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紐約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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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我應該送點兒禮物才對。
嗯,好吧,雖然紐約不全都是我的,但隻要您想要,我差不多都能給……對不起,您的名字是……” “承宇,金承宇。
” “哦,對不起!剛才聽蘇珊說過了,但我的記憶力不是太好……嗯,我的意思就是說,金先生想從紐約帶走什麼盡管帶走吧,算是我的禮物,比如世貿中心或帝國大廈,您走的時候盡管放進手提包裡帶走吧!不管要什麼,盡管開口吧,我一定像無條件一樣送您。
” “哈哈哈!真的可以嗎?” “我發誓。
” “哈哈哈!要是真的可以,不知道為什麼,我想把下面那個小小的自由女神像帶走。
” “噢!No!那個可不行。
” “不行?為什麼?” “是的,那個來自法國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所以堅決不行。
我天生喜歡巴黎風情的女人。
” 羅伯特一邊說,還一邊誇張地用雙手畫着線條,意思是自由女神是個體形非常美麗的女人。
“是嗎?您越這麼說我越感興趣呢!剛才您也說過了,不管什麼都行,可沒說自由女神像不行呀。
哈哈哈!那可怎麼辦呢?恐怕明天早上您會匆匆忙忙跑來找我了。
” “什麼?怎麼可能?為什麼?” “韓國有這樣一個謎語:世界上最大最美的包是什麼?答案呢,就是眼睛,隻要眨一眨眼睛,不管什麼都可以存進去。
所以,我不打算把她放進我的手提包裡,而是放進我的眼睛裡,因為她實在太美了,我也愛上她了。
要是明天早上那個女神像突然不見了,那一定是她鑽進我的眼睛裡睡着了。
要想叫醒她把她帶回去,恐怕您得唱一千遍小夜曲才行,即便您唱了,還得看她是不是舍得離開我呢!” 嗬!這個朋友還真不能小看呀! 羅伯特把墨鏡推到額頭上,神情嚴肅地轉頭看着微笑的律師說: “喂,我們是不是該給警察打電話了?” “為什麼?” “你聽這位東方來的朋友說的話,分明是說今晚就要搶走别人的女朋友,連夜越過太平洋!這……難道不是綁架嗎?” “什麼綁架呀,明明是巨大的白人女子和相當于自己一截手指大小的東方男子之間的一段浪漫的千古佳話嘛!這是沒有人能阻止的,因為法律規定,跨國婚姻和愛情都是個人私生活的自由和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 “嗬!是嗎?那樣的話……明晚我在自由島上的家恐怕會因為她的離開而空空蕩蕩、冷冷清清的了。
我一定活不下去了……真的,眼睜睜看着自己心愛的人被帶走,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啊!馬丁!你有一把取得了許可證的槍吧?” “怎麼了?在家裡。
” “快叫你妻子把槍拿來!” 律師神情複雜地打開手機翻蓋,按下電話号碼,把手機貼到耳朵上。
“她說馬上送來。
可是,你要射哪兒呢?那位朋友的腦袋還是你自己的腦袋?” “幹嗎射我的腦袋?本來我的腦袋就不怎麼好使,智商連100都不到,它卻為我立下了汗馬功勞。
我要射的隻能是這裡,一定是這裡,我無論如何也忍受不了這種悲哀。
”羅伯特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胸口,臉上露出悲痛欲絕的表情。
“天哪!明天《紐約時報》和《新聞》周刊的頭版頭條有了!” “是啊,不過,不知道是關于陷入愛河越洋逃跑的自由女神像的報道會占據更加顯著的位置呢,還是偉大的搖滾樂隊成員舉槍自殺的報道更引人注目?” “太好了,這樣的話金屬樂隊也隻能解體了,換句話說,就會變成一代傳奇,你成了第二個約翰·列侬,繼詹姆斯·迪恩、約翰·肯尼迪、約翰·列侬之後,你成為21世紀第一個不朽的偶像。
” “是嗎?聽起來也挺不錯的,要不我就索性真的自殺?” 玩笑一旦開始就沒完沒了。
後來羅伯特又跟承宇、慶恩和律師馬丁神情嚴肅地談了20多分鐘。
他們看上去全都嚴肅
嗯,好吧,雖然紐約不全都是我的,但隻要您想要,我差不多都能給……對不起,您的名字是……” “承宇,金承宇。
” “哦,對不起!剛才聽蘇珊說過了,但我的記憶力不是太好……嗯,我的意思就是說,金先生想從紐約帶走什麼盡管帶走吧,算是我的禮物,比如世貿中心或帝國大廈,您走的時候盡管放進手提包裡帶走吧!不管要什麼,盡管開口吧,我一定像無條件一樣送您。
” “哈哈哈!真的可以嗎?” “我發誓。
” “哈哈哈!要是真的可以,不知道為什麼,我想把下面那個小小的自由女神像帶走。
” “噢!No!那個可不行。
” “不行?為什麼?” “是的,那個來自法國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所以堅決不行。
我天生喜歡巴黎風情的女人。
” 羅伯特一邊說,還一邊誇張地用雙手畫着線條,意思是自由女神是個體形非常美麗的女人。
“是嗎?您越這麼說我越感興趣呢!剛才您也說過了,不管什麼都行,可沒說自由女神像不行呀。
哈哈哈!那可怎麼辦呢?恐怕明天早上您會匆匆忙忙跑來找我了。
” “什麼?怎麼可能?為什麼?” “韓國有這樣一個謎語:世界上最大最美的包是什麼?答案呢,就是眼睛,隻要眨一眨眼睛,不管什麼都可以存進去。
所以,我不打算把她放進我的手提包裡,而是放進我的眼睛裡,因為她實在太美了,我也愛上她了。
要是明天早上那個女神像突然不見了,那一定是她鑽進我的眼睛裡睡着了。
要想叫醒她把她帶回去,恐怕您得唱一千遍小夜曲才行,即便您唱了,還得看她是不是舍得離開我呢!” 嗬!這個朋友還真不能小看呀! 羅伯特把墨鏡推到額頭上,神情嚴肅地轉頭看着微笑的律師說: “喂,我們是不是該給警察打電話了?” “為什麼?” “你聽這位東方來的朋友說的話,分明是說今晚就要搶走别人的女朋友,連夜越過太平洋!這……難道不是綁架嗎?” “什麼綁架呀,明明是巨大的白人女子和相當于自己一截手指大小的東方男子之間的一段浪漫的千古佳話嘛!這是沒有人能阻止的,因為法律規定,跨國婚姻和愛情都是個人私生活的自由和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 “嗬!是嗎?那樣的話……明晚我在自由島上的家恐怕會因為她的離開而空空蕩蕩、冷冷清清的了。
我一定活不下去了……真的,眼睜睜看着自己心愛的人被帶走,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啊!馬丁!你有一把取得了許可證的槍吧?” “怎麼了?在家裡。
” “快叫你妻子把槍拿來!” 律師神情複雜地打開手機翻蓋,按下電話号碼,把手機貼到耳朵上。
“她說馬上送來。
可是,你要射哪兒呢?那位朋友的腦袋還是你自己的腦袋?” “幹嗎射我的腦袋?本來我的腦袋就不怎麼好使,智商連100都不到,它卻為我立下了汗馬功勞。
我要射的隻能是這裡,一定是這裡,我無論如何也忍受不了這種悲哀。
”羅伯特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胸口,臉上露出悲痛欲絕的表情。
“天哪!明天《紐約時報》和《新聞》周刊的頭版頭條有了!” “是啊,不過,不知道是關于陷入愛河越洋逃跑的自由女神像的報道會占據更加顯著的位置呢,還是偉大的搖滾樂隊成員舉槍自殺的報道更引人注目?” “太好了,這樣的話金屬樂隊也隻能解體了,換句話說,就會變成一代傳奇,你成了第二個約翰·列侬,繼詹姆斯·迪恩、約翰·肯尼迪、約翰·列侬之後,你成為21世紀第一個不朽的偶像。
” “是嗎?聽起來也挺不錯的,要不我就索性真的自殺?” 玩笑一旦開始就沒完沒了。
後來羅伯特又跟承宇、慶恩和律師馬丁神情嚴肅地談了20多分鐘。
他們看上去全都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