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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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儀。
陰陽官報複圓,鼓聲止。
通贊唱:『跪;叩』。
樂作,各官又行三跪九叩禮;樂止,禮畢月食救護儀同(乾隆二十六年奉文:初虧、食甚、複圓俱行一跪三叩禮)。
鄉飲酒 順治初,令京府及直省府、州、縣每歲舉行鄉飲酒禮。
設賓、僎、介、主酒席,于「存留錢糧」内支辦。
儀法:京府及直省府、州、縣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學行鄉飲酒禮。
前一日,執事者于儒學之講堂,依圖陳設坐次;司正率執事習禮。
至日黎明,執事者宰牲具馔。
主席及僚屬、司正先詣學,遣人速賓、馔以下。
比至,執事者先報曰:『賓至』;主席率僚屬出迎于庠門之外以入。
主居東、賓居西,三讓三揖而後升堂,東西相向立。
贊兩拜,賓坐。
執事又報曰:『僎至』;主席又率僚屬出迎,揖讓、升堂、拜坐如前儀。
賓、僎、介至,既就位;執事者唱:『司正揚觯』;執事者引司正由西階升,詣堂中,北向立。
執事者唱:『賓、僎以下皆立』。
唱:『揖』;司正揖,賓、僎以下皆揖。
執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司正舉酒曰:『恭維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餘,非為飲食。
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裡。
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讀畢,執事者唱:『司正飲酒』;飲畢,以觯授執事。
執事者唱:『揖』;司正揖,賓、僎以下皆揖。
司正複位,賓,僎以下皆坐。
唱:『讀律令』;執事者舉律令案于堂之中,引禮引讀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
唱:『賓、僎以下皆立』。
行揖禮如前。
讀畢,複位。
執事者唱:『供馔案』;執事者舉馔案至賓前,次僎、次介、次主,三賓以下各以次舉訖。
執事者唱:『獻』;賓、主起席北面立,執事者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賓前,置于席,稍退。
贊兩拜;賓答拜訖,執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僎前,置于席,交拜如前儀。
畢,主退複位。
執事者唱:『賓酬酒』;賓起、僎從之,執事者斟酒授賓,賓受爵詣主前,置于席,稍退。
贊兩拜,賓、僎、主交拜訖,各就位坐,執事者分左右立。
介、三賓、衆賓以下以次斟酒于席訖,執事者唱:『飲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湯,又唱:『斟酒、飲酒、供湯』。
三品畢,執事者唱:『徹馔』。
候徹飲案訖,唱:『賓、僎以下皆行禮』;僎、主、僚屬居東,賓、介、三賓、衆賓居西,贊兩拜訖。
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西行,仍三揖,出庠門而退。
凡鄉飲酒禮,高年有德者坐席居上,餘以次序齒而列。
其有違犯科條者,不許幹良善之席;違者,罪以違制。
敢有喧嘩失禮者,揚觯者以禮責之。
主:府知府、州知州、縣知縣,如無正印官,佐貳官代;位于東南。
大賓:以緻仕官為之,位于西北。
僎、賓:擇鄉裡年高有德之人,位于東北。
介:以次長,位于西南。
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于賓、主、介、僎之後。
除賓、僎外,衆賓序齒列坐,其僚屬則序爵。
司正以教職為之,主揚觯以罰。
贊禮者,以老成生員為之。
鄉飲酒方位圖見下: 鄉飲酒方位圖 鄉約 順治九年,頒行「六谕」卧碑文于直隸各省。
十六年,議準令直省府、州、縣皆舉行鄉約,責成鄉約人等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講。
康熙九年,頒上谕十六條:一、敦孝弟以重人倫;一、笃宗族以昭雍睦;一、和鄉黨以息争訟;一、重農桑以足衣食;一、尚節儉以惜财用;一、隆學校以端士習;一、黜異端以崇正學;一、講法律以儆愚頑;一、明禮讓以厚風俗;一、務本業以定民志;一、訓子弟以禁非為;一、息誣告以全善良;一、誡匿逃以免株連;一、完錢糧以省催科;一、聯保甲以弭盜賊;一、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二十五年,覆準上谕十六條,令直省督、撫轉行提、鎮等官曉谕各該營伍将弁兵丁并頒發土司各官,通行講讀。
雍正元年,欽定「聖谕廣訓」十六章(共計萬言),刊刻頒行府、州、縣鄉村,令生童誦讀;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條宣講。
乾隆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内閣奉上谕:『士為四民之首,而太學者教化所先,四方于是觀型焉。
比者,聚生徒而教育之,董以師儒,舉古人之成法規條,亦既詳備矣。
獨是科名聲利之習深入人心,積重難返。
士子所為伋伋皇皇者,惟是之求,而未嘗有志于聖賢之道。
不知國家以經義取士,使多士由聖賢之言、體聖賢之心,正欲使之為聖賢之徒;而豈沾沾焉文藝之未哉?朱子同安縣谕學者雲:「學以為已。
今之世,父所以诏其子、兄所以勉其弟、師所以教其弟子、弟子之所以學,舍科舉之業則無為也。
使古人之學止于如此,則凡可以得志于科學,斯已爾。
所以孜孜焉愛日不倦以至乎死而後已者,果何為而然哉?今之士惟不知此,以為苟足以應有司之求矣,則無事乎汲汲為也。
是以至于惰遊而不知返,終身不能有志于學。
而君子以為非士之罪也,使教素明于上而學素講于下,則士者固将有以用其力,而豈有不勉之患哉?諸君苟能緻思于科舉之外,而知古人之所以為學,則将有欲罷不能者矣」。
觀朱子言此,洵古今通患。
夫「為己」二字,乃入聖之門。
知為己,則所讀之書,一一有益于身心,而日用事物之間,存養省察,闇然自修;世俗之紛華靡麗無足動念,何患詞章、聲譽之能奪志哉!況即為科舉,亦無礙于聖賢之學。
朱子雲:「非是科舉累人,人累科舉。
若高見遠識之士讀聖賢之書,據吾所見為文以應之,得失置之度外,雖日日應舉亦不累也。
居今之世,雖孔子複生,也不免應舉;然豈能累孔子耶』?朱子此言,即是科舉中為己之學。
誠能為己,則四書、五經皆聖賢之精蘊。
體而行之,為聖賢而有餘。
不能為已,則雖舉經義治事而督課之,亦糟粕陳言,無裨實用,浮僞與時文等耳。
故學者莫要于辨志:志于為已者,聖賢之徒也;志于科名者,世俗之陋也。
國家養育人材,将用以緻君澤民、治國平天下;而囿于積習,不能奮然求至于聖賢,豈不謬哉?朕膺君、師之任,有厚望于諸生。
适讀朱子書,見其言切中士習流弊,故親切為諸生言之,俾司教者知所以教而為學者知所以學』。
乾隆十年,議準将乾隆五年欽頒太學訓饬士子文通行頒發直省學宮,令教官于朔望一體宣講,永遠遵行。
祠祀 台灣府 社稷壇:在永康裡。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永康裡。
先農壇:在長興裡。
雍正五年建。
前有耤田四畝九分。
郡厲壇:在郡城小北門外。
--以上各祭儀〔注〕,詳載前;惟祭厲壇儀注,見後。
台灣縣附郭,不别為壇。
文廟:在郡城甯南坊(規制詳「學校」)。
崇聖祠:在大成殿後。
名宦祠:在
陰陽官報複圓,鼓聲止。
通贊唱:『跪;叩』。
樂作,各官又行三跪九叩禮;樂止,禮畢月食救護儀同(乾隆二十六年奉文:初虧、食甚、複圓俱行一跪三叩禮)。
鄉飲酒 順治初,令京府及直省府、州、縣每歲舉行鄉飲酒禮。
設賓、僎、介、主酒席,于「存留錢糧」内支辦。
儀法:京府及直省府、州、縣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學行鄉飲酒禮。
前一日,執事者于儒學之講堂,依圖陳設坐次;司正率執事習禮。
至日黎明,執事者宰牲具馔。
主席及僚屬、司正先詣學,遣人速賓、馔以下。
比至,執事者先報曰:『賓至』;主席率僚屬出迎于庠門之外以入。
主居東、賓居西,三讓三揖而後升堂,東西相向立。
贊兩拜,賓坐。
執事又報曰:『僎至』;主席又率僚屬出迎,揖讓、升堂、拜坐如前儀。
賓、僎、介至,既就位;執事者唱:『司正揚觯』;執事者引司正由西階升,詣堂中,北向立。
執事者唱:『賓、僎以下皆立』。
唱:『揖』;司正揖,賓、僎以下皆揖。
執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司正舉酒曰:『恭維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餘,非為飲食。
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裡。
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讀畢,執事者唱:『司正飲酒』;飲畢,以觯授執事。
執事者唱:『揖』;司正揖,賓、僎以下皆揖。
司正複位,賓,僎以下皆坐。
唱:『讀律令』;執事者舉律令案于堂之中,引禮引讀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
唱:『賓、僎以下皆立』。
行揖禮如前。
讀畢,複位。
執事者唱:『供馔案』;執事者舉馔案至賓前,次僎、次介、次主,三賓以下各以次舉訖。
執事者唱:『獻』;賓、主起席北面立,執事者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賓前,置于席,稍退。
贊兩拜;賓答拜訖,執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僎前,置于席,交拜如前儀。
畢,主退複位。
執事者唱:『賓酬酒』;賓起、僎從之,執事者斟酒授賓,賓受爵詣主前,置于席,稍退。
贊兩拜,賓、僎、主交拜訖,各就位坐,執事者分左右立。
介、三賓、衆賓以下以次斟酒于席訖,執事者唱:『飲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湯,又唱:『斟酒、飲酒、供湯』。
三品畢,執事者唱:『徹馔』。
候徹飲案訖,唱:『賓、僎以下皆行禮』;僎、主、僚屬居東,賓、介、三賓、衆賓居西,贊兩拜訖。
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西行,仍三揖,出庠門而退。
凡鄉飲酒禮,高年有德者坐席居上,餘以次序齒而列。
其有違犯科條者,不許幹良善之席;違者,罪以違制。
敢有喧嘩失禮者,揚觯者以禮責之。
主:府知府、州知州、縣知縣,如無正印官,佐貳官代;位于東南。
大賓:以緻仕官為之,位于西北。
僎、賓:擇鄉裡年高有德之人,位于東北。
介:以次長,位于西南。
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于賓、主、介、僎之後。
除賓、僎外,衆賓序齒列坐,其僚屬則序爵。
司正以教職為之,主揚觯以罰。
贊禮者,以老成生員為之。
鄉飲酒方位圖見下: 鄉飲酒方位圖 鄉約 順治九年,頒行「六谕」卧碑文于直隸各省。
十六年,議準令直省府、州、縣皆舉行鄉約,責成鄉約人等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講。
康熙九年,頒上谕十六條:一、敦孝弟以重人倫;一、笃宗族以昭雍睦;一、和鄉黨以息争訟;一、重農桑以足衣食;一、尚節儉以惜财用;一、隆學校以端士習;一、黜異端以崇正學;一、講法律以儆愚頑;一、明禮讓以厚風俗;一、務本業以定民志;一、訓子弟以禁非為;一、息誣告以全善良;一、誡匿逃以免株連;一、完錢糧以省催科;一、聯保甲以弭盜賊;一、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二十五年,覆準上谕十六條,令直省督、撫轉行提、鎮等官曉谕各該營伍将弁兵丁并頒發土司各官,通行講讀。
雍正元年,欽定「聖谕廣訓」十六章(共計萬言),刊刻頒行府、州、縣鄉村,令生童誦讀;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條宣講。
乾隆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内閣奉上谕:『士為四民之首,而太學者教化所先,四方于是觀型焉。
比者,聚生徒而教育之,董以師儒,舉古人之成法規條,亦既詳備矣。
獨是科名聲利之習深入人心,積重難返。
士子所為伋伋皇皇者,惟是之求,而未嘗有志于聖賢之道。
不知國家以經義取士,使多士由聖賢之言、體聖賢之心,正欲使之為聖賢之徒;而豈沾沾焉文藝之未哉?朱子同安縣谕學者雲:「學以為已。
今之世,父所以诏其子、兄所以勉其弟、師所以教其弟子、弟子之所以學,舍科舉之業則無為也。
使古人之學止于如此,則凡可以得志于科學,斯已爾。
所以孜孜焉愛日不倦以至乎死而後已者,果何為而然哉?今之士惟不知此,以為苟足以應有司之求矣,則無事乎汲汲為也。
是以至于惰遊而不知返,終身不能有志于學。
而君子以為非士之罪也,使教素明于上而學素講于下,則士者固将有以用其力,而豈有不勉之患哉?諸君苟能緻思于科舉之外,而知古人之所以為學,則将有欲罷不能者矣」。
觀朱子言此,洵古今通患。
夫「為己」二字,乃入聖之門。
知為己,則所讀之書,一一有益于身心,而日用事物之間,存養省察,闇然自修;世俗之紛華靡麗無足動念,何患詞章、聲譽之能奪志哉!況即為科舉,亦無礙于聖賢之學。
朱子雲:「非是科舉累人,人累科舉。
若高見遠識之士讀聖賢之書,據吾所見為文以應之,得失置之度外,雖日日應舉亦不累也。
居今之世,雖孔子複生,也不免應舉;然豈能累孔子耶』?朱子此言,即是科舉中為己之學。
誠能為己,則四書、五經皆聖賢之精蘊。
體而行之,為聖賢而有餘。
不能為已,則雖舉經義治事而督課之,亦糟粕陳言,無裨實用,浮僞與時文等耳。
故學者莫要于辨志:志于為已者,聖賢之徒也;志于科名者,世俗之陋也。
國家養育人材,将用以緻君澤民、治國平天下;而囿于積習,不能奮然求至于聖賢,豈不謬哉?朕膺君、師之任,有厚望于諸生。
适讀朱子書,見其言切中士習流弊,故親切為諸生言之,俾司教者知所以教而為學者知所以學』。
乾隆十年,議準将乾隆五年欽頒太學訓饬士子文通行頒發直省學宮,令教官于朔望一體宣講,永遠遵行。
祠祀 台灣府 社稷壇:在永康裡。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永康裡。
先農壇:在長興裡。
雍正五年建。
前有耤田四畝九分。
郡厲壇:在郡城小北門外。
--以上各祭儀〔注〕,詳載前;惟祭厲壇儀注,見後。
台灣縣附郭,不别為壇。
文廟:在郡城甯南坊(規制詳「學校」)。
崇聖祠:在大成殿後。
名宦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