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志卷六
關燈
小
中
大
安徽滁州來安縣知縣汜水劉廷槐重修
學校志
學宮建置禮器祭器樂器學額學田書院義學附
學宮建置
儒學宋崇甯初,縣令魏淵博建于縣治東北隅。
相傳即今開元觀地。
建炎中毀。
元至元三十年,縣尹徐榮重建。
至正七年,縣尹蔣居仁重建。
明洪武十四年始移建今地。
案舊志謂明洪武時移建城内東南隅。
所載元至正七年《重修儒學記》雲:舊有學,在縣治之東南。
“南”字蓋“北”字之訛。
永樂元年知縣徐仕祿、成化八年知縣趙禮、十六年主簿張铠,相繼重修。
嘉靖元年,知縣孫谥增修構講堂學舍。
二十三年知縣顧問、三十六年知縣魏大用,俱加修葺。
隆慶三年,知縣劉正亨重修,始建青雲樓。
萬曆十八年,知縣鄭元輔重新殿庑。
二十年,教谕史載道建尊經閣。
三十六年,教谕吳建節辟儒學、道義二門。
在文廟左右。
崇祯年,知縣袁翎重修。
國朝康熙二十三年,知縣喬嵩、教谕朱端倡衆修。
周蔚捐黃金二十兩。
四十二年,訓導徐衮重葺。
乾隆初年修。
貢生任瑞捐銀五百兩。
三十二年,知縣韓夢周,五十八年,教谕許肇俊節次補修。
嘉慶九年,知縣鐘希賢修泮池、棂星門。
十年,罰锾修大成坊。
二十三年,知縣楊炘倡捐,前後通修。
道光元年,詳複雁塘公田,以資歲修。
其規制:文廟規制已詳《壇廟》。
大成殿後為明倫堂,雍正八年,知縣伍斯瑸、教谕金本仁、訓導尹東序修。
堂中刻“明倫堂”三字,正屏書“大學聖經”,東西壁嵌“忠孝廉節”四大字,并摹刻朱子書堂前兩廂,左為日新齋,右為時習齋。
堂後為尊經閣,明為會馔堂,後易以樓,更今名。
康熙四十四年,教谕方琪重葺。
閣後為教谕宅,即閣下為堂。
堂西為訓導舊宅,自裁教谕後,訓導曆居正署,其宅遂圮。
迨複設教谕,康熙五十七年,知縣張晉捐稻三百石建訓導宅。
道光八年改南書院。
西耳坊西南為訓導新宅。
道光七年,知縣劉廷槐以公所改置。
儒學東為魁星閣,舊有閣在文廟前,嘉慶三年二月災。
嘉慶八年,知縣鐘希賢倡捐移建今地。
嘉慶十四年,郝貞女捐赀四百金蒇其事。
又東南為文星閣。
道光二年,知縣楊炘建,在小南門上。
其舊有而今廢者:青雲樓、即今文星閣處。
敬一亭、舊志:在明倫堂西。
嘉靖十年,知縣陸宗俊建,後廢。
四箴碑有訓導宅。
乾隆五十八年,教谕許肇俊重建于崇聖祠前青雲巷,今複廢。
射圃亭。
《伍志》:知縣陸宗俊建,今廢為萊圃。
《周志》:在學東。
文廟崇祀 至聖先師孔子,以四配、十二哲配享,以先賢公孫氏以下七十九人、先儒公羊氏以下六十九人從祀。
四配坐次東配:複
相傳即今開元觀地。
建炎中毀。
元至元三十年,縣尹徐榮重建。
至正七年,縣尹蔣居仁重建。
明洪武十四年始移建今地。
案舊志謂明洪武時移建城内東南隅。
所載元至正七年《重修儒學記》雲:舊有學,在縣治之東南。
“南”字蓋“北”字之訛。
永樂元年知縣徐仕祿、成化八年知縣趙禮、十六年主簿張铠,相繼重修。
嘉靖元年,知縣孫谥增修構講堂學舍。
二十三年知縣顧問、三十六年知縣魏大用,俱加修葺。
隆慶三年,知縣劉正亨重修,始建青雲樓。
萬曆十八年,知縣鄭元輔重新殿庑。
二十年,教谕史載道建尊經閣。
三十六年,教谕吳建節辟儒學、道義二門。
在文廟左右。
崇祯年,知縣袁翎重修。
國朝康熙二十三年,知縣喬嵩、教谕朱端倡衆修。
周蔚捐黃金二十兩。
四十二年,訓導徐衮重葺。
乾隆初年修。
貢生任瑞捐銀五百兩。
三十二年,知縣韓夢周,五十八年,教谕許肇俊節次補修。
嘉慶九年,知縣鐘希賢修泮池、棂星門。
十年,罰锾修大成坊。
二十三年,知縣楊炘倡捐,前後通修。
道光元年,詳複雁塘公田,以資歲修。
其規制:文廟規制已詳《壇廟》。
大成殿後為明倫堂,雍正八年,知縣伍斯瑸、教谕金本仁、訓導尹東序修。
堂中刻“明倫堂”三字,正屏書“大學聖經”,東西壁嵌“忠孝廉節”四大字,并摹刻朱子書堂前兩廂,左為日新齋,右為時習齋。
堂後為尊經閣,明為會馔堂,後易以樓,更今名。
康熙四十四年,教谕方琪重葺。
閣後為教谕宅,即閣下為堂。
堂西為訓導舊宅,自裁教谕後,訓導曆居正署,其宅遂圮。
迨複設教谕,康熙五十七年,知縣張晉捐稻三百石建訓導宅。
道光八年改南書院。
西耳坊西南為訓導新宅。
道光七年,知縣劉廷槐以公所改置。
儒學東為魁星閣,舊有閣在文廟前,嘉慶三年二月災。
嘉慶八年,知縣鐘希賢倡捐移建今地。
嘉慶十四年,郝貞女捐赀四百金蒇其事。
又東南為文星閣。
道光二年,知縣楊炘建,在小南門上。
其舊有而今廢者:青雲樓、即今文星閣處。
敬一亭、舊志:在明倫堂西。
嘉靖十年,知縣陸宗俊建,後廢。
四箴碑有訓導宅。
乾隆五十八年,教谕許肇俊重建于崇聖祠前青雲巷,今複廢。
射圃亭。
《伍志》:知縣陸宗俊建,今廢為萊圃。
《周志》:在學東。
文廟崇祀 至聖先師孔子,以四配、十二哲配享,以先賢公孫氏以下七十九人、先儒公羊氏以下六十九人從祀。
四配坐次東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