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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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怎麼會有力氣扛一隻屍體到我房間裡?又何況,我跟她自從畢業後就沒連絡了(事實上,除了拿到畢業紀念冊通訊錄的補習班外,誰也沒跟我連絡過),她想扛屍體找我,也不曉得我住在哪裡。
這樣說起來,這應該是一起随便亂丢屍體的案子。
因為沒人知道我住在這裡。
也許連隔壁的老婆婆都不曉得她隔壁住了個人吧?。
不過樓下轉角在轉角的街上,那個賣早餐的老闆娘,倒是有可能知道我住在這裡的。
老闆娘臉黑黝黝的,多半是因為長期跟油煙相處的關系,有時候她會将頭發盤起來,有時候她索性将頭發用頭巾包起來,我想是為了衛生的關系吧,老闆娘是個好人。
我記得去年曾經跟她說過我住在附近街上的轉角的轉角,她或許記得,因為老闆娘的記性非常好,她總可以将連續劇的劇情回朔到一個月前,再對劇裡的好人與壞人進行性格分析。
就因為老闆娘的記性奇佳,所以老闆娘每次一看到我,就會問我:“老樣子吧?漢堡蛋加中杯奶茶?”然後順手在霹霹作響的鐵闆上打了顆蛋,放上幾片洋蔥。
“沒錯,就是老樣子。
”我總是微笑,然後拿起桌上被西紅柿醬漬了一塊的報紙。
我喜歡老闆娘記得我的習慣。
雖然有時候我想點些别的東西吃,像是烤巧克力土司跟柳橙汁之類的,但我都忍了下來,因為那會破壞我跟老闆娘之間的“老樣子”,老樣子一旦被破壞了,我在老闆娘的眼中就會退化成顧客,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誰都讨厭被當成顧客。
老闆娘大部分的時間都忙着,因為這附近的小學生都會跑去那兒買早餐,早餐店的生意從來就不錯。
但老闆娘盡管忙,偶而也會跟我哈拉幾句,聊聊她的兒子考上了成大研究所,或是昨天的電視劇演了些什麼。
為了同她有話嚼,我每天晚上都會看民視的鄉土連續劇,親戚别計較啦、長男的媳婦啦、飛龍在天啦、情義啦,我全都看了,有時候回放再看一次,變成一種殺時間的慣性。
而去年快過年的時候,老闆娘問我什麼時候回家過年,我跟她說我就住在街上轉角的轉角,回家隻是走上幾步路罷了,但過年這種媒體制造出來的消費怪物,有批判思想的人是絕不會過的。
所以老闆娘知道我住在這裡。
但老闆娘不是會殺人的那種人,我知道不是。
要是連老闆娘這種和藹可親的人都會殺人棄屍,這個城市早已堆滿屍體,我想都不敢想。
話又說回來,知道我住在這裡的人,隻剩下我自己而已? “喂?知道是誰挂了你嗎?”我問,看着屍體,屍體也看着我,半透明的灰白薄膜下,藏着一種很茫然的眼神,不像是等待着什麼,也不像是不等待着什麼,屍體的眼神什麼也不像,就跟卡在任何東西的中間一樣。
我在暈黃燈光下持續端詳着屍體,眼睛都快閉上了;屍體不像電視,屍體可是沉默的厲害,無趣的不得了。
我屏住呼吸,靠近屍體的臉孔仔細地瞧瞧,依舊是張陌生的臉,完全無法想起來的一張臉。
于是我在屍體的褲袋裡搜尋着,也許有什麼身分證或是什麼證件可以幫幫我想起些什麼,也許我可以在畢業紀念冊中找到他的名字,也許他來自我想不起來的童年記憶,也許他正是某個童年玩伴,穿越城市的灰白與擁擠想找我聊些童年還是夢想之類的,卻意外死在我房裡?雖然我很明白沒有所謂的童年玩伴知道我住在這裡,但這個世界畢竟充滿了不可思議,就跟那條三公尺的大縧蟲一樣。
可惜,屍體的口袋裡隻有兩張折好的統一發票、三個十元銅闆,以及一串鑰匙。
這鑰匙我見過,因為它根本就是我的,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兇手或屍體可以進入我的房間。
但屍體本身依舊陌生。
盡管很陌生,但在一個小時前我曾經問過自己一個荒謬的問題:“難道我自己就是兇手?” 這種情節可以在幾部好萊塢電影中見到,警探主角緝兇緝了半天,最後居然發現原來是自己的人格分裂,兇惡的人格連續殺了好幾個人卻渾不自知,最後真相大白時,主角面臨内心沖突善惡難分神魔交戰痛苦分裂,而戲院裡的觀衆無不大呼劇情急轉直下好不過瘾等等。
但,人生雖然就是戲,演不完的戲,有個時候悲,有的時候喜,但這戲碼大小有别,從來不是人人都有機會成為“電影”裡的演員,隻有陳水扁、宋楚瑜、連戰、馬英九、李登輝這些人的戲,才是人人争相目睹的大螢幕格局。
然而這城市裡大多數的人的戲,都是狗屁倒竈的鄉土連續劇,擡不上大場面,而人格分裂導緻犯案這種天殺的屌事,跟我自然一點關系也沒有。
我很清楚自己在城市裡的角色,我不是負責殺人的。
我有我的角色,我的角色是負責在城市中做遊蕩的冥想,試着讓自己成為城市的一大塊的一小部份。
但這頭屍體畢竟還是挂在我的房裡,這是無堅不催的事實,這個事實令我困倦,我忍不住又打了個哈欠,因為我不是個好偵探,畢竟偵探也不是我的角色。
一隻蒼蠅停在屍體的眼睛上,我突然感到厭煩,伸手将蒼蠅趕走。
蒼蠅冷冷地飛到屍體手指勾着的馬克杯上,馬克杯裡裝了一杯曾經是速溶咖啡的東西。
那是我的速溶咖啡。
我喜歡喝“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三合一速溶咖啡,一方面是因為我喜歡那些廣告,一方面是因為它跟廣告一樣,什麼都幫我調好了,我隻要把熱水往杯子裡頭一沖,廉價卻很實際的香味立刻喂養一個渴望風格之外的靈魂。
但這杯曾經是咖啡的東西,現在卻飄着一點一點的圓形綠色,我想應該是發黴了。
兩個小時前,我有股沖動想把馬克杯裡的不明物質倒掉,洗一洗,重新沖杯咖啡喝,但屍體的手指輕輕勾着馬克杯,使我感到同情與淡淡的遺憾。
這屍體還是個人的時候,一定想把這杯好喝的速溶咖啡喝完,不料死神卻先一步找上了他,所以我隻能吞吞口水,試着把速溶咖啡給忘了。
就當作是保
這樣說起來,這應該是一起随便亂丢屍體的案子。
因為沒人知道我住在這裡。
也許連隔壁的老婆婆都不曉得她隔壁住了個人吧?。
不過樓下轉角在轉角的街上,那個賣早餐的老闆娘,倒是有可能知道我住在這裡的。
老闆娘臉黑黝黝的,多半是因為長期跟油煙相處的關系,有時候她會将頭發盤起來,有時候她索性将頭發用頭巾包起來,我想是為了衛生的關系吧,老闆娘是個好人。
我記得去年曾經跟她說過我住在附近街上的轉角的轉角,她或許記得,因為老闆娘的記性非常好,她總可以将連續劇的劇情回朔到一個月前,再對劇裡的好人與壞人進行性格分析。
就因為老闆娘的記性奇佳,所以老闆娘每次一看到我,就會問我:“老樣子吧?漢堡蛋加中杯奶茶?”然後順手在霹霹作響的鐵闆上打了顆蛋,放上幾片洋蔥。
“沒錯,就是老樣子。
”我總是微笑,然後拿起桌上被西紅柿醬漬了一塊的報紙。
我喜歡老闆娘記得我的習慣。
雖然有時候我想點些别的東西吃,像是烤巧克力土司跟柳橙汁之類的,但我都忍了下來,因為那會破壞我跟老闆娘之間的“老樣子”,老樣子一旦被破壞了,我在老闆娘的眼中就會退化成顧客,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誰都讨厭被當成顧客。
老闆娘大部分的時間都忙着,因為這附近的小學生都會跑去那兒買早餐,早餐店的生意從來就不錯。
但老闆娘盡管忙,偶而也會跟我哈拉幾句,聊聊她的兒子考上了成大研究所,或是昨天的電視劇演了些什麼。
為了同她有話嚼,我每天晚上都會看民視的鄉土連續劇,親戚别計較啦、長男的媳婦啦、飛龍在天啦、情義啦,我全都看了,有時候回放再看一次,變成一種殺時間的慣性。
而去年快過年的時候,老闆娘問我什麼時候回家過年,我跟她說我就住在街上轉角的轉角,回家隻是走上幾步路罷了,但過年這種媒體制造出來的消費怪物,有批判思想的人是絕不會過的。
所以老闆娘知道我住在這裡。
但老闆娘不是會殺人的那種人,我知道不是。
要是連老闆娘這種和藹可親的人都會殺人棄屍,這個城市早已堆滿屍體,我想都不敢想。
話又說回來,知道我住在這裡的人,隻剩下我自己而已? “喂?知道是誰挂了你嗎?”我問,看着屍體,屍體也看着我,半透明的灰白薄膜下,藏着一種很茫然的眼神,不像是等待着什麼,也不像是不等待着什麼,屍體的眼神什麼也不像,就跟卡在任何東西的中間一樣。
我在暈黃燈光下持續端詳着屍體,眼睛都快閉上了;屍體不像電視,屍體可是沉默的厲害,無趣的不得了。
我屏住呼吸,靠近屍體的臉孔仔細地瞧瞧,依舊是張陌生的臉,完全無法想起來的一張臉。
于是我在屍體的褲袋裡搜尋着,也許有什麼身分證或是什麼證件可以幫幫我想起些什麼,也許我可以在畢業紀念冊中找到他的名字,也許他來自我想不起來的童年記憶,也許他正是某個童年玩伴,穿越城市的灰白與擁擠想找我聊些童年還是夢想之類的,卻意外死在我房裡?雖然我很明白沒有所謂的童年玩伴知道我住在這裡,但這個世界畢竟充滿了不可思議,就跟那條三公尺的大縧蟲一樣。
可惜,屍體的口袋裡隻有兩張折好的統一發票、三個十元銅闆,以及一串鑰匙。
這鑰匙我見過,因為它根本就是我的,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兇手或屍體可以進入我的房間。
但屍體本身依舊陌生。
盡管很陌生,但在一個小時前我曾經問過自己一個荒謬的問題:“難道我自己就是兇手?” 這種情節可以在幾部好萊塢電影中見到,警探主角緝兇緝了半天,最後居然發現原來是自己的人格分裂,兇惡的人格連續殺了好幾個人卻渾不自知,最後真相大白時,主角面臨内心沖突善惡難分神魔交戰痛苦分裂,而戲院裡的觀衆無不大呼劇情急轉直下好不過瘾等等。
但,人生雖然就是戲,演不完的戲,有個時候悲,有的時候喜,但這戲碼大小有别,從來不是人人都有機會成為“電影”裡的演員,隻有陳水扁、宋楚瑜、連戰、馬英九、李登輝這些人的戲,才是人人争相目睹的大螢幕格局。
然而這城市裡大多數的人的戲,都是狗屁倒竈的鄉土連續劇,擡不上大場面,而人格分裂導緻犯案這種天殺的屌事,跟我自然一點關系也沒有。
我很清楚自己在城市裡的角色,我不是負責殺人的。
我有我的角色,我的角色是負責在城市中做遊蕩的冥想,試着讓自己成為城市的一大塊的一小部份。
但這頭屍體畢竟還是挂在我的房裡,這是無堅不催的事實,這個事實令我困倦,我忍不住又打了個哈欠,因為我不是個好偵探,畢竟偵探也不是我的角色。
一隻蒼蠅停在屍體的眼睛上,我突然感到厭煩,伸手将蒼蠅趕走。
蒼蠅冷冷地飛到屍體手指勾着的馬克杯上,馬克杯裡裝了一杯曾經是速溶咖啡的東西。
那是我的速溶咖啡。
我喜歡喝“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三合一速溶咖啡,一方面是因為我喜歡那些廣告,一方面是因為它跟廣告一樣,什麼都幫我調好了,我隻要把熱水往杯子裡頭一沖,廉價卻很實際的香味立刻喂養一個渴望風格之外的靈魂。
但這杯曾經是咖啡的東西,現在卻飄着一點一點的圓形綠色,我想應該是發黴了。
兩個小時前,我有股沖動想把馬克杯裡的不明物質倒掉,洗一洗,重新沖杯咖啡喝,但屍體的手指輕輕勾着馬克杯,使我感到同情與淡淡的遺憾。
這屍體還是個人的時候,一定想把這杯好喝的速溶咖啡喝完,不料死神卻先一步找上了他,所以我隻能吞吞口水,試着把速溶咖啡給忘了。
就當作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