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鄭慶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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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都能理解她的這種性格:在紐約的上流社會,白人的優越感像摩天大樓一樣根深蒂固,但他們也欣然接受慶恩的父親,因為他的成就有目共睹,而慶恩本人上大學時曾當過兩年大學橄榄球隊的拉拉隊女孩,身材和容貌都是出類拔萃的。
韓國大多數人以為拉拉隊女孩就是穿着超短裙在運動場上跳跳舞,隻要臉蛋漂亮身材好就行,大多數不學無術,實際上,那全都是偏見。
在美國,如果不是成績優異,社會服務、人際關系、家庭背景等方面無可挑剔,而且擁有出類拔萃的身材、容貌、體力和舞蹈水平,根本不可能被選為拉拉隊女孩。
在紐約那樣的大城市裡的大學,為了挑選拉拉隊女孩,通常會組成一個6人左右的評審委員會,對20多個項目進行公平的評審。
當選拉拉隊女孩這件事本身就相當于獲得了社會公認的資格證。
因為有這樣的來曆和條件,慶恩從中學到大學,一直是很多男生瘋狂追求的對象,大學畢業踏入社會後也是一樣。
對那些不屈不撓地追着自己的男人,慶恩幾乎是身不由己地采取了被别人誤解為傲慢的态度。
但是,這是怎麼回事?自己剛才居然對一個第一次見面的男人說什麼“交個酒友”的話!而且對方毫無疑問是有婦之夫。
慶恩心裡也感到不可思議,自己在處理人際關系和工作時,一向是公私分明的,可是,今天為什麼對這個男人表現出異乎尋常的好感呢?是因為自己惟獨喜歡這個類型的男人嗎? 的确,如果問她迄今為止确實喜歡過誰,她的回答隻有一個———演員傑瑞米·艾恩斯,瘦削的身材,高高的個子……是啊,這麼看來,面前這個男人冷靜的表情、深沉的目光的确跟那個演員有相似的地方———盡管如此,還是說不通,難道隻是因為面前這個男人跟那個演員相像嗎?我又不是十幾歲的小女孩,這怎麼可能? 慶恩偏了偏頭,臉上的笑容似乎有點兒尴尬。
她端起水杯稀釋了一下嘴裡的酒。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羞愧的,對于從小在紐約長大,最近卻因為工作原因要在韓國度過大多數時間的慶恩來說,真的非常需要一個說得上話來的朋友。
至于這個朋友是男是女,是已婚還是未婚都沒有什麼關系,隻要能偶爾見見面聊聊天就足夠了。
承宇無言地低頭抽着煙,不經意間擡起細長白淨的手指輕輕拂了一下額前的頭發。
那個瞬間,慶恩心裡暗暗一驚,差點兒叫出聲來:這一幕自己分明在什麼地方見過!曾經有一樣東西讓自己産生過相似的感覺……對了,是那棵長在清澈溪邊的高大的白楊樹!是的,這一幕分明給了自己那種感覺! 慶恩小時候曾随父親回過韓國,當時的目的地不是漢城,而是忠清南道報恩郡附近的一個小山村,那是父親的故鄉,當時爺爺奶奶還健在。
那個假期一結束,慶恩就回了紐約,但那個山村、那條清澈見底的小溪和小溪邊高大的白楊樹再也沒有從她的記憶裡消失過。
那裡總有清風徐徐吹拂,風裡似乎夾雜着成百上千把小小的藍色扇子,讓人感覺清涼舒爽。
小溪潺潺的水流閃着粼粼的金光,溪邊站着那棵高大的白楊樹,慶恩隻要把耳朵貼在白楊樹上,就能聽到夏天的歌,那是風、陽光和溪水合唱的三重奏。
那條小溪和那棵白楊樹四周一片幽靜,慶恩從未見過有人出現在那條小溪邊。
少女時代,慶恩曾因為思念那棵白楊樹而好幾次在夢裡回到故鄉。
但是,那棵在她心目中代表美之極至的白楊樹怎麼會跟眼前的這個男人重疊在一起呢?為什麼心裡總感覺這個男人跟那個地方的風景很和諧呢?她甚至感覺,如果這個男人站在那清澈的小溪邊,就會變成那棵白楊樹。
慶恩悄悄打量着承宇。
這樣的話,眼前這個人是像樹一樣的人嗎?正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從見到這個人第一眼到現在一直覺得呼吸順暢心情愉快嗎? “金先生……您……喜歡樹嗎?” “啊?樹……啊,是的,喜歡。
” 樹……承宇有點兒吃驚,嘴裡不由自主地重複了一遍這個詞。
他把煙頭在煙灰缸裡碾滅,眼裡呈現出複雜的神色。
她為什麼突然問我是不是喜歡樹呢?在這個世界上,會提出這種問題的人恐怕沒幾個。
為了不讓慶恩看出自己的情緒變化,他邊回答邊用力點了兩下頭。
“啊喲,您似乎……真的非常喜歡樹?” “是的,對我來說,侍弄小狗或其他什麼寵物,真的不如侍弄幾盆花。
我喜歡給那些總是堅守自己位置的植物澆水……很久沒人問我這個問題了,所以有點兒吃驚……突然想起了好多事,很久以前……我曾經對一個人說我屬于樹木科,一旦在誰的心裡紮下根,就一輩子都不會挪動……” “哎呀……那是愛呀!” 承宇微微一笑。
“我突然很想知道金先生的妻子是個什麼樣的人,她一定非常幸福。
” “是嗎?為什麼?” “我始終堅持認為,女人遇到樹木科的男人才會幸福,因為我感覺,愛情就像小鳥一樣,叽叽喳喳的,看上去很快樂,但總有一天會張開翅膀飛走。
可是,小鳥最容易築巢安居的地方不就是樹嗎?樹總是在一個地方等待,便于鳥兒築巢生卵,就算突然離開了,但再回來的時候……愛情鳥還是會選擇原來的那棵樹。
”她抿抿嘴唇,接着說,“因此……呵呵,說起來有點兒不好意思,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全心全意地喜歡一棵白楊樹,心裡總是記挂着它,有一次我翻看以前的日記,看到裡面寫着:白楊樹呀,我愛你!我一定要再去看望你!上面還有一兩滴淚水留下的痕迹呢!真的……現在想起來,故鄉小溪邊那棵高大的白楊樹或許就是我的初戀吧?直到現在我還時常這麼想,是不是很可笑?” 聽了她的話,承宇瞪大了眼睛,感覺似乎有月光灑進心底,心底泛起一陣波瀾。
這種感覺到底是什麼呢?他的心底深處似乎吹進了一縷風,風中含着涼絲絲的綠色液汁。
面前這名女子說的話讓他心裡産生了特别的感覺,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
這個女孩……原以為她是金屬和玻璃材質的女強人,現在看來那純屬想當然。
跟她談話,心裡不但沒有感到憋悶,反而感覺豁然開朗。
她心中像寶石一樣珍藏的,既有紐約這個水泥叢林的時尚感覺,也有非常純淨自然的快樂。
即使她沒有那樣的背景,隻是作為一個單純的人,承宇依然覺得她是難得一遇的。
這是壓根兒沒想到的事,今天真是快樂的一天。
滿臉笑容的承宇突然舉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愉快地說: “好,我們就交個酒友吧!” “哎呀,真的嗎?真的可以?” “當然。
” “那好,您比我大,就别對我稱呼‘您’了。
” “從下次見面開始吧。
” “沒問題。
” 慶恩的眼睛閃亮着,臉上露出深深的酒窩,她快樂地笑着舉起酒杯: “好,為我們的相識幹杯!”
韓國大多數人以為拉拉隊女孩就是穿着超短裙在運動場上跳跳舞,隻要臉蛋漂亮身材好就行,大多數不學無術,實際上,那全都是偏見。
在美國,如果不是成績優異,社會服務、人際關系、家庭背景等方面無可挑剔,而且擁有出類拔萃的身材、容貌、體力和舞蹈水平,根本不可能被選為拉拉隊女孩。
在紐約那樣的大城市裡的大學,為了挑選拉拉隊女孩,通常會組成一個6人左右的評審委員會,對20多個項目進行公平的評審。
當選拉拉隊女孩這件事本身就相當于獲得了社會公認的資格證。
因為有這樣的來曆和條件,慶恩從中學到大學,一直是很多男生瘋狂追求的對象,大學畢業踏入社會後也是一樣。
對那些不屈不撓地追着自己的男人,慶恩幾乎是身不由己地采取了被别人誤解為傲慢的态度。
但是,這是怎麼回事?自己剛才居然對一個第一次見面的男人說什麼“交個酒友”的話!而且對方毫無疑問是有婦之夫。
慶恩心裡也感到不可思議,自己在處理人際關系和工作時,一向是公私分明的,可是,今天為什麼對這個男人表現出異乎尋常的好感呢?是因為自己惟獨喜歡這個類型的男人嗎? 的确,如果問她迄今為止确實喜歡過誰,她的回答隻有一個———演員傑瑞米·艾恩斯,瘦削的身材,高高的個子……是啊,這麼看來,面前這個男人冷靜的表情、深沉的目光的确跟那個演員有相似的地方———盡管如此,還是說不通,難道隻是因為面前這個男人跟那個演員相像嗎?我又不是十幾歲的小女孩,這怎麼可能? 慶恩偏了偏頭,臉上的笑容似乎有點兒尴尬。
她端起水杯稀釋了一下嘴裡的酒。
其實這也沒什麼好羞愧的,對于從小在紐約長大,最近卻因為工作原因要在韓國度過大多數時間的慶恩來說,真的非常需要一個說得上話來的朋友。
至于這個朋友是男是女,是已婚還是未婚都沒有什麼關系,隻要能偶爾見見面聊聊天就足夠了。
承宇無言地低頭抽着煙,不經意間擡起細長白淨的手指輕輕拂了一下額前的頭發。
那個瞬間,慶恩心裡暗暗一驚,差點兒叫出聲來:這一幕自己分明在什麼地方見過!曾經有一樣東西讓自己産生過相似的感覺……對了,是那棵長在清澈溪邊的高大的白楊樹!是的,這一幕分明給了自己那種感覺! 慶恩小時候曾随父親回過韓國,當時的目的地不是漢城,而是忠清南道報恩郡附近的一個小山村,那是父親的故鄉,當時爺爺奶奶還健在。
那個假期一結束,慶恩就回了紐約,但那個山村、那條清澈見底的小溪和小溪邊高大的白楊樹再也沒有從她的記憶裡消失過。
那裡總有清風徐徐吹拂,風裡似乎夾雜着成百上千把小小的藍色扇子,讓人感覺清涼舒爽。
小溪潺潺的水流閃着粼粼的金光,溪邊站着那棵高大的白楊樹,慶恩隻要把耳朵貼在白楊樹上,就能聽到夏天的歌,那是風、陽光和溪水合唱的三重奏。
那條小溪和那棵白楊樹四周一片幽靜,慶恩從未見過有人出現在那條小溪邊。
少女時代,慶恩曾因為思念那棵白楊樹而好幾次在夢裡回到故鄉。
但是,那棵在她心目中代表美之極至的白楊樹怎麼會跟眼前的這個男人重疊在一起呢?為什麼心裡總感覺這個男人跟那個地方的風景很和諧呢?她甚至感覺,如果這個男人站在那清澈的小溪邊,就會變成那棵白楊樹。
慶恩悄悄打量着承宇。
這樣的話,眼前這個人是像樹一樣的人嗎?正因為這個原因,我才從見到這個人第一眼到現在一直覺得呼吸順暢心情愉快嗎? “金先生……您……喜歡樹嗎?” “啊?樹……啊,是的,喜歡。
” 樹……承宇有點兒吃驚,嘴裡不由自主地重複了一遍這個詞。
他把煙頭在煙灰缸裡碾滅,眼裡呈現出複雜的神色。
她為什麼突然問我是不是喜歡樹呢?在這個世界上,會提出這種問題的人恐怕沒幾個。
為了不讓慶恩看出自己的情緒變化,他邊回答邊用力點了兩下頭。
“啊喲,您似乎……真的非常喜歡樹?” “是的,對我來說,侍弄小狗或其他什麼寵物,真的不如侍弄幾盆花。
我喜歡給那些總是堅守自己位置的植物澆水……很久沒人問我這個問題了,所以有點兒吃驚……突然想起了好多事,很久以前……我曾經對一個人說我屬于樹木科,一旦在誰的心裡紮下根,就一輩子都不會挪動……” “哎呀……那是愛呀!” 承宇微微一笑。
“我突然很想知道金先生的妻子是個什麼樣的人,她一定非常幸福。
” “是嗎?為什麼?” “我始終堅持認為,女人遇到樹木科的男人才會幸福,因為我感覺,愛情就像小鳥一樣,叽叽喳喳的,看上去很快樂,但總有一天會張開翅膀飛走。
可是,小鳥最容易築巢安居的地方不就是樹嗎?樹總是在一個地方等待,便于鳥兒築巢生卵,就算突然離開了,但再回來的時候……愛情鳥還是會選擇原來的那棵樹。
”她抿抿嘴唇,接着說,“因此……呵呵,說起來有點兒不好意思,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全心全意地喜歡一棵白楊樹,心裡總是記挂着它,有一次我翻看以前的日記,看到裡面寫着:白楊樹呀,我愛你!我一定要再去看望你!上面還有一兩滴淚水留下的痕迹呢!真的……現在想起來,故鄉小溪邊那棵高大的白楊樹或許就是我的初戀吧?直到現在我還時常這麼想,是不是很可笑?” 聽了她的話,承宇瞪大了眼睛,感覺似乎有月光灑進心底,心底泛起一陣波瀾。
這種感覺到底是什麼呢?他的心底深處似乎吹進了一縷風,風中含着涼絲絲的綠色液汁。
面前這名女子說的話讓他心裡産生了特别的感覺,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
這個女孩……原以為她是金屬和玻璃材質的女強人,現在看來那純屬想當然。
跟她談話,心裡不但沒有感到憋悶,反而感覺豁然開朗。
她心中像寶石一樣珍藏的,既有紐約這個水泥叢林的時尚感覺,也有非常純淨自然的快樂。
即使她沒有那樣的背景,隻是作為一個單純的人,承宇依然覺得她是難得一遇的。
這是壓根兒沒想到的事,今天真是快樂的一天。
滿臉笑容的承宇突然舉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愉快地說: “好,我們就交個酒友吧!” “哎呀,真的嗎?真的可以?” “當然。
” “那好,您比我大,就别對我稱呼‘您’了。
” “從下次見面開始吧。
” “沒問題。
” 慶恩的眼睛閃亮着,臉上露出深深的酒窩,她快樂地笑着舉起酒杯: “好,為我們的相識幹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