命、曰明命,隻是一件,因地頭分名目耳。
經傳中“命”字有從理言者,有從氣數言者,即“天”字亦然,非謂有二“天”二“命”也,猶之隻一心耳。
而虞廷分“人心”、“道心”,必如是說,此一件才真實圓滿也。
惟佛家最怪此說,則曰支離,曰兩橛,究竟他也不怪支離、兩橛,總怪這一個“理”字耳。
看楞嚴“惟識”“圓覺”等語,真是支離,他除卻“理”字說天說命,隻有這形象氣數耳。
故說天命到極精妙,隻是一無,然終不奈這形象氣數何。
遂為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之說以亂之,卻極淺鄙易破,即禅子亦心知其不然,遁以為寓言。
故佛家于“天命”上截則空無,下截則粗陋,其黠者借粗陋說空無,借空無說粗陋,以求渾一,不知真成兩橛也。
“峻”字本不甚重,然帝堯分量,自與湯文不同;“克明”為帝王所同,要的确是堯之“克明”,須從“峻”字見得。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盤,沐浴之盤也。
銘,名其器以自警之辭也。
苟,誠也。
湯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惡,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銘其盤,言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污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間斷也。
康诰曰:“作新民。
”鼓之舞之之謂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
”詩大雅文王之篇。
言周國雖舊,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
右傳之二章。
釋新民。
“苟日新”,對未新而言也。
“日日新,又日新”,承已新而言也。
本隻兩項,章句甚明。
朱子歎今之學者,“卻不去‘苟’字上着工夫”,可見首句之重。
此是自新之切實機關,下兩句不過就此接續去耳。
“日日”,是言不間,“又日”,是言持久意,兩句又各不同。
“日日”主繼續義,“又日”主提振義。
“日日”從上“日新”生來,“又日”從“日日”生來,原隻了得“日新”兩字,卻三句各有精義。
别處“又”字是打斷字眼,此卻是連串字眼;别處“又”字是從新字眼,此卻是仍舊字眼。
究之“又”字自是打斷、重新,隻“新”字到底連串仍舊耳。
言新始湯武,有舊染之當革也。
自周以後,生民未經一新,雖漢唐盛時,亦幾刑措。
然非至善之新,雖新而不用其極,則聖人新民之道,究未嘗一日行于天下。
皆緣秦以後開國之心,多從自私自利起念,制度政令,皆由此出,凡所以遂民生、興民行者,一切為因循苟簡之術;後世儒者之心,亦複不異,凡所以輔導其君者,彌縫修飾,無非逢長,此自私自利之根。
不知此一點心,乃自秦以來舊染之污也,必君臣先自滌此污,而後可以行王者之道。
故大學釋“新民”,必先說自新,複說用極,其所以為萬世慮者深矣。
孟子謂“不以堯舜之道事君治民”,與謂“吾君不能”者,皆謂之“賊”,然則後世儒者之道,皆賊道耳。
“極”即至善也,“用”即止也,無所不兼“自新”“新民”也。
“用極”又在“自新”“新民”上逼進一步,非泛講明新也。
“自新”“新民”,引古證義已盡,第恐後世自己放低了說,如謂漢唐之盛,即可當三代,及三代之政,後世必不可複之類,迎合時王,自流入于功利之卑污而不知,反謂聖人之新民不過如是。
擡高後世帝王,猶可言也;遂使三代新民之道,終古不複行于天地之間,不可言也。
傳者逆知此弊,故于此特下用其極義,見不到至善,未可謂之新民。
就大人之學言,故曰“新民”,要之,聖人自一身以外,天地萬物事理,雲為無非分内,大學總以“民”字該之,緻中和而至位育,盡性而至參贊,帝王與匹夫共此道理,共此責任。
止說個“新民”,則“民”字中品類恐有所不盡,而無治民之位者,若可阙此義矣。
故于結末下“無所不用其極”句,包羅甚廣,見無事不在裡,無人不在裡也。
或雲末節隻拈上文,與“皆自明”句同,餘以為不然。
“皆自明”句原隻一意,此卻兼“自新”“新民”二意,又隐然有“新民”本于“自新”意,正自不同。
或謂“新”字從“明德”說,方于“極”字有會。
此言不然。
“極”即至善意,“明”“新”皆有之,乃“至極”之極,非“會極”“歸極”之極,故不可以“明”為“新”極也。
“極”有訓“至”字者,“無極”、“太極”之類是也;有訓“中”字者,“皇極”之類是也。
此“極”字卻兼兩義,然畢竟“至”義為主,“中”正是“至”,未嘗不是,卻又須一轉。
“極”無形象,憑人指名,千蹊萬徑,任心造理,有何不得?即謂漢唐便是至善,也由他說。
但将天命原頭一忖,則多去不得,故聖賢言道必本于“天極”,從“天”起下面,自不走作。
聖人新民之極,三代後惟朱子得之耳。
觀其與陳呂辨論可見。
詩雲:“邦畿千裡,惟民所止。
”詩商頌玄鳥之篇。
邦畿,王者之都也。
止,居也,言物各有所當止之處也。
詩雲:“缗蠻黃鳥,止于丘隅。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缗,詩作綿。
○詩小雅綿蠻之篇。
缗蠻,鳥聲。
丘隅,岑蔚之處。
子曰以下,孔子說詩之辭。
言人當知所當止之處也。
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于信。
於緝之於,音烏。
○詩文王之篇。
穆穆,深遠之意。
於,歎美辭。
緝,繼續也。
熙,光明也。
敬止,言其無不敬而安所止也。
引此而言聖人之止,無非至善。
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
學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蘊,而又推類以盡其馀,則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無疑矣。
詩雲:“瞻彼淇澳,菉竹猗猗。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僩兮,赫兮喧兮。
有斐君子,終不可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澳,于六反。
菉,詩作綠。
猗,葉韻音阿。
僩,下版反。
喧,詩作咺;,詩作谖,并況晚反。
恂,鄭氏讀作峻。
○詩衛風淇澳之篇。
淇,水名。
澳,隈也。
猗猗,美盛貌。
興也。
斐,文貌。
切以刀鋸,琢以椎鑿,皆裁物使成形質也。
磋以钖,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澤也。
治骨角者,既切而複磋之。
治玉石者,既琢而複磨之。
皆言其治之
”康诰,周書。
克,能也。
大甲曰:“顧天之明命。
”大,讀作泰。
,古是字。
○大甲,商書。
顧,謂常目在之也。
,猶此也,或曰審也。
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與我,而我之所以為德者也。
常目在之,則無時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
”峻,書作俊。
○帝典,堯典,虞書。
峻,大也。
皆自明也。
結所引書,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 右傳之首章。
釋明明德。
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舊本誤在“沒世不忘”之下。
“天命”二字,看中庸首句便分明:在人曰性、曰明德,在天曰命、曰明命,隻是一件,因地頭分名目耳。
經傳中“命”字有從理言者,有從氣數言者,即“天”字亦然,非謂有二“天”二“命”也,猶之隻一心耳。
而虞廷分“人心”、“道心”,必如是說,此一件才真實圓滿也。
惟佛家最怪此說,則曰支離,曰兩橛,究竟他也不怪支離、兩橛,總怪這一個“理”字耳。
看楞嚴“惟識”“圓覺”等語,真是支離,他除卻“理”字說天說命,隻有這形象氣數耳。
故說天命到極精妙,隻是一無,然終不奈這形象氣數何。
遂為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之說以亂之,卻極淺鄙易破,即禅子亦心知其不然,遁以為寓言。
故佛家于“天命”上截則空無,下截則粗陋,其黠者借粗陋說空無,借空無說粗陋,以求渾一,不知真成兩橛也。
“峻”字本不甚重,然帝堯分量,自與湯文不同;“克明”為帝王所同,要的确是堯之“克明”,須從“峻”字見得。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盤,沐浴之盤也。
銘,名其器以自警之辭也。
苟,誠也。
湯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惡,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銘其盤,言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污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間斷也。
康诰曰:“作新民。
”鼓之舞之之謂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
”詩大雅文王之篇。
言周國雖舊,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
右傳之二章。
釋新民。
“苟日新”,對未新而言也。
“日日新,又日新”,承已新而言也。
本隻兩項,章句甚明。
朱子歎今之學者,“卻不去‘苟’字上着工夫”,可見首句之重。
此是自新之切實機關,下兩句不過就此接續去耳。
“日日”,是言不間,“又日”,是言持久意,兩句又各不同。
“日日”主繼續義,“又日”主提振義。
“日日”從上“日新”生來,“又日”從“日日”生來,原隻了得“日新”兩字,卻三句各有精義。
别處“又”字是打斷字眼,此卻是連串字眼;别處“又”字是從新字眼,此卻是仍舊字眼。
究之“又”字自是打斷、重新,隻“新”字到底連串仍舊耳。
言新始湯武,有舊染之當革也。
自周以後,生民未經一新,雖漢唐盛時,亦幾刑措。
然非至善之新,雖新而不用其極,則聖人新民之道,究未嘗一日行于天下。
皆緣秦以後開國之心,多從自私自利起念,制度政令,皆由此出,凡所以遂民生、興民行者,一切為因循苟簡之術;後世儒者之心,亦複不異,凡所以輔導其君者,彌縫修飾,無非逢長,此自私自利之根。
不知此一點心,乃自秦以來舊染之污也,必君臣先自滌此污,而後可以行王者之道。
故大學釋“新民”,必先說自新,複說用極,其所以為萬世慮者深矣。
孟子謂“不以堯舜之道事君治民”,與謂“吾君不能”者,皆謂之“賊”,然則後世儒者之道,皆賊道耳。
“極”即至善也,“用”即止也,無所不兼“自新”“新民”也。
“用極”又在“自新”“新民”上逼進一步,非泛講明新也。
“自新”“新民”,引古證義已盡,第恐後世自己放低了說,如謂漢唐之盛,即可當三代,及三代之政,後世必不可複之類,迎合時王,自流入于功利之卑污而不知,反謂聖人之新民不過如是。
擡高後世帝王,猶可言也;遂使三代新民之道,終古不複行于天地之間,不可言也。
傳者逆知此弊,故于此特下用其極義,見不到至善,未可謂之新民。
就大人之學言,故曰“新民”,要之,聖人自一身以外,天地萬物事理,雲為無非分内,大學總以“民”字該之,緻中和而至位育,盡性而至參贊,帝王與匹夫共此道理,共此責任。
止說個“新民”,則“民”字中品類恐有所不盡,而無治民之位者,若可阙此義矣。
故于結末下“無所不用其極”句,包羅甚廣,見無事不在裡,無人不在裡也。
或雲末節隻拈上文,與“皆自明”句同,餘以為不然。
“皆自明”句原隻一意,此卻兼“自新”“新民”二意,又隐然有“新民”本于“自新”意,正自不同。
或謂“新”字從“明德”說,方于“極”字有會。
此言不然。
“極”即至善意,“明”“新”皆有之,乃“至極”之極,非“會極”“歸極”之極,故不可以“明”為“新”極也。
“極”有訓“至”字者,“無極”、“太極”之類是也;有訓“中”字者,“皇極”之類是也。
此“極”字卻兼兩義,然畢竟“至”義為主,“中”正是“至”,未嘗不是,卻又須一轉。
“極”無形象,憑人指名,千蹊萬徑,任心造理,有何不得?即謂漢唐便是至善,也由他說。
但将天命原頭一忖,則多去不得,故聖賢言道必本于“天極”,從“天”起下面,自不走作。
聖人新民之極,三代後惟朱子得之耳。
觀其與陳呂辨論可見。
詩雲:“邦畿千裡,惟民所止。
”詩商頌玄鳥之篇。
邦畿,王者之都也。
止,居也,言物各有所當止之處也。
詩雲:“缗蠻黃鳥,止于丘隅。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缗,詩作綿。
○詩小雅綿蠻之篇。
缗蠻,鳥聲。
丘隅,岑蔚之處。
子曰以下,孔子說詩之辭。
言人當知所當止之處也。
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于信。
於緝之於,音烏。
○詩文王之篇。
穆穆,深遠之意。
於,歎美辭。
緝,繼續也。
熙,光明也。
敬止,言其無不敬而安所止也。
引此而言聖人之止,無非至善。
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
學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蘊,而又推類以盡其馀,則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無疑矣。
詩雲:“瞻彼淇澳,菉竹猗猗。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僩兮,赫兮喧兮。
有斐君子,終不可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澳,于六反。
菉,詩作綠。
猗,葉韻音阿。
僩,下版反。
喧,詩作咺;,詩作谖,并況晚反。
恂,鄭氏讀作峻。
○詩衛風淇澳之篇。
淇,水名。
澳,隈也。
猗猗,美盛貌。
興也。
斐,文貌。
切以刀鋸,琢以椎鑿,皆裁物使成形質也。
磋以钖,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澤也。
治骨角者,既切而複磋之。
治玉石者,既琢而複磨之。
皆言其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