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六诏第三
關燈
小
中
大
潰,僅以家族之半西走永昌。
初聞歸義又軍于瀾滄江東,去必取永昌,不能容。
望欠計無所出,有女名遺南,以色稱,卻遣使求緻遺南于歸義,許之。
望欠遂渡瀾滄江,終于蒙舍。
望欠弟望千,當矣苴和城初敗之時,北走吐蕃。
吐蕃立為诏,歸于劍川,為衆數萬。
望千生千傍,傍生傍羅颠。
南诏既破劍川,盡獲施浪部落。
傍羅颠脫身走泸北。
今三浪悉平,惟傍羅颠、矣識(案:“矣識”即前所稱“劍川矣羅識”也)子孫在蕃中。
(案:望千雖不标诏名,而列于六诏、八诏之間,則以當第七诏也)。
八,蒙舍,一诏也。
居蒙舍川,在諸部落之南,故稱南诏也,姓蒙。
貞元年中,獻書于劍南節度使韋臯,自言本永昌沙壺之源也。
南诏八代祖舍龍,生龍獨羅,亦名細奴邏。
當高宗時,遣首領數詣京師朝參,皆得召見,賞錦袍、錦袖紫袍。
細奴邏生邏盛炎,炎生盛邏皮,盛邏皮生閣羅鳳(案:《唐書》“盛羅皮”下尚有皮邏閣一代,此本蓋有脫丈)。
當天後時,邏盛入朝,其妻方娠,行次姚州,生盛邏皮。
邏盛炎聞而喜曰:“吾且有子承繼,身到漢地,死無憾矣!”既至谒見,大蒙恩獎,敕鴻胪安置,賜錦袍、金帶、缯彩數百匹,歸本國,開元初卒。
其子盛邏皮立,朝廷授特進、台登郡王,知沙壺州刺史。
長男閣羅鳳授特進兼楊瓜州刺史,次男成節度蒙舍州刺史,次男崇江東刺史,次男成進雙祝州刺史。
初,炎閣未有子(案:《唐書》炎閣為邏盛炎長子,盛邏皮之兄),養閣羅鳳為子,閣羅鳳複歸蒙咩,故名承炎閣,後亦不改。
天寶四載,閣羅鳳長男鳳伽異入朝宿衛,授鴻胪少卿。
七載,蒙歸義卒(案:《唐書》蒙歸義即皮羅閣,乃唐所賜名也)。
閣羅鳳立,朝廷冊襲雲南王。
矣伽異大卿兼楊瓜州刺史。
閣羅鳳攻石橋城,擒施谷皮,讨越析,枭于贈,西開尋傳,南通骠國。
及張乾拖陷姚州,鮮于仲通戰江口,遂與中原隔絕。
閣羅鳳嘗謂後嗣悅歸皇化,俱指大和城碑,及表疏舊本,呈示漢使,足以雪吾前過也。
鳳伽異先死。
大曆四年,閣羅鳳卒。
伽異長男異牟尋繼立,生尋夢湊,一名閤勸。
異牟尋每歎地卑夷雜,禮儀不通,隔越中華,杜絕聲教,遂獻書檄,寄西川節度使韋臯。
韋臯答牟尋書,申以朝廷之命。
牟尋不謀于下,陰決大計。
遂三路發使,冀有一達。
一使出安南,一使出西川,一使出黔中(案:此五字原本脫,據《唐書》補入)。
貞元十年,三使悉至阙下,朝廷納其誠款,許其歸化。
節度恭承诏旨,專遣西川判官(案:《唐書》作“巡官”)崔佐時親信數人,越雲南,與牟尋盟于玷蒼山下。
誓文四本,内一本進獻,一本異牟尋置于玷蒼山下神祠石函内,一本納于祖父等廟,一本置府庫中,以示子孫,不令背逆,不令侵掠。
臣鹹通四年正月,奉本使尚書蔡襲意旨,令書吏寫蠻王異牟尋《誓文》數本,并書牒系于車弩上,飛入賊營。
臣切覽牟尋《誓文》,立盟極切。
今南蠻子孫違負前誓,伏料天道必誅,容臣親于江源訪覓其《誓文》,續俟寫錄真本進上(案:異牟尋《誓文》今附卷末,而此雲待訪覓續寫者,蓋其初作此篇時尚未得《誓文》,故所言如此。
其後訪覓附入,而此本未及刊削,遂前後互異其說耳)。
初聞歸義又軍于瀾滄江東,去必取永昌,不能容。
望欠計無所出,有女名遺南,以色稱,卻遣使求緻遺南于歸義,許之。
望欠遂渡瀾滄江,終于蒙舍。
望欠弟望千,當矣苴和城初敗之時,北走吐蕃。
吐蕃立為诏,歸于劍川,為衆數萬。
望千生千傍,傍生傍羅颠。
南诏既破劍川,盡獲施浪部落。
傍羅颠脫身走泸北。
今三浪悉平,惟傍羅颠、矣識(案:“矣識”即前所稱“劍川矣羅識”也)子孫在蕃中。
(案:望千雖不标诏名,而列于六诏、八诏之間,則以當第七诏也)。
八,蒙舍,一诏也。
居蒙舍川,在諸部落之南,故稱南诏也,姓蒙。
貞元年中,獻書于劍南節度使韋臯,自言本永昌沙壺之源也。
南诏八代祖舍龍,生龍獨羅,亦名細奴邏。
當高宗時,遣首領數詣京師朝參,皆得召見,賞錦袍、錦袖紫袍。
細奴邏生邏盛炎,炎生盛邏皮,盛邏皮生閣羅鳳(案:《唐書》“盛羅皮”下尚有皮邏閣一代,此本蓋有脫丈)。
當天後時,邏盛入朝,其妻方娠,行次姚州,生盛邏皮。
邏盛炎聞而喜曰:“吾且有子承繼,身到漢地,死無憾矣!”既至谒見,大蒙恩獎,敕鴻胪安置,賜錦袍、金帶、缯彩數百匹,歸本國,開元初卒。
其子盛邏皮立,朝廷授特進、台登郡王,知沙壺州刺史。
長男閣羅鳳授特進兼楊瓜州刺史,次男成節度蒙舍州刺史,次男崇江東刺史,次男成進雙祝州刺史。
初,炎閣未有子(案:《唐書》炎閣為邏盛炎長子,盛邏皮之兄),養閣羅鳳為子,閣羅鳳複歸蒙咩,故名承炎閣,後亦不改。
天寶四載,閣羅鳳長男鳳伽異入朝宿衛,授鴻胪少卿。
七載,蒙歸義卒(案:《唐書》蒙歸義即皮羅閣,乃唐所賜名也)。
閣羅鳳立,朝廷冊襲雲南王。
矣伽異大卿兼楊瓜州刺史。
閣羅鳳攻石橋城,擒施谷皮,讨越析,枭于贈,西開尋傳,南通骠國。
及張乾拖陷姚州,鮮于仲通戰江口,遂與中原隔絕。
閣羅鳳嘗謂後嗣悅歸皇化,俱指大和城碑,及表疏舊本,呈示漢使,足以雪吾前過也。
鳳伽異先死。
大曆四年,閣羅鳳卒。
伽異長男異牟尋繼立,生尋夢湊,一名閤勸。
異牟尋每歎地卑夷雜,禮儀不通,隔越中華,杜絕聲教,遂獻書檄,寄西川節度使韋臯。
韋臯答牟尋書,申以朝廷之命。
牟尋不謀于下,陰決大計。
遂三路發使,冀有一達。
一使出安南,一使出西川,一使出黔中(案:此五字原本脫,據《唐書》補入)。
貞元十年,三使悉至阙下,朝廷納其誠款,許其歸化。
節度恭承诏旨,專遣西川判官(案:《唐書》作“巡官”)崔佐時親信數人,越雲南,與牟尋盟于玷蒼山下。
誓文四本,内一本進獻,一本異牟尋置于玷蒼山下神祠石函内,一本納于祖父等廟,一本置府庫中,以示子孫,不令背逆,不令侵掠。
臣鹹通四年正月,奉本使尚書蔡襲意旨,令書吏寫蠻王異牟尋《誓文》數本,并書牒系于車弩上,飛入賊營。
臣切覽牟尋《誓文》,立盟極切。
今南蠻子孫違負前誓,伏料天道必誅,容臣親于江源訪覓其《誓文》,續俟寫錄真本進上(案:異牟尋《誓文》今附卷末,而此雲待訪覓續寫者,蓋其初作此篇時尚未得《誓文》,故所言如此。
其後訪覓附入,而此本未及刊削,遂前後互異其說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