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關燈
小
中
大
、小都、大都焉。
《疏》雲,以其六鄉為正,六遂為副。
莽之六隊,即六遂也。
古遂、隊字通。
《易·震卦》,震遂泥。
《釋文》荀本作隊。
《書·費誓》,魯人三郊三遂。
《史記》作隧,隊是隧省文。
《考工記》,匠人,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隧。
《釋文》,隧本作遂,知莽以六遂作六隊也。
)魏正始三年,歲在甲子,被癸醜诏書,割河南郡(趙、戴郡下增縣字。
會貞按:非也。
蓋诏割河南郡連下鞏阙以東為句,隐有縣在其中,若增縣字,是泛言割河以南之郡縣矣,反失其意。
)自鞏、阙以東,(朱作鞏自,趙乙雲,二字當倒互,謂鞏縣及伊阙也。
全、戴乙同。
)創建荥陽郡,(守敬按:《晉志》、《宋志》皆言,晉泰始初,置荥陽郡。
《寰宇記》同。
蓋魏建郡旋廢而晉複置也。
《魏志·傅嘏傳》,為荥陽太守,在正始末年。
又《晉書·魏舒傳》,遷宜陽、荥陽二郡太守,在晉文王時。
考晉荥陽郡領荥陽、京、密、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八縣。
又荥陽東北有原武縣,晉初省。
似魏荥陽郡當領此九縣,但鞏縣之東有成臯,伊阙之東有缑氏,亦當屬荥陽,?觀後文引杜預旃然水出荥陽成臯縣知之。
?而《晉志》二縣屬河南,不屬荥陽,則魏荥陽之所領,亦未必與晉同。
魏、晉荥陽郡治荥陽,據戴延之說,東晉荥陽太守嘗鎮石門亭,後魏太和中,徙治大栅城,見上。
)并戶二萬五千。
以南鄉築陽鄉亭侯(朱築作築,陽下有城字。
趙改、删雲。
《晉志》,築陽縣屬順陽郡,故魏武之南鄉郡也。
太康中改今名。
築字誤,城字衍。
全亦改築為築,而不删城字。
戴亦改删是而并删鄉字。
守敬按:魏時,築陽未廢,不得稱築陽城,鄉亭屬築陽,亦不得稱築陽亭也。
築陽詳《沔水注》。
)李勝字公昭,(朱昭作照,趙改雲:《魏志·曹爽傳》注,李勝,字公昭。
照字誤也。
全、戴改同。
)為郡守,(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曹爽輔政,勝為洛陽令,累遷荥陽太守。
)故原武典農校尉,(朱故訛作顧,全、趙、戴改。
守敬按:《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建安元年,曹公用棗隻、韓浩議,始興屯田,州郡例置田官。
其時原武有典農,毛曾為原武典農,見《後妃傳》。
考典農有中郎将,有都尉,此稱典農校尉,即典農都尉矣。
)政有遺惠,民為立祠于城北五裡,号曰李君祠。
廟前有石?,?上有石的。
(朱《箋》曰:按《會稽記》,縣東有射的山,山有石壁,方二丈,的的如射侯,則此石的,即其類也。
)石的銘具存。
其銘曰:百族欣戴,鹹推厥誠,今猶祀禱焉。
索水又東迳周苛冢北。
(會貞按:《地形志》,荥陽有周苛冢,在今荥澤縣西南。
)漢祖之出荥陽也,令禦史大夫周苛守之。
項羽拔荥陽,獲苛,曰:吾以公為上将軍,封三萬戶侯,能盡節乎?苛?目罵羽,羽怒,烹之。
(會貞按:《史記》,周苛附《張蒼傳》,又詳《項羽本紀》。
)索水又東流,北屈西轉,北迳荥陽城東,而北流注濟水。
(會貞按,今索水東迳荥澤縣南,會于賈魯河。
)杜預曰:旃然水出荥陽成臯縣,東入氵反。
(守敬按:此《左傳》杜《注》文,杜作汴,郦改作氵反。
蓋因《氵反水》篇作氵反,故改以與下氵反受旃然句合。
汴、氵反字異義同。
《續漢志》成睾有旃然水,今在荥陽縣南三十五裡,北流入京水。
)《春秋·襄公十八年》,楚伐鄭。
右師涉颍,次于旃然。
(守敬按:《左傳》文。
)即是水也。
濟渠水斷,氵反溝惟承此始,故雲氵反受旃然矣。
(朱此句氵反字作吸,趙改雲:《氵反水注》雲,陰溝即蒗蕩渠也。
亦言氵反受旃然水,又雲,河、濟水斷,氵反承旃然。
吸是氵反字之誤。
全、戴改同。
)亦謂之鴻溝水,蓋因漢、楚分王,指水為斷故也。
(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羽與漢約,中分天下,割鴻溝以西者為漢,鴻溝以東者為楚。
裴る、司馬貞引文穎說,以官渡水當鴻溝。
劉昭、顔師古并以為據。
考渠水出荥陽北河,東南迳陽武縣為官渡水,又迳大梁城東南入颍。
言楚、漢事者,或主荥陽,應劭注《漢書》,謂鴻溝在荥陽東南二十裡是也。
或主大梁,張華謂始皇鑿渠引河水以灌大梁,謂之鴻溝,楚、漢會此處是也。
蓋鴻溝之約,未幾即爽約,故人無定說 勃氏于此篇叙荥陽鴻溝,于《渠水》篇叙大梁鴻溝,并有漢、楚指水之說,乃兩存之。
至旃然水亦謂之鴻溝者,則因濟渠水斷,汴溝惟承此水,并渠水之上流,被以鴻溝之名耳。
)《郡國志》(河南郡下。
)曰:荥陽有鴻溝水,是也。
蓋因城地而變名,為川流之異目。
濟水又東,迳荥澤北,(朱澤上有陽字,趙據《通鑒地理通釋》删。
全、戴删同。
戴雲:按此即《經》所謂東出過荥澤北也。
)故荥水所都也。
(朱《箋》曰:都疑作潴。
趙雲:古都、豬字通用。
《史記·夏本紀》大野既豬,作既都,孟豬作明都,是也。
守敬按:《禹貢》,荥波既豬,鄭氏《周禮·職方》注引作荥播既都。
)京相?曰:荥澤在荥陽縣東南,(會貞按:《書》疏引鄭《注》,澤在縣東。
《左傳·宣十二年》杜《注》同。
在今荥澤縣治南。
)與濟隧合。
濟隧上承河水于卷縣北河,(會貞按:渠水出荥陽北河,與此稱濟隧承卷縣北河同。
古河水迳今原武縣西北,河之南即卷縣,濟隧承河水于卷縣北,則出今原武之西北。
)南迳卷縣故城東,(縣詳《河水》五。
)又南迳衡雍城西。
(衡雍即垣雍,見下,又詳《陰溝水》篇。
守敬按:《釋例·土地名》雲,卷縣,治垣雍城。
《括地志》亦雲,故卷城即衡雍。
此《注》則分卷城、衡雍城為二。
濟隧南流,先迳卷城東,後迳衡雍城西,則衡雍在卷縣東南。
《方輿紀要》,在今原武縣西北五裡。
(《春秋左傳·襄公十一年》,諸侯伐鄭,西濟于濟隧。
杜預阙其地,而曰水名也。
(朱訛作而名之水也,趙同。
戴改。
會貞按:《釋例》鄭内,地濟隧阙。
是年,杜《注》,水名,此兼采之。
)京相?曰:鄭地也。
言濟水自(朱無自字,趙、戴同,全增。
)荥澤中北流,至垣雍西,(朱垣作恒,《箋》曰:當作衡。
戴改衡。
全、趙改垣。
趙雲:按春秋時衡雍,後改垣雍。
《史記》,秦昭王四十八年。
韓獻垣雍以和。
《戰國策》,魏王曰,秦許我以垣雍。
魏公子無忌謂秦有鄭地得垣雍,是也。
恒、垣字近,緻訛。
會貞按:《春秋》之衡雍,《國策》、《史記》作垣雍,蓋衡與恒音近,或作恒雍,後又訛恒為垣耳。
就既訛以後言,《國策》、《史記》并作垣雍,京氏當本之作"垣雍",而傳鈔者又轉訛垣為恒,則當作垣,不當作衡也。
)與出河之濟會,(朱《箋》曰:濟水伏流,自河而出,故謂之出河之濟。
守敬按:《陰溝水注》京相?以為出河之濟,又非所究,指此語。
)南出新鄭百裡。
(守敬按:京說止此。
新鄭詳《洧水注》。
)斯蓋荥、播、河、濟,往複迳通矣。
(全、戴迳作徑。
會貞按:上雲濟隧南迳衡雍西,又引京說,濟水自濟北流迳垣雍西,下又雲濟隧南會荥澤,時南流,時北流,所謂往複迳通矣。
)出河之濟,即陰溝之上源也,(《陰溝水》篇見後。
)濟隧絕焉。
(互見《陰溝水注》。
)故世亦或謂其故道為十字溝,(守敬按:黃?謂以上并京說,誤。
)自于岑造八激堤于河陰,(于岑事詳《河水注》。
)水脈徑斷,故渎難尋。
又南會于荥澤,(守敬按:此句遙接前南迳衡雍城西句,叙濟隧之流,又南上當有濟隧二字,方明。
)然水既然,(全、趙然上增旃字。
守敬按:旃然水即索水,索水入濟水,未嘗斷也。
此蓋因上叙荥澤,指濟入河不複截流而南言耳,與旃然水無涉,戴不增旃字為有識矣。
)民謂其處為荥澤。
(守敬按:《史記·夏本紀·索隐》引鄭玄曰,今塞為平地,荥陽人猶謂其處為荥、播,《禹貢》及《桧風·正義》引作荥澤。
《續漢志》,荥陽有澤,《地形志》同,皆稱故名。
)《春秋》,衛侯及翟人戰于榮澤,而屠懿公,宏演報命納肝處也。
(朱《箋》曰:《呂氏春秋》曰,狄人殺衛懿公,食之,遺其肝。
宏演使反,報命肝下,自剖其腹,納懿公之肝。
全雲:按杜預曰,戰處當在河北,非此荥澤也。
又宣十二年楚潘黨逐魏,及荥澤。
即此矣。
守敬按:荥澤之戰,在《左傳·闵二年》,略宏演納肝事。
)有垂隴城,(守敬按:以下文沙城、水城例之,有上當有澤際二字。
)濟渎出其北。
(會貞按:此濟渎即上東迳荥澤北之濟水,濟水、濟渎通稱,詳後。
)《春秋·文公二年》,晉士谷盟于垂隴者也。
(朱作三年,《箋》曰:《左傳》是二年。
全、趙、戴改。
守敬按:此《經》文,文公上當有《經》書二字。
)京相?曰:垂隴,鄭地。
今荥陽東二十裡有故隴城,(全、趙、戴隴上增垂字。
會貞按:杜氏《釋例》鄭地内稱,荥陽縣東有垂隴城。
然是年《注》作有隴城,又《續漢志》,荥陽有隴城,皆稱隴城,與此合,足徵垂隴城亦有稱隴城,京說本無垂字,不當增。
在今荥陽縣東南。
)即此是也。
世謂之都尉城,蓋荥陽典農都尉治,(守敬按:《獻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省州并郡,豫州得河南荥陽都尉。
《魏志·孫禮傳》,太祖時,遷荥陽都尉,是漢末置荥陽典農都尉于此。
至魏正始三年乃升為郡。
)故變垂隴之名矣。
澤際又有沙城。
(全、趙、戴改澤作渎。
守敬按:非也。
此郦氏言荥澤之旁城名,上之垂隴城,下之水城亦然。
左佩濟渎者,與上文垂隴城濟渎出其北意同,特變文耳。
若改澤際作渎際,則既言渎際,又言左佩濟渎,不可通矣。
至下節濟水自澤東出,即是始矣,方為北濟之源。
)城左佩濟渎,(守敬按:在今荥澤縣東北。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九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顯王七年。
)王會鄭?侯于巫沙者也。
(朱無也字,趙、戴增。
)澤際有故城,(朱澤訛作渎,此與上二節一例,當作澤際無疑。
全、趙、戴不改此字,反改上文澤際作渎際,試問所謂渎際者,是指何水?全失郦氏之旨。
)世謂之水城。
(朱無之字,又此句下有非也二字,戴增、删。
守敬按:增删是也。
蓋《注》凡言世謂之某城,未有無之字者。
下雲俗言水城非矣,此不當先有非也二字。
全、趙增之字而不删非也二字,失之。
)《史記》:(《穰侯傳》)秦昭王三十二年,(朱訛作四十二年。
全雲,沈炳巽曰,是三十二年事。
趙、戴改。
)魏冉攻魏,走芒卯,入北宅,(朱《箋》曰:《竹書》宅作它。
趙雲:按系俗本誤字,不當引。
會貞按:見《穰侯傳》。
)即故宅陽城也。
(守敬按:《竹書紀年》沈約《注》,宅陽一名北宅。
《括地志》,宅陽城在荥陽縣東南十七裡。
在今荥澤縣東北,近出土宅陽弊甚多。
)《竹書紀年》曰:惠王十三年,(朱《箋》曰:今《竹書》,巫沙之盟是顯王十一年事。
趙雲:按《竹書》,惠王是梁惠成王,周顯王十一年,正梁惠成王十三年,朱氏因刻本失去成字,遂以周顯王證之,非矣。
守敬按:《孟子》、《史記》作惠王。
杜預《春秋後序》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
是惠王、惠成王通稱。
故此《注》引《紀年》亦往往名稱錯出。
)王及鄭?侯盟于巫沙,以釋宅陽之圍,還?于鄭者也。
(守敬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五年,與韓會宅陽城,即此事。
而年歲乖迕,蓋《史記》往往與《紀年》不合也。
)《竹書紀年》,晉出公六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元王七年。
)齊、鄭伐衛,荀瑤城宅陽。
(守敬按:《今本《竹書》脫荀瑤以下五字。
沈炳巽曰,荀瑤是年城南梁耳,非宅陽。
考瑤城南梁在貞定王七年,非元王七年,沈說誤。
)俗言水城,非矣。
濟不自澤東出,即是始矣。
王隐曰:河?為荥。
(朱?作決,全、趙、戴同。
會貞按:本卷前文,引《晉地道志》南?為荥澤,與《史記·夏本紀》?為荥合,此決為?之誤無疑,今訂。
)濟水受焉。
故有濟堤矣,為北濟也。
(戴改為北作謂此。
守敬按:後《注》文自荥澤出者為北濟,此四字劃分了然,戴反以為誤而改之,疏矣。
初叙北濟至此暫止。
) 濟水又東南迳?城東。
(守敬按:此遙承上濟水又東迳荥澤北。
接叙濟水為南濟之上流,蓋濟水分河,東南流隻一水,至東迳荥澤北,有自荥澤出之水,絕此濟水而行于北,為北濟。
此濟水則絕北濟而行于南。
下文叙濟水入陽武,後言濟水又東南流,南濟也,即此水,故此為南濟之上流,但《注》尚未提明耳。
此《注》引京說荥陽東四十裡有?城,在今荥澤縣東南)《春秋經》書:公會鄭伯于時來,會貞按:此隐十一年文。
)杜預所謂?也。
(朱作《左傳》所謂?也,全、趙、戴同。
會貞按:《左傳》作來阝,不作?。
杜《注》,時來,來阝也。
荥陽縣東有?城,則是杜《注》謂之來阝,此《左傳》二字為杜預之誤,今訂。
)京相?曰:今荥陽縣東四十裡,有故?城也。
(守敬按:此就說稱?與杜同,而确指在荥陽東四十裡則尤密,郦氏複引之以示博。
) 濟水右合黃水,(朱右作又,全、趙同,戴改。
)水(朱水上有黃字,全、趙同,戴删。
)發源京縣黃堆山,(朱訛作黃淮止,《箋》曰:止一作山,宋本作上。
趙改黃堆山,雲:《寰宇記》引此作黃堆山。
《方輿紀要》,嵩渚山,一名小陉山。
《水經注》以為黃堆山也。
全依改,雲:亦即黃雀山。
戴改同。
守敬按:《禦覽》六十三引此作黃堆山。
顧祖禹謂黃堆即嵩渚、小陉,雖誤,然足徵山與小陉接,在今荥陽縣之東南。
黃水出此山,蓋即今縣東之須河也。
須河有數源,黃水出山東南流,則須河之西也。
)東南流,名祝龍泉,(守敬按:《禦覽》六十三引此龍作東,蓋以音近緻誤。
)泉勢沸湧,狀若巨鼎揚湯。
(朱作湯湯,趙改揚湯,雲:《禦覽》引此作揚湯,上湯字誤,全、戴改同。
)西南流謂之龍項口,世謂之京水也。
(會貞按:《地形志》,京縣有京水。
)又屈而北注,魚子溝水入焉。
(朱《箋》曰:謝雲,宋本作北注于濟,魚水入焉。
全、趙依改。
會貞按:黃水注濟在後,此不得先言注濟,全、趙依朱氏所稱宋本增于濟二字,非也。
影鈔宋本無于濟二字,至魚子溝水、魚水可通稱。
)水出石暗澗,東北流,又北,與氵瑟々水合。
水出西溪,東流,水上有連理樹,其樹柞栎也。
(朱其下無樹字。
《箋》曰:脫樹字。
全、趙、戴增。
)南北對生,淩空交合,溪水曆二樹之間,東流注于魚水。
(朱流作注,《箋》曰:當作流。
全、趙、戴改。
)魚水又屈而西北,注黃水。
(會貞按:今須河之東源有二水,蓋即魚子溝及氵瑟々水,而一西北流,一東北流,方位稍異。
)黃水又北,迳高陽亭東。
(會貞按:《地形志》,京縣有荥陽城,在今荥陽縣東南。
)又北至故市縣,(縣詳下。
)重泉水注之。
水出京城西南小陉山,(朱《箋》曰:小,宋本作少。
全、趙、戴改少陉山,詳前。
會貞按:今須河之西有一水,東北流來會,蓋即重泉水,但出故京城東南,不出西南,或上源有湮塞矣。
)東北流,又北流,迳高陽亭西,東北流注于黃水。
又東北,迳故市縣故城南,(前漢縣屬河南郡,後漢廢。
《一統志》,在今鄭州西北三十五裡。
)漢高帝六年封閻澤赤為侯國,(朱赤上有母字,《箋》曰:按《史記·年表》,高帝六年,故市侯閻澤赤封,三年薨,九年母害嗣侯,是父子二人也。
此母字衍,全、趙、戴删。
)河南郡之屬縣也。
(朱脫河南之三字,趙增。
戴增四字。
)黃水又東北到荥澤南,分為二水,一水北入荥澤,下為船塘,俗謂之郏城陂,東西四十裡,南北二十裡。
(守敬按:荥澤久塞,此稱一水北入荥澤,下為船塘,則塘在荥澤南,計周數十裡,當在今鄭州之西境,荥陽縣之東境。
)《竹書·穆天子傳》(五)曰:甲辰,天子浮于荥水,乃奏廣樂,是也。
(趙改辰作寅,雲:《穆天子傳》是甲寅。
全、戴改同。
守敬按:《穆天子傳》原是甲辰,趙氏謂是甲寅,乃誤本也。
蓋下雀梁距荥水不遠,壬寅先至雀梁,甲辰後至荥水,由南而北,相去二日,若甲寅則相去十二日矣。
)一水東北流,即黃雀溝矣。
(守敬按:《地形志》,陽武有黃雀溝。
黃雀溝互見《渠水注》,今鄭州西有小賈魯河,蓋即黃雀溝,但小賈魯河上源不自須河出,與古異矣。
)《穆天子傳》曰:壬寅,天子東至于雀梁者也。
又東北與不家溝水枝津合。
(朱作與靖水枝津合,趙、戴同,全改靖作清,謂即《渠水注》之清池水。
會貞按:清池水在東,相去甚遠,不與黃水通流,全改,非也。
考《渠水注》,不家溝水迳管城西,又東北分為二水,一水東北流,注黃雀溝,即此水也。
則是不家溝水枝津,《注》脫不家二字,溝又與靖形近緻訛耳,今訂。
)二水之會(朱會作合,趙同。
戴改。
會貞按:殘宋本、明抄本并作會。
)為黃淵,(朱淵作泉,全、趙同,戴改淵。
會貞按:黃淵互詳《渠水》篇,在今鄭州北。
)北流注于濟水。
(會貞按:黃水至此始注濟,足見前魚子溝入處注濟之誤。
) 又東過陽武縣南。
(朱作縣北,全、趙同。
戴改南,雲:考南濟在陽武南,其在陽武北者,乃北濟。
觀道元于此下叙南濟所迳,而北濟則追叙于後封丘下,《經》本作縣南明矣。
守敬按:《漢志》垣縣下,叙沇水,但言轶出荥陽北地中,無北濟之分,然封丘下言,濮渠水首受?。
阚る謂首受别濟,即北濟也。
又濟陰國以北濟出其北而定名。
?亦見下卷。
?其濟陽縣,亦當以南濟出其南而定名。
是漢時濟有南北二流審矣。
《水經》渾言過陽武南,過封丘濟陽北,過冤朐、定陶南,觀《注》叙北濟迳陽武、封丘、濟陽、冤朐、定陶之北,叙南濟迳陽武、封丘、濟陽、冤朐、定陶之南,則《經》所雲過陽武南者,南濟之道也。
所雲過封丘、濟陽北者,北濟之道也。
所雲過冤朐、定陶南者,又南濟之道也。
錯互言之,似覺乖舛。
且南濟自河出,由西而東,北濟自澤出,由西南而東北,在荥陽東北兩相絕流,而《經》、《注》皆不明言,尤難索解。
按《禹貢》溢為荥,東出于陶丘北。
據唐許敬宗言,濟γ地過河而南出為荥,又γ而至曹濮,散出于地。
又言,古者五行皆有官,水官不失職,則能辨味與色,潛而出,合而更分,皆能識之,故濟水自陽武以上有γ流,不嫌于兩絕。
自陽武以下辨味色,不嫌于兩分,證以濟南之趵突泉,而後知濟水之伏流于兖、豫之境,随地湧出,忽南忽北,不可以尋常之水道概論矣。
) 濟水又東南流,入陽武縣,(趙縣下增北字,雲:《名勝志》引此有北字。
全增同。
守敬按:濟水将入陽武縣地,尚未迳陽武縣城,無南北之可言,況下文明雲,南濟迳陽武縣南,亦不得迳城北。
凡《注》文言入某縣者,皆但入其屬地,尚未至其城也。
)曆長城,(長城詳後北濟下。
)東南流,蒗{艹砀}渠出焉。
(詳《渠水注》。
) 濟水又東北流,南濟也。
(會貞按:初叙南濟起。
)迳陽武縣故城南,(朱此十六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上下文,乃《注》内叙南濟所迳,而此句則釋《經》所謂東過陽武縣南也。
全、趙亦改作《注》。
全改流南濟也四字作濟水又三字,雲:樂史曰,南濟水即菏水。
予謂南濟水至定陶方有菏水之目,前此尚未也,流俗本扌?入南濟也三字,謬矣。
趙又改南濟作北濟,雲:當作北濟,濟至定陶斯有南稱。
守敬按:南濟字不誤。
注接叙南濟迳陽武,封丘等縣之南,後叙北濟迳陽武、封丘等縣之北,則南北二濟,截然分流,全氏混為一水,非。
趙氏以南為北,尤誤。
陽武縣,兩漢、魏屬河南,晉屬荥陽。
後魏屬廣武郡,在天平初,郦氏時乃屬荥陽。
《地形志》,陽武有陽武城,則魏有移徙。
《寰宇記》雲,故城在陽武縣東南二十八裡。
高齊天保七年稱治汴水南一裡。
宋陽武縣即今縣治。
)王莽更名之曰陽桓矣。
又東為白馬淵。
(會貞按:《地形志》,原武有白馬淵。
當在今陽武縣東南。
)淵東西二裡,朱無西字,趙增雲:《名勝志》引此作東西二裡。
全、戴增同。
)南北一百五十步,淵流(朱淵作泉。
全、趙同。
戴改。
)名為白溝。
(趙白下增馬字,雲:當作白馬溝,落馬字。
全、戴增同。
會貞按:增馬字似是,但考《地形志》封丘有白溝,即此。
又《新唐·地理志》,開封,載初元年,引汴注白溝。
《金·地理志》,陽武有白溝河。
足徵此本無馬字。
) 又東迳房城北。
(會貞按:當在今封丘縣西南。
)《穆天子傳》(五)曰:天子裡甫田之路,(朱作圃田,《箋》曰:圃一作甫。
戴改甫,下同。
會貞按:殘宋本、《大典》本并作甫。
圃田詳《渠水》篇。
)東至于房。
疑即斯城也。
郭《注》(朱《注》下有雲字,趙、戴删。
)以為趙郡房子也。
(守敬按:郭《注》,房子屬趙郡。
《一統志》,在高邑縣西南。
)餘謂穆王裡鄭圃,而郭以趙之房邑為疆,(朱《箋》曰:而當作田。
趙雲:按,《周禮·職方》,豫州薮曰圃田。
然亦可單稱圃。
《詩》雲,東有甫草。
《傳》曰,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
《史記》,魏公子無忌曰,秦七攻魏,五入囿中,邊城盡拔。
劉伯莊曰,囿讀作圃,即圃田澤也。
朱氏改而為田,非。
)更為非矣。
(守敬按:自《隋志》有郭璞《水經注》,《通志》亦言之,如果有其書,郦氏何必引《穆天子傳》注以駁之?) 濟水又東迳封丘縣南,(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此《注》内叙南濟所迳。
全、趙改同。
守敬按:凡《注》釋《經》文,必先叙《經》之上流,至到《經》文之域,或過其境止,絕不逾越《經》之下流,此通例也。
惟濟水則不然。
此叙南濟所迳之封丘,及後濟陽二縣,其地已出北濟《經》文之下流,勢使之然,若不變例,更為繁碎。
凡《注》有叙南岸之水,間有出于北岸之下流,叙北岸之水,間有出于南岸之下流者,均視此。
封丘縣詳下。
)又東迳大梁城北,(城詳《渠水注》。
)又東,(朱作東左,《箋》曰:謝雲,左,宋本作南,一作又。
全、趙、戴改又東。
)迳倉垣城,(城詳《氵反水注》。
)又東,迳小黃縣之故城北。
(守敬按:兩漢、魏、晉、後魏縣并屬陳留。
《地形志》,小黃有小黃城。
《方輿紀要》,在今陳留縣東北三十裡。
)縣有黃亭近濟,(朱作說濟,戴同。
《箋》曰:孫雲,疑作臨溝。
趙改亻免濟雲:案《春秋·哀公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
杜預曰,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近濟水。
說濟當是亻免濟之誤。
全改同。
守敬按:孫、趙說皆非 勃氏即本杜《注》,說濟即近濟之誤。
今訂。
《續漢志》,平丘有黃池亭。
劉昭《注》引《陳留志》,黃亭在封丘。
《元和志》,黃池在封丘南七裡。
在今封丘縣西南。
)黃水出焉,又謂之曰黃溝。
(戴雲:此句之上,當有脫文,未詳。
守敬按:黃溝詳《泗水注》,據彼文,黃水出小黃縣黃鄉黃溝,此句上當有黃水出焉四字,今增。
)縣故陽武之東黃鄉也,故因水以名縣。
(朱無因字,戴同。
《箋》曰:克家雲,故下疑脫因字,全、趙增。
守敬按:《陳留風俗傳》正作因。
)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于黃鄉。
天下平定,乃使使者,以梓宮招魂幽野。
于是丹?也自水濯洗,(朱?也作?,《箋》曰:當作蛇。
《陳留風俗傳》雲,有丹蛇在水,自灑濯,入于梓宮。
全、趙、戴改蛇。
)入于梓宮,其浴處有遺發焉,故谥曰昭靈夫人,(守敬按:自故陽武句以下,《陳留風俗傳》文,引見《類聚》九十六,《禦覽》五百五十五、九百三十四。
)因作寝以甯神也。
(守敬按:《漢書·高帝紀》,即皇帝位,追尊先媪曰昭靈夫人。
如淳曰,《漢儀注》,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北,後于小黃作陵廟。
) 濟水又東,迳東昏縣故城北,(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亦注内叙南濟所迳。
全、趙改《注》同。
守敬按:兩漢縣屬陳留郡,後省。
《地形志》,濟陽有東缗城。
在今蘭儀縣東北。
)陽武縣之戶牖鄉矣。
(朱訛作武陽,全、趙、戴乙。
)漢丞相陳平家焉。
平少為社宰,以善均肉稱,今民祠其社。
(會貞按:蔡邕有陳留東?《庫上裡社碑》,見《禦覽》五百三十二。
又《續漢志》劉昭《注》引《陳留志》,故戶牖鄉,有陳平祠。
)平有功于高祖,封戶牖侯。
(會貞按:《禦覽》五百三十二引《陳留風俗傳》,東?縣者,故武陽之戶牖鄉也,漢相陳平家焉。
少為杜注宰,今民祀其社。
比此為略。
而均肉封侯,見《史記·陳丞相世家》,此蓋兼采之。
)是後置東?縣也。
(會貞按:《史記·陳丞相世家·集解》,漢以戶牖為東?縣。
)王莽改曰東明矣。
濟水又東,迳濟陽縣故城南,(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亦注内叙南濟所迳。
全、趙改《注》同。
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陳留,後魏屬陽夏,在今蘭儀縣東北。
)故武父城也,(守敬按:後文叙北濟,分武父城、濟陽城為二,此謂濟陽城即武父城,似為參錯。
考《地形志》,濟陽有濟陽城,則濟陽有二城,所雲濟陽者,新城也,所雲有濟陽城者,故城也。
此是故城,為故武父城。
後是新城,乃别一城。
惜郦氏叙南、北濟皆稱濟陽故城,使人疑為一城。
若如《河水注》東武陽縣,區别新城、故城,于此稱濟陽故城,而後稱濟
《疏》雲,以其六鄉為正,六遂為副。
莽之六隊,即六遂也。
古遂、隊字通。
《易·震卦》,震遂泥。
《釋文》荀本作隊。
《書·費誓》,魯人三郊三遂。
《史記》作隧,隊是隧省文。
《考工記》,匠人,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隧。
《釋文》,隧本作遂,知莽以六遂作六隊也。
)魏正始三年,歲在甲子,被癸醜诏書,割河南郡(趙、戴郡下增縣字。
會貞按:非也。
蓋诏割河南郡連下鞏阙以東為句,隐有縣在其中,若增縣字,是泛言割河以南之郡縣矣,反失其意。
)自鞏、阙以東,(朱作鞏自,趙乙雲,二字當倒互,謂鞏縣及伊阙也。
全、戴乙同。
)創建荥陽郡,(守敬按:《晉志》、《宋志》皆言,晉泰始初,置荥陽郡。
《寰宇記》同。
蓋魏建郡旋廢而晉複置也。
《魏志·傅嘏傳》,為荥陽太守,在正始末年。
又《晉書·魏舒傳》,遷宜陽、荥陽二郡太守,在晉文王時。
考晉荥陽郡領荥陽、京、密、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八縣。
又荥陽東北有原武縣,晉初省。
似魏荥陽郡當領此九縣,但鞏縣之東有成臯,伊阙之東有缑氏,亦當屬荥陽,?觀後文引杜預旃然水出荥陽成臯縣知之。
?而《晉志》二縣屬河南,不屬荥陽,則魏荥陽之所領,亦未必與晉同。
魏、晉荥陽郡治荥陽,據戴延之說,東晉荥陽太守嘗鎮石門亭,後魏太和中,徙治大栅城,見上。
)并戶二萬五千。
以南鄉築陽鄉亭侯(朱築作築,陽下有城字。
趙改、删雲。
《晉志》,築陽縣屬順陽郡,故魏武之南鄉郡也。
太康中改今名。
築字誤,城字衍。
全亦改築為築,而不删城字。
戴亦改删是而并删鄉字。
守敬按:魏時,築陽未廢,不得稱築陽城,鄉亭屬築陽,亦不得稱築陽亭也。
築陽詳《沔水注》。
)李勝字公昭,(朱昭作照,趙改雲:《魏志·曹爽傳》注,李勝,字公昭。
照字誤也。
全、戴改同。
)為郡守,(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曹爽輔政,勝為洛陽令,累遷荥陽太守。
)故原武典農校尉,(朱故訛作顧,全、趙、戴改。
守敬按:《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建安元年,曹公用棗隻、韓浩議,始興屯田,州郡例置田官。
其時原武有典農,毛曾為原武典農,見《後妃傳》。
考典農有中郎将,有都尉,此稱典農校尉,即典農都尉矣。
)政有遺惠,民為立祠于城北五裡,号曰李君祠。
廟前有石?,?上有石的。
(朱《箋》曰:按《會稽記》,縣東有射的山,山有石壁,方二丈,的的如射侯,則此石的,即其類也。
)石的銘具存。
其銘曰:百族欣戴,鹹推厥誠,今猶祀禱焉。
索水又東迳周苛冢北。
(會貞按:《地形志》,荥陽有周苛冢,在今荥澤縣西南。
)漢祖之出荥陽也,令禦史大夫周苛守之。
項羽拔荥陽,獲苛,曰:吾以公為上将軍,封三萬戶侯,能盡節乎?苛?目罵羽,羽怒,烹之。
(會貞按:《史記》,周苛附《張蒼傳》,又詳《項羽本紀》。
)索水又東流,北屈西轉,北迳荥陽城東,而北流注濟水。
(會貞按,今索水東迳荥澤縣南,會于賈魯河。
)杜預曰:旃然水出荥陽成臯縣,東入氵反。
(守敬按:此《左傳》杜《注》文,杜作汴,郦改作氵反。
蓋因《氵反水》篇作氵反,故改以與下氵反受旃然句合。
汴、氵反字異義同。
《續漢志》成睾有旃然水,今在荥陽縣南三十五裡,北流入京水。
)《春秋·襄公十八年》,楚伐鄭。
右師涉颍,次于旃然。
(守敬按:《左傳》文。
)即是水也。
濟渠水斷,氵反溝惟承此始,故雲氵反受旃然矣。
(朱此句氵反字作吸,趙改雲:《氵反水注》雲,陰溝即蒗蕩渠也。
亦言氵反受旃然水,又雲,河、濟水斷,氵反承旃然。
吸是氵反字之誤。
全、戴改同。
)亦謂之鴻溝水,蓋因漢、楚分王,指水為斷故也。
(守敬按:《史記·項羽本紀》,羽與漢約,中分天下,割鴻溝以西者為漢,鴻溝以東者為楚。
裴る、司馬貞引文穎說,以官渡水當鴻溝。
劉昭、顔師古并以為據。
考渠水出荥陽北河,東南迳陽武縣為官渡水,又迳大梁城東南入颍。
言楚、漢事者,或主荥陽,應劭注《漢書》,謂鴻溝在荥陽東南二十裡是也。
或主大梁,張華謂始皇鑿渠引河水以灌大梁,謂之鴻溝,楚、漢會此處是也。
蓋鴻溝之約,未幾即爽約,故人無定說 勃氏于此篇叙荥陽鴻溝,于《渠水》篇叙大梁鴻溝,并有漢、楚指水之說,乃兩存之。
至旃然水亦謂之鴻溝者,則因濟渠水斷,汴溝惟承此水,并渠水之上流,被以鴻溝之名耳。
)《郡國志》(河南郡下。
)曰:荥陽有鴻溝水,是也。
蓋因城地而變名,為川流之異目。
濟水又東,迳荥澤北,(朱澤上有陽字,趙據《通鑒地理通釋》删。
全、戴删同。
戴雲:按此即《經》所謂東出過荥澤北也。
)故荥水所都也。
(朱《箋》曰:都疑作潴。
趙雲:古都、豬字通用。
《史記·夏本紀》大野既豬,作既都,孟豬作明都,是也。
守敬按:《禹貢》,荥波既豬,鄭氏《周禮·職方》注引作荥播既都。
)京相?曰:荥澤在荥陽縣東南,(會貞按:《書》疏引鄭《注》,澤在縣東。
《左傳·宣十二年》杜《注》同。
在今荥澤縣治南。
)與濟隧合。
濟隧上承河水于卷縣北河,(會貞按:渠水出荥陽北河,與此稱濟隧承卷縣北河同。
古河水迳今原武縣西北,河之南即卷縣,濟隧承河水于卷縣北,則出今原武之西北。
)南迳卷縣故城東,(縣詳《河水》五。
)又南迳衡雍城西。
(衡雍即垣雍,見下,又詳《陰溝水》篇。
守敬按:《釋例·土地名》雲,卷縣,治垣雍城。
《括地志》亦雲,故卷城即衡雍。
此《注》則分卷城、衡雍城為二。
濟隧南流,先迳卷城東,後迳衡雍城西,則衡雍在卷縣東南。
《方輿紀要》,在今原武縣西北五裡。
(《春秋左傳·襄公十一年》,諸侯伐鄭,西濟于濟隧。
杜預阙其地,而曰水名也。
(朱訛作而名之水也,趙同。
戴改。
會貞按:《釋例》鄭内,地濟隧阙。
是年,杜《注》,水名,此兼采之。
)京相?曰:鄭地也。
言濟水自(朱無自字,趙、戴同,全增。
)荥澤中北流,至垣雍西,(朱垣作恒,《箋》曰:當作衡。
戴改衡。
全、趙改垣。
趙雲:按春秋時衡雍,後改垣雍。
《史記》,秦昭王四十八年。
韓獻垣雍以和。
《戰國策》,魏王曰,秦許我以垣雍。
魏公子無忌謂秦有鄭地得垣雍,是也。
恒、垣字近,緻訛。
會貞按:《春秋》之衡雍,《國策》、《史記》作垣雍,蓋衡與恒音近,或作恒雍,後又訛恒為垣耳。
就既訛以後言,《國策》、《史記》并作垣雍,京氏當本之作"垣雍",而傳鈔者又轉訛垣為恒,則當作垣,不當作衡也。
)與出河之濟會,(朱《箋》曰:濟水伏流,自河而出,故謂之出河之濟。
守敬按:《陰溝水注》京相?以為出河之濟,又非所究,指此語。
)南出新鄭百裡。
(守敬按:京說止此。
新鄭詳《洧水注》。
)斯蓋荥、播、河、濟,往複迳通矣。
(全、戴迳作徑。
會貞按:上雲濟隧南迳衡雍西,又引京說,濟水自濟北流迳垣雍西,下又雲濟隧南會荥澤,時南流,時北流,所謂往複迳通矣。
)出河之濟,即陰溝之上源也,(《陰溝水》篇見後。
)濟隧絕焉。
(互見《陰溝水注》。
)故世亦或謂其故道為十字溝,(守敬按:黃?謂以上并京說,誤。
)自于岑造八激堤于河陰,(于岑事詳《河水注》。
)水脈徑斷,故渎難尋。
又南會于荥澤,(守敬按:此句遙接前南迳衡雍城西句,叙濟隧之流,又南上當有濟隧二字,方明。
)然水既然,(全、趙然上增旃字。
守敬按:旃然水即索水,索水入濟水,未嘗斷也。
此蓋因上叙荥澤,指濟入河不複截流而南言耳,與旃然水無涉,戴不增旃字為有識矣。
)民謂其處為荥澤。
(守敬按:《史記·夏本紀·索隐》引鄭玄曰,今塞為平地,荥陽人猶謂其處為荥、播,《禹貢》及《桧風·正義》引作荥澤。
《續漢志》,荥陽有澤,《地形志》同,皆稱故名。
)《春秋》,衛侯及翟人戰于榮澤,而屠懿公,宏演報命納肝處也。
(朱《箋》曰:《呂氏春秋》曰,狄人殺衛懿公,食之,遺其肝。
宏演使反,報命肝下,自剖其腹,納懿公之肝。
全雲:按杜預曰,戰處當在河北,非此荥澤也。
又宣十二年楚潘黨逐魏,及荥澤。
即此矣。
守敬按:荥澤之戰,在《左傳·闵二年》,略宏演納肝事。
)有垂隴城,(守敬按:以下文沙城、水城例之,有上當有澤際二字。
)濟渎出其北。
(會貞按:此濟渎即上東迳荥澤北之濟水,濟水、濟渎通稱,詳後。
)《春秋·文公二年》,晉士谷盟于垂隴者也。
(朱作三年,《箋》曰:《左傳》是二年。
全、趙、戴改。
守敬按:此《經》文,文公上當有《經》書二字。
)京相?曰:垂隴,鄭地。
今荥陽東二十裡有故隴城,(全、趙、戴隴上增垂字。
會貞按:杜氏《釋例》鄭地内稱,荥陽縣東有垂隴城。
然是年《注》作有隴城,又《續漢志》,荥陽有隴城,皆稱隴城,與此合,足徵垂隴城亦有稱隴城,京說本無垂字,不當增。
在今荥陽縣東南。
)即此是也。
世謂之都尉城,蓋荥陽典農都尉治,(守敬按:《獻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省州并郡,豫州得河南荥陽都尉。
《魏志·孫禮傳》,太祖時,遷荥陽都尉,是漢末置荥陽典農都尉于此。
至魏正始三年乃升為郡。
)故變垂隴之名矣。
澤際又有沙城。
(全、趙、戴改澤作渎。
守敬按:非也。
此郦氏言荥澤之旁城名,上之垂隴城,下之水城亦然。
左佩濟渎者,與上文垂隴城濟渎出其北意同,特變文耳。
若改澤際作渎際,則既言渎際,又言左佩濟渎,不可通矣。
至下節濟水自澤東出,即是始矣,方為北濟之源。
)城左佩濟渎,(守敬按:在今荥澤縣東北。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九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顯王七年。
)王會鄭?侯于巫沙者也。
(朱無也字,趙、戴增。
)澤際有故城,(朱澤訛作渎,此與上二節一例,當作澤際無疑。
全、趙、戴不改此字,反改上文澤際作渎際,試問所謂渎際者,是指何水?全失郦氏之旨。
)世謂之水城。
(朱無之字,又此句下有非也二字,戴增、删。
守敬按:增删是也。
蓋《注》凡言世謂之某城,未有無之字者。
下雲俗言水城非矣,此不當先有非也二字。
全、趙增之字而不删非也二字,失之。
)《史記》:(《穰侯傳》)秦昭王三十二年,(朱訛作四十二年。
全雲,沈炳巽曰,是三十二年事。
趙、戴改。
)魏冉攻魏,走芒卯,入北宅,(朱《箋》曰:《竹書》宅作它。
趙雲:按系俗本誤字,不當引。
會貞按:見《穰侯傳》。
)即故宅陽城也。
(守敬按:《竹書紀年》沈約《注》,宅陽一名北宅。
《括地志》,宅陽城在荥陽縣東南十七裡。
在今荥澤縣東北,近出土宅陽弊甚多。
)《竹書紀年》曰:惠王十三年,(朱《箋》曰:今《竹書》,巫沙之盟是顯王十一年事。
趙雲:按《竹書》,惠王是梁惠成王,周顯王十一年,正梁惠成王十三年,朱氏因刻本失去成字,遂以周顯王證之,非矣。
守敬按:《孟子》、《史記》作惠王。
杜預《春秋後序》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
是惠王、惠成王通稱。
故此《注》引《紀年》亦往往名稱錯出。
)王及鄭?侯盟于巫沙,以釋宅陽之圍,還?于鄭者也。
(守敬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五年,與韓會宅陽城,即此事。
而年歲乖迕,蓋《史記》往往與《紀年》不合也。
)《竹書紀年》,晉出公六年,(會貞按:今本《竹書》周元王七年。
)齊、鄭伐衛,荀瑤城宅陽。
(守敬按:《今本《竹書》脫荀瑤以下五字。
沈炳巽曰,荀瑤是年城南梁耳,非宅陽。
考瑤城南梁在貞定王七年,非元王七年,沈說誤。
)俗言水城,非矣。
濟不自澤東出,即是始矣。
王隐曰:河?為荥。
(朱?作決,全、趙、戴同。
會貞按:本卷前文,引《晉地道志》南?為荥澤,與《史記·夏本紀》?為荥合,此決為?之誤無疑,今訂。
)濟水受焉。
故有濟堤矣,為北濟也。
(戴改為北作謂此。
守敬按:後《注》文自荥澤出者為北濟,此四字劃分了然,戴反以為誤而改之,疏矣。
初叙北濟至此暫止。
) 濟水又東南迳?城東。
(守敬按:此遙承上濟水又東迳荥澤北。
接叙濟水為南濟之上流,蓋濟水分河,東南流隻一水,至東迳荥澤北,有自荥澤出之水,絕此濟水而行于北,為北濟。
此濟水則絕北濟而行于南。
下文叙濟水入陽武,後言濟水又東南流,南濟也,即此水,故此為南濟之上流,但《注》尚未提明耳。
此《注》引京說荥陽東四十裡有?城,在今荥澤縣東南)《春秋經》書:公會鄭伯于時來,會貞按:此隐十一年文。
)杜預所謂?也。
(朱作《左傳》所謂?也,全、趙、戴同。
會貞按:《左傳》作來阝,不作?。
杜《注》,時來,來阝也。
荥陽縣東有?城,則是杜《注》謂之來阝,此《左傳》二字為杜預之誤,今訂。
)京相?曰:今荥陽縣東四十裡,有故?城也。
(守敬按:此就說稱?與杜同,而确指在荥陽東四十裡則尤密,郦氏複引之以示博。
) 濟水右合黃水,(朱右作又,全、趙同,戴改。
)水(朱水上有黃字,全、趙同,戴删。
)發源京縣黃堆山,(朱訛作黃淮止,《箋》曰:止一作山,宋本作上。
趙改黃堆山,雲:《寰宇記》引此作黃堆山。
《方輿紀要》,嵩渚山,一名小陉山。
《水經注》以為黃堆山也。
全依改,雲:亦即黃雀山。
戴改同。
守敬按:《禦覽》六十三引此作黃堆山。
顧祖禹謂黃堆即嵩渚、小陉,雖誤,然足徵山與小陉接,在今荥陽縣之東南。
黃水出此山,蓋即今縣東之須河也。
須河有數源,黃水出山東南流,則須河之西也。
)東南流,名祝龍泉,(守敬按:《禦覽》六十三引此龍作東,蓋以音近緻誤。
)泉勢沸湧,狀若巨鼎揚湯。
(朱作湯湯,趙改揚湯,雲:《禦覽》引此作揚湯,上湯字誤,全、戴改同。
)西南流謂之龍項口,世謂之京水也。
(會貞按:《地形志》,京縣有京水。
)又屈而北注,魚子溝水入焉。
(朱《箋》曰:謝雲,宋本作北注于濟,魚水入焉。
全、趙依改。
會貞按:黃水注濟在後,此不得先言注濟,全、趙依朱氏所稱宋本增于濟二字,非也。
影鈔宋本無于濟二字,至魚子溝水、魚水可通稱。
)水出石暗澗,東北流,又北,與氵瑟々水合。
水出西溪,東流,水上有連理樹,其樹柞栎也。
(朱其下無樹字。
《箋》曰:脫樹字。
全、趙、戴增。
)南北對生,淩空交合,溪水曆二樹之間,東流注于魚水。
(朱流作注,《箋》曰:當作流。
全、趙、戴改。
)魚水又屈而西北,注黃水。
(會貞按:今須河之東源有二水,蓋即魚子溝及氵瑟々水,而一西北流,一東北流,方位稍異。
)黃水又北,迳高陽亭東。
(會貞按:《地形志》,京縣有荥陽城,在今荥陽縣東南。
)又北至故市縣,(縣詳下。
)重泉水注之。
水出京城西南小陉山,(朱《箋》曰:小,宋本作少。
全、趙、戴改少陉山,詳前。
會貞按:今須河之西有一水,東北流來會,蓋即重泉水,但出故京城東南,不出西南,或上源有湮塞矣。
)東北流,又北流,迳高陽亭西,東北流注于黃水。
又東北,迳故市縣故城南,(前漢縣屬河南郡,後漢廢。
《一統志》,在今鄭州西北三十五裡。
)漢高帝六年封閻澤赤為侯國,(朱赤上有母字,《箋》曰:按《史記·年表》,高帝六年,故市侯閻澤赤封,三年薨,九年母害嗣侯,是父子二人也。
此母字衍,全、趙、戴删。
)河南郡之屬縣也。
(朱脫河南之三字,趙增。
戴增四字。
)黃水又東北到荥澤南,分為二水,一水北入荥澤,下為船塘,俗謂之郏城陂,東西四十裡,南北二十裡。
(守敬按:荥澤久塞,此稱一水北入荥澤,下為船塘,則塘在荥澤南,計周數十裡,當在今鄭州之西境,荥陽縣之東境。
)《竹書·穆天子傳》(五)曰:甲辰,天子浮于荥水,乃奏廣樂,是也。
(趙改辰作寅,雲:《穆天子傳》是甲寅。
全、戴改同。
守敬按:《穆天子傳》原是甲辰,趙氏謂是甲寅,乃誤本也。
蓋下雀梁距荥水不遠,壬寅先至雀梁,甲辰後至荥水,由南而北,相去二日,若甲寅則相去十二日矣。
)一水東北流,即黃雀溝矣。
(守敬按:《地形志》,陽武有黃雀溝。
黃雀溝互見《渠水注》,今鄭州西有小賈魯河,蓋即黃雀溝,但小賈魯河上源不自須河出,與古異矣。
)《穆天子傳》曰:壬寅,天子東至于雀梁者也。
又東北與不家溝水枝津合。
(朱作與靖水枝津合,趙、戴同,全改靖作清,謂即《渠水注》之清池水。
會貞按:清池水在東,相去甚遠,不與黃水通流,全改,非也。
考《渠水注》,不家溝水迳管城西,又東北分為二水,一水東北流,注黃雀溝,即此水也。
則是不家溝水枝津,《注》脫不家二字,溝又與靖形近緻訛耳,今訂。
)二水之會(朱會作合,趙同。
戴改。
會貞按:殘宋本、明抄本并作會。
)為黃淵,(朱淵作泉,全、趙同,戴改淵。
會貞按:黃淵互詳《渠水》篇,在今鄭州北。
)北流注于濟水。
(會貞按:黃水至此始注濟,足見前魚子溝入處注濟之誤。
) 又東過陽武縣南。
(朱作縣北,全、趙同。
戴改南,雲:考南濟在陽武南,其在陽武北者,乃北濟。
觀道元于此下叙南濟所迳,而北濟則追叙于後封丘下,《經》本作縣南明矣。
守敬按:《漢志》垣縣下,叙沇水,但言轶出荥陽北地中,無北濟之分,然封丘下言,濮渠水首受?。
阚る謂首受别濟,即北濟也。
又濟陰國以北濟出其北而定名。
?亦見下卷。
?其濟陽縣,亦當以南濟出其南而定名。
是漢時濟有南北二流審矣。
《水經》渾言過陽武南,過封丘濟陽北,過冤朐、定陶南,觀《注》叙北濟迳陽武、封丘、濟陽、冤朐、定陶之北,叙南濟迳陽武、封丘、濟陽、冤朐、定陶之南,則《經》所雲過陽武南者,南濟之道也。
所雲過封丘、濟陽北者,北濟之道也。
所雲過冤朐、定陶南者,又南濟之道也。
錯互言之,似覺乖舛。
且南濟自河出,由西而東,北濟自澤出,由西南而東北,在荥陽東北兩相絕流,而《經》、《注》皆不明言,尤難索解。
按《禹貢》溢為荥,東出于陶丘北。
據唐許敬宗言,濟γ地過河而南出為荥,又γ而至曹濮,散出于地。
又言,古者五行皆有官,水官不失職,則能辨味與色,潛而出,合而更分,皆能識之,故濟水自陽武以上有γ流,不嫌于兩絕。
自陽武以下辨味色,不嫌于兩分,證以濟南之趵突泉,而後知濟水之伏流于兖、豫之境,随地湧出,忽南忽北,不可以尋常之水道概論矣。
) 濟水又東南流,入陽武縣,(趙縣下增北字,雲:《名勝志》引此有北字。
全增同。
守敬按:濟水将入陽武縣地,尚未迳陽武縣城,無南北之可言,況下文明雲,南濟迳陽武縣南,亦不得迳城北。
凡《注》文言入某縣者,皆但入其屬地,尚未至其城也。
)曆長城,(長城詳後北濟下。
)東南流,蒗{艹砀}渠出焉。
(詳《渠水注》。
) 濟水又東北流,南濟也。
(會貞按:初叙南濟起。
)迳陽武縣故城南,(朱此十六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上下文,乃《注》内叙南濟所迳,而此句則釋《經》所謂東過陽武縣南也。
全、趙亦改作《注》。
全改流南濟也四字作濟水又三字,雲:樂史曰,南濟水即菏水。
予謂南濟水至定陶方有菏水之目,前此尚未也,流俗本扌?入南濟也三字,謬矣。
趙又改南濟作北濟,雲:當作北濟,濟至定陶斯有南稱。
守敬按:南濟字不誤。
注接叙南濟迳陽武,封丘等縣之南,後叙北濟迳陽武、封丘等縣之北,則南北二濟,截然分流,全氏混為一水,非。
趙氏以南為北,尤誤。
陽武縣,兩漢、魏屬河南,晉屬荥陽。
後魏屬廣武郡,在天平初,郦氏時乃屬荥陽。
《地形志》,陽武有陽武城,則魏有移徙。
《寰宇記》雲,故城在陽武縣東南二十八裡。
高齊天保七年稱治汴水南一裡。
宋陽武縣即今縣治。
)王莽更名之曰陽桓矣。
又東為白馬淵。
(會貞按:《地形志》,原武有白馬淵。
當在今陽武縣東南。
)淵東西二裡,朱無西字,趙增雲:《名勝志》引此作東西二裡。
全、戴增同。
)南北一百五十步,淵流(朱淵作泉。
全、趙同。
戴改。
)名為白溝。
(趙白下增馬字,雲:當作白馬溝,落馬字。
全、戴增同。
會貞按:增馬字似是,但考《地形志》封丘有白溝,即此。
又《新唐·地理志》,開封,載初元年,引汴注白溝。
《金·地理志》,陽武有白溝河。
足徵此本無馬字。
) 又東迳房城北。
(會貞按:當在今封丘縣西南。
)《穆天子傳》(五)曰:天子裡甫田之路,(朱作圃田,《箋》曰:圃一作甫。
戴改甫,下同。
會貞按:殘宋本、《大典》本并作甫。
圃田詳《渠水》篇。
)東至于房。
疑即斯城也。
郭《注》(朱《注》下有雲字,趙、戴删。
)以為趙郡房子也。
(守敬按:郭《注》,房子屬趙郡。
《一統志》,在高邑縣西南。
)餘謂穆王裡鄭圃,而郭以趙之房邑為疆,(朱《箋》曰:而當作田。
趙雲:按,《周禮·職方》,豫州薮曰圃田。
然亦可單稱圃。
《詩》雲,東有甫草。
《傳》曰,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
《史記》,魏公子無忌曰,秦七攻魏,五入囿中,邊城盡拔。
劉伯莊曰,囿讀作圃,即圃田澤也。
朱氏改而為田,非。
)更為非矣。
(守敬按:自《隋志》有郭璞《水經注》,《通志》亦言之,如果有其書,郦氏何必引《穆天子傳》注以駁之?) 濟水又東迳封丘縣南,(朱此九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此《注》内叙南濟所迳。
全、趙改同。
守敬按:凡《注》釋《經》文,必先叙《經》之上流,至到《經》文之域,或過其境止,絕不逾越《經》之下流,此通例也。
惟濟水則不然。
此叙南濟所迳之封丘,及後濟陽二縣,其地已出北濟《經》文之下流,勢使之然,若不變例,更為繁碎。
凡《注》有叙南岸之水,間有出于北岸之下流,叙北岸之水,間有出于南岸之下流者,均視此。
封丘縣詳下。
)又東迳大梁城北,(城詳《渠水注》。
)又東,(朱作東左,《箋》曰:謝雲,左,宋本作南,一作又。
全、趙、戴改又東。
)迳倉垣城,(城詳《氵反水注》。
)又東,迳小黃縣之故城北。
(守敬按:兩漢、魏、晉、後魏縣并屬陳留。
《地形志》,小黃有小黃城。
《方輿紀要》,在今陳留縣東北三十裡。
)縣有黃亭近濟,(朱作說濟,戴同。
《箋》曰:孫雲,疑作臨溝。
趙改亻免濟雲:案《春秋·哀公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
杜預曰,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近濟水。
說濟當是亻免濟之誤。
全改同。
守敬按:孫、趙說皆非 勃氏即本杜《注》,說濟即近濟之誤。
今訂。
《續漢志》,平丘有黃池亭。
劉昭《注》引《陳留志》,黃亭在封丘。
《元和志》,黃池在封丘南七裡。
在今封丘縣西南。
)黃水出焉,又謂之曰黃溝。
(戴雲:此句之上,當有脫文,未詳。
守敬按:黃溝詳《泗水注》,據彼文,黃水出小黃縣黃鄉黃溝,此句上當有黃水出焉四字,今增。
)縣故陽武之東黃鄉也,故因水以名縣。
(朱無因字,戴同。
《箋》曰:克家雲,故下疑脫因字,全、趙增。
守敬按:《陳留風俗傳》正作因。
)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于黃鄉。
天下平定,乃使使者,以梓宮招魂幽野。
于是丹?也自水濯洗,(朱?也作?,《箋》曰:當作蛇。
《陳留風俗傳》雲,有丹蛇在水,自灑濯,入于梓宮。
全、趙、戴改蛇。
)入于梓宮,其浴處有遺發焉,故谥曰昭靈夫人,(守敬按:自故陽武句以下,《陳留風俗傳》文,引見《類聚》九十六,《禦覽》五百五十五、九百三十四。
)因作寝以甯神也。
(守敬按:《漢書·高帝紀》,即皇帝位,追尊先媪曰昭靈夫人。
如淳曰,《漢儀注》,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北,後于小黃作陵廟。
) 濟水又東,迳東昏縣故城北,(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亦注内叙南濟所迳。
全、趙改《注》同。
守敬按:兩漢縣屬陳留郡,後省。
《地形志》,濟陽有東缗城。
在今蘭儀縣東北。
)陽武縣之戶牖鄉矣。
(朱訛作武陽,全、趙、戴乙。
)漢丞相陳平家焉。
平少為社宰,以善均肉稱,今民祠其社。
(會貞按:蔡邕有陳留東?《庫上裡社碑》,見《禦覽》五百三十二。
又《續漢志》劉昭《注》引《陳留志》,故戶牖鄉,有陳平祠。
)平有功于高祖,封戶牖侯。
(會貞按:《禦覽》五百三十二引《陳留風俗傳》,東?縣者,故武陽之戶牖鄉也,漢相陳平家焉。
少為杜注宰,今民祀其社。
比此為略。
而均肉封侯,見《史記·陳丞相世家》,此蓋兼采之。
)是後置東?縣也。
(會貞按:《史記·陳丞相世家·集解》,漢以戶牖為東?縣。
)王莽改曰東明矣。
濟水又東,迳濟陽縣故城南,(朱此十一字訛作《經》,戴改《注》,雲:今考亦注内叙南濟所迳。
全、趙改《注》同。
守敬按:兩漢、魏、晉縣屬陳留,後魏屬陽夏,在今蘭儀縣東北。
)故武父城也,(守敬按:後文叙北濟,分武父城、濟陽城為二,此謂濟陽城即武父城,似為參錯。
考《地形志》,濟陽有濟陽城,則濟陽有二城,所雲濟陽者,新城也,所雲有濟陽城者,故城也。
此是故城,為故武父城。
後是新城,乃别一城。
惜郦氏叙南、北濟皆稱濟陽故城,使人疑為一城。
若如《河水注》東武陽縣,區别新城、故城,于此稱濟陽故城,而後稱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