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輿圖說略

關燈
彰化,舊隸諸羅;負山臨海,宅中居要。設縣于雍正元年。距郡城二百一十裡。地皆坦夷可耕。

    邑南行,曆二抱竹莊、東螺街至莿桐巷者,為抵嘉義之通衢;北行,曆大肚街、沙辘塘、寓鳌、菁埔墘至大甲者,為抵淡水之通衢。

    南投街,在邑之東南四十裡,為埔裡六社出入之途。乾隆二十四年,設縣丞;今議歸鹿港,改設巡檢。邑東北二十裡,曰犁頭店街;亦分設巡檢一員。犁頭店附近捒東保,沃野數十裡,最居形勝。邑東南、東北皆通埔裡六社;語詳六社「說略」中。

    溪流之著者,曰虎尾、曰寶鬥,在邑之南;曰大肚、曰大甲,在邑之北。均發源内山,流入于海。大甲溪底多怪石,春冬水平可涉;夏秋驟漲,波濤洶湧,行人裹足,稱天險焉。其餘海口,曰麥寮、曰番挖、曰鹿港、曰福安、曰梧栖,均沙痕盤曲,巨舟難攏,洋船罕到。梧栖口外,有五條沙者,舟行尤易擱淺。鹿港最為繁庶,商賈輻辏,昔駐同知;其對渡為泉之蚶江,海程之近無踰此者。

    境内物産豐饒,溝洫之利最溥。惟是地廣民強,海外素稱難治。

    縣城無險足守,築于平陸。又有八卦山,在城外東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且幅員遼闊,控馭難周。後有議者,其必如淡水分治,以鹿港、捒東為建城之所。姑存其說,以俟後來。

    附錄道裡

    縣治往嘉義縣路程:出南門四裡口莊、四裡茄冬莊、五裡燕霧莊、七裡二抱竹莊、七裡挖仔莊、八裡寶鬥街、八裡潮陽厝、七裡樹仔腳、五裡莿桐巷,五裡虎尾溪:綜計六十裡,入嘉義縣界。

    縣治往新竹縣路程:出北門五裡茄冬腳、七裡大肚街、八裡龍目井、七裡沙辘街、八裡牛罵頭、七裡青埔墘,三裡大甲溪、渡溪五裡:綜計五十裡,入新竹縣界。

    縣治往南投路程:出北門五裡大竹圍、五裡外快官、五裡内快官、五裡竹林、五裡本縣莊、五裡月眉莊、五裡營盤口、五裡南投莊:綜計四十裡。

    縣治往鹿港路程:出西門三裡三塊厝、五裡馬鳴山、六裡半路莊、六裡鹿港、十裡至海:綜計三十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