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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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跣足岸帻,旁若無人。

    搆一禅亭,名曰「夢蝶處」;與住僧誦經自娛,人号李菩薩。

    尋卒,因葬于台。

     ·貞節 鄭氏,僞禮官鄭斌女也;配續順公沉瑞。

    初,甲寅耿逆倡亂,僞藩鄭經應之,分師寇廣,遷公來台,以斌女妻之。

    辛酉冬,傅為霖反間謀洩,父子被戮。

    當事者株連及公,囚其眷屬;獨氏發歸,以父故也。

    氏泣謂父曰:『兒既适沉家,生死與共。

    今公罹重禍,兒安可獨生?願父遣兒同監』!斌從其請,送逮所;當事者羁之别室。

    及公将缢,問夫人何在?或語之故。

    公解一帶,使人持别夫人曰:『萬事休矣』!氏遂自結缳;其弟鄭夢麟在側,泣告曰:『父有勳勞于國,上人既釋我姊無辜,何為惡生樂死』?氏笑而答曰:『姊非惡生樂死也,第生既為沉家人,死不得不為沉家鬼耳。

    父老矣!惟弟是賴。

    歸語吾父,為謝不孝』。

    遂投缳,氣絕顔色不變。

    台之人士鹹悲憐焉。

     鄭克■〈臧上土下〉妻,陳氏僞總制陳永華女也。

    少知書守禮;及長,适克■〈臧上土下〉,即僞藩鄭經螟蛉子,原姓李。

    初,經嬖妾林氏取而秘養之,經不知也。

    先求婚于馮錫範,錫範婉辭;後以永華女配之。

    及經西寇,委政于永華;永華盡心拊循,民皆悅服,欲避震主之嫌,乃請立克■〈臧上土下〉為監國。

    克■〈臧上土下〉亦頗自嚴毅,不避權勢;經諸弟皆憚之。

    迨經敗東還,永華亦殁,即以國事付克■〈臧上土下〉。

    無何,經病殁;諸弟即于喪次揚言曰:『彼非鄭氏子,孰肯為之下』?環訴于經母董氏曰:『克■〈臧上土下〉非吾骨肉,一旦得志,吾屬無遺類矣』。

    董氏即命收監國印。

    兵将入,克■〈臧上土下〉顧謂陳曰:『耳目殊異,恐不能相保』。

    陳曰:『夫在與在、夫亡與亡,必不相負』!克■〈臧上土下〉既幽于别室,諸弟怨■〈臧上土下〉克尤深,即于是夜命烏鬼拉殺之。

    董氏遂立克塽;以永華為國之望,猶禮待陳氏。

    躬親撫慰,詢其所為?陳氏曰:『昔為箕帚婦,今為罪人妻;官民禮隔,願出居别室。

    待亡夫百日後,即往地下相從耳』!許之;乃為别室以處陳氏,仍置克■〈臧上土下〉柩于中。

    陳氏旦暮哭奠,日惟飲茶數勺耳。

    至卒哭,懸帛柩側,遂沐浴整衣冠,自缢而死。

    從容就義,陳氏有焉。

    董氏命同克■〈臧上土下〉柩,以禮合葬焉。

    墓在台灣縣武定裡洲仔尾。

     鄭氏宜娘者,漳郡澄邑人也。

    年十八,歸謝燦。

    燦去家遠賈,三載始歸,染病卒;氏朝夕号泣,誓以死從。

    鄰媪慰以姑老、家貧,且無兄弟,若何?氏答曰:『竊聞婦人「從一而終」;餘知「從一」之義耳,他不遑顧矣』。

    既卒哭,遂投缳而死。

    台之士女景慕碩節,聞其事于僞天興州,建坊旌之,表曰「貞節」;在台灣縣鎮北坊。

     阮氏蔭娘者,原漳州人也。

    父操舶為生。

    年十六,适王尋。

    尋同安浯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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