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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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祖康熙元年(永曆一六年、一六六二),魯王在金門(海東逸史)。

     正月初八日,匡城外屋,王令要六千間。

    水部門城邊起至路通橋共一千三百間,内空地千餘間;不足。

    二十日,複匡荷宅、柳宅、金墩下、鄭道窟、打鐵墩等處複千餘間;又不足。

    将村邊田園百餘畝盡填作地起蓋,又不足。

    複自半洋起至東門河港浦下止,洋中之田量二百餘畝作地起蓋。

    所匡屋給銀大間八兩、中間六兩、小間四兩,每畝三兩。

    即日逐民離屋别住,與左右兩鎮兵住。

    城内住兵名曰「包」,城外住兵名曰「鎮」。

    經院巷與妓女住,開元寺前戲子住,龍山巷與打花鼓人住,各千餘人。

     王兵家眷搬至本年正月未盡;蓋實兵有六千人,而門下作買賣者十餘萬,往來船隻,民間寸步難行。

    複于各鄉取正舵工;鄉間人未必能使船,每名折銀五兩(以上榕城紀聞)。

     四月,福建總督李率泰奏:定海小埕賊衆盤踞,臣密會靖藩各調官兵擊走之。

    又萬安所先經遷毀,續被僞鎮楊宣等築壘新踞。

    臣複密會提臣馬得功調發官兵夾剿,賊不能支,揚帆遠遁(東華錄)。

     五月八日,明招讨大将軍延平王鄭成功薨于東甯。

    初,後提督萬禮密約黃梧,欲據思明州以叛,後随征南京死,已祀忠臣祠矣;事洩,撤其木主。

    守銅山将蔡祿、郭義,其黨也,脅忠匡伯張進叛。

    進詐許,置酒請會,欲發火藥與之俱焚。

    蔡、郭知之,不赴,進遂放火自焚。

    清兵入銅山,洪旭會南澳忠勇侯陳豹敗之,清兵退。

    成功拔翁天佑鎮守銅山,而厚恤張進之家。

    豹守南澳近二十年,許龍、蘇利皆畏之,驕傲專恣,數違成功令。

    周全斌以銅山、思明州兵取南澳,豹不敢迎戰,揚帆入廣東投誠,封為慕化伯;未幾,病疫死。

    成功嚴谕搬眷,而鄭泰、洪旭、黃廷等皆不欲行,于是不發一船至台灣,而差船來調監紀洪初辟等十人分管番社,皆留住不遣,島上信息隔絕。

    四月,成功遣兵官楊都事奉令箭到思明州殺董氏及其長子經,以與乳母生子之故。

    洪旭等不肯奉令,殺楊都事;而訛傳周全斌奉密谕欲殺諸将十餘人,于是人人自危。

    旭使全斌回廈門港,即執而拘之,黃昌勸鄭泰遂殺之;全斌求救于董氏,洪旭亦依違,乃得免。

    至是,成功疾革,猶日強起登将台,持千裡鏡望澎湖諸島。

    是日登台,罷冠帶,請太祖訓出,坐胡床進酒;讀至第二帙,歎曰:『我有何面目見先帝于地下也』?兩手掩面而逝。

    計成功自隆武丙戌起兵,經營海外十餘載,進取之志卒未能達;及退據台灣,越年竟殁,春秋三十有九。

    提督馬信及諸鎮将黃昭等議以其弟世襲護理大将軍印。

    未幾,馬信以哭成功過哀病故。

    世襲以黃昭、蕭拱宸為腹心,劉國軒管鎮事,謀自立。

    報至思明州,鄭泰、洪旭、黃廷、工官馮澄世、參軍蔡鳴雷等立長子經為嗣,稱世子,發喪即位。

    是年,永曆帝已先一日被難,而經猶奉其正朔(海上見聞錄、小腆紀年、清史紀事本末)。

     海上諸臣議複奉魯王監國(海東逸史)。

     平南王尚可喜奏:總兵官許龍擒鄭成功之弟鄭成賜于廈門。

    得旨嘉獎,下部議叙。

     六月,谕兵部:福建水師應設提督一員、總兵二員。

    此水師官兵應駐何處、每處應設官兵船若幹?爾部會同大學士蘇納海、尚書車克速議奏聞。

     七月,靖南王耿繼茂奏:漳州水師經制兵三千,原設遊擊二,分為二營;恐兵多不便約束,請增遊擊一,改為中、左、右三營。

    從之。

     增福建長樂營遊擊一(以上東華錄)。

     十月(小腆紀年作十一月事),洪旭、鄭泰以兵千餘人送世子經台灣,周全斌為五軍,馮錫範(澄世子)為侍衛,陳永華為咨議參軍。

    至澎湖,其将李思忠船飄至台灣,知諸将有謀,逃回。

    經因乘風入鹿耳門登岸,全斌令連夜伐木為栅紮營。

    次早,黃昭會諸将出兵,值大霧,晝冥,跬步不可視,諸将多迷誤失期;惟黃昭兵先至攻其前,劉國軒兵至攻其後,破營而入。

    經兵卻,複擠而前,黃昭攀木為梯,為流矢所中墜下;全斌斬其首,大呼示衆,軍士皆迎降。

    大霧忽晴,日已向午。

    經入安平鎮,請世襲待之如初。

    世襲委罪于其仆蔡雲,雲自缢。

    收殺蕭拱宸、李應情、曾從龍等,餘不問;諸将營兵守汛地如故。

    時靖南王耿繼茂移鎮福建,與總督李率泰遣中軍李有功等至思明州。

    鄭泰等議照朝鮮國例複耿、李,使疏請。

    泰遣中軍楊來嘉入京待命,不報。

    來嘉回,京中遣戶部郎中贲岱、兵部郎中金世德入閩招撫,凡海上文武官投誠者照品級補用(海上見聞錄)。

     十一月,經率周金斌等同其叔世襲回思明州。

    後世襲入京歸命,授精奇尼哈番。

    顔氏、芝豹自戍所發回,準在京同住(同上)。

     二十三日,魯王殂于台灣(海東逸史、小腆紀年)。

     靖南王耿繼茂奏:僞鎮威将軍左都督楊學臯率所屬官兵三千餘名、人民家口三萬有餘投誠,請從優議叙。

    得旨:歸順人民聽其自便安插。

    尋授學臯左都督,加太子太保,給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十二月,耿繼茂奏:總兵官吳萬福奉命招撫僞總兵王士鳌等歸誠。

     耿繼茂奏:自順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陸續招撫僞将軍、都督、總兵并副、參、遊、守、千、把總等官共二百九十員,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名,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請敕部酌議各官給與銜俸,兵丁入伍支糧。

     命福建水師提督帶兵四千駐紮海澄縣,左路水師總兵官帶兵三千駐紮閩安縣,右路水師總兵官帶兵三千駐紮同安縣。

     裁福建海澄總兵官(以上東華錄)。

     二年(永曆一七年、一六六三),永明王訃至,鄭經猶稱永曆年号(三藩紀事本末)。

     三月,荷蘭國遣出海王統領兵船至福建閩安鎮助剿鄭氏(東華錄)。

     鄭經使洪旭守思明州、鄭泰守金門、黃廷守銅山。

    而經得泰與黃昭往來書,欲襲取之;泰不自安,稱病不來見。

    四月,參軍陳永華謀以經将回東甯,調泰為居守戶官,統轄諸鎮;鑄居守戶官印,遣協理吳慎赍至金門。

    泰遣弟鳴駿入謝,經慰谕之;見陳永華,情款甚密。

    鳴駿回,力勸其行;泰遂于六月六日帶兵船并饷銀十萬至思明州。

    經以通書黃昭事面質之,遂交與洪旭監留。

    周全斌率兵并其船,獨蔡璋一船走脫。

    天未明,至金門。

    鳴駿倉卒與泰子缵緒率諸将及兵丁眷口下船,入泉州港,向總督李率泰投誠;船二百餘号,兵八千餘人。

    全斌等追之不及。

    泰見子弟家眷兵衆皆入泉州港,遂自盡而死(海上見聞錄、小腆紀年)。

     七月,以黃而輝(黃廷子)為思明知州(海上見聞錄)。

     八月,黃廷自銅山入見,經慰谕之。

    右武衛楊富、左武衛何義、禮官都事陳彭等皆先後内渡投誠(同上)。

     靖南王耿繼茂奏:僞尚書參知軍政事蔡雷鳴密令其子僞侍郎蔡協吉、僞通政蔡源等攜眷來歸,應請叙錄。

     投誠同安伯鄭鳴駿奏報:伊兄鄭泰遺命子鄭缵緒統所部文武各官四百餘員、水陸兵丁七千三百餘名各帶家眷,駕舟艦一百八十餘号,直抵泉郡港口投誠,并繳僞敕印等件。

    授福建投誠同安伯鄭鳴駿為遵義侯、永成伯鄭缵緒為慕恩伯。

     九月,耿繼茂奏:僞慶都伯王秀奇投誠。

     福建總督李率泰奏:僞忠靖(一作精忠)伯陳輝率文武僞官一百三十三員、兵一千六百名、家口八百餘名投誠。

    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郎中贲岱奏:僞統領挂甯南将軍印左都督陳舜穆率轄下總兵二員、副總兵六員、參将二十員、遊擊十九員、都司三員、守備一員、兵部主事一員、工部郎中一員、監紀推官二員、兵丁一千名投誠(以上東華錄)。

     荷蘭集夾版船十六隻、兵數千人,會約靖南王總督同攻金、廈兩島,事定之日,欲求浯嶼築城貿易,如廣東香山澳例,複準納貢互市(海上見聞錄)。

     十月,陸路提督馬得功督鄭鳴駿以船數百号出泉州港,水師提督施琅同黃梧出海澄港,靖南王耿繼茂同荷蘭兵劄營同安劉五店,約期渡海。

     李率泰奏:僞總兵魏明等率衆來歸,請從優錄叙。

     李率泰奏:延、建等處皆高山峻嶺,賊首王鐵佛等倚險結巢;建甯、延平、邵武将弁統兵克期夾剿,三路齊進,奮勇力戰,殺賊一百一十七人、生擒王鐵佛等六十八人正法。

    又奏:鄭錦遣僞副将林維等率舟師由海門欲乘風直入海澄,燒新造戰船。

    提臣施琅密遣守備王明等統水師,夜半直抵海門;賊■〈舟宗〉前來拒敵,我兵奮勇,陣殺僞副将林維等,生擒賊将兵丁共一百二十五名,奪獲船隻、器械。

     十一月,李率泰奏:海寇五百餘人由梁山侵犯海疆,總兵官王進功、參将折光秋夾擊,大敗之,殺賊一百六十餘人、生擒九人。

     耿繼茂奏:鄭芝龍子鄭世襲素蓄歸順之心,緣鄭成功攜往台灣。

    及成功暴亡,複被逆孽鄭經帶回廈門,脫身無術。

    至是,乘間率僞文武官二百二十四員、水陸兵一百二十名家口、船隻、盔甲、器械等物投誠。

    又僞都督鄭赓系同安伯鄭鳴駿之弟,攜帶官兵共三百一十五員名、家屬共三百四十二名口投誠。

     耿繼茂奏:僞都督佥事陳宗等文武官二百三員、兵丁三千二百二十五名并戰艦、盔甲器械等物投誠(以上東華錄)。

     鄭經率黃廷、周全斌等會于金門。

    全斌曰:『海澄之師猝未敢前,惟泉州會合紅夷夾闆而來,其勢甚銳;破之,則各港氣奪,不戰自退矣』。

    洪旭曰:『先王破達素,悉空廈門,背城一戰』。

    乃出眷口暨流寓之宗室、紳兵寄椗各嶼,而列舟師于大擔,以為全斌援。

    荷蘭船高而且大,一船有大小熕铳千餘号,橫截中流,為清船藩蔽。

    是日,炮聲自辰至酉,相續不絕,一似霹靂。

    經見荷蘭船炮多,衆寡不敵,乘潮漸漸退出浯嶼。

    全斌等十三号船在後,迫于潮長不得出,直繞荷蘭船之後,沖■〈舟宗〉大而入。

    荷蘭船發熕齊擊,無一中者。

    馬得功坐鳴駿中軍船,全斌誤以為鳴駿,直前攻之。

    黃廷中軍将吳朝宰、經親軍将蕭乘龍前後夾攻,揮兵過船。

    得功親随鐵甲精兵三百人皆被殺,得功頓足,自投水而死。

    全斌訊降卒知之,歎曰:『吾欲擒獐,乃中一虎,豈是賊未合死邪』?再遇楊富船,全斌喝曰:『叛賊!今日是汝死日』!沖入逼之,富投水,遇小艇救之得免。

    已而守高崎将陳升密款于官軍,漳州軍施琅、黃梧乘潮落援之,耿繼茂、李率泰亦各濟師,經衆寡不敵,退守銅山。

    黃廷議欲再守數日,全斌以為船多損壞,不可;遂棄兩島而去。

    官軍入,堕其城,收其寶貨婦女而北。

    梧勸率泰乘勝逼銅山。

    率泰曰:『窮寇勿追,急之則逸,入台灣後難圖矣。

    乘彼人心未定,招撫以散其黨羽,計之上也』。

    乃遣使至銅山,宣布朝廷德意,密通諸将,許生擒鄭經者封同安侯,鎮守泉州如海澄公例。

    惟洪旭笑而卻之。

    先是,李率泰給示,準島中百姓過界。

    思明州知州黃而輝請準島民渡海,令下三日,永華複複經禁之。

    至是清民入島,遺民尚數十萬,多遭兵刃,男婦系累、童稚成群,若驅犬羊,連日不絕。

    而投誠兵搜掠财物,發掘冢墓,至剖鄭彩之棺而殘其屍;堕城焚屋,斬刈樹木,遂空其地,「嘉禾斷人種」之谶應焉(海上見聞錄、小腆紀年)。

     十二月,耿繼茂、李率泰等奏:臣等統率大軍,渡海攻克廈門,賊衆驚潰登舟;水師提督施琅會荷蘭國夾闆船邀擊之,斬首千餘級,乘勝取浯嶼、金門二島。

    鄭錦、周全斌等勢窮宵遁(東華錄)。

     案此次戰事,官軍實大敗,大将馬得功至投水死,乃掩敗為勝如此;則經自棄兩島,而官軍得以為功耳。

     耿繼茂等奏:十月二十八日,鄭錦等遣兵五千人突犯雲霄;右路總兵官王進功率官兵逆擊之,斬殺過半,餘衆盡赴水死(東華錄)。

     總督趙廷臣閱界(福州府志)。

     三年(永曆十八年、一六六四)正月,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贲岱奏:鄭芝豹生母黃氏率子侄眷屬等赴閩投誠。

     李率泰奏:原任提督馬得功攻取廈門、金門二島,力戰死。

    得旨:從優議恤。

     靖南王耿繼茂奏:年雖未邁,疾病相仍,子精忠未谙軍旅,懇賜遣歸,俾臣力疾教之,訓以備驅策;允之。

     授福建投誠僞伯陳輝為慕仁伯。

     二月,耿繼茂等奏:福甯總兵官吳萬福招撫僞鎮林國梁投誠,随遣遊擊李應先等協同攻克長腰、東蚶二島,寇巢破滅,阮春雷、張煌言僅以身免。

    得旨:從優議叙(以上東華錄)。

     鄭經駐銅山,諸軍乏糧。

    周全斌欲襲洪旭而并其船,旭亦防之;值海風大作,船各飄開,全斌遂率其衆入漳投誠。

    旭以杜輝守南澳,輝亦掠其辎重投誠。

    林順亦自鎮海投誠。

    旭謂經曰:『金、廈新破,差官仆仆前來,非為招撫,實窺探以散人心;當速過台灣,遲則變生肘腋矣』。

    三月,經乃同馮錫範、陳永華等悉衆東徙,命黃廷斷後。

    工官馮澄世一船為其家丁所迫,自投海中死。

    旭以二十舟候黃廷同行;廷部兵将多不願,适黃梧遣陳克竣來招降,廷遂入漳投誠。

    旭自往東甯。

    過澎湖,設重鎮守之。

    改東都為東甯,天興、萬年二縣為州。

    分諸将耕屯荒地,造京館以處宗室遺老之相從者。

    度曲征歌,示無西意,以與民休息焉。

    李率泰盡徙諸島遺民于内地,開界溝、築界牆,五裡設炮台、煙墩,二十裡設營将守之。

    弁兵得賄,縱出入;或睢眦殺人。

    失業流離之狀,不可言矣(海上見聞錄、小腆紀年、皇朝年表)。

     耿繼茂奏:僞将張燦、吳盛等率領兵民渡海投誠,群賊分■〈舟宗〉來追,意欲乘機入犯内地;總兵官王進功統兵馳剿,殲賊衆于陸鳌、破賊巢于下蔡,斬首千餘級,接應投誠人等入界。

     五月,耿繼茂等奏:三月初六日,臣與總督李率泰、提督王進功、海澄公黃梧等領兵先後至八尺門,僞威遠将軍翁求多率兵民六萬餘人納款。

    十四日夜半渡海,進拔銅山,斬首三千二百餘級;僞都督餘寬等率僞官兵家屬人等三萬二千四百餘名出降,所獲船隻、盔甲、器械無算。

    鄭經僅存數十艘,乘風遁走台灣。

    計閩海地界凡數十島,賊巢布列,至是掃滅殆盡。

    授投誠周全斌為承恩伯,食三等伯俸。

     六月,李率泰以病求罷,谕留之。

     以朱昌祚為福建總督(由浙江巡撫遷)。

    授投誠黃廷為慕義伯。

    加緻仕福建總督李率泰為正一品。

     李率泰奏:總兵官李長榮等出洋會剿張煌言,擊敗五千餘人,擒僞總兵張賢等,并獲船隻、器械。

     七月,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贲岱奏:自康熙元年至三年止,合計投誠文武官三千九百八十五員、食糧兵四萬九百六十二名、歸農官弁兵民六萬四千二百三十名口、眷屬人役六萬三千餘名口、大小船九百餘隻(以上東華錄)。

     八月,李率泰上疏議取台灣,以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為靖海(一作南)将軍,承思伯周全斌、太子少師左都督楊富副之,整舟師數百号候風開洋(海上見聞錄、皇朝年表)。

     十月,耿繼茂奏:荷蘭國出海王于八月十六日帶領番船十隻、番兵千人抵閩安鎮,約九月二十至圍頭取齊,于十月初旬往澎湖攻賊巢,候風便進取台灣(東華錄)。

     四年(永曆十九年、一六六五)正月,李率泰奏:閩海廈門各島前已蕩平,惟南山、鎮海、佛潭橋一帶餘孽盤踞;總兵劉進忠等進剿,于三年九月初四日親統官兵,陣斬七千有奇,招撫男婦一萬三千餘名(東華錄)。

     水師提督施琅疏請攻台,與周全斌等出洋,未至澎湖,飓風大作,各船飄散,不能相顧,皆引還。

    未幾,琅、全斌入京。

    進琅伯銜,為内大臣,歸旗(海上見聞錄、三藩紀事本末)。

     五月,議政王等會議吏部奏請裁并督撫一疏,得旨:福建仍留總督一員。

     六月,李率泰奏:漳、汀地方遼闊,請以守漳道仍駐漳州,巡建道仍兼轄延平,守建道自建甯府改駐汀州,兼轄郡武;從之。

     八月,兵部議叙康熙二年進取金門、廈門、康熙三年攻克銅山等處功,加靖南王耿繼茂俸銀一千兩,賞海澄公黃梧大蟒、貂裘、鞍辔等物,加黃順等二十人為左都督、施琅等六人為右都督、陳斌等十一人為都督同知、黃英等十一人為都督佥事。

    總兵楊富以進援中傷,落水複出,授拜他喇布勒哈番,準襲二次。

    各将士加等授職有差。

     九月,李率泰奏:水師右路總兵官杜永和連破海寇,斬僞将烏角車等。

     上谕:設立水師提督、總兵官等,原為防禦海寇。

    今福建銅山、炫鐘等處賊船挽泊,提鎮官等并未帶領官兵撲剿,至賊船飄往廣東,并未跟蹤追殺,又不豫檄廣東各官在前截殺,則設立水師提督何用?以後若再如此,定行治罪。

     五年(永曆二十年、一六六六)正月,李率泰卒。

    遺奏閩海餘氛遠竄台灣,奉旨撤兵,與民休息,洵為至計;惟是将衆兵繁,若撤之太驟,不無驚惶,太遲又恐贻患。

    目下當安反側之心,日久務防難制之勢。

    紅毛夾闆船雖已回國,然往來頻仍,異時恐生釁端。

    閩省兵馬、錢糧專望協饷,倘若外解不周,即有意外之慮。

    至數年以來,海禁甚嚴,遷移之民盡失故業;宜略寬界限,俾獲耕漁,稍蘇殘喘。

     以張朝璘為福建總督(原任江西總督)。

     十一月,福建巡撫許世昌以病乞休,命以原官緻仕。

    以劉秉政為福建巡撫(以上東華錄)。

     是年,曾養性補福建巡撫(逆臣傳)。

     六年(永曆二十一年、一六六七)三月,以祖澤溥為福建總督(貳臣傳)。

     七年(永曆二十二年、一六六八)四月,海澄公黃梧奏:海疆底定,非昔日強寇出沒可比。

    福建全省之兵并歸經制,獨同安城守一營官兵,尚屬臣标;請将城守營副将一員、兵一千名悉歸經制,聽總督、提督管轄。

    從之(東華錄)。

     八年(永曆二十三年、一六六九)正月(紀事本末作七年事),浙江投誠将孔元璋請往台灣招撫;京中遣大臣明珠、蔡毓英至泉州,加興化知府慕天顔卿銜,渡海往議。

    鄭經遣柯平、葉亨到泉州,議照朝鮮例稱臣奉貢,不剃發、不登岸。

    議竟不成。

    經在東甯,以陳永華理國政,馮錫範管侍衛、劉國軒等管兵。

    洪旭病故,其子洪磊及永華侄繩武等皆任用。

    置鳳山、諸羅二縣,課耕種、通魚鹽,安撫土番、貿易外國,數年間海上亦相安無事(海上見聞錄、三藩紀事本末)。

     三月,以劉兆麒為浙江福建總督。

     九年(永曆二十四年、一六七○)閏二月,複設福建總督一。

     四月,複設福建分守興泉道、巡延建邵道,其福州府、福甯州海防事歸驿鹽道兼管,興、泉二府海防事歸興泉道兼管。

     以劉鬥為福建總督。

     十月,浙江福建總督劉兆麒奏:僞甯遠将軍林柏馨、僞都督施轟率僞官百四十四員、兵千六百九十名、船三十隻自台灣赴浙投誠。

     十年(永曆二十五年、一六七一)正月,耿繼茂奏:舊疾日劇,請以長子精忠管理軍務;從之(以上東華錄)。

     耿繼茂卒,子和碩額驸精忠襲(皇朝年表)。

     五月,予故靖南王耿繼茂谥「忠敏」。

     八月,福建總督劉鬥奏:海寇自撤水師之後,帆樯出沒,侵犯靡常,甚至在各島嶼蓋造房舍。

    臣等密商機宜,配發水陸官兵陸續搜剿。

    今已搜剿六十餘島,斬溺賊衆五千三百八十餘人(以上東華錄)。

     十一年(永曆二十六年、一六七二)九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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