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運通志 卷之十

關燈
缺堤,又須公為之救築焉,而益為之防焉。

    ”有貞曰“唯唯”。

    月中既築感應祠之缺,而作堰月之堤,鳌甲之堰,比沙灣水門大堰差小,而埽法略等。

    複行度東昌龍灣六閘之上、官窯之口置閘一,穿新渠而屬之東平。

    戴廟之津置閘一,疏古河而屬之大清。

    并前六閘為八,而皆注之海焉。

    乃探禹之遺秘,本星土經緯之理,鑄玄金而作法象之器,建之堤表大河感應二祠之中,以為悠久之鎮。

    蓋盡人事、符天、造制、物宜、群神其道并行也。

    既訖工,有貞将歸奏于廟,而從事諸賢亦合辭請題其名,有貞乃言曰:“於乎!是惟吾君之德與諸大夫士之力耳,有貞其何敢當此。

    且夫治水,固聖人事也,次則賢者能之,如有貞又何足以與此?雖然有貞聞之,士以天下為心,則天下事皆吾分内事也。

    矧臣幹君事,視子幹父事而加重,吾徒而弗盡其心。

    烏乎!可大禹聖者也,而于治水必胼手而胝足,吾徒而弗盡其力。

    烏乎!可夫水之大而為中國患者,莫如河。

    自禹而下世之治河者非一,然可法者少而可戒者多也。

    其不能成事者不必道,就其成事者而論之,如戰國之白圭,漢之王延世、王景,元之賈魯。

    圭之治河無所考見,然觀其以鄰國為壑,則悖甚矣。

    延世之治河無所節宣,而徒亟塞其決,雖以此取侯封而不足善也。

    至如魯之治河,見于歐陽玄之記者,亦皆塞之,(之)且初無得手行水之法,矧其當世季民窮之時,而興十七萬衆之役,又無撫用之仁,卒之為元召亂,是又可以為戒者。

    惟景之(塢)[墕]流分水,頗得古法,而孝明之治,有惠于民,故能保其成功,而終漢世無河患,方之于此彼其特善乎!有貞雖不敏也,乃所願則上法大禹下取仲章而為之,不敢不盡其心力。

    洪惟聖明,聽納臣言,而大赉瀕河之民,與之休息,此吾與二三子之幸以有成功也,是不可不知。

    ”皆應曰:“然!”遂題諸從事及諸大夫士之名于石而記之,将俾後世之當治河之任者知所法戒雲爾。

     沛縣新設飛雲閘記,張晔撰,其略曰: 漕運之法,古未有也。

    《禹貢》所載“入于渭”,“亂于河”之類,而三代之輸不過九州之方物。

    《管子》所言,“粟行五百”之類,而春秋之漕不過一時之挽。

    卒自秦罷侯,置守,使天下飛刍挽粟于琅琊負海之郡,以貯北河之倉,率三十鐘而緻一石,漕法始講。

    漢漕皆仰于山東而江淮未通。

    唐漕皆仰于江淮而諸道不給。

    宋漕由江而淮,由淮而汴,人頗便之。

    厥後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出江,而風濤之飄蕩,道裡之逗留,主持之術興,直達之法制,又不能無弊焉。

    我太祖定鼎南京,四方貢賦各均所輸,其漕法固無容議。

    太宗遷都北京,鎮天下之重,四夷畢獻。

    于是疏清源、浚濟汴、鑿淮陰以達于江。

    汴之長河實漕運之要,而渭河衆派悉納之。

    景泰乙亥仲春,徐之判官潘東于縣治東南泗亭前渭河之口相度地宜為閘,白其事于漕運都台王公、陳公,悉如所請。

    經始于三月,落成于四月。

    閘高一丈一尺,寬一丈五尺。

    東南去泗亭驿三十步,北至水母神廟二十步。

    東抵長河,西接飛雲橋之流,故采其名名之。

     觀泉亭記,吳文定寬撰,其略曰: 自國家遷都于燕,太倉益實,長府益充,皆以漕運而緻,其食貨之入,孰非舟楫之所載乎?由京師而南,舳舻相銜,維纜相結,凡數千裡不絕,其舟楫之來,孰非河渠之所浮乎?地勢隆汙,望若階級,置閘蓄水,洩複盈焉,其河之通,孰非源泉之所濟乎?泉多見于齊魯之地,其發甚微,其流甚迂,微則易堙,迂則易竭,夫使其滔滔汩汩出而無窮者,又孰非人力所以浚而導之乎?工部所掌,水利其一,朝廷特設主事一人分之,三歲始去。

    成化十六年,予同年洛陽喬君廷儀奉命以往。

    當歲之春,泉脈初動,廷儀辄率官吏,召卒徒,出而從事。

    畚锸所施,浚導如法,勤敏之稱,徹于中朝。

    顧所至露坐,無以為風日之庇,乃使人伐山木次第築亭泉上,曰:“吾将于是督役而觀乎泉之行也。

    ”因以“觀泉”名之。

    廷儀以泉為職,方其從事于斯,立曠野,入重山,險遠幽邃,皆有足迹,可謂天下之至勞,而何有于樂?雖然及功之将畢,視其湓然而出,沛然而行,濟乎河渠而浮乎舟楫,載乎食貨以給乎國用,當是時,有忘于世務者,亦可謂天下之至樂,而遂忘其勞矣。

    故泉一也,渟滀而無為,觏之者樂其适乎己。

    發洩而有用,觏者樂其适乎己者小,利乎世者大。

    然則泉也,人也,甯為此乎?為彼乎?初,廷儀受代,為吾友徐君仲山,今廷儀且滿任,而閩黃君世用将往代之。

    夫亭,不足書;而泉則重事也。

    以三君之相繼,敢叙其功而望其成焉。

     中書右丞相領治都水監政績碑[記],該文《圭齋文集》未載。

    歐陽文公玄撰,其略曰: 中書右丞相定住公自居平章首席,既而升左相,又升右相,被命領都水監事。

    至正癸巳之正月迄今數年之中,浚治舊規,抑塞新弊,水政大修。

    賓佐一日具其實迹,請于翰林歐陽玄文其事于石,以贻永久。

    曰:國家之置都水也,始于世祖皇帝至元二十八年,丞相完澤實偈其端。

    當時,君相慮周制密,導昌平白浮之水西流,循西山之(楚)[麓],合馬眼等諸泉,潴為七裡泺,東流入自城西水門,彙積水潭,又東并宮牆環大内之左合金水河南流,東出自城東水門,又潞河之(陽)南會白河,又南會直沽入海,凡二百裡,是為通惠河。

    置閘二十有四,跨諸閘之上,通京師内外,經行之道置橋百五十有六,乃接運糧提舉司車戶千四百五十有奇,隸監專治其事。

    閘與橋初置以木,仁宗皇帝延祐中,易木以石,次第而械之。

    命閘戶學為石工,以至改木、鍛鐵、煉垔皆習其技,歲械一閘,工與費若幹,有司會其幾而籍之,歲以為常,約歲若幹。

    諸閘皆石,一切工役取具,閘石不擾而集。

    近年有司擅以閘戶抑配各驿以給驿置。

    至元、延祐以來,良法美意日就蠹壞,今右丞相以聞,有旨複還者若幹戶,餘州縣之侵轶者悉禁絕之,故得水利不隳,漕法不滞。

    且通惠河之将入海也,衡漳貫之,溯漳西南,涉瀛博之野,南至于臨清堂邑之壩,過壩而南為會通河,蓋豫、兖、青、徐四州境上之水,入河絕淮至大江而止,二河相通,其岔水□□矣,有若京城西之金口,下視都邑水勢□□□□蟻穴之漏,則橫潰莫制,守堤吏與閘戶晝夜分番巡視,不贍則借兵士于樞密,所系尤重。

    故水政之修,閘戶之複,丞相有功于斯甚大,可無紀述乎?玄□具言,乃□古而征。

    今水在唐虞為澤虞,在成周為川□,初西漢太常、大司農、少府、内史、王爵、都尉皆置都水長丞,武帝置水衡都尉,成帝置左右都水使者,東漢改置河堤谒者,晉改都水台,又置前後左右中五水衡,以五使者領之,劉宋置水衡令,蕭梁改為大舟卿,宇文周置都水中大夫,隋置都水台使者,尋複置少監,沿革不一,或稱都水局,或稱司津監,或稱水衡監。

    或置使者,或置都尉。

    趙宋為都水監,置判監、同判及丞、主簿等員,大抵掌川、澤、津、梁、渠、堰、陂、池之政,兼總舟航桴符之算,就司其征以充用。

    故漢太常諸卿各有水衡,蓋征其入給俸祿,所稱“水衡錢”是也。

    聖代捐厚費以利天下,而秋毫不征其資,視都水有不可同年而語者。

    且曆代建都,秦、漢、唐都雍州,阻關陝之險,漕運極艱,用水極少。

    其後有都洛陽、大梁,亦不過浚洛入汴、瀹汝蔡入淮而已。

    我元東至于海,西暨于河,南盡于江,北至大漠,水涓滴以上皆為國用,水政之重可不以重臣領之乎?昔者舜舉禹治水土,益治川澤。

    重臣之典水政,唐虞以來之遺意也。

    玄職在太史,紀載為宜。

    右丞相康裡氏,定住其名,乃祖、乃父,三世宿衛,建事列聖,笃于忠貞,數從王師,多積功伐,有陰德餘慶施于後人。

    丞相揚曆台閣三十餘年,清慎如一,熟知國家典章。

    及居台揆,□量鎮浮,坐決大政,不征辭色,百度自貞,有古大□□□□。

     河防記,該文《圭齋文集》未載,依乾隆《兖州府志》卷二十七“歐陽玄〈河防記略〉”校。

    歐陽文公玄撰,其略曰: 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餘日,黃河暴溢,水平地深二尺許,北決白茅堤,六月又北決金堤,并河郡邑濟甯、單州、虞城、砀山、金鄉、魚台、豐、沛、定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東(門)[明]、钜野、郓城、嘉祥、汶上、任城等處皆罹水患。

    水勢北(侵)[浸]安山,沿入會通運河,延袤濟南、河間,将壞兩漕司鹽場,妨國計甚重。

    朝廷患之,遣使體量,仍督大臣訪求治河方略。

    九年冬,脫脫既複為丞相,請躬任其事,帝嘉納之。

    乃命集群臣議廷中,而言人人殊,唯都漕運使賈魯言必當治。

    先是,魯嘗為山東道奉使宣撫首領官,循行被水郡邑,具得修捍成策。

    後又為都水使者,奉旨詣河上相視,驗狀為圖,以(定)二策進獻:一議修築北堤以制橫潰,其用功省;一議疏、塞并舉,挽河使東行,以複故道,其功費甚大。

    至是複以二策對,脫脫韪其後策。

    議定,乃薦魯于帝,大稱旨。

    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下诏中外,命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堤)[防]使,進秩二品,授以銀印,發大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萬人、廬州等戍十有八翼軍二萬人供役,一切從事、大小軍民鹹禀節度,便宜興繕。

    是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鑿成,八月決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畢,諸埽諸堤成,河乃複故道,東彙于淮,又東入于海。

    帝遣貴臣報祭河伯,召魯還京師,論功超拜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

    其宣力諸臣,遷賞有差,賜丞相脫脫世襲“答剌罕”之号,特命翰林學士承旨歐陽玄制《河平碑文》以旌勞績。

    玄既為河平之碑,又自以為司馬遷、(鎮國)[班固]記河渠、溝洫,僅載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後世任斯事者無所考,乃從魯訪問方略及詢過客,質吏牍,作《至正河防記》,欲使來世罹河患者按而治之。

    其言曰: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異焉。

    酾河之流因而導之謂之疏,去河之淤因而深之(為)[謂]之浚,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謂之塞。

    疏浚之别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減水河。

    生地有直有纡,因直而鑿之,可就故道。

    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趨卑,高卑相就則高不壅卑不潴,慮夫壅生潰潴生堙也。

    河身者,水雖通行,身有廣狹。

    狹難受水,水溢悍,故狹者以計辟之。

    廣難為岸,岸善崩,故廣者以計禦之。

    減水河者,水放(府志作“淤”)曠則以制其狂,水隳突則以殺其怒。

    治堤一也,有創築、修築、補築之名,有刺水堤,有截河堤,有護岸堤,有縷水堤,有石船堤。

    治埽一也,有岸埽、水埽,有龍尾、(欄)[攔]頭、馬頭等埽,其為埽台及推卷牽制。

    薶挂之法,有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絏(府志作“杙”)、用絙之方。

    塞河一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龍口。

    缺口者,已成川[口]。

    豁口者,舊常為水所豁,水退則口下于堤,水漲則溢出于口。

    龍口者,水之所會自新河入故道之潨也。

    此外不能悉書,因其功用之次序而就述于其下焉。

    其法以竹絡實以小石,每埽不等,以蒲葦綿腰索徑寸許者縱鋪,廣可一二十步,長可二三十步。

    又以曳埽索绹徑三寸或四寸,長二百餘尺者,衡鋪之,相間複以竹葦、麻檾、大綷。

    長三百尺者為管心索,就系綿腰索之端,于其上以草(汶)[數]千束,多至萬餘,勻布厚鋪于綿腰索之上,橐而納之。

    丁夫數千以足踏實,推卷稍高,即以水工二人立其上而号于衆,衆聲力舉,(月)[用]小大推梯,推卷成埽,高下長短不等,大者高二丈,小者不下丈餘。

    又用大索或五為腰索,轉緻河濱,選健丁操管心索順埽(壹)[台]立踏或挂之(壹)[台],種鐵貓大橛之上,以漸缒之下水。

    埽後掘地為渠,陷管心索渠中,以散草厚覆,築之以土,其上複以土牛雜草。

    小埽稍土多寡厚薄先後随宜,修疊為埽台,務使牽制上下,缜密堅壯,互為(持)[犄]角。

    埽不動搖,日以繼之。

    積累既畢,複施前法,卷埽以(厭)[壓]先下之埽,量水淺深,制埽厚薄疊之,多至四埽而止。

    兩埽之間置竹絡,高二丈或三丈,圍四丈五尺,實以小石、土牛,既滿,系以竹纜,其兩旁并埽密下大樁,就下竹絡,上大竹腰索,系于樁上。

    東西兩埽及其中竹絡之上,以草土等物為埽台,約長五十步或百步。

    再下埽即以竹索或麻索,長八百尺或五百尺者一二,雜廁其餘管心索之間。

    候埽入水之後,其餘管心索如前□薶挂,随以管心長索,遠置五七十步之外,或鐵貓或大樁曳而系之,通管束累日,所下之埽,再以草土等物通修成堤。

    又以龍尾大埽密挂于護堤大樁,分折水勢。

    其堤長二百七十步,北廣四十二步,中廣五十五步,南廣四十二步,自颠至趾通高三丈八尺。

    其截河大堤高廣不等,長十有九裡百七十七步。

    其在黃陵北岸者長十裡四十一步。

    築岸上土堤,西北起東西故堤,東南至河口,長七裡九十七步,颠廣六步,趾倍之而強二步,高丈有五尺。

    接修入水,施土牛小埽稍,草雜土多寡厚薄随宜修疊。

    及下竹絡、安大樁、系龍尾埽,如前兩堤(去)[法]。

    唯修疊埽台,增用白闌、小石并埽。

    上及前洊修埽堤一,長百餘步,直抵龍口。

    稍北,攔頭三埽與剌水二堤通前列四埽,間以竹絡,成一大堤,長二百八十步,北廣百一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澤腹高二丈五尺,通高三丈五尺。

    中流廣八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澤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

    并創築縷水橫堤一,東起北截河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

    又一堤東起中刺水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通長二裡四十步。

    修黃陵南岸,長九裡百六十步。

    内創岸土堤,東北起新補白茅故堤,西南至舊河口,高廣不等,長八裡二百五十步。

    乃入水作石船大堤,起秋八月二十九日乙巳,道故河流。

    先所修北岸西中刺水及截河三堤猶短,約水尚少,力未足恃。

    決河勢大,南北廣四百餘步,中流深三丈餘,蓋以秋漲,水多故河十之八,兩河争流。

    近故河口水刷岸北行,洄漩湍激,難以下埽,且埽行或遲,恐水盡湧入決河,因淤故河,前功遂隳。

    魯乃精思障水入故河之方,以九月七日癸醜,逆流排大船二十七艘,前後連以大桅或長樁,用大麻索竹絙絞縛綴為方舟,又用大麻索、竹絙将船身繳繞上下,令牢不可破,乃以鐵貓于上流硾之水中,又以竹絙長七八百尺者系兩岸大橛上,每絙或硾二舟或三舟,使不得下,船腹略鋪散草,滿貯小石,以合子闆釘合之。

    複以埽密布合于闆上,或二重或三重,以大麻索縛之。

    複縛橫木三道于頭桅,皆以索維之,用竹編笆,夾以草石,立之桅前,約長丈餘,名曰“水簾桅”。

    複以木榰柱,使簾不偃仆。

    然後選水工便捷者,每船各二名,執斧鑿立船首尾,岸上槌鼓為号,鼓鳴,一時齊鑿,須臾舟穴水入,舟沉遏決。

    河水怒益,故河水暴增,即重樹水簾,令後複布小埽土牛、白闌長稍,雜以草土等物,随宜填垛以繼之。

    石船下詣實地,基趾漸高,複卷大埽以(厭)[壓]之。

    前船勢定,尋用前法沉餘船,以竟後功。

    昏曉百刻,役夫分番其勞,無少間斷。

    船堤之後,草埽三道并舉,中置竹絡、盛石、并埽、置樁、系纜、四埽及絡,一如修北截水堤之法。

    第以中流水深數丈,用物之多,施功之大,數倍他堤。

    船堤距此岸才四五十步,勢迫東河,流峻若自天降,深淺叵測。

    于是上大埽約高二丈者或四或五,始出水面。

    修至河口一二十步,用功尤艱,(簿)[薄]龍口喧豗猛疾,勢撼埽基,陷裂欹傾,俄遠故所,觀者股栗,衆議騰沸,以為難合。

    然勢不容已,魯神色不動,機解捷出,進官吏工徒十餘萬人,日加獎谕,辭止懇至,衆皆感激赴工。

    十一月十一日丁巳,龍口遂合,決河絕流,故道複通。

    又于堤前通卷攔頭埽各一道,多者或三或四前埽,出入管心大索系前埽硾後(開)[攔]頭埽之後,後埽管心大索亦系小埽硾前攔頭埽之前,後先覊縻以锢其勢。

    又于所交索上及兩埽之間壓以小石、白闌、土牛相絆,厚薄多寡相勢措置。

    埽堤之後,自南岸複修一堤,抵已閉之龍口,長二百七十步。

    船堤四道成堤,用農家場圃之具曰辘軸者,穴石立木如比栉,薶前埽之旁,每一(止)[步]置一辘軸,以橫木貫其後。

    又穴石以徑二寸餘麻索貫之,系橫木上,密挂龍尾大埽,使夏秋潦水、冬春(沒薄)[淩簰]不得肆力于岸。

    此堤接北岸截河大堤,長二百七十步,南廣百二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七尺,水面至澤腹高四丈二尺。

    中流廣八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澤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

    仍治南岸護堤埽一道,通長百三十步。

    南岸護岸馬頭埽三道,通長九十五步。

    修築北岸堤防,高廣不等,通長二百五十四裡七十一步。

    白茅河口至闆城補築舊堤,長二十五裡二百八十五步。

    曹州闆城至英賢村等處高廣不等,長一百三十三裡二百步。

    稍岡至(禓)[砀]山縣增倍舊堤,長八十五裡二十步。

    歸德府哈隻口合至徐州路三百餘裡,修築缺口一百七處,高廣不等,積修計三裡二百五十六步。

    亦思剌店縷水月堤高廣不等,長六裡三十步。

    其用物凡樁木大者二萬七千,榆柳雜稍六百六十,帶稍連根株者三千六百,藁稭、蒲葦、雜草以束計者七百三十三萬五千有奇,竹竿六十二萬五千,葦席十有七萬二千,小石二十艘,繩索小大不等五萬七千,所沉大船百有二十,鐵纜三百三十有二,鐵貓三百三十有四,竹篾以斤計者十有五萬,硾石三千塊,鐵鎖萬四千二百有奇,大釘三萬三千二百三十有奇,其餘若木龍蠶、椽木、麥稭、扶樁、鐵紐、鐵吊、枝麻、搭火鈎、汲水、貯水等具皆有成數。

    官吏俸給、軍民衣糧、工錢、醫藥、祭祀、赈恤、繹置馬乘及運竹木、沉船、渡船、下樁等工,鐵石竹木繩索等匠傭資,兼以和買民地為河并應用雜物等價,通計中統鈔百八十四萬五千六百三十六錠有奇。

    魯嘗有言:“水工之功視土工之功為難,中流之功視河濱之功為難,決河口視中流又難,北岸之功視南岸為難。

    用物之效,草雖至柔能狎水,水漬之生泥,泥與草并力重如碇,然維恃(府志作“持”)夾輔纜索之功實多。

    ”蓋由魯習知河事,故其功之所就如此。

    玄之言曰:是役也,朝廷不惜重費,不吝高爵,為民祛害(府志作“辟害”);脫脫能體上意,不憚焦勞,不恤浮議,為國拯民;魯能竭其心思智計之功(府志作“巧”),乘其精神膽氣之壯,不惜劬瘁,不畏譏評(府志作“議評”),以報君相知人之明。

    宜悉書之,使職史氏者有所考證也。

     汳水新渠記,據陳師道《後山集》卷十二“汳水新渠記”校。

    陳師道撰,其略曰: 汳(自)[句]于蕭,其阙如玦。

    《水經》謂:河至荥陽,莨蕩渠出焉,渠至陽武,其下為沙,蔡水是也。

    其出為陰溝,至浚儀,其下為渦,别為汳,汳至蒙,别為獲,餘波迤于睢陽,東曆彭城入于泗,注鴻溝官渡,菑、獲、丹、浚,與渠一也。

    禹塞荥澤而通渠于甫田,其後河絕,旃然入焉,即索水也。

    《漢書地理志》:荥陽既有汴水,又有莨蕩,而受泲、[梁],蒙有獲水,首受菑,獲至彭城入泗。

    以餘考之,《河渠書》雲:自禹之後,荥陽引河為鴻溝,以通宋、鄭、陳、蔡、曹、衛,與濟、汝、淮、泗會于楚。

    而《竹書紀年》惠成王入河于甫田,又引而東,明非禹之舊也。

    《書》曰:濟入于河,東出于陶丘北者,入而複出也。

    溢為荥者,濟之别也,荥波既潴,障而東之也。

    《周官》又謂豫之川荥、洛,幽、兖之川河、泲,則河南無濟矣。

    其(為)[謂]莨蕩受濟、禹塞荥澤而用河者,皆失之《漢志》。

    莨蕩無出,菑、獲無始,蓋略之也。

    餘謂與《經》合,而荥水諸書皆不載,又疑渠、汴為二,而荥有一焉。

    杜佑以《經》作于順帝之後,詭誕無據,叙渠源或河或泲,或河、泲合,其說不一。

    次其所引《經》紛錯悖戾,而《志》亦闊略不具(辯)[辨]始末,蓋皆不可考也。

    自漢末河入于汴,灌注兖、豫,永平中,導汴自荥陽别而東北,至千乘入于海,而河複。

    (淤)[于]是故渎在新渠之南。

    《經》所謂絕河而受索,自此始。

    隋開皇中,因漢之舊,導河入汴。

    大業初,合河、索為通濟渠,别而東南入于淮。

    而故道竭。

    今始東都受退水為臭河,于畿為白溝,于宋為長沙,于單為石梁,于徐為汴,而單、濟之間千裡,四(疑為“西”)來而故道淺狹,春夏不勝舟,秋水大至,亦不能受也。

    蕭,故(咐)[附]庸之國,城小不足居民,又(别)[列]肆于河外,每水至,南裡之民皆徙避之,廬舍沒焉。

    率數歲一逢,民以為病。

    紹興三年,縣令朝奉郎張惇始自河西因故作新支為大渠,合于東河,以導滞而(拔)[援]溺,既月而成。

    邑人欲紀于石,以屬餘。

    渠之興作有迹,其效在今,此邑人之欲書也。

     徐州洪興造記,彭文憲時撰,其略曰: 徐州,古彭城,其地岡嶺四合,隐然如大環,而汴、泗注其中,自城東北隅合流,越東南亂石間以去。

    方言石阻河流為“洪”,故舊名其處曰“百步洪”,洪石巉岩峭厲,星列棋布。

    當水勢之所沖激,其聲崩騰喧豗,雷霆轟而虎兕阚,舟人至此,莫不心駭目眩,相與禱神戒力,而後敢過,倘一失平,則舟觸隐石,應聲破損。

    其險且不測如此。

    自國家肇建北京以來,東南漕運利害所關尤大,乃命工部三歲一分官蒞焉。

    成化三年丁亥,工部主事郭騰霄知歲補陡岸,勞費無益,欲加改作,為經久計,遂以請于上,報可,因揭疏告勸,見中外文武官及四方商旅往來者,鹹樂出錢以助。

    經始于成化四年正月,訖明年冬十月功成。

    惟是洪之險聞天下久矣,類以天造地設,非人力所能改。

    雖受職專理者,亦複聽其自然,不以介意。

    騰霄獨能銳然興事,以十數月之勤勞,卒夷積年不測之險,為萬世無窮之利。

    使凡居官任職者事事鹹若此,天下豈有遺利哉!騰霄名升,其先本蘇州昆山人。

     重修徐州洪記,饒主事泗撰,其略曰: 徐州洪,舊名“百步”,最為險要。

    成化癸卯、甲辰,自春夏而秋,亢陽少雨,洪流不絕者一脈,或稍漲亂石中,四洩而下,舟楫上下惟艱。

    是年秋,(暮)[募]工伐石于山,八月戊寅辇石作堤。

    工未竟,工部左侍郎桂公益之檄浚茶城河,将大衆相河身之生地,因其直而鑿之,俾就故道。

    至乙巳三月畢工,再兩越月石堤始成,長通八千丈,闊計三丈許。

    自是減洪夫歲辦草束三分之一。

    下洪障水舊用草壩,上覆以土,更砌以石,延袤一百餘丈,廣一百一十五(天)[尺]。

    隐中流水洞出露,若大花、小花、鴨子、棺材諸石,凡傷舟者,漸次鑿去,計三十餘處。

     重修徐州洪題名記,薛尚書遠撰,其略曰: 徐州之東,亂石巉岩而阨乎河流,有起而高聳者,有伏而森列者,是為徐州洪,舊名“百步”。

    奔流迅急,震蕩洶湧。

    舟之下者,一或觸之則舟覆沒,而人不免于漂溺。

    (沂)[溯]流而上,挽舟之人非有強力及熟知水道者主持,亦幾不免。

    然洪有裡外之别,裡洪舊渠兩畔堤石崎岖,負纜之人恒難于行。

    前此主洪者每積草覆土平之,水漲沖激,随複補葺,工料費以钜萬,民始病焉。

    成化三年,工部主事颍川郭君升提督是洪,慨然有平治之志,遂達于總督諸公及詢諸識者,佥以為可。

    乃成化四年正月始募工鑿治,俗所謂翻舟等石悉去無遺。

    渠兩旁之堤鹹疊以石,西堤延袤凡為丈三百殺其一焉,崇凡一丈,廣五倍之。

    堤傍各樹以柳棵,盛夏人有所依。

    五年冬畢功。

    君及期當代,徐人以外洪未修,懇詞留之。

    六年春,複勸募召匠修治。

    秀王之國憫其勞費,賜白金助之。

    七年六月告成,堤長凡為丈一百三十,崇、廣如裡洪焉。

    水道闊凡十丈,深半之。

    其所經費比裡洪減十之四。

    君念兩洪之成,工費實資官民商賈之助,因襲石題名,請予記。

     重修徐州百步洪記,商少師辂撰,其略曰: 徐州城東南百步洪,勢極險峻,舟行難于上下。

    外洪大石百餘,如獸蹲狀,人呼為翻船石。

    裡洪壩下數灣曲屈如“之”“玄”字,每歲官民船經過,損以百數,甚者舟人亦往往覆溺。

    東西兩岸牽路低隘,稍遇水漲,遂至彌漫,無路可尋。

    水退則土去石出,巉岩磊砢,艱于步履。

    官府修治,費财勞人,僅便目前,水至則前功盡隳。

    自永樂通漕以來,迄無經久之利。

    成化丁亥,冬官主事郭升奉命守洪,銳意修治,請于朝及部堂并總漕都憲,鹹以為然。

    于是募工鑿去外洪“翻船”諸石,補平裡洪壩下數灣,東西兩岸并牽路各用石闆甃砌,扣以鐵錠,灌以石灰。

    兩岸各植柳浚井,以蔭濟行者。

    凡有關于洪道,有益于漕運,重修增建,皆煥然一新。

    始于成化戊子春正月,落成于明年冬十月。

    郭君先在臨清二載,督造遮洋船七百餘隻,改修南闆等閘,挑浚觀音嘴等河,至今利賴之。

     呂梁洪修造記,李東陽撰,其略曰: 徐州有二洪,一以州名,一以山名,曰“呂梁”。

    呂梁之為洪有二,上下相距可十裡,蓋河之下流于濟水,會于徐以達于淮。

    國家定都北方,東南漕運歲百萬餘艘,使船來往無虛日,民船賈舶多不可籍數,率此焉道此其喉襟最要地也。

    洪石獰惡廉利,虎距劍懼,陽搤陰龃,中僅可下上,水勢為所束不得肆,則急為飛流,怒為奔湍,哮吼喧哄。

    巨纜弦引,進不得尺寸。

    乘流而放,瞥驚瞬送,迅不複措手,其艱如此。

    鉛山費君仲玉以工部主事督水利于徐,循行洪北,見其支流水所洩處舊阏以束藁,水至則蕩為浮梗以去,會州縣所具藁,歲至二十五萬,以錢輔者加十有三,乃白諸部長及總漕都禦史張公瓒、平江伯陳公銳,聚徒給廪,辇塊石,填壞土,疊為長堤百六十又五丈,而崇不過五尺。

    水小則迫之歸洪,河用不涸,大則縱之,使浸流其上。

    又于堤西築壩三十餘丈,以殺湍悍,而堤得以不齧。

    又觀于堤叢石間,民困牽挽,足(下)[不]能移步,乃畚瓦礫,實其窪隙,外以石甃之,為丈四百二十有奇。

    又東則甃為長衢,而行者亦因以為利。

    呂梁之險曆數千萬年,而十去五六,君于是有奇績焉。

    初,君自成化庚子,越三年而成西堤,任滿當代,民交章借君,又二年而東堤成。

     呂梁神廟記,趙孟頫撰,其略曰: 徐州之水,合于呂梁洪而入于淮,近世乃兼受河之下流。

    徐州之山,自西南來,亂流而東,複起為岡巒,累累然相系不絕。

    水中橫石數百步,其縱十倍,其上下如縱,得十之二三,高出于水上者,齰齰然象人齒牙。

    水勢少殺則埽急尤甚,舟行至此,百篙支拄,負纜之夫流汗至地,進以尺寸許其難也,乃幾登天。

    舟中之人常号呼假助于神明。

    有元混一天下,凡東南貢賦之輸,皆引道至此,故舟至益多,日百千萬艘。

    有廟在洪之西堧,所祀二神,一為漢壽亭侯關公,公事漢昭烈,昭烈嘗為徐州牧。

    一為唐鄂國公(蔚)[尉]遲公,相傳公治水呂梁。

    徐州蓋有二公之遺迹。

    先王禮能禦大災,捍大患,則祀之如二公者,蓋庶幾其人。

    始作廟者董恩,恩,下邳人,嘗為驿官,每被召,數往來洪上。

    恩砻石,征予文。

    皇慶二年十月十七日。

     重修呂梁下洪故道記,徐學士瓊[撰],其略曰: 惟我太宗皇帝命平江侯陳恭襄公總督漕運,開清江、臨清等河,疏徐州、呂梁二洪以達于都,民至今賴之。

    惟皇上嗣有令緒,惟時掌呂梁洪,工部主事王民望,以前郎中郭騰霄奏請,下洪自恭襄既修,歲久水道變遷,自東折而西,複西折而東,勢如關□,水溢則湍悍莫挽,涸則濴激,不利于轉輸□,往來病焉。

    顧東涯古有裡洪,鑿之水就,往昔淤塞,今微沖開。

    若用功修之,水道直通上洪,實為經久之利事。

    下未舉,督漕平江伯陳公、都憲李公會代郎中潘克寬,議協興工,運思指示群工工作,其石如狼牙交者斷之,如牛飲下者截之,如鼋背露者夷之,淵然魚鼈之宮,則窒之,深不陷,淺不膠,□而平,矢而棘,兩涯通砌,周道坦然,而外洪則固防之。

    厥功惟休,于(蔚)[尉]遲鄂國以及襄公不有補哉!經始于成化十五年三月朔,(記)[訖]工五月望,費出于儲,遷天妃廟于洪口,祈靈祐也。

    徙居民廬于山,河防蕩析也。

    官廳左右增翼以房,房之西複附以庫,置閘官之居,修人夫之廠,挽道有陷者平以石,裡洪之東涯亦聯以夫廠,以便召趨于茲,又期而嘉迹之鑿鑿若此。

    克寬,名洪,廣州人,天順丁醜進士,由趙州知州改□。

    民望,名俨,華容人,成化己醜進士,由職方主事改。

    克寬以民望建茲嘉迹,宜刻石以昭永世,乃屬文為記。

    成化十六年九月吉日。

     孚應通利王碑記,都士周撰,其略曰: 禦河者,古永濟渠也。

    按史,隋炀帝大業四年春正月,發河北諸軍百餘萬穿永濟渠,引沁水南進,于河北通涿郡。

    七年春二月,帝禦龍舟渡河入永濟渠,夏四月至臨朔宮。

    今名禦河,蓋更之也。

    國朝以燕為大都,自江南平定,又開會通河至臨清北橫截而去于此。

    後南方諸國貢賦殊無壅滞,數道錢糧悉達于京師。

    瀕河上下津渡處多有孚應通利王之祠,土人祭之甚嚴。

    館陶縣西約二裡許故堤上舊廟,其所從來遠矣,故行軍千戶、濮州太守諱暹,于庚子年間為館陶令,即于故址創,起至元己巳,煥然一新。

    
0.17134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