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占經 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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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占一 月名體 皇甫谧《年曆》曰:“月者,群陰之宗,光内影月以宵耀,名曰夜光。

    ”《易說卦》曰:“坎為月。

    ”《河圖帝覽嬉》曰:“月者,金之精。

    ”《春秋感精符》曰:“月者,陰之精,地之理。

    ”《廣雅》曰:“夜光謂之月。

    ”《天宮書》曰:“太陰之精,上為月。

    月者,天地之陰,金之精也。

    ”王子年《拾遺記》曰:“瀛洲水精為月。

    ”《禮記》曰:“月者,阙也。

    ”範子《計然》曰:“月者,水也。

    ”《淮南子》曰:“月者,天之使也;水氣之精者,為月。

    ”《漢書李尋上疏》曰:“月者,從陰之長,妃後、大臣、諸侯之象。

    ”張衡《靈憲》曰:“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象。

    兔蛤焉,陰之類,數偶也。

    并羿請不死之藥于西王母,娥竊之以奔月,遂托身于月,是謂蟾蜍。

    ”《春秋演孔圖》曰:“蟾蜍,月精也。

    ”楊泉《物理論》曰:“月陰之精,其形也圓,其質也清,禀日之光,而見其體;日不照,則謂之魄。

    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旁,故半照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裹。

    故不見也。

    ” 月行度二 四十分日之七百四十三奇一,則遲疾之一終而複始矣。

    月朔而晨見東方,謂之側匿,行遲也;月晦而夕見西方,謂之朓,行疾也;遲疾相通,謂之平;行一日十三度六十七分度之二十五半,二十七日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七百四十三奇一而周天矣。

    一年月十三周天,有閏之年則十四周天。

    與日合度,是為月朔。

    日月相與東行;日行遲,而月行疾;二十九日一千三百四十分日之七百一十一則月周天複還及日,即二朔去之日數也。

    《春秋元命包》曰:“日月右行,周天二十三萬裡。

    ”《河圖》曰:“曰:“日、月、五星同道,過牽牛、女、虛、危、室、壁、奎、胃、昴,皆行其南,去之九尺;畢北七尺,觜、參北一丈三尺;貫井,出鬼南六尺;出柳北六尺;出七星、張北一丈三尺;出、翼、轸北一丈三天;貫角、亢,出氐南二尺;出房左右服間,出心北二尺,屋北十尺;出箕北六尺;貫鬥至牛,此日、月、五星行常道也。

    ”《洛書》曰:“日、月、五星,行曆左角内;行左亢外四尺;曆左右氐;外行房兩服間;行心内六尺;行尾内十八尺;行箕内十二尺;行鬥柄中一尺;行牛中,行女外四尺;行虛外六尺,行危外十三尺;行室外十六尺,行壁外十三尺;行奎外十三尺;行婁外九尺;行胃外十一尺;行昴外五尺;曆畢左角;行觜内六尺;行參内十八尺;行井中;行鬼外十四尺;行柳内九天;行七星内十五尺;行張内十八尺;行翼内十六尺;行轸内十三尺。

    在上者為北,此日、月、五星之正道也。

    ” 月行盈縮三 石氏曰:“明王在上,月行依道;若主不明,臣執勢,則月行失道。

    大臣用事,背公向私,兵刑失道,則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威,擅權則或進退朓朒;皆君臣刑德不正之咎也。

    有不如常,随事占其吉兇;月行疾,則君刑緩;行遲,則君刑急。

    月之與日,遲疾勢殊,而事勢異也。

    是故人君月有變,則省刑以德,恩從肆赦,故春秋有眚災友肆赦。

    ”劉向《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朓則王侯其舒言、政緩,則陽行遲、陰行疾也。

    側匿則王侯其肅言、政急,則陽行疾、陰行遲也。

    舒者,臣驕而執政也。

    肅者,臣下恐懼太甚也。

    ”劉歆曰:“舒者王侯殿意專政,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讷不任事,臣下馳縱,故行遲也。

    ”《春秋運鬥樞》曰:“主勢集于後族,群妃之黨,橫僭為害,則月盈。

    ”京房《易飛候》曰:“月生八日當中,五日六日而中,有兵在列,大戰。

    ”《荊州占》曰:“月行疾,天下有急事。

    ”又曰:“月行過急,奸邪起,月行不及度,多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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