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瀛識略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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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丁紹儀杏舲纂 建置 康熙二十二年夏,福建水師提督、後封靖海侯施琅,統師征鄭氏,克澎湖島;鄭成功之孫克■〈臧上土下〉震懾歸誠,納所辟台灣地。

    朝議墟之。

    琅奏言地廣而腴,且關系四省要害,宜留為外蔽,不可棄(時尚未知山東、天津、遼陽各口由台可以迳達,故雲四省)。

    二十三年,聖祖斷自宸衷,即成功所置承天府、總名東都、成功子經改稱東甯者,設台灣府,隸福建布政使司,為入中國版圖所自始。

    領縣三:附府曰台灣、南曰鳳山、北曰諸羅(今名嘉義)。

    雍正初,于諸羅以北設縣一,曰彰化;廳一,曰淡水;改台灣縣屬澎湖巡檢為通判,設澎湖廳。

    嘉慶間,又于淡水以北迤而東設廳一,曰噶瑪蘭。

     台灣之稱,于古無考。

    文獻通考雲:“澎湖旁有毗舍耶國,言語不通,袒裸睢盱,殆非人類”;頗與土番情狀相似。

    然中國及東西洋人均未嘗至,即明初鄭和、王三保遍曆東南洋,亦未言及有台灣也。

    嘉靖末,海寇林道幹被都督俞大猷所逐,遁入其地;旋棄而之占城。

    萬曆間,奸民顔思齊自日本竄往屯踞,始有台灣名。

    明季,莆田周嬰所著遠遊集以台灣為台員,殆閩音訛耳。

    台地有中土民,自道幹、思齊始。

    思齊死,其黨推鄭成功之父芝龍為魁。

    崇祯初,芝龍就明撫,荷蘭乃往築城居之;故成功語荷蘭曰:“此地本先人故物,當以見還”。

    荷蘭戰不勝,遂遁。

    鄭氏據為巢穴,辟地漸廣。

    今府縣以台灣名,蓋沿鄭氏舊稱,其義莫詳也。

     台灣縣附府為治,本鄭氏承天府地;康熙二十三年設知縣、縣丞、典史各一員、縣學教谕一員。

    時改福建巡海道為台廈兵備道兼學政事,并設知府一員、海防同知一員、經曆一員、府學教授一員,均駐縣城;巡檢二員,一駐新港,一駐澎湖。

    六十年,改台廈兵備道為台廈道。

    六十一年,添設滿漢巡台禦史二員,亦駐城中;每年一易,間有留任一年者。

    雍正五年,以學政歸漢禦史兼理;裁澎湖巡檢,分澎湖地為廳治。

    六年,改台廈道為台灣道。

    九年,移縣丞駐縣屬之羅漢門。

    十一年,增設府、縣學訓導各一員。

    乾隆十七年,定禦史三年巡視一次,事竣即回;學政仍歸台灣道兼理。

    二十六年,裁新港巡檢。

    三十一年,以海防同知兼南路理番同知。

    三十二年,仍加台灣道兵備銜。

    四十七年,停巡台禦史。

    五十二年,奉谕嗣後台灣道員著加按察使銜,俾得自行奏事。

    五十四年,改羅漢門縣丞為巡檢。

     鳳山縣以邑有鳳山名。

    鄭氏設南路安撫司并萬年州,治其地。

    康熙二十三年,設知縣一員、典史一員、儒學教谕一員,均同城;巡檢一員,駐下淡水。

    雍正九年,增設縣丞一員,駐萬丹,管轄下淡水、枋寮等處;移巡檢駐大昆麓。

    十一年,增設儒學訓導一員。

    乾隆十六年,移萬丹縣丞駐阿裡港。

    初,縣治在興隆莊,僻近海隅,甚荒落;縣官治事,恒在相距十裡之埤頭街。

    五十二年,逆匪莊大田蹂躏縣治,遂移駐埤頭;改大昆麓巡檢為興隆巡檢,駐舊城;并移阿裡港縣丞駐下淡水。

    嘉慶十一年,海賊蔡牽攻台灣,遣黨陷埤頭,頗有殘毀。

    十五年,移回舊城。

    然埤頭溪山環繞,煙戶繁盛甲一邑。

    道光二十七年,議準仍移治埤頭。

     嘉義縣先名諸羅,鄭氏北路安撫司所治天興州地,邑有豬朥山,以不雅馴,易稱諸羅,因以名縣;或言取義諸山羅列,非也。

    康熙二十三年,設知縣、典史各一員、儒學教谕一員,同駐城内;巡檢一員,駐佳裡興堡。

    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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