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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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水二
又東(朱又上有濟水二字,趙同,戴删。
)至乘氏縣西,縣詳後菏水下。
)分為二。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一年》,(朱作二十四年,《箋》曰:孫雲,《左傳》是三十一年。
趙、戴改。
)分于濟。
(守敬按:杜《注》,濟水自荥陽東過魯之西。
)濟水(會貞按:接上卷叙南濟。
)自是曹地,東傳東北流,(朱訛作北東流,趙據胡渭校改,戴改同。
)出荷澤。
(朱菏訛作巨。
全、趙同,戴改钜。
守敬按:《經》下方雲東北流居野澤,《注》不得先言東北流出巨澤。
《禹貢》,自陶邱北東至于菏,驗其方位,正在此。
《注》不當遺之,知巨澤本作菏澤。
胡渭譏郦氏不言菏澤為疏漏,不知此巨澤為菏澤之訛。
此大關目,趙、戴皆不緻疑,何也?菏澤詳後菏水下。
) 其一水東南流,(朱脫東字,《箋》曰:宋本水下有東字。
趙、戴增。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有東字。
《初學記》六引此,作其一東南流,惟誤稱《水經注》,可見《經》、《注》混淆,初唐已然。
)其一水從縣東北流,入钜野澤。
(朱此十八字訛入《注》内,接出巨澤下。
全、趙、戴改《經》。
戴雲:今考下雲,《經》所謂濟水自乘氏縣兩分,東北入于钜野也,可證此屬《經》文。
) 南為菏水。
(朱菏作荷,《箋》曰:克家雲,當作菏。
菏水詳後。
)北為濟渎,(朱此八字訛作《經》。
全因之,趙、戴改《注》。
會貞按:《經》謂過方與縣北為菏水,此不得先有菏水之目,此南為菏水,乃《注》虛提之句。
後《注》雲,菏水分濟于定陶東北,即承此實叙菏水,則趙、戴八字作《注》,是也。
全未合參下《經》、《注》,故沿朱作《經》之誤。
此濟渎指南濟。
)迳乘氏縣,與濟渠、濮渠合。
(朱作濮溝,《箋》曰:克家雲,當作濮渠。
全、趙、戴改。
全、趙以此二句作《經》,并改迳為過,全移濟渠二字于過乘氏上。
趙删濟渠二字。
守敬按:皆非也。
《經》明言至乘氏縣西,又言從縣東北流,安得複言過乘氏縣?則此屬《注》文審矣。
迳乘氏緊承北為濟渎說,句首無濟字,意自明了。
濟渠指北濟,濟與濮同流,故濟、濮并稱,若删濟渠二字,則下接稱北濟無根矣。
《注》叙南濟終此。
先虛提謂南濟與北濟合,後方實書北濟入钜野會南濟。
)北濟(會貞按:三叙北濟起。
)自濟陽縣北,東北迳煮棗城南。
《郡國志》曰:冤朐縣有煮棗城,(會貞按:《元和志》,煮棗城在冤句縣東北四十裡。
《曹州志》,在州西南五十裡。
)即此也。
漢高祖十二年,封革朱為侯國。
(朱《箋》曰:孫雲,《史記·年表》,煮棗靖侯赤,《索隐》曰,《漢表》作革朱,革音棘,棘子成之後。
會貞按:《史記志疑》雲,《漢表》作端侯革朱,《索隐》本作端侯棘朱,棘、革古通,然則今本作靖侯赤,缺侯姓,而又訛其谥名耳。
) 北濟又東北,迳冤朐縣(縣詳上卷。
)故城北。
(朱此十二字訛作《經》,全、趙、戴改《注》。
戴雲:今考前卷《注》内,叙北濟至濟陽止,此複補叙濟陽以下北濟所迳。
)又東北,迳呂都縣故城南,(守敬按:前漢縣屬濟陰郡,後漢廢。
葉圭绶《續山東考古錄》,在菏澤縣西南三十裡。
)王莽更名之曰祁都也。
又東北迳定陶縣故城北。
(縣詳上卷。
)漢景帝以濟水出其北,東注,(朱《箋》曰:注,宋本作流。
趙改流。
)中六年,(朱中下衍元字,全、趙、戴删。
戴移中六年三字于景帝下。
)分梁,于定陶置濟陰國,(朱國訛作郡。
趙雲:按濟陰郡當作濟陰國。
考《漢書·諸侯王表》,景帝以中六年封梁孝王子不識為濟陰王,始有濟陰之稱。
故《地理志》雲,濟陰郡,故梁。
景帝中六年,别為濟陰國。
不識立二年而薨,無後。
則是國已除,其時或仍屬于梁,或立為郡,《志》不之詳也。
又雲,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
是又為王國。
其時以封皇子嚣,後徙王楚。
迨元帝永光八年,徙皇子山陽王康為定陶王,是為恭王。
王子欣即哀帝,即入繼大統,立楚思王子景為定陶王,奉恭王後。
二年,徙景王信都。
如淳曰,不複為定陶王立後者,哀帝自以己為後。
故哀帝崩,無後,徵立中山孝王之子ぅ為帝,是為平帝。
其時王莽擅權,與傅、丁為仇之際,定陶國之廢,必在斯時。
故《續志》,濟陰郡治定陶。
劉昭《補注》惟以郡故梁,景帝分置為言,而其颠末亦不暇詳也。
獨怪班固既詳建國之始,乃遺立郡之由,何耶?道元亦因仍《漢書》之誤矣。
全、戴改國。
濟陰互見上卷。
)指北濟而定名也。
(朱北訛作為,全同,趙疑誤,戴改。
)又東北,與濮水合。
(朱上六字訛作《經》,下有脫文。
《箋》曰:謝兆申雲,濮水下疑有合字,或會字。
趙增會字。
全、戴增合字,并改作《注》。
)水(朱無此字,趙同,全、戴增。
)上承濟水于封邱縣,(守敬按:縣詳上卷,《方輿紀要》,濮渠在封邱縣西南。
)即《地理志》所謂濮渠水首受濟者也。
(會貞按:見封丘縣下。
)阚る曰:首受别濟,即北濟也。
(守敬按:後人以北濟為枝流,因阚る别濟之說也。
)其故渎自濟東北流,左迤為高梁陂,方三裡。
(守敬按:陂當在今長垣縣西南,考其北即别濮所彙之陽清湖,蓋其地ㄜ下,水所分聚也。
)濮水又東迳匡城北,(守敬按:《四書釋地》,匡城在長垣縣西南十五裡。
)孔子去衛适陳,遇難于匡者也。
(守敬按:見《史記·孔子世家》。
沈濤《交翠軒筆記》雲,《論語》,子畏于匡,或以為衛地,或以為宋地,其以為宋地者,蓋據《莊子》及《說苑》也。
考《左傳·僖十五年》,諸侯次于匡。
杜《注》,匡,衛地,在陳留長垣縣西南。
文十一年,叔仲彭生會晉卻缺于承匡。
《注》,承匡,宋地,在陳留襄邑縣西。
是匡為衛地,承匡為宋地。
《續漢志》,長垣有匡城。
《注》引《陳留志》,孔子囚此。
《禦覽》州郡部引《晉地道記》,長垣,古衛故匡城地孔子所厄處也。
則唐以前皆以孔子所畏在衛之匡地,惟小司馬《史記·索隐》誤信王肅《家語》、《僞孔安國》注,以匡為宋邑。
《寰宇記》,襄邑縣,古匡城在縣西三十裡。
昔仲尼遊此城,匡人誤圍夫子。
其城即承匡城,與春秋時之匡邑無涉。
又考《孔子世家》,言孔子去即過蒲,即之雲者,并不信宿之謂。
《括地志》,故蒲城在匡城縣北十五裡。
《元和志》,匡城縣,故匡城,在縣西南十裡。
是匡之距蒲,僅二十五裡,故去匡即可過蒲。
若襄邑之承匡,在今睢州境内,何由即過?沈說至核 勃氏叙孔子事于衛之匡城,是為有識。
)又東北,左會别濮水,受河于酸棗縣。
(守敬按:此即《河水》篇所雲,東至酸棗縣西,濮水東出者也。
下叙濮水出河東北迳棣城,又東北迳酸棗,正出酸棗之西,當出今陽武縣之西北。
彼篇及此篇并言無水,則郦氏乃道古耳。
而《元和志》雲,濮水在胙城縣南二十裡,西南自酸棗縣流入。
《寰宇記》略同,是後世又複通流。
今則黃河遷決,濮水涸絕矣。
)故杜預雲:濮水出酸棗縣,首受河。
(會貞按:《左傳·哀二十七年》杜《注》作傍河。
《釋例》水名内,亦作傍河,然隐四年孔《疏》引杜說作受河,與此同。
受字是也。
)《竹書紀年》曰:魏襄王十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隐王六年。
)十月,大霖雨疾風,河水溢酸棗郛。
(今本脫溢字、郛字。
)漢世塞之。
故班固雲,文湮棗野也。
(朱訛作大堙酸棗也。
趙改大作文,雲:《漢書·叙傳》曰,文堙棗野。
全亦改大作文,又改酸棗作棗野。
戴改同,删也字。
守敬按:《漢書·溝洫志》,孝文時,河決酸棗,東潰金堤,于是東郡大興卒塞之。
非自魏襄時,至漢始塞之也。
然《河水注》亦引《溝洫志》文,是郦氏非不知漢時有複決之事,此時因省文,緻成語病。
)今無水。
其故渎東北迳南北二棣城間。
(守敬按:《左傳》杜《注》,陳留酸棗縣西南有棣城。
《元和志》,南棣城、北棣城二故城,在陽武縣北十裡。
《開封府志》,棣城在陽武縣北十五裡。
)《左傳·襄公五年》,楚子襄伐陳,公會于城棣以救之者也。
濮渠又東北,迳酸棗縣故城南,(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陳留,後魏屬東郡司州。
《地形志》,酸棗有酸棗城。
《元和志》,在酸棗縣西南十五裡。
唐酸棗縣即今延津縣治。
)韓國矣。
(守敬按:《續漢志》劉《注》引《陳留志》,城内有韓王故宮阙。
《元和志》,酸棗故城,六國時韓王所理處,舊址猶存。
《寰宇記》,《韓世家》哀侯即位,滅鄭,遂都酸棗。
又《城冢記》,韓襄子所築。
)圈稱曰:昔天子建國名都,或以令名,(朱令訛作姓,《箋》曰:古本作或以合名,吳本改作姓名,《玉海》十五卷内引此文,亦作合名。
趙改令名,雲:如聞喜、獲嘉之類。
全、戴改同。
)或以山林,故豫章以樹氏郡,(朱郡訛作都,趙改。
趙雲:《寰宇記》,酸棗縣下,引《風俗通》,豫章以樹稱郡。
《困學記聞》引此文,豫章以木氏郡。
何焯曰,都字乃傳寫之誤,樹為木,則宋人避諱也。
)酸棗以棘名邦,故曰酸棗也。
《漢官儀》曰:舊河堤谒者居之。
城西有韓王望氣台,(會貞按:《地形志》,酸棗有望氣台。
《寰宇記》望氣台在酸棗縣西南十五裡,《輿地志》雲,酸棗縣西有韓王望氣台。
在今延津縣西南。
)孫子荊(孫子荊,名楚,《晉書》有傳。
)《故台賦叙》曰:酸棗縣門外,(朱縣訛作寺,全、趙、戴同,守敬以《寰宇記》引改。
)夾道左右有兩故台,(會貞按:《寰宇記》,韓王二台,并在酸棗縣南一十六裡。
《一統志》引作西南十五裡是也。
)訪之故老雲,(朱故作國,全、趙同,戴改。
)韓王聽訟觀(會貞按:《類聚》六十二引原書至此。
《寰宇記》亦引之。
)台,高十五仞,雖樓榭泯滅,(朱無榭字,《箋》曰:謝雲,樓下當有榭字。
戴、趙增。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有榭字。
)然廣基似于山嶽。
召公大賢,猶舍某棠,(會貞按:見《詩·召南·甘棠》篇。
)區區小國,而台觀隆崇,驕盈于世,以鑒來今。
故作賦曰,蔑邱陵之逦迤,亞五嶽之嵯峨,言壯觀也。
城北,韓之市地也。
聶政為濮陽嚴仲子刺韓相俠累,遂披面而死,(趙雲:《戰國·韓策》、《史記·刺客傳》并作皮面。
《索隐》曰,皮面謂以刀刺其面皮,欲令人不識,披字誤。
守敬按:披有裂義,裂其面,使人不識。
《續列女傳》,聶政自披其面,與《注》合 勃氏非不知《國策》、《史記》作皮,而以作披者義長,故别據之。
餘疑皮字,是披字之爛脫。
)其姊哭之于此。
(會貞按:見《史記·刺客傳》。
又《禦覽》琴部,載《琴操》,又謂政父為韓王所殺,刺王以報雠。
政之母,抱政屍而哭。
)城内有《後漢酸棗令劉孟陽碑》。
趙雲;按孟陽名熊,見趙明誠《金石錄》跋尾。
守敬按:《集古錄》、《金石錄》所見石本,孟下皆缺陽字。
《隸釋》戴全文。
今石又佚,僅存舊扌?殘缺。
)濮水北積成陂,(朱積訛作稱,全、趙同,戴改。
)陂方五裡,号曰同池陂。
(守敬按:陂當在今延津縣西南。
)又東迳胙亭東注,(守敬按:《左傳》杜《注》,燕縣西南有胙亭。
在今延津縣北龐固社。
)故胙國也。
(守敬按:《續漢志》,燕有胙城,古胙國。
)富辰所謂邢、(詳上卷。
)茅、(詳《洙水注》。
)胙、祭,(守敬按:在今鄭州東北。
)周公之胤也。
(守敬按:《左傳·僖二十四年》載富說。
)濮渠又東北,迳燕城南,(朱南訛作内,全、趙、戴改。
)故南燕,?吉姓之國也,(守敬按:《漢志》燕縣下,南燕國,?吉姓,黃帝後。
)有北燕,(守敬按:武王封召公于燕,詳《漯水注》。
)故以南氏縣。
(守敬按:前漢曰南燕,屬東郡,後漢、魏曰燕,仍屬東郡。
《晉志》無此縣。
據沈約引《太康地志》,燕屬濮陽,則晉有燕縣。
後魏曰東燕,後屬東郡。
《地形志》,東燕有燕城。
《延津縣志》,在縣東三十五裡。
)東為陽清湖陂,南北五裡,東西三十裡,(守敬按:當在今延津、長垣二縣之間。
)亦曰燕城湖,迳桃城南,(守敬按:《續漢志》,燕有桃城。
《括地志》,桃城在胙城縣東四十裡。
在今延津縣東北。
)即《戰國策》(《秦策》)所謂酸棗,虛、桃者也。
(朱虛桃訛作桃虛,脫者字,《箋》曰:古本作虛桃者。
全、趙、戴乙、增。
會貞按:《通鑒》周赧王四十二年,《注》引此文與古本同。
酸棗及桃并詳此篇,惟虛不言其處,所據《史記》及《秦本紀·正義》釋虛雲,姚虛,在濮州雷澤縣東十三裡。
《孝經援神契》雲,帝舜生于姚虛,即東郡也。
然則《瓠子》篇之陶墟,即此虛矣,而彼篇不及《國策》,略也。
)漢高帝十二年,封劉襄為侯國。
(朱《箋》曰:孫雲,按《史記·年表》,高帝十二年,封劉襄為桃侯。
《索隐》曰,縣名,屬信都。
全雲:孫汝澄雲,劉襄所封之桃在信都,今觀道元于《濁漳水》篇與《索隐》合。
此舉以為證者,蓋兩存之,非忘其複也。
梁玉繩《史記志疑》則以為劉襄之封國,當在東郡東阿之桃城。
)而東注于濮,俗謂之朝平溝。
(會貞按:《地形志》,白馬縣有朝溝。
) 濮渠又東北,又與酸水故渎會。
酸渎首受河于酸棗縣,(守敬按:古河水東北流,迳酸棗縣之西北,酸水與濮水同受河,但濮水出河,東北迳棣城,而後迳酸棗,酸水則出河即東迳酸棗,是酸水出河在濮水之東北,當即今延津縣之西北,已湮。
)東迳酸棗城北,延津南,(延津詳《河水注》。
)謂之酸水。
《竹書紀年》曰:秦蘇胡率師伐鄭,韓襄敗秦蘇胡于酸水者也。
(守敬按:今本《竹書》記此事有二。
一在周烈王二年,蘇胡作胡蘇,伐鄭作代韓,韓襄作韓将韓襄。
一在顯王三十一年與此同。
《注》雲,不知何年,附在此。
當是即采《水經注》為之。
然則《竹書》原隻烈王二年一條為郦氏所引,久之,傳抄各異,後人又取此《注》,附于顯王三十一年耳。
)酸渎水又東北,迳燕城北,又東,迳滑台城南,(城詳《河水注》。
)又東南迳瓦亭南。
(會貞按:《左傳》杜《注》,東郡燕縣東北有瓦亭。
《地形志》,白馬有凡豪城,凡豪乃瓦亭之誤,在今滑縣南。
)《春秋·定公八年》,公會晉師于瓦,魯尚執羔,自是會始也。
(會貞按:《左傳》文。
)又東南會于濮,世謂之百尺溝。
濮渠之側有漆城。
(會貞按:《寰宇記》,漆城在長垣縣西二十裡。
漆城即宛濮亭。
此《注》引杜預雲,在長垣西南,亦在今長垣縣西南。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六年,(今本《竹書》周隐王十四年。
)邯鄲伐衛取漆富邱城之者也。
(朱作富兵,《箋》曰:謝雲,當作富丘。
全、趙、戴改。
)或亦謂之宛亭。
(朱宛作菀,下同,又上有濮字。
全、趙、戴改宛,乙作宛濮。
會貞按:據杜預說,當止作宛亭,不當有濮字,今删。
)《春秋》: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
(會貞按:《左傳·僖二十八年》文。
)杜預曰:長垣西南,(朱西訛作而,趙據《左傳》注改,全、戴改同。
)近濮水也。
(會貞按:杜《注》,長垣西南有宛亭,近濮水。
《釋例》衛地内同。
有宛亭三字不可少,此脫。
蓋上或亦謂句,正本此為說也。
)京相?曰:衛地也。
似非關究,(朱究訛作菀,全、趙、戴改。
)而不知其所。
(會貞按:謂京不能切實指證。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五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顯王三年。
)公子景賈率師伐鄭韓明戰于陽,(朱《箋》曰:謝雲,陽一作韓。
守敬按:今本《竹書》作戰于韓。
徐文靖謂《水經注》,戰于陽,當是濮陽,而今本戰于韓,蓋濮陽本衛地,至是屬之韓也。
餘謂郦氏所見《竹書》必是濮陽,故引證于此。
若是韓字,非其引書之旨。
)我師敗逋。
澤北有壇陵亭,(朱脫有字,全、趙、戴增。
)亦或謂之大陵城,(會貞按:《左傳·莊十四年》之大陵,在今臨颍縣東北二十五裡,詳《漯水注》,非此也。
此大陵在今長垣縣西境。
)非所究也。
又有桂城。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七年,(今本《竹書》周顯王十五年。
) 齊田期伐我東鄙,戰于桂陽,我師敗逋。
(守敬按:《史記·孫子列傳·索隐》,載王劭引《紀年》,作齊田忌敗梁桂陵。
期、忌古通用。
)亦曰桂陵。
按《史記》(《田完世家》)齊威王使田忌擊魏,敗之桂陵,(會貞按:《括地志》,故桂城在乘氏縣東北二十一裡,故老雲,此即桂陵也。
《寰宇記》亦雲,乘氏縣有桂城,即田忌敗魏師處。
但乘氏之桂陵,在今菏澤縣東北二十裡,與此《注》所指之地異,驗此《注》所指,當在今長垣縣西境。
)齊于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
濮渠又東,迳蒲城北,(守敬按:《左傳·桓三年》杜《注》,在長垣縣西南。
《地形志》,長垣有蒲城。
《一統志》,今長垣縣治。
)故衛之蒲邑,孔子将之衛,路出于蒲者也。
(朱路上衍子字,全、趙、戴同。
全、趙于出下增迎字。
守敬按:此乃《家語》孔子适衛路出于蒲之路,淺人以下有子路事,妄添子字。
全、趙、戴均不檢察,全、趙又臆添迎字,大誤。
)《韓子》(《外儲說右》)曰:魯以仲夏起長溝,子路為蒲宰,以私粟饋衆。
孔子使子貢毀其器焉。
餘按《家語》(《緻思》)言仲由為蒲宰,(戴改蒲為後阝,非,見下。
)修溝渎。
與之箪食瓢飲,(二字,今本《家語》作壺漿,《說苑》夫子令賜止之,無魯字。
(全雲:《韓非子》本言子路為後阝宰,故屬之魯。
道元既誤引,而又贅辨之。
不然,是俗本誤後阝為蒲也。
守敬按:蒲為衛邑,後阝為魯邑,此無可混者。
今本《韓非子》作為後阝宰,郦氏所見本,必作蒲,若同今本,當辨後阝、蒲之異,不當雲魯、衛之異。
《家語》各本皆作蒲,《說苑》引此事亦作蒲。
戴氏改《韓非子》之蒲為後阝,猶可言也,無端改《家語》之蒲為後阝,全違郦氏衛邑之說。
《韓非子》明言季氏為政,郦氏豈未之見?良由古書皆言子路為蒲宰,非魯地而起長溝,修溝渎。
《韓子》、《家語》,文小異而大同,明為一事而傳聞之異,故引《家語》以駁韓非,全氏亦未悟其旨。
)又入其境,三稱其善。
身為大夫,終死衛難。
(守敬按:《地形志》,長垣縣有子路祠。
)濮渠又東迳韋城南,(守敬按:《滑縣志》,韋城在縣東南五十裡。
)即白馬縣(縣詳《河水注》。
)之韋鄉也。
(守敬按:《續漢志》白馬有韋鄉,互見《河水注》。
)《史遷記》曰,夏伯豕韋之故國矣。
(守敬按:《史記·夏本紀》,禦龍氏受豕韋之後。
徐廣曰,受一作更。
此事《左傳·襄二十四年》、昭二十九年、《晉語》、《鄭語》、《竹書紀年》并載之。
賈逵、韋昭,并言其更代之由。
惟昭二十九年杜《注》雲,更,代也,以劉累代彭姓之豕韋,累尋遷魯縣,豕韋複國,至商而滅。
累之後世,複承其國,為豕韋氏。
其說為簡而明。
襄二十四年杜《注》雲,豕韋,國名。
東郡白馬縣東南有韋城,郦氏本杜說,而追溯豕韋之先見《史記》,遂但标為史遷記,此删節之過。
)城西出而不方。
城中有六大井,皆隧道下,俗謂之江井也。
(守敬按:《寰宇記》:豢龍井在韋城縣古城内,市之東南,即豢龍氏豢龍之所。
有古石記雲,左右直殳工曰血丁下八十一口,其義莫考,今存。
蓋即此《注》所稱之大井,而樂史不言有六井,則又非其舊矣。
)有馳道,自城屬于長垣。
(守敬按:《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一年,鄭?侯使許息來緻地,平邱、戶牖、首垣諸邑及鄭馳地。
《河水注》引之,馳地即馳道,與首垣相屬,故鄭并緻于魏,而《竹書》簡略,不詳其起訖,郦氏于此,特實指之。
)濮渠東絕馳道,東迳長垣縣故城北,(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陳留,後魏屬東郡。
《地形志》,長垣有長垣城。
《一統志》,在今長坦縣東北十四裡。
)衛地也,(守敬按:蒲為衛地,長垣近蒲,亦衛地,故《史記·春申君傳·索隐》被以後世之名,稱衛之長垣。
)故首垣矣,(《秦策》、《韓策》。
)秦更從今名,(全雲:王應麟曰,《史記·趙世家·正義》以首垣為二邑,鮑氏《國策》亦然,當從此《注》為陳留之長垣。
會貞按:《寰宇記》,秦滅魏,以為長垣縣。
)王莽改為長固縣。
《陳留風俗傳》曰:縣有防垣,故縣氏之。
孝安帝以建光元年,封元舅宋俊為侯國。
(朱宋作來,《箋》曰:一作宋。
趙雲:按宋字是也。
漢安帝祖母為宋貴人。
《漢書·章帝八王傳》雲,清河王慶母宋貴人父揚,安帝追谥當陽穆侯,四子皆為列侯,食邑各五千戶,俊乃四列侯之一。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作宋。
)縣■祭城,(守敬按:《長垣縣志》,今縣東北有祭城村。
)濮渠迳其北,鄭大夫祭仲之邑也。
杜預曰:陳留長垣縣東北有祭城者也。
(會貞按:《左傳·桓十一年》杜《注》,祭,鄭地陳留雲雲。
《一統志》謂此衛地,不應為鄭臣采邑。
又《括地志》,故祭城在管城縣東北十五裡,即祭仲邑。
江永則據《路史》,以管城之祭,為周祭伯所封,而以中牟之祭亭為仲邑。
)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
(會貞按:前漢縣屬陳留郡。
《寰宇記》,在長垣縣東北四十裡,後謂之長羅亭。
當在今長垣縣東北。
)漢封後将軍常惠為侯國。
(會貞按:《漢表》,宣帝本始四年封。
)《地理志》曰:王莽更長羅為惠澤,後漢省并長垣,(會貞按:《寰宇記》,至光武時,國絕,并入長垣。
)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
(朱《箋》曰:?韋按:《後漢書》,吳佑,字季英,年二十,喪父,居無擔石,常牧豕長垣澤中,後舉孝廉,官河間相。
會貞按:《初學記》二十九引《東觀漢記》、《禦覽》四百七、九百三引袁山松《後漢書》,并作長垣澤,與範《書》本傳同。
然考《書鈔》七十九引《續漢書》作長羅澤。
袁宏《後漢紀》亦作長羅澤,則此稱長羅澤有據。
)又有長羅岡、蘧伯玉岡,《陳留風俗傳》曰:長垣縣有蘧伯鄉,(一名新鄉。
)有蘧亭、伯玉祠、伯玉冢。
(會貞按:《續漢志》長垣,《注》引《陳留志》有蘧伯玉墓及祠。
《文選·曹大家〈東征賦〉》注引《陳留傳》有蘧鄉,在蘧伯玉冢。
《魏志·中山王衮傳》,伯玉冢在長垣縣東。
《寰宇記》,伯玉祠在縣東七裡,祠在墓側。
《一統志》,蘧伯鄉在長垣縣東,墓在縣南十五裡。
)曹大家《東征賦》(會貞按:見《文選》。
)曰:到長垣之境界兮,(今《文選》脫兮字。
)察農野之居民,睹蒲城之邱墟兮,(生荊棘之蓁蓁,蘧氏在城之東南兮,民亦飨其邱墳。
(朱向訛作飨,戴改,趙同。
會貞按:殘宋本、《大典》本作向,向、向同。
《文選》作尚。
孫志祖《考異》謂向字之誤。
)惟令德之(《文選》作為。
)不朽兮,身既殁而名存。
昔吳季劄聘上國,至衛,觀典府,賓亭父疇,以衛多君子也。
(朱《箋》曰:《左傳》雲,延陵季子去鄭,适衛,說蘧伯玉、史狗、史?酋、公子荊、公子發、公子朝,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
此雲觀典府賓亭父疇,未詳。
會貞按:觀與說形近,父疇與史?酋形近,則觀典府賓亭父疇,即說蘧伯玉、史狗、史?酋之脫誤,無公子荊、公子發、公子朝,蓋亦脫。
)濮渠又東,分為二渎,北濮出焉。
(會貞按:此濮詳《瓠子問注》,所謂濮水枝津也。
)濮渠又東,迳須城北,(會貞按:《寰宇記》,須城在衛南縣東南二十八裡。
《一統志》,在滑縣東南。
)《衛詩》雲,思須與漕也。
(會貞按:《邶風·泉水篇》文。
衛之漕邑,漢為白馬縣,縣見《河水注》五。
)《毛傅》雲:須,衛邑矣。
鄭(《箋》)雲:自衛而東,迳邑,故思。
濮渠又北,迳襄邱亭南。
(會貞按:當在今東明縣西。
)《竹書紀年》曰:襄王七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隐王三年。
)韓明率師伐襄邱;十年,(朱《箋》曰:十,一作九。
全、趙、戴改九。
守敬按:今本隐王六年,以魏計,在今王十年,今王即襄王也。
)楚庶章率師來會我,次于襄邱者也。
濮水又東,迳濮陽縣故城南。
(朱無又字,全、趙、戴增。
縣詳《瓠子河注》。
)昔師延為纣作靡靡之樂,武王伐纣,師延東走,自投濮水而死矣。
(守敬按:《史記·樂書》,師曠曰,師延與纣為靡靡之樂。
武王伐纣,師延東走,自投濮水之中。
《寰宇記》,師延邱,在韋城縣南東二十裡。
武王殺師延于濮水,收葬于此。
在今滑縣東南。
)後衛靈公将之晉,而設舍于濮水之上,夜聞新聲,召師涓受之于是水也。
(朱《箋》曰:師涓于濮水,為衛靈公寫師延清商之聲,事見《韓非子》。
守敬按:又見《史記·樂書》。
)濮水又東,迳濟陰。
(朱作沛陰,《箋》曰:孫雲,當作濟陰。
全、趙、戴改。
)離狐縣故城南,(守敬按:《元和志》,南華縣,本漢離狐縣。
濮水在縣南五裡。
《寰宇記》,濮水西自韋城縣界入南華縣,在縣南五裡,又東入乘氏縣界。
與此《注》所叙水道合。
離狐縣,前漢屬東郡,後漢、魏、晉、後魏屬濟陰郡。
《地形志》,離狐縣有離狐城。
《一統志》,城在東明縣東南。
)王莽之所謂瑞狐也。
(朱作狐瑞,吳本依《漢志》作瑞狐。
戴、趙改。
)《郡國志》曰,故屬東郡。
濮水又東,迳葭密縣故城北。
(守敬按:前漢縣屬濟陰,後漢廢。
《續山東考古錄》,在今菏澤縣西北二十裡。
)《竹書紀年》,幽公(朱訛作幽王,《箋》曰:舊本作幽公。
趙、戴改作元公。
守敬按:舊本是也,見下。
)三年,(朱三上有十字,《箋》曰:宋本無十字。
趙、戴删。
)魯季孫會晉幽公于楚邱,(朱訛作文公,《箋》曰:一作幽公。
趙、戴改。
)取葭密,(朱取訛作即,全雲:《寰宇記》作取,趙、戴改。
)遂城之。
(趙雲:今本《竹書紀年》,周考王十四年,魯季孫會晉幽公于楚邱,無即葭密遂城之六字。
《寰宇記》曹州乘氏縣下雲,《竹書紀年》,幽公十三年,季孫會晉文公于楚邱,取葭密,遂城之。
則知古文本《竹書》如是。
然而有大可疑者,《史記·六國年表》,周考王元年,歲辛醜,十四年甲寅,當魯元公嘉之二年,晉幽公柳之十年,而《魯世家》注,徐廣曰,皇甫谧雲,元公元年辛亥,終辛未,得二十一年,與《世表》參校,差二歲,此雲三年,又差一歲。
守敬按:戴、趙并作元公三年,不言所據何本。
趙氏并據《史記·表》,差一歲相駁诘,不知《竹書》以晉、魏紀年,無以魯紀年者,不得妄改,仍以作幽公為是。
又晉字當在幽公三年上為合。
)濮水又東北,迳鹿城南。
(守敬按:城當在今菏澤縣東北。
)《郡國志》曰:濟陰乘氏縣有鹿城鄉。
(朱城訛作乘,趙據《郡國志》改,全、戴改同。
)《春秋·僖公二十一年》,盟于鹿上。
(守敬按:此《經》文。
)京、杜并謂此亭也。
(守敬按:杜《注》,鹿上,宋地。
汝陰有原鹿縣。
《釋例》同。
是杜無以濟陰鹿城鄉為鹿上之說,且郦氏于《汝水》篇明引杜預《釋地》文,《淮水注》亦以原鹿為《春秋》之鹿上,足見郦氏從杜說,則此是引京說以存異聞,當作京相?謂此亭也。
杜并二字,乃相?之誤。
又《史記·宋世家·索隐》,汝陰原鹿,其地在楚,僖二十一年,宋人、楚人、齊人,盟于鹿上,是也。
然宋公求諸侯于楚,楚纟?許之,計未合至汝陰鹿上。
今濟陰乘氏縣北有鹿城,蓋謂此也。
考濟陰在宋之北,汝陰在宋之南,汝陰于楚為近。
宋公求楚,不于近楚之地與楚盟,乃越宋而北,與楚盟,于情事不合。
小司馬左袒京氏,究不如杜之惬也。
)濮水又東,與句渎合,(朱無渎合二字,戴增,趙以下渎字上屬,增會字。
會貞按:戴是也。
)渎首受濮水枝渠(會貞按:即上北濮。
)于句陽縣,東南迳句陽縣故城南,(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并屬濟陰郡,後廢。
《寰宇記》,在乘氏縣北三十五裡。
在今菏澤縣北。
)《春秋》之谷邱也,(守敬按:桓十二年《經》,公會宋公、燕人盟于谷邱。
)《左傳》以為句渎之邱矣。
(守敬按:《傳》,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邱。
杜《注》,句渎之邱即谷邱。
據杜《注》,但雲谷丘,宋地,未實指所在。
《釋例》,宋地下,亦雲,谷邱、句渎之邱,二名,阙 勃氏系之于此者,蓋隐從應劭說。
《漢志》句陽,顔《注》引應劭曰,《左傳》句渎之邱也。
又《續漢志》考城,劉《注》引《陳留志》,有谷亭,古句渎之邱,與應異。
)縣處其陽,故縣氏焉。
又東,入乘氏縣,左會貞濮水,(守敬按:句渎自今菏澤縣西北,受濮水枝渠,至縣東北會濮水,已湮。
)與濟同入钜野。
故《地理志》曰:濮水自濮陽南入钜野,(守敬按:《漢志》,濮陽,顔《注》引應劭曰,濮水南入钜野。
故趙氏以此為應劭說,非班固元文。
濮陽之濮水,即自封邱之濮水分出,此《注》以入钜野者為正流,《瓠子注》以入羊裡者為枝津,當因水之大小為說。
漢時水之大小,與後世蓋相反,故班氏隻載入羊裡之水,而不載入钜野之水,猶《瓠子注》之時水枝津,即《漢志》臨淄之如水,而《淄水注》叙時水正流,《漢志》不載也。
然則
)至乘氏縣西,縣詳後菏水下。
)分為二。
《春秋左傳·僖公三十一年》,(朱作二十四年,《箋》曰:孫雲,《左傳》是三十一年。
趙、戴改。
)分于濟。
(守敬按:杜《注》,濟水自荥陽東過魯之西。
)濟水(會貞按:接上卷叙南濟。
)自是曹地,東傳東北流,(朱訛作北東流,趙據胡渭校改,戴改同。
)出荷澤。
(朱菏訛作巨。
全、趙同,戴改钜。
守敬按:《經》下方雲東北流居野澤,《注》不得先言東北流出巨澤。
《禹貢》,自陶邱北東至于菏,驗其方位,正在此。
《注》不當遺之,知巨澤本作菏澤。
胡渭譏郦氏不言菏澤為疏漏,不知此巨澤為菏澤之訛。
此大關目,趙、戴皆不緻疑,何也?菏澤詳後菏水下。
) 其一水東南流,(朱脫東字,《箋》曰:宋本水下有東字。
趙、戴增。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有東字。
《初學記》六引此,作其一東南流,惟誤稱《水經注》,可見《經》、《注》混淆,初唐已然。
)其一水從縣東北流,入钜野澤。
(朱此十八字訛入《注》内,接出巨澤下。
全、趙、戴改《經》。
戴雲:今考下雲,《經》所謂濟水自乘氏縣兩分,東北入于钜野也,可證此屬《經》文。
) 南為菏水。
(朱菏作荷,《箋》曰:克家雲,當作菏。
菏水詳後。
)北為濟渎,(朱此八字訛作《經》。
全因之,趙、戴改《注》。
會貞按:《經》謂過方與縣北為菏水,此不得先有菏水之目,此南為菏水,乃《注》虛提之句。
後《注》雲,菏水分濟于定陶東北,即承此實叙菏水,則趙、戴八字作《注》,是也。
全未合參下《經》、《注》,故沿朱作《經》之誤。
此濟渎指南濟。
)迳乘氏縣,與濟渠、濮渠合。
(朱作濮溝,《箋》曰:克家雲,當作濮渠。
全、趙、戴改。
全、趙以此二句作《經》,并改迳為過,全移濟渠二字于過乘氏上。
趙删濟渠二字。
守敬按:皆非也。
《經》明言至乘氏縣西,又言從縣東北流,安得複言過乘氏縣?則此屬《注》文審矣。
迳乘氏緊承北為濟渎說,句首無濟字,意自明了。
濟渠指北濟,濟與濮同流,故濟、濮并稱,若删濟渠二字,則下接稱北濟無根矣。
《注》叙南濟終此。
先虛提謂南濟與北濟合,後方實書北濟入钜野會南濟。
)北濟(會貞按:三叙北濟起。
)自濟陽縣北,東北迳煮棗城南。
《郡國志》曰:冤朐縣有煮棗城,(會貞按:《元和志》,煮棗城在冤句縣東北四十裡。
《曹州志》,在州西南五十裡。
)即此也。
漢高祖十二年,封革朱為侯國。
(朱《箋》曰:孫雲,《史記·年表》,煮棗靖侯赤,《索隐》曰,《漢表》作革朱,革音棘,棘子成之後。
會貞按:《史記志疑》雲,《漢表》作端侯革朱,《索隐》本作端侯棘朱,棘、革古通,然則今本作靖侯赤,缺侯姓,而又訛其谥名耳。
) 北濟又東北,迳冤朐縣(縣詳上卷。
)故城北。
(朱此十二字訛作《經》,全、趙、戴改《注》。
戴雲:今考前卷《注》内,叙北濟至濟陽止,此複補叙濟陽以下北濟所迳。
)又東北,迳呂都縣故城南,(守敬按:前漢縣屬濟陰郡,後漢廢。
葉圭绶《續山東考古錄》,在菏澤縣西南三十裡。
)王莽更名之曰祁都也。
又東北迳定陶縣故城北。
(縣詳上卷。
)漢景帝以濟水出其北,東注,(朱《箋》曰:注,宋本作流。
趙改流。
)中六年,(朱中下衍元字,全、趙、戴删。
戴移中六年三字于景帝下。
)分梁,于定陶置濟陰國,(朱國訛作郡。
趙雲:按濟陰郡當作濟陰國。
考《漢書·諸侯王表》,景帝以中六年封梁孝王子不識為濟陰王,始有濟陰之稱。
故《地理志》雲,濟陰郡,故梁。
景帝中六年,别為濟陰國。
不識立二年而薨,無後。
則是國已除,其時或仍屬于梁,或立為郡,《志》不之詳也。
又雲,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
是又為王國。
其時以封皇子嚣,後徙王楚。
迨元帝永光八年,徙皇子山陽王康為定陶王,是為恭王。
王子欣即哀帝,即入繼大統,立楚思王子景為定陶王,奉恭王後。
二年,徙景王信都。
如淳曰,不複為定陶王立後者,哀帝自以己為後。
故哀帝崩,無後,徵立中山孝王之子ぅ為帝,是為平帝。
其時王莽擅權,與傅、丁為仇之際,定陶國之廢,必在斯時。
故《續志》,濟陰郡治定陶。
劉昭《補注》惟以郡故梁,景帝分置為言,而其颠末亦不暇詳也。
獨怪班固既詳建國之始,乃遺立郡之由,何耶?道元亦因仍《漢書》之誤矣。
全、戴改國。
濟陰互見上卷。
)指北濟而定名也。
(朱北訛作為,全同,趙疑誤,戴改。
)又東北,與濮水合。
(朱上六字訛作《經》,下有脫文。
《箋》曰:謝兆申雲,濮水下疑有合字,或會字。
趙增會字。
全、戴增合字,并改作《注》。
)水(朱無此字,趙同,全、戴增。
)上承濟水于封邱縣,(守敬按:縣詳上卷,《方輿紀要》,濮渠在封邱縣西南。
)即《地理志》所謂濮渠水首受濟者也。
(會貞按:見封丘縣下。
)阚る曰:首受别濟,即北濟也。
(守敬按:後人以北濟為枝流,因阚る别濟之說也。
)其故渎自濟東北流,左迤為高梁陂,方三裡。
(守敬按:陂當在今長垣縣西南,考其北即别濮所彙之陽清湖,蓋其地ㄜ下,水所分聚也。
)濮水又東迳匡城北,(守敬按:《四書釋地》,匡城在長垣縣西南十五裡。
)孔子去衛适陳,遇難于匡者也。
(守敬按:見《史記·孔子世家》。
沈濤《交翠軒筆記》雲,《論語》,子畏于匡,或以為衛地,或以為宋地,其以為宋地者,蓋據《莊子》及《說苑》也。
考《左傳·僖十五年》,諸侯次于匡。
杜《注》,匡,衛地,在陳留長垣縣西南。
文十一年,叔仲彭生會晉卻缺于承匡。
《注》,承匡,宋地,在陳留襄邑縣西。
是匡為衛地,承匡為宋地。
《續漢志》,長垣有匡城。
《注》引《陳留志》,孔子囚此。
《禦覽》州郡部引《晉地道記》,長垣,古衛故匡城地孔子所厄處也。
則唐以前皆以孔子所畏在衛之匡地,惟小司馬《史記·索隐》誤信王肅《家語》、《僞孔安國》注,以匡為宋邑。
《寰宇記》,襄邑縣,古匡城在縣西三十裡。
昔仲尼遊此城,匡人誤圍夫子。
其城即承匡城,與春秋時之匡邑無涉。
又考《孔子世家》,言孔子去即過蒲,即之雲者,并不信宿之謂。
《括地志》,故蒲城在匡城縣北十五裡。
《元和志》,匡城縣,故匡城,在縣西南十裡。
是匡之距蒲,僅二十五裡,故去匡即可過蒲。
若襄邑之承匡,在今睢州境内,何由即過?沈說至核 勃氏叙孔子事于衛之匡城,是為有識。
)又東北,左會别濮水,受河于酸棗縣。
(守敬按:此即《河水》篇所雲,東至酸棗縣西,濮水東出者也。
下叙濮水出河東北迳棣城,又東北迳酸棗,正出酸棗之西,當出今陽武縣之西北。
彼篇及此篇并言無水,則郦氏乃道古耳。
而《元和志》雲,濮水在胙城縣南二十裡,西南自酸棗縣流入。
《寰宇記》略同,是後世又複通流。
今則黃河遷決,濮水涸絕矣。
)故杜預雲:濮水出酸棗縣,首受河。
(會貞按:《左傳·哀二十七年》杜《注》作傍河。
《釋例》水名内,亦作傍河,然隐四年孔《疏》引杜說作受河,與此同。
受字是也。
)《竹書紀年》曰:魏襄王十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隐王六年。
)十月,大霖雨疾風,河水溢酸棗郛。
(今本脫溢字、郛字。
)漢世塞之。
故班固雲,文湮棗野也。
(朱訛作大堙酸棗也。
趙改大作文,雲:《漢書·叙傳》曰,文堙棗野。
全亦改大作文,又改酸棗作棗野。
戴改同,删也字。
守敬按:《漢書·溝洫志》,孝文時,河決酸棗,東潰金堤,于是東郡大興卒塞之。
非自魏襄時,至漢始塞之也。
然《河水注》亦引《溝洫志》文,是郦氏非不知漢時有複決之事,此時因省文,緻成語病。
)今無水。
其故渎東北迳南北二棣城間。
(守敬按:《左傳》杜《注》,陳留酸棗縣西南有棣城。
《元和志》,南棣城、北棣城二故城,在陽武縣北十裡。
《開封府志》,棣城在陽武縣北十五裡。
)《左傳·襄公五年》,楚子襄伐陳,公會于城棣以救之者也。
濮渠又東北,迳酸棗縣故城南,(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陳留,後魏屬東郡司州。
《地形志》,酸棗有酸棗城。
《元和志》,在酸棗縣西南十五裡。
唐酸棗縣即今延津縣治。
)韓國矣。
(守敬按:《續漢志》劉《注》引《陳留志》,城内有韓王故宮阙。
《元和志》,酸棗故城,六國時韓王所理處,舊址猶存。
《寰宇記》,《韓世家》哀侯即位,滅鄭,遂都酸棗。
又《城冢記》,韓襄子所築。
)圈稱曰:昔天子建國名都,或以令名,(朱令訛作姓,《箋》曰:古本作或以合名,吳本改作姓名,《玉海》十五卷内引此文,亦作合名。
趙改令名,雲:如聞喜、獲嘉之類。
全、戴改同。
)或以山林,故豫章以樹氏郡,(朱郡訛作都,趙改。
趙雲:《寰宇記》,酸棗縣下,引《風俗通》,豫章以樹稱郡。
《困學記聞》引此文,豫章以木氏郡。
何焯曰,都字乃傳寫之誤,樹為木,則宋人避諱也。
)酸棗以棘名邦,故曰酸棗也。
《漢官儀》曰:舊河堤谒者居之。
城西有韓王望氣台,(會貞按:《地形志》,酸棗有望氣台。
《寰宇記》望氣台在酸棗縣西南十五裡,《輿地志》雲,酸棗縣西有韓王望氣台。
在今延津縣西南。
)孫子荊(孫子荊,名楚,《晉書》有傳。
)《故台賦叙》曰:酸棗縣門外,(朱縣訛作寺,全、趙、戴同,守敬以《寰宇記》引改。
)夾道左右有兩故台,(會貞按:《寰宇記》,韓王二台,并在酸棗縣南一十六裡。
《一統志》引作西南十五裡是也。
)訪之故老雲,(朱故作國,全、趙同,戴改。
)韓王聽訟觀(會貞按:《類聚》六十二引原書至此。
《寰宇記》亦引之。
)台,高十五仞,雖樓榭泯滅,(朱無榭字,《箋》曰:謝雲,樓下當有榭字。
戴、趙增。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有榭字。
)然廣基似于山嶽。
召公大賢,猶舍某棠,(會貞按:見《詩·召南·甘棠》篇。
)區區小國,而台觀隆崇,驕盈于世,以鑒來今。
故作賦曰,蔑邱陵之逦迤,亞五嶽之嵯峨,言壯觀也。
城北,韓之市地也。
聶政為濮陽嚴仲子刺韓相俠累,遂披面而死,(趙雲:《戰國·韓策》、《史記·刺客傳》并作皮面。
《索隐》曰,皮面謂以刀刺其面皮,欲令人不識,披字誤。
守敬按:披有裂義,裂其面,使人不識。
《續列女傳》,聶政自披其面,與《注》合 勃氏非不知《國策》、《史記》作皮,而以作披者義長,故别據之。
餘疑皮字,是披字之爛脫。
)其姊哭之于此。
(會貞按:見《史記·刺客傳》。
又《禦覽》琴部,載《琴操》,又謂政父為韓王所殺,刺王以報雠。
政之母,抱政屍而哭。
)城内有《後漢酸棗令劉孟陽碑》。
趙雲;按孟陽名熊,見趙明誠《金石錄》跋尾。
守敬按:《集古錄》、《金石錄》所見石本,孟下皆缺陽字。
《隸釋》戴全文。
今石又佚,僅存舊扌?殘缺。
)濮水北積成陂,(朱積訛作稱,全、趙同,戴改。
)陂方五裡,号曰同池陂。
(守敬按:陂當在今延津縣西南。
)又東迳胙亭東注,(守敬按:《左傳》杜《注》,燕縣西南有胙亭。
在今延津縣北龐固社。
)故胙國也。
(守敬按:《續漢志》,燕有胙城,古胙國。
)富辰所謂邢、(詳上卷。
)茅、(詳《洙水注》。
)胙、祭,(守敬按:在今鄭州東北。
)周公之胤也。
(守敬按:《左傳·僖二十四年》載富說。
)濮渠又東北,迳燕城南,(朱南訛作内,全、趙、戴改。
)故南燕,?吉姓之國也,(守敬按:《漢志》燕縣下,南燕國,?吉姓,黃帝後。
)有北燕,(守敬按:武王封召公于燕,詳《漯水注》。
)故以南氏縣。
(守敬按:前漢曰南燕,屬東郡,後漢、魏曰燕,仍屬東郡。
《晉志》無此縣。
據沈約引《太康地志》,燕屬濮陽,則晉有燕縣。
後魏曰東燕,後屬東郡。
《地形志》,東燕有燕城。
《延津縣志》,在縣東三十五裡。
)東為陽清湖陂,南北五裡,東西三十裡,(守敬按:當在今延津、長垣二縣之間。
)亦曰燕城湖,迳桃城南,(守敬按:《續漢志》,燕有桃城。
《括地志》,桃城在胙城縣東四十裡。
在今延津縣東北。
)即《戰國策》(《秦策》)所謂酸棗,虛、桃者也。
(朱虛桃訛作桃虛,脫者字,《箋》曰:古本作虛桃者。
全、趙、戴乙、增。
會貞按:《通鑒》周赧王四十二年,《注》引此文與古本同。
酸棗及桃并詳此篇,惟虛不言其處,所據《史記》及《秦本紀·正義》釋虛雲,姚虛,在濮州雷澤縣東十三裡。
《孝經援神契》雲,帝舜生于姚虛,即東郡也。
然則《瓠子》篇之陶墟,即此虛矣,而彼篇不及《國策》,略也。
)漢高帝十二年,封劉襄為侯國。
(朱《箋》曰:孫雲,按《史記·年表》,高帝十二年,封劉襄為桃侯。
《索隐》曰,縣名,屬信都。
全雲:孫汝澄雲,劉襄所封之桃在信都,今觀道元于《濁漳水》篇與《索隐》合。
此舉以為證者,蓋兩存之,非忘其複也。
梁玉繩《史記志疑》則以為劉襄之封國,當在東郡東阿之桃城。
)而東注于濮,俗謂之朝平溝。
(會貞按:《地形志》,白馬縣有朝溝。
) 濮渠又東北,又與酸水故渎會。
酸渎首受河于酸棗縣,(守敬按:古河水東北流,迳酸棗縣之西北,酸水與濮水同受河,但濮水出河,東北迳棣城,而後迳酸棗,酸水則出河即東迳酸棗,是酸水出河在濮水之東北,當即今延津縣之西北,已湮。
)東迳酸棗城北,延津南,(延津詳《河水注》。
)謂之酸水。
《竹書紀年》曰:秦蘇胡率師伐鄭,韓襄敗秦蘇胡于酸水者也。
(守敬按:今本《竹書》記此事有二。
一在周烈王二年,蘇胡作胡蘇,伐鄭作代韓,韓襄作韓将韓襄。
一在顯王三十一年與此同。
《注》雲,不知何年,附在此。
當是即采《水經注》為之。
然則《竹書》原隻烈王二年一條為郦氏所引,久之,傳抄各異,後人又取此《注》,附于顯王三十一年耳。
)酸渎水又東北,迳燕城北,又東,迳滑台城南,(城詳《河水注》。
)又東南迳瓦亭南。
(會貞按:《左傳》杜《注》,東郡燕縣東北有瓦亭。
《地形志》,白馬有凡豪城,凡豪乃瓦亭之誤,在今滑縣南。
)《春秋·定公八年》,公會晉師于瓦,魯尚執羔,自是會始也。
(會貞按:《左傳》文。
)又東南會于濮,世謂之百尺溝。
濮渠之側有漆城。
(會貞按:《寰宇記》,漆城在長垣縣西二十裡。
漆城即宛濮亭。
此《注》引杜預雲,在長垣西南,亦在今長垣縣西南。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六年,(今本《竹書》周隐王十四年。
)邯鄲伐衛取漆富邱城之者也。
(朱作富兵,《箋》曰:謝雲,當作富丘。
全、趙、戴改。
)或亦謂之宛亭。
(朱宛作菀,下同,又上有濮字。
全、趙、戴改宛,乙作宛濮。
會貞按:據杜預說,當止作宛亭,不當有濮字,今删。
)《春秋》: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
(會貞按:《左傳·僖二十八年》文。
)杜預曰:長垣西南,(朱西訛作而,趙據《左傳》注改,全、戴改同。
)近濮水也。
(會貞按:杜《注》,長垣西南有宛亭,近濮水。
《釋例》衛地内同。
有宛亭三字不可少,此脫。
蓋上或亦謂句,正本此為說也。
)京相?曰:衛地也。
似非關究,(朱究訛作菀,全、趙、戴改。
)而不知其所。
(會貞按:謂京不能切實指證。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五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顯王三年。
)公子景賈率師伐鄭韓明戰于陽,(朱《箋》曰:謝雲,陽一作韓。
守敬按:今本《竹書》作戰于韓。
徐文靖謂《水經注》,戰于陽,當是濮陽,而今本戰于韓,蓋濮陽本衛地,至是屬之韓也。
餘謂郦氏所見《竹書》必是濮陽,故引證于此。
若是韓字,非其引書之旨。
)我師敗逋。
澤北有壇陵亭,(朱脫有字,全、趙、戴增。
)亦或謂之大陵城,(會貞按:《左傳·莊十四年》之大陵,在今臨颍縣東北二十五裡,詳《漯水注》,非此也。
此大陵在今長垣縣西境。
)非所究也。
又有桂城。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七年,(今本《竹書》周顯王十五年。
) 齊田期伐我東鄙,戰于桂陽,我師敗逋。
(守敬按:《史記·孫子列傳·索隐》,載王劭引《紀年》,作齊田忌敗梁桂陵。
期、忌古通用。
)亦曰桂陵。
按《史記》(《田完世家》)齊威王使田忌擊魏,敗之桂陵,(會貞按:《括地志》,故桂城在乘氏縣東北二十一裡,故老雲,此即桂陵也。
《寰宇記》亦雲,乘氏縣有桂城,即田忌敗魏師處。
但乘氏之桂陵,在今菏澤縣東北二十裡,與此《注》所指之地異,驗此《注》所指,當在今長垣縣西境。
)齊于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
濮渠又東,迳蒲城北,(守敬按:《左傳·桓三年》杜《注》,在長垣縣西南。
《地形志》,長垣有蒲城。
《一統志》,今長垣縣治。
)故衛之蒲邑,孔子将之衛,路出于蒲者也。
(朱路上衍子字,全、趙、戴同。
全、趙于出下增迎字。
守敬按:此乃《家語》孔子适衛路出于蒲之路,淺人以下有子路事,妄添子字。
全、趙、戴均不檢察,全、趙又臆添迎字,大誤。
)《韓子》(《外儲說右》)曰:魯以仲夏起長溝,子路為蒲宰,以私粟饋衆。
孔子使子貢毀其器焉。
餘按《家語》(《緻思》)言仲由為蒲宰,(戴改蒲為後阝,非,見下。
)修溝渎。
與之箪食瓢飲,(二字,今本《家語》作壺漿,《說苑》夫子令賜止之,無魯字。
(全雲:《韓非子》本言子路為後阝宰,故屬之魯。
道元既誤引,而又贅辨之。
不然,是俗本誤後阝為蒲也。
守敬按:蒲為衛邑,後阝為魯邑,此無可混者。
今本《韓非子》作為後阝宰,郦氏所見本,必作蒲,若同今本,當辨後阝、蒲之異,不當雲魯、衛之異。
《家語》各本皆作蒲,《說苑》引此事亦作蒲。
戴氏改《韓非子》之蒲為後阝,猶可言也,無端改《家語》之蒲為後阝,全違郦氏衛邑之說。
《韓非子》明言季氏為政,郦氏豈未之見?良由古書皆言子路為蒲宰,非魯地而起長溝,修溝渎。
《韓子》、《家語》,文小異而大同,明為一事而傳聞之異,故引《家語》以駁韓非,全氏亦未悟其旨。
)又入其境,三稱其善。
身為大夫,終死衛難。
(守敬按:《地形志》,長垣縣有子路祠。
)濮渠又東迳韋城南,(守敬按:《滑縣志》,韋城在縣東南五十裡。
)即白馬縣(縣詳《河水注》。
)之韋鄉也。
(守敬按:《續漢志》白馬有韋鄉,互見《河水注》。
)《史遷記》曰,夏伯豕韋之故國矣。
(守敬按:《史記·夏本紀》,禦龍氏受豕韋之後。
徐廣曰,受一作更。
此事《左傳·襄二十四年》、昭二十九年、《晉語》、《鄭語》、《竹書紀年》并載之。
賈逵、韋昭,并言其更代之由。
惟昭二十九年杜《注》雲,更,代也,以劉累代彭姓之豕韋,累尋遷魯縣,豕韋複國,至商而滅。
累之後世,複承其國,為豕韋氏。
其說為簡而明。
襄二十四年杜《注》雲,豕韋,國名。
東郡白馬縣東南有韋城,郦氏本杜說,而追溯豕韋之先見《史記》,遂但标為史遷記,此删節之過。
)城西出而不方。
城中有六大井,皆隧道下,俗謂之江井也。
(守敬按:《寰宇記》:豢龍井在韋城縣古城内,市之東南,即豢龍氏豢龍之所。
有古石記雲,左右直殳工曰血丁下八十一口,其義莫考,今存。
蓋即此《注》所稱之大井,而樂史不言有六井,則又非其舊矣。
)有馳道,自城屬于長垣。
(守敬按:《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一年,鄭?侯使許息來緻地,平邱、戶牖、首垣諸邑及鄭馳地。
《河水注》引之,馳地即馳道,與首垣相屬,故鄭并緻于魏,而《竹書》簡略,不詳其起訖,郦氏于此,特實指之。
)濮渠東絕馳道,東迳長垣縣故城北,(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陳留,後魏屬東郡。
《地形志》,長垣有長垣城。
《一統志》,在今長坦縣東北十四裡。
)衛地也,(守敬按:蒲為衛地,長垣近蒲,亦衛地,故《史記·春申君傳·索隐》被以後世之名,稱衛之長垣。
)故首垣矣,(《秦策》、《韓策》。
)秦更從今名,(全雲:王應麟曰,《史記·趙世家·正義》以首垣為二邑,鮑氏《國策》亦然,當從此《注》為陳留之長垣。
會貞按:《寰宇記》,秦滅魏,以為長垣縣。
)王莽改為長固縣。
《陳留風俗傳》曰:縣有防垣,故縣氏之。
孝安帝以建光元年,封元舅宋俊為侯國。
(朱宋作來,《箋》曰:一作宋。
趙雲:按宋字是也。
漢安帝祖母為宋貴人。
《漢書·章帝八王傳》雲,清河王慶母宋貴人父揚,安帝追谥當陽穆侯,四子皆為列侯,食邑各五千戶,俊乃四列侯之一。
守敬按:殘宋本、《大典》本作宋。
)縣■祭城,(守敬按:《長垣縣志》,今縣東北有祭城村。
)濮渠迳其北,鄭大夫祭仲之邑也。
杜預曰:陳留長垣縣東北有祭城者也。
(會貞按:《左傳·桓十一年》杜《注》,祭,鄭地陳留雲雲。
《一統志》謂此衛地,不應為鄭臣采邑。
又《括地志》,故祭城在管城縣東北十五裡,即祭仲邑。
江永則據《路史》,以管城之祭,為周祭伯所封,而以中牟之祭亭為仲邑。
)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
(會貞按:前漢縣屬陳留郡。
《寰宇記》,在長垣縣東北四十裡,後謂之長羅亭。
當在今長垣縣東北。
)漢封後将軍常惠為侯國。
(會貞按:《漢表》,宣帝本始四年封。
)《地理志》曰:王莽更長羅為惠澤,後漢省并長垣,(會貞按:《寰宇記》,至光武時,國絕,并入長垣。
)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
(朱《箋》曰:?韋按:《後漢書》,吳佑,字季英,年二十,喪父,居無擔石,常牧豕長垣澤中,後舉孝廉,官河間相。
會貞按:《初學記》二十九引《東觀漢記》、《禦覽》四百七、九百三引袁山松《後漢書》,并作長垣澤,與範《書》本傳同。
然考《書鈔》七十九引《續漢書》作長羅澤。
袁宏《後漢紀》亦作長羅澤,則此稱長羅澤有據。
)又有長羅岡、蘧伯玉岡,《陳留風俗傳》曰:長垣縣有蘧伯鄉,(一名新鄉。
)有蘧亭、伯玉祠、伯玉冢。
(會貞按:《續漢志》長垣,《注》引《陳留志》有蘧伯玉墓及祠。
《文選·曹大家〈東征賦〉》注引《陳留傳》有蘧鄉,在蘧伯玉冢。
《魏志·中山王衮傳》,伯玉冢在長垣縣東。
《寰宇記》,伯玉祠在縣東七裡,祠在墓側。
《一統志》,蘧伯鄉在長垣縣東,墓在縣南十五裡。
)曹大家《東征賦》(會貞按:見《文選》。
)曰:到長垣之境界兮,(今《文選》脫兮字。
)察農野之居民,睹蒲城之邱墟兮,(生荊棘之蓁蓁,蘧氏在城之東南兮,民亦飨其邱墳。
(朱向訛作飨,戴改,趙同。
會貞按:殘宋本、《大典》本作向,向、向同。
《文選》作尚。
孫志祖《考異》謂向字之誤。
)惟令德之(《文選》作為。
)不朽兮,身既殁而名存。
昔吳季劄聘上國,至衛,觀典府,賓亭父疇,以衛多君子也。
(朱《箋》曰:《左傳》雲,延陵季子去鄭,适衛,說蘧伯玉、史狗、史?酋、公子荊、公子發、公子朝,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
此雲觀典府賓亭父疇,未詳。
會貞按:觀與說形近,父疇與史?酋形近,則觀典府賓亭父疇,即說蘧伯玉、史狗、史?酋之脫誤,無公子荊、公子發、公子朝,蓋亦脫。
)濮渠又東,分為二渎,北濮出焉。
(會貞按:此濮詳《瓠子問注》,所謂濮水枝津也。
)濮渠又東,迳須城北,(會貞按:《寰宇記》,須城在衛南縣東南二十八裡。
《一統志》,在滑縣東南。
)《衛詩》雲,思須與漕也。
(會貞按:《邶風·泉水篇》文。
衛之漕邑,漢為白馬縣,縣見《河水注》五。
)《毛傅》雲:須,衛邑矣。
鄭(《箋》)雲:自衛而東,迳邑,故思。
濮渠又北,迳襄邱亭南。
(會貞按:當在今東明縣西。
)《竹書紀年》曰:襄王七年,(守敬按:今本《竹書》周隐王三年。
)韓明率師伐襄邱;十年,(朱《箋》曰:十,一作九。
全、趙、戴改九。
守敬按:今本隐王六年,以魏計,在今王十年,今王即襄王也。
)楚庶章率師來會我,次于襄邱者也。
濮水又東,迳濮陽縣故城南。
(朱無又字,全、趙、戴增。
縣詳《瓠子河注》。
)昔師延為纣作靡靡之樂,武王伐纣,師延東走,自投濮水而死矣。
(守敬按:《史記·樂書》,師曠曰,師延與纣為靡靡之樂。
武王伐纣,師延東走,自投濮水之中。
《寰宇記》,師延邱,在韋城縣南東二十裡。
武王殺師延于濮水,收葬于此。
在今滑縣東南。
)後衛靈公将之晉,而設舍于濮水之上,夜聞新聲,召師涓受之于是水也。
(朱《箋》曰:師涓于濮水,為衛靈公寫師延清商之聲,事見《韓非子》。
守敬按:又見《史記·樂書》。
)濮水又東,迳濟陰。
(朱作沛陰,《箋》曰:孫雲,當作濟陰。
全、趙、戴改。
)離狐縣故城南,(守敬按:《元和志》,南華縣,本漢離狐縣。
濮水在縣南五裡。
《寰宇記》,濮水西自韋城縣界入南華縣,在縣南五裡,又東入乘氏縣界。
與此《注》所叙水道合。
離狐縣,前漢屬東郡,後漢、魏、晉、後魏屬濟陰郡。
《地形志》,離狐縣有離狐城。
《一統志》,城在東明縣東南。
)王莽之所謂瑞狐也。
(朱作狐瑞,吳本依《漢志》作瑞狐。
戴、趙改。
)《郡國志》曰,故屬東郡。
濮水又東,迳葭密縣故城北。
(守敬按:前漢縣屬濟陰,後漢廢。
《續山東考古錄》,在今菏澤縣西北二十裡。
)《竹書紀年》,幽公(朱訛作幽王,《箋》曰:舊本作幽公。
趙、戴改作元公。
守敬按:舊本是也,見下。
)三年,(朱三上有十字,《箋》曰:宋本無十字。
趙、戴删。
)魯季孫會晉幽公于楚邱,(朱訛作文公,《箋》曰:一作幽公。
趙、戴改。
)取葭密,(朱取訛作即,全雲:《寰宇記》作取,趙、戴改。
)遂城之。
(趙雲:今本《竹書紀年》,周考王十四年,魯季孫會晉幽公于楚邱,無即葭密遂城之六字。
《寰宇記》曹州乘氏縣下雲,《竹書紀年》,幽公十三年,季孫會晉文公于楚邱,取葭密,遂城之。
則知古文本《竹書》如是。
然而有大可疑者,《史記·六國年表》,周考王元年,歲辛醜,十四年甲寅,當魯元公嘉之二年,晉幽公柳之十年,而《魯世家》注,徐廣曰,皇甫谧雲,元公元年辛亥,終辛未,得二十一年,與《世表》參校,差二歲,此雲三年,又差一歲。
守敬按:戴、趙并作元公三年,不言所據何本。
趙氏并據《史記·表》,差一歲相駁诘,不知《竹書》以晉、魏紀年,無以魯紀年者,不得妄改,仍以作幽公為是。
又晉字當在幽公三年上為合。
)濮水又東北,迳鹿城南。
(守敬按:城當在今菏澤縣東北。
)《郡國志》曰:濟陰乘氏縣有鹿城鄉。
(朱城訛作乘,趙據《郡國志》改,全、戴改同。
)《春秋·僖公二十一年》,盟于鹿上。
(守敬按:此《經》文。
)京、杜并謂此亭也。
(守敬按:杜《注》,鹿上,宋地。
汝陰有原鹿縣。
《釋例》同。
是杜無以濟陰鹿城鄉為鹿上之說,且郦氏于《汝水》篇明引杜預《釋地》文,《淮水注》亦以原鹿為《春秋》之鹿上,足見郦氏從杜說,則此是引京說以存異聞,當作京相?謂此亭也。
杜并二字,乃相?之誤。
又《史記·宋世家·索隐》,汝陰原鹿,其地在楚,僖二十一年,宋人、楚人、齊人,盟于鹿上,是也。
然宋公求諸侯于楚,楚纟?許之,計未合至汝陰鹿上。
今濟陰乘氏縣北有鹿城,蓋謂此也。
考濟陰在宋之北,汝陰在宋之南,汝陰于楚為近。
宋公求楚,不于近楚之地與楚盟,乃越宋而北,與楚盟,于情事不合。
小司馬左袒京氏,究不如杜之惬也。
)濮水又東,與句渎合,(朱無渎合二字,戴增,趙以下渎字上屬,增會字。
會貞按:戴是也。
)渎首受濮水枝渠(會貞按:即上北濮。
)于句陽縣,東南迳句陽縣故城南,(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并屬濟陰郡,後廢。
《寰宇記》,在乘氏縣北三十五裡。
在今菏澤縣北。
)《春秋》之谷邱也,(守敬按:桓十二年《經》,公會宋公、燕人盟于谷邱。
)《左傳》以為句渎之邱矣。
(守敬按:《傳》,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邱。
杜《注》,句渎之邱即谷邱。
據杜《注》,但雲谷丘,宋地,未實指所在。
《釋例》,宋地下,亦雲,谷邱、句渎之邱,二名,阙 勃氏系之于此者,蓋隐從應劭說。
《漢志》句陽,顔《注》引應劭曰,《左傳》句渎之邱也。
又《續漢志》考城,劉《注》引《陳留志》,有谷亭,古句渎之邱,與應異。
)縣處其陽,故縣氏焉。
又東,入乘氏縣,左會貞濮水,(守敬按:句渎自今菏澤縣西北,受濮水枝渠,至縣東北會濮水,已湮。
)與濟同入钜野。
故《地理志》曰:濮水自濮陽南入钜野,(守敬按:《漢志》,濮陽,顔《注》引應劭曰,濮水南入钜野。
故趙氏以此為應劭說,非班固元文。
濮陽之濮水,即自封邱之濮水分出,此《注》以入钜野者為正流,《瓠子注》以入羊裡者為枝津,當因水之大小為說。
漢時水之大小,與後世蓋相反,故班氏隻載入羊裡之水,而不載入钜野之水,猶《瓠子注》之時水枝津,即《漢志》臨淄之如水,而《淄水注》叙時水正流,《漢志》不載也。
然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