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九邊考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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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守備
部下官軍二千二十三員名。
平虜城守備 部下官軍二千四百七十六員名。
井坪城守備 部下官軍一千七百五十四員名。
朔州城守備 部下官軍三千四百七十一員名。
馬邑城守備 部下官軍二百八十六員名。
本鎮原額馬四萬六千九百四十四匹。
正德七年起至十四年止,七次共領過馬一萬九千匹,馬價銀二十一萬五千兩。
以後年分未經清查。
錢糧考 本鎮歲入糧、料、布、花,本鎮屯糧、屯草及京運年例通共,銀七十七萬五千一百八十八兩七錢五分。
山西布政司起運 夏稅秋糧料二十九萬一千四百七十五石,每石折銀一兩。
夏秋稅糧折布一十八萬二千五百匹,每匹折銀三錢,綿花絨八萬斤,每斤折銀八分。
馬草二百四十四萬四千八百五十束,每束折銀八分。
河南布政司起運 小麥九萬六千石,每石折銀四錢。
本鎮屯糧一十二萬七千七百二十一石,大約每石折銀八錢。
屯草一十七萬六千四百一十一束,秋青草三十七萬二百一十束,大約每束折銀三分。
京運 年例銀七萬兩。
例鹽七萬斤。
邊夷考 北虜哈喇真、哈連二部常在此邊住牧。
哈喇真部下為營者一,大酋把答罕柰領之,兵約三萬。
哈連部下為營者一,大酋失喇台吉領之,兵約二萬,入寇無常。
□來套虜出套,亦同此虜入寇。
經略考 國初,驅逐胡虜,築内外二邊牆,各屯軍牧守,膏腴可耕,糧饷亦足。
後俱失守,棄為虜地。
嘉靖初,巡撫都禦史張文錦議築五堡于内邊,為耕守計,誠是也。
委參将賈鑒(鑒)徙城中居人,從事而劫以威。
時,重遷者效尤甘肅,遂殺鑒,鼓噪附虜。
文錦招徕之,系官旗于獄,叛軍複殺文錦。
輔臣建議撫之,每軍仍賞銀三兩。
始定,議者謂,撫叛則可,賞叛則非,此所以開後日之隙也。
五堡遂已,由是虜寇内侵無虛歲。
十八年,總督尚書毛伯溫議複築五堡,令本邊軍民欲徙者聽,人皆樂從而五堡成。
堡外牆塹一新,虜不敢近。
但人稀無積糧耳,苟能招徕充積,使内邊固,外邊以漸而成,大同無憂矣。
嘉靖十年,大同再變。
以軍驕不制效尤往昔故也。
調度方嚴,遂殺主将總兵李瑾,破獄擁罪犯黃鎮為将,招達虜犯邊。
朝議推桂勇為總兵,以計擒首惡七人,捶死過半。
七人家衆驚入,殺勇家口一十六人,惟勇僅免。
叛軍閉城不下,時計有引威甯海子水灌城者,差兵部主事楚書同工部郎中從事。
時,戶部郎中詹榮在内,知叛軍有求解意,密示書入書,單騎入城,誘把總指揮楊林、馬升擒叛首以獻。
時,輔臣張孚敬懲往年賞叛之失,議必征。
推合勇總兵直抵鎮城下,總制劉源清兵亦至。
勇不受總制計,殺南郊市民殆盡,城中洶洶。
書遣二将官至劉、合營,語升、林計取免死牌回城。
升、林擒送首惡數人,大兵始退,城中方定。
朝議遷升于湖廣,林于福建。
撫其衆,命侍郎黃管往按罪狀,管劾合、劉系獄,久之,後遇诏免。
一、鎮兵累叛不靖,雖往昔釀成,亦兵衆故也。
議者謂于五堡東西空處各設一鎮城,以城中兵分鎮鼎立,則防禦備而調度易。
亦一策也。
一、說馭叛兵,須察各營強悍為衆倡者,取赴軍門,施不測之恩,結為心腹,則衆叛自定。
此總兵馬永行之于薊州、遼東者也。
一、近年大同總兵無如梁震。
震收虜中逃回人口養馬為家丁者數百,與之婚娶,授以鞍馬器械,使出境與虜同處,見虜勢弱即斬首以歸。
自是,虜不敢近邊者數年,而邊軍懾服不敢桀骜。
此大同故事也。
平虜城守備 部下官軍二千四百七十六員名。
井坪城守備 部下官軍一千七百五十四員名。
朔州城守備 部下官軍三千四百七十一員名。
馬邑城守備 部下官軍二百八十六員名。
本鎮原額馬四萬六千九百四十四匹。
正德七年起至十四年止,七次共領過馬一萬九千匹,馬價銀二十一萬五千兩。
以後年分未經清查。
錢糧考 本鎮歲入糧、料、布、花,本鎮屯糧、屯草及京運年例通共,銀七十七萬五千一百八十八兩七錢五分。
山西布政司起運 夏稅秋糧料二十九萬一千四百七十五石,每石折銀一兩。
夏秋稅糧折布一十八萬二千五百匹,每匹折銀三錢,綿花絨八萬斤,每斤折銀八分。
馬草二百四十四萬四千八百五十束,每束折銀八分。
河南布政司起運 小麥九萬六千石,每石折銀四錢。
本鎮屯糧一十二萬七千七百二十一石,大約每石折銀八錢。
屯草一十七萬六千四百一十一束,秋青草三十七萬二百一十束,大約每束折銀三分。
京運 年例銀七萬兩。
例鹽七萬斤。
邊夷考 北虜哈喇真、哈連二部常在此邊住牧。
哈喇真部下為營者一,大酋把答罕柰領之,兵約三萬。
哈連部下為營者一,大酋失喇台吉領之,兵約二萬,入寇無常。
□來套虜出套,亦同此虜入寇。
經略考 國初,驅逐胡虜,築内外二邊牆,各屯軍牧守,膏腴可耕,糧饷亦足。
後俱失守,棄為虜地。
嘉靖初,巡撫都禦史張文錦議築五堡于内邊,為耕守計,誠是也。
委參将賈鑒(鑒)徙城中居人,從事而劫以威。
時,重遷者效尤甘肅,遂殺鑒,鼓噪附虜。
文錦招徕之,系官旗于獄,叛軍複殺文錦。
輔臣建議撫之,每軍仍賞銀三兩。
始定,議者謂,撫叛則可,賞叛則非,此所以開後日之隙也。
五堡遂已,由是虜寇内侵無虛歲。
十八年,總督尚書毛伯溫議複築五堡,令本邊軍民欲徙者聽,人皆樂從而五堡成。
堡外牆塹一新,虜不敢近。
但人稀無積糧耳,苟能招徕充積,使内邊固,外邊以漸而成,大同無憂矣。
嘉靖十年,大同再變。
以軍驕不制效尤往昔故也。
調度方嚴,遂殺主将總兵李瑾,破獄擁罪犯黃鎮為将,招達虜犯邊。
朝議推桂勇為總兵,以計擒首惡七人,捶死過半。
七人家衆驚入,殺勇家口一十六人,惟勇僅免。
叛軍閉城不下,時計有引威甯海子水灌城者,差兵部主事楚書同工部郎中從事。
時,戶部郎中詹榮在内,知叛軍有求解意,密示書入書,單騎入城,誘把總指揮楊林、馬升擒叛首以獻。
時,輔臣張孚敬懲往年賞叛之失,議必征。
推合勇總兵直抵鎮城下,總制劉源清兵亦至。
勇不受總制計,殺南郊市民殆盡,城中洶洶。
書遣二将官至劉、合營,語升、林計取免死牌回城。
升、林擒送首惡數人,大兵始退,城中方定。
朝議遷升于湖廣,林于福建。
撫其衆,命侍郎黃管往按罪狀,管劾合、劉系獄,久之,後遇诏免。
一、鎮兵累叛不靖,雖往昔釀成,亦兵衆故也。
議者謂于五堡東西空處各設一鎮城,以城中兵分鎮鼎立,則防禦備而調度易。
亦一策也。
一、說馭叛兵,須察各營強悍為衆倡者,取赴軍門,施不測之恩,結為心腹,則衆叛自定。
此總兵馬永行之于薊州、遼東者也。
一、近年大同總兵無如梁震。
震收虜中逃回人口養馬為家丁者數百,與之婚娶,授以鞍馬器械,使出境與虜同處,見虜勢弱即斬首以歸。
自是,虜不敢近邊者數年,而邊軍懾服不敢桀骜。
此大同故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