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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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故城得阙名矣。

    泛水又東流注于沔,(會貞按:俗謂之祭家河,自房縣東滴水岩東北流至谷城縣東北入漢。

    ?此據康熙《内府圖》,《光緒湖北通志》謂至谷城縣東北,折而南合南河入漢。

    )謂之泛口也。

    沔水又南迳阙林山東,(會貞按:《續漢志》注引《荊州記》作開林山,開、阙形近,殊難定為孰是。

    《一統志》遂謂開林山一名阙林山以調停之,非也。

    據《搜神記》一叙谷城鄉平常生事雲,平在缺門山上,大呼。

    缺、阙音同,門,林音近,即阙林山無疑又《隋志》,谷城縣有阙林山,則作阙是也。

    在今谷城縣北四裡。

    )本郡南道之所由。

    山東有二碑:其一即記阙林山,文曰:君國者不跻高堙下,先時或斷山岡以通平道,民多病,守長冠軍張仲瑜(朱瑜訛作?俞,戴改,趙據《隸釋》郭君有四子,碑雲,堂堂四後,碩大婉碑乃其季女所立,何也?)并無年号,(朱并作蓋《箋》曰:宋本作蓋。

    戴、趙同。

    守敬按:明抄本手作并。

    )皆不知何代人也。

    (會貞按:《集古錄》,《郭先生碑》不見書撰人名氏,在襄州谷城縣界中,其文字古質,蓋漢之碑也。

    《金石錄》,郦道元注《水經》具戴此碑,支,碑無年号,不知何代人,然則歐陽公何所據遂以為漢人乎?餘以字書驗之,疑魏、晉人所為。

    《隸釋》,碑無歲月時代,歐陽以為漢碑,趙以為魏、晉字書。

    碑有兩昭字,晉人所諱,疑此是魏刻、今佚。

    )沔水又南迳築陽縣東,(朱此九字論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又南,築水注之。

    杜預以為彭水也。

    (會貞按:《漢志》,房陵有築水,東至築陽入沔。

    《釋例》水名内,彭水出新城昌魏縣東北至南鄉築陽入漢。

    昌魏?即魏?昌分房陵立,則彭水與築水所出所主之縣同。

    故知《漢志》之築水,即彭水也。

    今水曰南河。

    《水道提綱》謂即古沮水,出房縣南境之景山,即此築水之源訛為沮水也。

    )水躇?州親城郡魏是縣界,縣以黃初中分房陵立。

    (趙支:按《晉志》,新城郡有昌魏縣。

    《宋志》雲,魏立,即魏昌也。

    而《三國志·魏明帝紀》作魏陽,疑彼文為誤。

    守敬按:《左傳·桓十二年》杜《注》、同,并與此《注》合,以興晉、安晉例之,則作昌魏亦是,以漢昌、晉昌例之,則作魏昌亦是也。

    魏縣屬新城郡,晉,宋因,齊屬南新城郡,後廢。

    在今房縣西南,房陵見上堵水下。

    )築水東南流迳築陽縣,水中有孤石挺出,其下澄潭,時有見此石根,如竹根而黃色,見者多兇,相與号為承受石,(朱無承字,《箋》曰:《酉陽雜俎》十引此事作承受石。

    戴、趙增承字。

    守敬按:《禦覽》五十二引盛弘之《荊州記》至如竹根止,郦氏《江水》、《夷水》等篇多引盛《記》,此或是盛氏全文。

    《名勝志》引陸澄《志》,亦脫承字。

    )所未詳也。

    築水又東迳築陽縣故城南,(守敬按:漢縣屬南陽郡,後漢因,魏屬南鄉郡,晉屬順陽郡,晉屬順陽郡,宋為扶風郡治,齊因,梁屬義城郡,在今谷城縣西北五裡。

    )縣故楚附庸也。

    (趙支:按《漢志》,南陽郡築陽縣,故谷伯男。

    《春秋·桓公七年》守敬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十八年,白起攻楚,取鄢。

    楚嘗徙郢于若阝,兼稱鄢郢,如下宜城稱故鄢郢之舊都是也。

    郦氏言秦立縣,必有所據。

    《元和志》、《環宇記》并言漢為築陽縣,但就,漢志》為說耳。

    )王莽更名之曰宜禾也。

    建武二十八年,世祖封吳盱為侯國。

    (朱二十八年論作元年,盱訛作财。

    趙支:《後漢書·吳漢傳》作盱封在建武二十八年,與,汝水注》吳國文正同。

    戴并改。

    )築水又東流注于沔,(會貞按:今沮水自房縣南,東北流迳保康縣,又東北迳谷城縣西為南河,至縣東南主漢。

    )謂之築口。

    會貞按:《宋志。

    扶風郡,今治築口。

    《環宇記》引陸澄《地理志》,築水會沔水之處,謂之築口,)沔水又南迳高亭山,東山有靈焉,,士民奉之,所請有驗。

    (會貞按:山在今谷城縣南五裡。

    《潛确類書》,築口上有高亭山祠,其神舊偉是蕭相國像。

    )沔水又東為漆灘,(朱此七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會貞按:灘在今襄陽縣西北。

    )新野郡山都縣與順陽築陽分界于斯灘矣。

    (會貞按:此山都、築陽之界也。

    灘之東南為山都,灘之西北為築陽。

    ) 又東過山都縣東北。

     沔南有固城,城側沔川,即新野山都縣治也。

    (守敬按:《書鈔》一百六十引《襄陽記》,山都縣活?當作治。

    ?國城,臨沔水。

    此鈔變記文,國固字異觀下文邑城雲,習郁襄陽侯之封邑也,故曰邑城。

    此豈以王恬啟之封國,稱曰國城乎?而《太平廣記》三百八十九引,荊州記》作固城。

    《後漢書·馬援傳》注亦雲,今名固城。

    漢縣屬南陽郡,後漢因,漢末屬襄陽郡,魏、晉因,宋屬新野郡,劑因,梁屬義安郡,在今襄陽縣西北信十裡。

    )舊南陽之赤鄉矣,秦以為縣。

    (守敬按:《後漢書·岑彭傳》注有此二語,蓋本郦說。

    )漢高後四年,封衛将軍王恬啟為侯國。

    (守敬按:《史》、《漢表》同,《史表》啟作開,避漢諱改。

    )沔北有和城,即《郡國志。

    所謂武當縣之和城聚,(朱脫城字。

    趙增雲:《續志》是和城聚。

    戴增同。

    會貞按:王先謙雲,此和城去武當遠,ガ、陰、築陽三縣,無緣遠屬武當,必非《續志》之和城聚,道元蓋誤。

    王說甚審。

    《後漢書·岑彭傳》彭南秦禮言西南山都,《後漢紀》四作軍會和成,成、城通。

    此和城在山都,與武當之和城聚無涉一統志》,和城聚在無法州境。

    )山都縣舊嘗治此,故亦謂是處為故縣灘。

    (會貞按:山都城在沔南,何時嘗徙治沔北,諸地志不戴,今不可考。

    )沔水北岸數裡,有大石激,(朱《箋》曰:激當作?敫,其字從石。

    趙雲:按激字不誤,《說文》,激,疑衷疾波也,一曰半遮也。

    《漢書·漢洫志》,為石堤,激使東。

    《注》,激者,聚石于堤旁重要之處,所以激去其波也。

    《濟水注》,立激岸側,以?旱鴻波,是也。

    若從石作?敫,音?,又音敵,非其義知。

    名曰五女激。

    (守敬按:《禦覽》六十六引《荊州圖記》稱,習鑿齒《記》雲,亻艮子家在山東,五女檄,檄為激之誤。

    《酉陽雜俎續集。

    四引盛弘之,荊州記》,沔水之北岸有五女墩,墩亦激之誤。

    )或言:女父為人所害,居固城,五女思複父怨,故立激以攻城。

    城北今淪于水。

    (守敬按:此說未詳所出。

    )亦雲:有人葬沔北,墓宅将為水毀,其人五女無男,皆悉巨富,共修此激以全墳宅。

    然激作甚工。

    (守敬按:此條《襄陽耆舊記》文,《書鈔》一百六十引較略,而誤墳宅為有宅。

    )又雲:女嫁為陰縣亻艮子婦,(朱脫婦字,趙為改于,戴增婦字。

    守敬按:《酉陽雜俎續集》四引盛弘之《荊州記。

    ,女上有一字。

    )家赀萬金。

    (朱赀訛人貨,戴、趙改。

    )而自少小從父語。

    父臨亡,意欲葬山上,恐兒不從,故倒言葬我着渚下石碛上。

    (朱倒訛作命,趙同,戴改。

    守敬按;明抄本作倒,《禦覽》作到,乃倒之誤。

    )亻艮子曰:我由來不奉都,今從語。

    遂盡散家财,作石冢,積土繞之,成一洲長數百步。

    元康中,始為水所壞,今石皆如半榻許,(守敬按:《書鈔》半榻作羊??,誤,當以此正之。

    )數百枚聚在水中。

    亻艮子是前漢人。

    (增敬按:此條亦《襄陽記》文,《書鈔》一百六十引,,禦覽》五百五十六引,俱有删節。

    )襄陽太守胡烈有惠化,補塞堤決,民賴其利。

    景元四年九月,百姓刊石銘之,樹碑于此。

    (守敬按:《晉書》胡烈附《胡奪傳》,言為将伐蜀,鐘會之反,子世元攻殺會,不載為襄陽太守事。

    據此《注》景元四年立碑,則正當伐蜀之歲。

    又《魏志·王基傳》注引司馬彪《戰略》,景元二年春三月,襄陽太守胡烈表上吳賊鄧由、李光等同謀歸化雲雲,是先為襄陽太守,至景元四年從伐蜀,民追思之,始樹碑,則塞補堤決為曹魏時事,乃《環宇記》言,襄陽城有古堤,皆後漢胡烈所築。

    《一統志》入《襄陽》後漢名宦,失之。

    《輿地紀勝》載《烈碑》,引,皇朝郡縣志》,在南漳縣之固城,而歐、趙皆不着錄,蓋佚于北宋時矣。

    )沔水又東,偏淺,冬月涉渡,謂之交湖,(守敬按:湖在今襄陽縣西北。

    )兵戎之交,多自此濟。

    晉永康中得鳴石于此水,(朱訛作太康,戴、趙同。

    守敬按:《書鈔》一百六十、《禦覽》五十一引王隐《晉書》,《晉書》、《宋書·五行志》、《山海?《中山》?經》,郭《注。

    戴此事,并作永康,則此太當作永審矣,今訂。

    )撞之,志聞數裡。

    沔水又東迳樂山北,(朱此八字訛作《經。

    ,戴改,全、趙同《注》。

    會貞按:樂山一名作樂山,又名獨樂山。

    《襄陽縣志》,在縣西北五十五裡。

    )昔諸葛亮好為《梁甫吟》,每所登遊,故俗以樂山為名。

    (會貞按:《類聚》七引《荊州圖副》,鄧城西七裡,有作樂山,諸葛亮常登此山,為《梁甫吟》。

    《輿地紀勝》襄陽府引盛弘之《荊州記》,蔡中郎《琴頌》曰,梁父悲吟,周公越裳。

    武鄉之志,其有取于此乎?今詞蓋非其作。

    )沔水又東迳隆中,(朱此七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守敬按:《蜀志》本傳《注》引《漢晉春秋》,亮家于南陽之鄧縣,在襄陽城西二十裡,号曰隆中,《通鑒》注按,東波詩萬山西北古隆中也。

    今隆中山在襄陽縣西三十裡。

    )曆孔明舊宅北,亮語劉禅雲:先帝三顧臣于草廬之中,咨臣以當世之事,即此宅也。

    (守敬按:《禦覽》一百八十引盛弘之《荊州記》,襄陽西北隆中,有孔明宅,亮語劉禅二語,乃《疏》文,見本傳。

    《文選·出師表》注引《荊州圖副》,鄧城舊縣西南一裡,隔沔有諸葛亮宅,是劉備三顧處。

    在今襄陽縣西,隆中山東。

    )車騎沛國劉季和之鎮襄陽也,與犍為人李安,共觀此宅,命安作《宅銘》雲:天子命我,于沔之陽,聽鼓な而永思,庶先哲之遺光。

    (朱《箋》曰:《蜀志》注劉弘合犍為李興為文,其詞其美。

    王隐《晉書》雲,李興,密之子也,一名安。

    守敬按:《蜀志》本傳《注》引蜀記》文,銘辭茂詳,此四句乃其發端語也。

    王隐《晉書》亦《蜀志》注引,興字?石,《晉書》附《密傳》,碑今佚。

    )後六十馀年,永平之五年,習鑿齒又為其宅銘焉。

    (守敬按:李安撰《宅銘》,據蜀記》在永興中,後六十馀年,當太和時,或是太和五年,如因平字,謂是升平五年,則當支後五十馀年,若永平,惠帝年号,僅一年,前于永興十馀年,必誤敢。

    《禦覽》十百七十七引《南雍州記》,習鑿齒又為《宅銘》。

    銘辭見《類聚》六十四、《初學記》二十四,碑今佚。

    朱又東過堵陽縣至此,論在沔水之末,以《沔水下》表目。

    而又東過襄陽北至《注》内附叙三江所終,并訛在前,以《沔水中》表目。

    戴支考錫縣故城,在今陝西興安州白灑河縣東。

    堵陽故城,在今湖北鄖陽府鄖縣西南,白河縣東接鄖縣。

    沔水迳錫縣北,曆姚方,即至堵陽。

    又隆中在今襄是縣西二十裡。

    襄陽故城,即今縣治。

    沔水迳隆中,曆孔明舊宅,即至襄陽城。

    移近刻所謂沔水下者,于水中之前,則叙次不紊矣。

    今改正。

    趙改自上為卷二十七終。

    ) 又東過襄陽縣北,(朱此下為卷二十八之首,趙同。

    朱表目作《沔水中》,趙改《沔水下》,又東過上并有沔水二字。

    戴連上宅銘焉為一卷,删沔水二字。

    ) 沔水又東迳萬山北,(朱萬訛作方,下同。

    趙作方而辯之雲:按《初學記》、《太平禦覽》引《注》文作萬山。

    《元和郡縣志》、《環宇記》并是萬字。

    《廣韻》、《集韻》萬同萬,傳寫作方。

    戴改萬會貞按:《晉書·劉弘傳達室》、《續漢志》注引《襄是耆舊傳》、《文撰·曹子建《王仲宣誅》》注引盛弘之《荊州記》注,并作方山,誤與此同。

    考《宋書·鄧琬傳》、《齊書·柳世隆傳》俱作萬山。

    又《南史·張緬傳》作蔓山,蔓、萬音同。

    尤本作萬之鐵據。

    在今襄陽縣西北十裡。

    )山上有《鄒恢碑》,(沈氏曰:《晉書》,郗恢鎮襄陽得民和。

    鄒恢疑是郗恢之誤。

    會貞按:恢為郗鑒之孫。

    《晉書》附見《鑒傳》。

    《輿地紀勝》,萬山寺有《郗恢碑》,晉義熙中為雍州刺史,碑蓋是時立。

    )山下潭中有《杜元凱碑》,會貞按:《輿地紀勝》,萬山寺有《郗恢碑》,其下有大石龜,而此碑皆不着錄。

    蓋偶遺之。

    )魯宗之所立民。

    (會貞按:宗之,《宋書》附其孫《爽傳》,晉義熙中為雍州刺史,碑蓋是時立。

    )山下潭中有《杜元凱碑》,(會貞按:《輿地紀勝》沈碑潭,引《南雍州記》天色時晴明,漁人常見此碑于潭中,謂之沈碑潭。

    《名勝志》,萬山下有潭。

    孟襄陽詩自《注》雲,即沈碑潭。

    )元凱好尚後名,人兩碑,并述已功,一碑沈之岘山水中,一碑下之于此潭,曰:百年之後,何知不深谷為陵也?(守敬按:《文撰·求立太宰碑表》注引《襄陽記》,杜元凱好為身後名,常自言,百年後民高岸為谷,深谷為陵。

    作二碑叙其乎吳熏。

    一沈萬山下,一沈岘山下,謂參佐曰,何知後代不在山頭站?郦蓋本習為說,故于成山言潭中有碑,于後岘山言水中沈碑。

    而唐修《晉書》作一沈萬山之下,一立岘山之上。

    歐陽公《岘山亭記》及《南部新書》、《輿地紀要》皆從之。

    不知惟并沈水中,後代為陵,人人共知,乃合好名之意。

    若一立山上,後代為谷,轉緻湮沒,則與本意相反矣。

    )山下水曲之隈,雲漢女昔遊處也。

    (守敬按:《續漢志》注引《襄陽耆舊傳》襄陽縣西九裡,有方山,父老傳曰,交甫民見隈女遊處,北山之下曲隈是也。

    )故張稀衡《南都賦》曰:遊女弄珠于漢臯之典。

    漢臯,即萬山這異名也。

    (守敬按:《文撰》注引《韓詩外傳》鄭交甫将南适楚,循彼漢臯台下,乃遇二女,佩兩珠,大如荊雞之卵。

    今本《韓詩外傳》元之。

    據《江賦注》引《韓詩内傳》叙二女事,外傳或内傳之誤。

    《元老派志》,萬山一名漢臯山。

    )沔水又東合檀溪水,(朱此八字訛作《經》,戴改《注》,全、趙同。

    )水出縣西柳子山下。

    (守敬按:《名勝志》,柳子山在襄陽城北七裡,檀水出焉。

    梁簡文為州,泛舟窮柳子之源,即經。

    山在今襄陽縣西南七裡。

    )東為鴨湖,(守敬按:《襄陽縣志》,鴨湖在縣西,山水彙而為湖,無源之水也。

    )湖在馬鞍山東北,武陵王愛其峰秀,改曰望楚山。

    (守敬按:《通典。

    ,襄陽有馬鞍山。

    昔晉劉弘、山簡九日宴處。

    《事類賦五《注》引《襄陽記》,望楚山舊名馬鞍山,甯武陵王駿為刺史,改為望楚山。

    ?《通鑒》宋孝建元年《注》劉弘所改,誤。

    ?後遂龍飛,人号為鳳嶺,在今襄陽縣西南八裡。

    )溪水自湖兩分,北渠即溪水所道也。

    (會貞按:宋李複《郢州李壁亭記》,舊《志》雲,襄江在襄陽縣南,躇?子山下,分兩派,北流為檀溪,南流為襄水,與《注》合。

    所雲北流者,即此北渠也。

    所雲南流者,即下東南出之水也。

    )北迳漢陰台西,(會貞按:台在今襄陽縣西。

    )晨圃,情邈灌蔬,(朱作疏。

    趙改雲:黃省曾本作蔬,二字通用。

    全、戴改同。

    )意寄漢陰,故因名矣。

    (朱箋曰:壯子雲,子貢南遊于楚,反于晉,過漢陰,見一丈人,方為輔畦,鑿隧而入井,抱雍瓦而出灌。

    子貢教之鑿木為槔,挈水若抽。

    為輔者笑曰,有機械者,必有機心,吾羞而不為也。

    )又北迳檀溪(會貞按:《元和志》,檀溪在襄陽縣西南。

    梁高祖沈竹木于此溪,為舟裝之備。

    )謂之檀溪水,(會貞按:《隋志》,義清有檀溪水。

    )水側(朱脫一水字,戴、趙增。

    )有沙門釋道安寺,即溪之名以表寺目也。

    (會貞按:《寶刻業編》引《集古錄目》雲,檀溪寺者,東晉人張殷以宅所立。

    鹹安中,沙門道安重建,《高僧傳》,道安至襄陽立寺,名曰檀溪,建塔五層,起房四百。

    《輿地紀勝》,檀溪寺在檀溪側面。

    今在襄陽縣西五裡。

    )溪之陽有徐元直、崔州平故宅。

    (守敬按:《蜀志·諸葛亮傳》,搏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與亮友善。

    裴《注》按《崔氏譜》,州平,太尉烈子。

    又引《魏略亮在荊州,以建安初,與作無際睦等俱遊學。

    《文撰·曹子建《王仲秋宣诔》》注引盛弘之《荊州記》,以下文觀之,當作寡人居。

    )故習鑿齒《與謝安書》雲:(守敬按:此鑿齒《與桓神礻必書》中語,全文風《晉書》本傳。

    謝安二字,必桓礻必之誤,誰謂戴、趙無眉睫之失也。

    )每省家舅,(守敬按:鑿齒之舅為羅崇、羅友,并為襄陽都督,見《鑿齒傳》。

    )縱目檀溪,念崔徐之友,(朱作友,《箋》曰:宋本作交。

    全、戴、趙改。

    宋敬按:明抄本作交。

    )未嘗不撫應躊躇,惆怅終日矣。

    溪水傍城北注,昔劉備為景升所謀,乘的顱馬西走,墜于斯溪。

    (會貞按:《蜀志·先主傳》注引《世語》,備屯樊城,劉表請備宴會,蒯越、蔡瑁欲因會取備,覺之,潛遁出,所乘馬名的盧,走堕襄陽城西,檀溪水中,溺不得出。

    備急曰,的盧,可努力!乃一踴三丈,遂得過。

    )西去城裡馀,(會貞按:《初學記》八引盛弘之《荊州記》,襄陽,檀溪帶其西。

    )北流注于沔。

    (會貞按:水自今襄陽縣西南,北流至縣西北入漢,已涸。

    )一水東南出。

    (會貞按:一水東南出,隻虛提一句,後文襄陽湖水,上承鴨湖東南流方實叙。

    )應劭曰:城在襄水之是,故曰襄陽。

    朱有也字,趙同,戴删。

    會貞按:《樂史》曰,荊楚之地,水駕山而上者,皆呼為襄,其名無定。

    故陸澄之《地記》,曰襄陽無襄水也。

    守敬按:謂東南出之水,襄陽正在是水北也。

    《隋志》,義清有襄水。

    《元和志》,西魏改雍州為襄州,因州南襄水為名。

    《九域志》,襄陽有襄河,則皆以應說為據矣。

    )城北枕沔水,,即襄陽縣之故城也。

    (守敬按:《方域志》,襄陽城,相傳漢、亞時故址,背負漢水,東北一帶皆緣城為堤,以防潰決,謂之大堤。

    漢縣屬南郡,後漢因,漢末為襄陽郡治,魏因,晉初屬襄陽郡,後為郡治,宋、齊、梁因,即今縣治。

    )王莽之相陽矣。

    楚之北津戍也,(朱也作矣,趙據黃本改。

    戴改同。

    守敬按:《環宇記》引《襄陽記》,襄陽為楚國之北津,從襄陽渡沔,自南陽界出方城關是,通周、鄭、晉、衛之道。

    其東津從漢經江夏,出平臯關是,通陳、蔡、齊、宋之道。

    《續漢志》注引《荊州記》同。

    )今大城西壘是也。

    (守敬按:《通臨》齊中興元年,蕭衍起兵,發襄陽,留弟忄詹守壘城。

    胡《注》,壘城者,築壘附近大城,猶今堡寨也。

    )其士,古鄢、若阝、盧、羅之地。

    (朱若阝訛作都。

    趙改雲:都當作若阝。

    戴、趙改。

    守敬按:改若阝是也。

    下有即所為鄢、若阝、盧、羅之地語。

    《元老派志》襄州,周時為谷、鄧、尤阝、盧、羅、若阝之地。

    唐襄州兼有漢南郡、南陽郡地,此則專指南郡地言也。

    鄢、羅見下,宜城若阝見下,若阝縣、盧見下中盧,盧,盧音同。

    )秦滅楚,置南郡,号此為北部焉。

    (朱脫焉字,戴同。

    趙據孫潛校增。

    守敬按:黃本有焉字。

    秦置南郡,見《江水》二《注》,襄陽在南郡之北境。

    )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荊州分南郡,立為襄陽郡。

    (守敬按:《晉志》荊州下,建安十三年,魏武盡得荊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陽郡。

    《宋志》,魏武平荊州,分南郡編以北及南陽之山都立,稍異,而又引魚豢雲,魏文帝立。

    )荊州刺史治,(守敬按:此句非承上言。

    《通鑒》漢初平元年,劉表為荊州刺史,從治襄陽,《通典》,魏荊州理宛,晉初理襄陽,平吳,理南郡。

    《宋志》,晉庾翼進襄陽,複還夏口。

    )邑居隐赈,(朱《箋》曰:隐赈當作殷赈。

    薛綜《西京賦》注,殷赈謂富饒也。

    趙雲:按《蜀都賦》邑居隐赈,劉淵林《注》,隐,盛也;赈,富也。

    《羽獵賦》,殷殷轸轸。

    李善《注》,殷轸,盛貌也。

    殷音隐,古字多假借,正不必例彼規此。

    全、戴改殷赈。

    )冠蓋相望,一都之會也。

    (會貞按:《輿地紀勝》引晏公《類要。

    亦雲,西極梁州,南包臨沮,北接陰、鄧,邑居隐轸,蓋一都之會也。

    )城南門道東有三碑:一碑是《晉太傳羊祜碑》,一碑是《鎮南将軍杜預碑》,一碑是《安南将軍劉俨碑》,并是學生所立。

    (會貞按:羊祜、杜預皆鎮襄陽。

    《晉書·祜傳》言,開設庠序,綏懷遠近。

    《預傳》言,修立泮宮,江漢懷德。

    劉俨敬教勸學,當有同然。

    故學生俱為立碑,而俨不見于史傳。

    此三碑歐陽皆不着錄,蓋已佚。

    )城東門外二百步劉表墓,(守敬按:《蜀志·先主傳》注引《典略》,備過辭表墓,涕泣而去則墓在襄陽至确。

    據此《注》在縣東。

    乃《類取勝》四引《從征記》謂表墓在高平郡,蓋因表為山陽高平人而誤。

    《環宇記》又于原州平高縣戴表墓,亦引《從征記》文,則誤之誤對得起。

    )太康中,為人所發,見表夫妻,其屍俨然,顔色不異铖如平生。

    墓中香氣,遠聞三四裡中,經月不歇。

    (守敬按:《後漢書·劉表傳》注引《代語》,表死後八十馀年,晉太康中,冢見發,表及妻身形如生,芳香聞數裡。

    比此為略,此蓋本《世語》全文。

    《從征記》叙表墓尤詳,謂發于永嘉中,則在表死後百年,蓋傳聞異辭也。

    )今墳冢及祠堂,猶高顯整頓。

    (會貞按:《寶刻業編》引《集古錄目》雲,新立《鎮南将軍劉表廟碑》,唐陵州刺史劉權撰。

    僖宗時,山南東道節度使劉巨容,嘗夢見表,故為立廟。

    據此《注》則表有祠久矣。

    但《注》似謂祠在城外,墓邊。

    唐立之廟,《輿地紀勝》謂在城中,蓋在城外進,至唐已毀,而巨容新創于城中欤?今劉公祠在襄陽縣治東。

    )城北枕沔水,水中常菲蛟害。

    襄陽太守鄧遐,負其氣果,拔劍入水,蛟繞其足,遐揮劍斬蛟,流血丹水,自後患除,無複蛟難矣。

    (守敬按:鄧遐《晉書》附其父,《嶽傳》,叙斬蛟事,較此為略,此本盛弘之《荊州記》,引見《初學記》七、《禦覽》六十二、四百三十七、九百三十及《環宇記》襄陽縣北,遐守襄陽時事,《禦覽》四百三十七引《異苑》謂在荊州之上明江浦,誤。

    )昔張公遇害,亦亡劍于是水。

    後雷氏為建安從事,迳踐濑溪,所留之劍,忽于其懷躍出落水,初猶是劍,後變為龍。

    (朱《箋,曰:雷次宗《豫章記》,雷孔章為禮城令,于縣掘得二劍,以一進司空張華,後華遇害,此劍飛入襄城水中,孔章臨亡,戒其子,恒以所留之劍自隋。

    後其子為建安從事,經淺濑,劍忽于腰間躍出,遂風二龍相隋而去。

    守敬按:《豫章記》文,引見,類聚》六十、《禦覽》三百四十四。

    )故吳均《劍騎詩》雲:(會貞按:均見《梁書·文學傳》。

    《廣記》一百九十八梁奉朝請吳均,有才器,嘗為《劍騎詩》。

    )劍是兩蛟龍,張華之言不孤為驗矣。

    (守敬按:《晉書·張華傳》,雷煥送一劍與華,留一自佩。

    華曰,天生神物,終當合耳。

    及煥子持劍躍入水,但見兩龍。

    歡曰,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趙釋曰,《卮林》曰,茂先遇害時,在雒,安得亡劍沔流?考雷次宗《豫章記》曰,張公遇害,劍飛入襄城水中,《郡國志》曰,南郡在雒陽南千五百裡,有襄陽縣,颍川在雒陽東南五百裡,有襄城縣,郦氏蓋誤以襄城水為襄陽水也。

    何氏曰,道元與吳均同時,安得引用其詩》疑此書後人附益者多矣。

    一清按,《南史·吳均傳》,天監初,柳恽為吳興,召補主簿。

    當道元之時,均名位尚國,文字未必遂行江外。

    義門之言,可謂精審矣。

    會貞按:齊書·王融傳》遷丹陽丞,中書郎,永明九年為《曲水詩·序》,當世稱之。

    十一年,使兼主客,接虜使房景高、宋弁問,在朝間作《曲水詩·序》。

    景高雲,在北聞此制,勝顔延年。

    是融名位甚國,一二年文字即傳聞北庭。

    又梁劉孝綽、陳徐陵皆每作一文,好事者即諷育傳寫,流聞殊方。

    道元與吳均同時,引均詩不足為異義門疑所不必疑趙氏又從而贊之,何耶?)沔水又迳平魯城南。

    (朱此八字訛作,經》,全、趙、戴改《注》。

    守敬按:城在今襄陽縣北。

    )城,魯宗之所築也。

    故城得阙名矣。

    (全雲:城系宗之所築,然則何以雲平魯也?或是宗之北奔後,劉宋以此名之。

    守敬按:《宋書》宗之官南陽太守,義熙元年起義,襲僞雍州刺史桓蔚,以功為雍州刺史,尋因屢建大功,自疑北奔入羌。

    )東對樊城,(朱脫城字,趙據顧炎武校增。

    戴以樊字下屬,對下,增樊城二字。

    守敬按:《通典》,臨漢有古樊城。

    《環宇記》,鄧城即古樊城。

    在今襄陽縣北,漢江上,與襄陽城隔江對峙。

    )仲山甫所封也。

    (全雲:仲山甫所封之樊,在河内,所謂陽樊者也。

    非此樊也。

    此城因樊山為名。

    守敬安:仲山甫之封,《潛夫論《以為封于南陽,在今河内。

    《史記·晉世家·集解》引服虔,亦謂即周地之陽樊。

    《環宇記》鄧城縣止《荊州較副》,郭仲産、摯虞等《記》俱雲,樊本故國。

    ,後漢書·樊宏傳》注亦言,樊即今安食縣。

    ,括地志》又以漢樊縣當之。

    《路史·國名紀》三又以杜陵之{樊邑}鄉當之。

    高士奇筆謂,仲山甫食采于樊鄉,東适後,子孫再封于河北。

    《顧祖禹》則謂陽樊為仲山甫采邑,後徙于河南,郦氏、全氏各有所據。

    全所稱樊山,末詳。

    《漢晉春秋》稱:桓帝幸樊城,百姓莫不觀。

    有一老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