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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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實找找家裡關系,安排個工作也不是什麼太大的難事。

    隻是當時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壓根沒想走這條路。

    現在感覺到形勢嚴峻,又不想湊合了事。

    于是我選擇了出國留學。

     最近這幾年确實很流行留學,留學回來身價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後是海歸海待,總之帶了個海字,比土特産就金貴點。

    不過說實在的,出國留學不見得是多出息的事。

    家裡有權的,孩子都當公務員了。

    家裡有錢的,孩子都直接繼承家族産業了。

    家裡有權有錢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領域自由發展。

    家裡沒錢沒權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氣點就去服務大衆了。

    家裡有點小錢小權的,不太缺孩子這份工資,又對未來有美好的設想,對未知的高級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樣,飄洋過海了。

     公平的願望是美好的,現實的表現是殘酷的。

    我們很幼稚,但我們明白事理。

     後來我報了新東方,考了雅思,和同學吃了散夥飯,帶上老爸老媽的血汗錢,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裡裝上黃連素和牛黃解毒丸,穿着羽絨服所有兜都塞的滿滿的,飛向了地球另一邊。

     那個時候我并不能看清未來,我想可能同代的我們都這樣,從選文理科開始,一直到選專業留學,我覺得我沒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臉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

    因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緣。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陳雜。

    我迷過路,丢過包,最慘的時候每天吃三個面包卻不想再伸手向家裡要錢。

    上課不敢開口說話,下課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陽光下仰望藍天,看着現代都市看着不同種族的人悠閑走過,覺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現在回想那時,我也不會抱怨遺憾,至少我沒趴下,沒去騙别人的錢,沒待在華人的圈子裡沉淪,沒被學校趕出去,沒丢臉。

    有些矯情,但這也是一種PRIDE。

     也許長大就在一瞬之間。

     之所以認識方茴,是因為歡歡。

     歡歡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

    其實留學生談戀愛挺簡單的,異國他鄉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愛情也順理成章的速食,從認識到同居,我們總共花了28天的時間。

     歡歡已經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豐富多彩了起來。

    那天我們和她幾個朋友一起去錢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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