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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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志以省郡采訪事宜為稿本。而采訪中不及「分野」,以蘭屬即統于省郡可知也。茲為一廳專書,則「星野」一門,即從「府志」采補;原不必自分畛域,如「諸羅志」說之歧異。

    一、每門之下,各有「附考」;「府志」誇為創奇,實則前明張氏桂勝之例。繼之者,有程篁墩「新安文獻」、董遐周「吳興備志」,近若朱竹垞「日下舊聞」已多沿用。是體今仍仿之者,亦以海外初辟之區,不妨互存以資參核耳。

    一、「職官」原兼文、武,各按品秩,詳其姓氏、載其履任月日,以備參稽。茲從「府志」,文列于「職官」、武列于「武備」。無他職有專司,不厭分着以祥之。惟「賦役」内,「經費」、「養廉」、「官莊」兼及文武,則為度支總核計耳。

    一、是篇門類,雖仿「府志」,而分系亦自有别。「府志」于「封域」,先山川而後形勝;今既為之移置,又于「武功」夾入「災祥」、獸部攔人雞鴨之類,今亦另為編訂,不特「風俗」詳及工商雜識,兼及事物之不同也。除「典禮」一門葫蘆依樣(今亦另校訂),餘如漳、泉、興化諸志,浙、粵諸書,間亦有一、二采摭,以其禮、其俗與其名物或有其同處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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