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十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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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蜻蜓則雲六足四翼、翅簿等類:凡皆内地習見之物,不煩細注;今悉删去,以免載籍繁夥。
一、「災祥」「附考」中,頗載僞鄭逸事。
以其始則驅逐荷蘭、繼則納土歸降,蓋為我朝先驅者;故附錄其興亡之迹,以為台地之緣起,非敢仿「十國春秋」之例也。
一、台郡初辟,中土士大夫至止者,類各有著述以紀異;然多散在四方,島嶼固鮮藏書之府也。
範侍禦奉命巡方,自京師攜黃玉圃先生「使槎錄」以行;至武林,又得孫湘南先生「赤嵌集」;抵台商榷修志,于是「台灣志略」、「靖海紀」、「東征紀」、「台灣紀略」、「台灣雜記」、「稗海紀遊」諸集,按藉搜索,并得全書。
惟「沈文開集」,向時寓台諸公所豔稱而未得見者,亦輾轉覓諸其後人。
凡得詩文雜作鈔本九卷,半皆蠹爛,但字迹猶可辨識;既不忍沒前人之苦心,故所征引較前志尤多。
但志中所引,僅注書名;因特于「雜記」中另列「雜着」一條,備載作者姓氏,方知為某人之書,亦并以存海外之文章,令後來有據耳。
一、「藝文」内舊志将鄭氏「歸降表」采入,尤為不倫;若前明甯靖王術桂系監國魯王所封,傳中屢以「王」稱之,亦非體矣。
又「奏疏」首尾體例全載,此為冊檔之式,非是紀乘之文;況題目已經列明,更為屋上架屋。
凡以上,概為删改。
至蕩平鄭氏,施靖海之功為烈;其後辛醜恢複,則藍總戎之功不讓于施。
今二家紀載之書,一則有「靖海紀」、一則有「東征記」,雖不必皆成于己手,然其功足傳,則其文亦多可錄。
志中祗遴其半,已各得一卷。
他如沈文開不忘羁旅之思、孫湘南獨擅「叢笑」之什,是以采擇尤多;蓋是志于「藝文」之去取尤嚴也。
餘若詠物、詠景之作,則彙錄入本倏下,以見寫生屬情之妙。
其不關此者,則統載「藝文」詩中雲。
一、「災祥」「附考」中,頗載僞鄭逸事。
以其始則驅逐荷蘭、繼則納土歸降,蓋為我朝先驅者;故附錄其興亡之迹,以為台地之緣起,非敢仿「十國春秋」之例也。
一、台郡初辟,中土士大夫至止者,類各有著述以紀異;然多散在四方,島嶼固鮮藏書之府也。
範侍禦奉命巡方,自京師攜黃玉圃先生「使槎錄」以行;至武林,又得孫湘南先生「赤嵌集」;抵台商榷修志,于是「台灣志略」、「靖海紀」、「東征紀」、「台灣紀略」、「台灣雜記」、「稗海紀遊」諸集,按藉搜索,并得全書。
惟「沈文開集」,向時寓台諸公所豔稱而未得見者,亦輾轉覓諸其後人。
凡得詩文雜作鈔本九卷,半皆蠹爛,但字迹猶可辨識;既不忍沒前人之苦心,故所征引較前志尤多。
但志中所引,僅注書名;因特于「雜記」中另列「雜着」一條,備載作者姓氏,方知為某人之書,亦并以存海外之文章,令後來有據耳。
一、「藝文」内舊志将鄭氏「歸降表」采入,尤為不倫;若前明甯靖王術桂系監國魯王所封,傳中屢以「王」稱之,亦非體矣。
又「奏疏」首尾體例全載,此為冊檔之式,非是紀乘之文;況題目已經列明,更為屋上架屋。
凡以上,概為删改。
至蕩平鄭氏,施靖海之功為烈;其後辛醜恢複,則藍總戎之功不讓于施。
今二家紀載之書,一則有「靖海紀」、一則有「東征記」,雖不必皆成于己手,然其功足傳,則其文亦多可錄。
志中祗遴其半,已各得一卷。
他如沈文開不忘羁旅之思、孫湘南獨擅「叢笑」之什,是以采擇尤多;蓋是志于「藝文」之去取尤嚴也。
餘若詠物、詠景之作,則彙錄入本倏下,以見寫生屬情之妙。
其不關此者,則統載「藝文」詩中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