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宦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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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鐘成能、戴廷重、沈鵬(俱隆慶年間任)。
雷正、丘生、張汝學(稱職升主簿)。
唐壤、鄭國用、何俯、蔡繼祖、朱芳、呂盛、周際可、王番、陳憲、任善繼、李一奇(俱萬曆年間任)。
武職曆官 正 千 戶 崔 璥 山後宣府人。
景泰年間調本府。
崔 玉 崔輔國 嘉靖間襲。
崔鳴治 萬曆年間襲。
副 千 戶 陳 黻 直隸易州人。
景泰年間調本所。
陳 諒 陳 燦 嘉靖間襲。
陳 瀚 嘉靖間襲。
陳秩然 萬曆間襲。
無繼一員,王升。
調衛一員,劉敏。
百戶 焦 俊 湖廣沅陵縣人。
始任紀錄,景泰間調本所。
焦 铎 焦一桂 嘉靖間襲。
焦 绶 萬曆間襲。
無繼七員,調衛二員,王文、武臣。
名宦 韓 隆 事迹見《安慶志》。
據志,性友愛,以國子生,景泰初年知永安縣事。
地險事繁,盡心士民。
立學校,作浮梁,除虎患,辨疑獄,息巨寇,民威德焉。
六載考迹,百姓奏留之,複三年,卒于官。
以縣初設,其志未備。
今觀九載而民奏留,則其為民所宜,可知也。
鄧 概 新淦人。
成化間知永安縣。
公廉明斷,以十條與民約。
時鄧茂七寇亂之後,頑民襲其遺逆,概取其尤者懲以法,衆皆畏服。
凡追逮不遣公皂,以信牌令裡胥傳置其家,捧牌自至,無敢後者。
尤留心教事,增修學舍,暇日集諸生講論不倦。
在縣五年,事治民安,父老至今思之。
祀名宦。
劉 燦 臨川人,舉人。
弘治十一年任知縣。
居官廉謹,不撓法徇人。
聽訟詳悉,不作好惡。
儒學被毀重,複建。
立橋梁、道路,百廢俱舉。
升池州府通判。
至今以清官頌之,祀名宦。
羅 珊 南海人。
正德中知永安縣。
政先愛民,不畏強禦。
總鎮移文,欲開縣忠洛鄉銀礦入貢,迫脅甚急。
珊意非朝旨,且未聞此鄉有礦,懼累民,乃抗言,縣舊無礦場,且既已有诏禁私采,移文止之。
大忤使者徐俊。
時俊蓋行賂得牒覓利,為珊所沮,誣讦珊殺人,總鎮差官捕逮,且率黨攻縣門。
禁辱備至,珊不為動。
民洶洶,曰:“使貪利欲執吾宰,戕我衆,盍死之!”俄頃,民畢集,往訴于當道。
珊能聲益著,膺薦擢去。
父老德之,郡人、禦史胡瓊撰文立石于縣。
徐 勳 長州人。
以任子。
知永安縣。
清慎才能,不恃世祿。
察民欲惡,以為興罷。
建橋梁,立社學,設義塚,禁火葬,招降寇盜。
監司賢其有龔渤海之風。
析置大田縣,勳任其役,賢勞罔懈。
坐是疽發背,卒于官。
民至今懷思,為立祠祀之。
姚仲韶 高要人。
嘉靖間知永安縣。
廉明飾法,境内盜賊屏迹,獄無冤民。
卒于官,士民哀慕之。
鐘 質 永豐人。
成化間丞永安。
笃實廉潔,有古人風。
政不便,民必以告令。
玩法者逮至庭,語之曰:“吾或慣汝,長官難犯也。
”為令鄧概所重。
在縣六年,力請緻仕,民欲留之。
質怃然曰:“吾何德欤,若而苦我!”竟得請而去,歸裝蕭然。
人至今思之。
蕭 松 臨海人。
嘉靖間,由龍南司訓升永安谕。
啟迪諸生,亹亹不倦;躬行道義,口不言利。
永乏《禮經》,松簡質敏者數人業之,親為指授。
永之以《禮經》舉者,自松始也。
尤不苟于交際,士或貧者,助之。
卒于官,士大夫至今稱之。
黃 鐩 潮陽人。
由歲貢,萬曆十三年任永安學訓。
剛正不阿,清廉不苟。
立會課士,捐俸濟貧。
兩署縣篆,先正征輸,令各圖各派答應一依條編,一毫不科,裡甲刑清訟簡。
至領齋夫以補積谷,築萬仞宮牆,開拜笏街,政教卓有可紀者。
周軍門以賢能薦之,惜升王官,浩然而歸。
士民立永懷碑,以系去思。
宦迹 郭 仁 長洲人。
丁未進士。
由監察禦史建言,左遷知永安縣。
公廉明敏,節用愛民。
稽冊籍以正飛詭,汰冗費以蘇裡甲。
講學興教,敬禮賢士大夫。
輕刑薄賦,禱雨虔誠。
建栟榈書院,崇祀先賢。
諸政秩然振飾。
擢刑部主事。
邑人德之,為立去思碑。
徐 辂 海甯人。
由舉人,萬曆五年任知縣。
廉公有威,吏畏民懷,裡甲不敢持一菜至庭。
兩造聽人和息,一文不科,紙罰懲一慣盜,境内安恬。
三年不濫清軍,節省民财以千計。
以不善阿承,中傷而去。
百姓至今思之。
湛天潤 增城人。
湛甘泉之孫。
由歲貢,隆慶六年任訓導。
闡明乃祖之學,講衍心性之說,手著《疑水錄》,中多意見,故一時有志之士翕然宗之。
五載,擢南學錄,曆通判。
永士景仰,至今不忘焉。
锺 譔 瑞金人。
由選貢,萬曆五年,以南康訓導升永學谕。
溫雅正大,卓有風範。
接引生徒,無分優劣。
歲時節饋,卻之不受。
時諸生中有坐誣者,乃挺然出白,曰:“苟士氣可培,即一官何有?”其為人如此。
升學錄,曆湖廣通判。
雷正、丘生、張汝學(稱職升主簿)。
唐壤、鄭國用、何俯、蔡繼祖、朱芳、呂盛、周際可、王番、陳憲、任善繼、李一奇(俱萬曆年間任)。
武職曆官 正 千 戶 崔 璥 山後宣府人。
景泰年間調本府。
崔 玉 崔輔國 嘉靖間襲。
崔鳴治 萬曆年間襲。
副 千 戶 陳 黻 直隸易州人。
景泰年間調本所。
陳 諒 陳 燦 嘉靖間襲。
陳 瀚 嘉靖間襲。
陳秩然 萬曆間襲。
無繼一員,王升。
調衛一員,劉敏。
百戶 焦 俊 湖廣沅陵縣人。
始任紀錄,景泰間調本所。
焦 铎 焦一桂 嘉靖間襲。
焦 绶 萬曆間襲。
無繼七員,調衛二員,王文、武臣。
名宦 韓 隆 事迹見《安慶志》。
據志,性友愛,以國子生,景泰初年知永安縣事。
地險事繁,盡心士民。
立學校,作浮梁,除虎患,辨疑獄,息巨寇,民威德焉。
六載考迹,百姓奏留之,複三年,卒于官。
以縣初設,其志未備。
今觀九載而民奏留,則其為民所宜,可知也。
鄧 概 新淦人。
成化間知永安縣。
公廉明斷,以十條與民約。
時鄧茂七寇亂之後,頑民襲其遺逆,概取其尤者懲以法,衆皆畏服。
凡追逮不遣公皂,以信牌令裡胥傳置其家,捧牌自至,無敢後者。
尤留心教事,增修學舍,暇日集諸生講論不倦。
在縣五年,事治民安,父老至今思之。
祀名宦。
劉 燦 臨川人,舉人。
弘治十一年任知縣。
居官廉謹,不撓法徇人。
聽訟詳悉,不作好惡。
儒學被毀重,複建。
立橋梁、道路,百廢俱舉。
升池州府通判。
至今以清官頌之,祀名宦。
羅 珊 南海人。
正德中知永安縣。
政先愛民,不畏強禦。
總鎮移文,欲開縣忠洛鄉銀礦入貢,迫脅甚急。
珊意非朝旨,且未聞此鄉有礦,懼累民,乃抗言,縣舊無礦場,且既已有诏禁私采,移文止之。
大忤使者徐俊。
時俊蓋行賂得牒覓利,為珊所沮,誣讦珊殺人,總鎮差官捕逮,且率黨攻縣門。
禁辱備至,珊不為動。
民洶洶,曰:“使貪利欲執吾宰,戕我衆,盍死之!”俄頃,民畢集,往訴于當道。
珊能聲益著,膺薦擢去。
父老德之,郡人、禦史胡瓊撰文立石于縣。
徐 勳 長州人。
以任子。
知永安縣。
清慎才能,不恃世祿。
察民欲惡,以為興罷。
建橋梁,立社學,設義塚,禁火葬,招降寇盜。
監司賢其有龔渤海之風。
析置大田縣,勳任其役,賢勞罔懈。
坐是疽發背,卒于官。
民至今懷思,為立祠祀之。
姚仲韶 高要人。
嘉靖間知永安縣。
廉明飾法,境内盜賊屏迹,獄無冤民。
卒于官,士民哀慕之。
鐘 質 永豐人。
成化間丞永安。
笃實廉潔,有古人風。
政不便,民必以告令。
玩法者逮至庭,語之曰:“吾或慣汝,長官難犯也。
”為令鄧概所重。
在縣六年,力請緻仕,民欲留之。
質怃然曰:“吾何德欤,若而苦我!”竟得請而去,歸裝蕭然。
人至今思之。
蕭 松 臨海人。
嘉靖間,由龍南司訓升永安谕。
啟迪諸生,亹亹不倦;躬行道義,口不言利。
永乏《禮經》,松簡質敏者數人業之,親為指授。
永之以《禮經》舉者,自松始也。
尤不苟于交際,士或貧者,助之。
卒于官,士大夫至今稱之。
黃 鐩 潮陽人。
由歲貢,萬曆十三年任永安學訓。
剛正不阿,清廉不苟。
立會課士,捐俸濟貧。
兩署縣篆,先正征輸,令各圖各派答應一依條編,一毫不科,裡甲刑清訟簡。
至領齋夫以補積谷,築萬仞宮牆,開拜笏街,政教卓有可紀者。
周軍門以賢能薦之,惜升王官,浩然而歸。
士民立永懷碑,以系去思。
宦迹 郭 仁 長洲人。
丁未進士。
由監察禦史建言,左遷知永安縣。
公廉明敏,節用愛民。
稽冊籍以正飛詭,汰冗費以蘇裡甲。
講學興教,敬禮賢士大夫。
輕刑薄賦,禱雨虔誠。
建栟榈書院,崇祀先賢。
諸政秩然振飾。
擢刑部主事。
邑人德之,為立去思碑。
徐 辂 海甯人。
由舉人,萬曆五年任知縣。
廉公有威,吏畏民懷,裡甲不敢持一菜至庭。
兩造聽人和息,一文不科,紙罰懲一慣盜,境内安恬。
三年不濫清軍,節省民财以千計。
以不善阿承,中傷而去。
百姓至今思之。
湛天潤 增城人。
湛甘泉之孫。
由歲貢,隆慶六年任訓導。
闡明乃祖之學,講衍心性之說,手著《疑水錄》,中多意見,故一時有志之士翕然宗之。
五載,擢南學錄,曆通判。
永士景仰,至今不忘焉。
锺 譔 瑞金人。
由選貢,萬曆五年,以南康訓導升永學谕。
溫雅正大,卓有風範。
接引生徒,無分優劣。
歲時節饋,卻之不受。
時諸生中有坐誣者,乃挺然出白,曰:“苟士氣可培,即一官何有?”其為人如此。
升學錄,曆湖廣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