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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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程乾祐元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彰武軍節度使 錢宏儇周廣順元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錢元王貴廣順二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沈承禮宋開寶四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宋 宋初複為威武軍節度使。
《文獻通考》:“宋興節度使,事務歸于本州知州通判兼總之,節度使無定員。
宣和末,節度使至六十人。
中興後,諸州升改節鎮,凡十有二。
《宋史·職官志》:“親王為節度,則大都督領;庶姓為節度,則長史領之。
” 威武軍節度 皇子元隽雍熙間遙領。
皇子木咢元符間遙領。
童貫政和末授,依前領樞密院事。
鄭居中宣和初授,充佑神觀使。
李顯中乾道間,授充左金吾衛上将軍。
節度觀察留後。
按《宋史·職官志》承宣使條雲:“無定員,舊名節度觀察留後。
政和七年,诏觀察留後乃五季藩鎮官,以所親信留充後務之稱,不可循用,可冠以軍名,改為承宣使。
唐有留後,五代因之。
宋初,留後觀察皆不得本州刺史。
大中祥符七年,令有司檢讨故事,始複帶之。
” 節度觀察留後 高繼勳景祐三年任。
高化景祐四年任。
皇伯承範嘉祐八年任。
觀察使。
《宋史·職官志》:“無定員。
初沿唐制,置諸州觀察使,凡諸衛将軍及使遙領者,資品并止本官叙。
政和中,诏承宣觀察使,仍不帶持節。
” 觀察使 王德用仁宗時任。
皇伯世聞大觀間遙領。
萬文勝理宗時任,諸志無。
《福建通志》有傳,今仍之。
承宣使 姚平仲靖康間遙領。
宗室有忠靖康間遙領。
宣撫使。
《宋史·職官志》:“宣撫使不常置,主宣布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将帥,督視軍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
有副使,判官,其屬參謀官、參議官,機宜幹辦公事。
” 宣撫使 林遹建炎間任,兼知州事。
副使 韓世忠建炎間任。
福建路安撫司安撫使。
《宋史·職官志》:“安撫使一人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帥其屬,而聽其獄訟,頒其禁令,定其賞罰,稽其錢谷、甲械出納之名籍,而行以法,以知州兼充。
大中大夫以上,或曾曆侍從,乃得之,品卑者,止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
中興以後,職名稍高者出守,皆可兼使,二品以上,即稱安撫大使。
”正德《府志》:“參議官一員紹興十一年置,隆興二年省,乾道五年複置。
添差參議官一員紹興十一年,置厘務。
隆興二年省,乾道五年複置,不厘務。
主管機宜文字大觀元年置。
幹辦公事各一員建炎三年置。
主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建炎三年置,後省。
準備差遣五員紹興初置,八年改一員,作幹辦公事,後盡省。
準備差使五員紹興初置,後盡省。
措置招捉盜賊官一員紹興十五年置,後省。
” 安撫使 袁逢吉景祐三年任,兼知州事。
張浚紹興九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葉夢得紹興十三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辛次膺紹興二十九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王之望乾道二年任,兼知州事,檢《宋史》補。
汪徹乾道四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陳俊卿乾道六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鄭僑紹興三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辛棄疾紹熙四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蔡幼學嘉定六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楊長孺嘉定十三年,兼知州事,有傳。
何琮端平間任。
魏了翁嘉熙元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吳潛嘉熙四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楊棟嘉熙間任,兼知州事,有傳。
趙葵淳祐二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李鳴複泸州人,淳祐四年任,兼知州事。
趙必願淳祐五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吳潛淳祐七年再任,兼知州事。
徐清叟浦城人,淳祐間任,兼知州事。
徐經孫豐城人,淳祐間任。
江萬裡寶祐三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吳淵寶祐中任,兼安撫使,有傳。
陳□侯官人,景定元年任,兼知州事。
董槐定遠人,景定二年任,兼知州事。
馬天骥衢州人,景定二年任,兼知州事。
馬光祖金華人,景定三年任,兼知州事,檢《宋史》補。
湯漢景定五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程珌休甯人,景定間以寶文閣學士任,兼知州事。
葉夢鼎鹹淳五年任,兼知州事。
陳宜中鹹淳七年任,兼知州事。
雷宜中鹹淳間任,兼知州事。
洪天錫鹹淳間任,兼知州事,有傳。
湯漢鹹淳間再任,兼知州事。
趙順孫缙雲人,鹹淳十年任,兼知中州事。
參議官 高穎紹興間任。
劉翔乾道間任。
主管機宜文字 鄭耕老乾道間任。
幹辦公事 王晞亮有傳。
李誠之東陽人,慶元間任。
徐鹿卿有傳。
趙希怿有傳。
措置招捉盜賊官 方應發景炎間任。
福建制置司制置使《宋史·職官志》:“不常置,掌經畫邊鄙軍旅之事。
正德《府志》按:《元史》謂王積翁仕宋,為福建制置使,則是福建亦常置制置使也。
” 制置使 王積翁宋末,以全閩八郡圖籍獻于元。
福建轉運司轉運使按《文獻通考》:“宋藝祖懲五季之亂。
藩臣擅有财賦。
自乾德以後,僣僞略平,始置諸道轉運使,以總利權。
慶曆中,帶按察之任,後罷之。
正德《府志》:“福建轉運司,初置建甯府。
建炎二年,移置福州。
紹興二年複舊。
三年,又移福州,尋複舊。
據此,則轉運使之設于福州,特數年耳。
檢諸志,太平興國中楊克讓,慶曆中蔡襄,景定中馬天骥,俱以知福州兼。
建炎間,轉運司移置福州,隻祖秀實來任,餘俱置在建甯,其職員、姓氏、例見《通志》,今不載。
” 提刑司提點刑獄《宋史職官志》:“提點刑獄公事,掌察所部之獄訟,而平其曲直及舉刺官吏之事。
《三山志》:“文臣提刑一員。
淳化二年,嘗遣使察本路刑獄,尋省之。
景德四年始置提點一員,副以武臣,天聖六年廢,明道二年複置。
武臣提刑一員,同提點刑獄,景德四年置,天聖六年廢,明道二年複置,嘉祐五年廢,熙甯元年複置,二年廢,宣和二年诏權置事,平日罷,乾道六年複置。
幹辦公事一員,宣和二年置。
當公事官一員,紹興十八年減。
帥司屬官一員,充提刑司幹辦公事,二十二年添差一員,二十五年省,淳熙八年複添一員。
檢法官一員,熙甯六年置,元豐三年罷,元祐五年複置。
提刑司 馬亮合肥人,淳化間任。
《三山志》阙檢《宋史》各志補。
丁遜太常丞直集賢院,景德五年任,以下俱《三山志》。
彰武軍節度使 錢宏儇周廣順元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錢元王貴廣順二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沈承禮宋開寶四年吳越授,兼福州刺史。
宋 宋初複為威武軍節度使。
《文獻通考》:“宋興節度使,事務歸于本州知州通判兼總之,節度使無定員。
宣和末,節度使至六十人。
中興後,諸州升改節鎮,凡十有二。
《宋史·職官志》:“親王為節度,則大都督領;庶姓為節度,則長史領之。
” 威武軍節度 皇子元隽雍熙間遙領。
皇子木咢元符間遙領。
童貫政和末授,依前領樞密院事。
鄭居中宣和初授,充佑神觀使。
李顯中乾道間,授充左金吾衛上将軍。
節度觀察留後。
按《宋史·職官志》承宣使條雲:“無定員,舊名節度觀察留後。
政和七年,诏觀察留後乃五季藩鎮官,以所親信留充後務之稱,不可循用,可冠以軍名,改為承宣使。
唐有留後,五代因之。
宋初,留後觀察皆不得本州刺史。
大中祥符七年,令有司檢讨故事,始複帶之。
” 節度觀察留後 高繼勳景祐三年任。
高化景祐四年任。
皇伯承範嘉祐八年任。
觀察使。
《宋史·職官志》:“無定員。
初沿唐制,置諸州觀察使,凡諸衛将軍及使遙領者,資品并止本官叙。
政和中,诏承宣觀察使,仍不帶持節。
” 觀察使 王德用仁宗時任。
皇伯世聞大觀間遙領。
萬文勝理宗時任,諸志無。
《福建通志》有傳,今仍之。
承宣使 姚平仲靖康間遙領。
宗室有忠靖康間遙領。
宣撫使。
《宋史·職官志》:“宣撫使不常置,主宣布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将帥,督視軍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
有副使,判官,其屬參謀官、參議官,機宜幹辦公事。
” 宣撫使 林遹建炎間任,兼知州事。
副使 韓世忠建炎間任。
福建路安撫司安撫使。
《宋史·職官志》:“安撫使一人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帥其屬,而聽其獄訟,頒其禁令,定其賞罰,稽其錢谷、甲械出納之名籍,而行以法,以知州兼充。
大中大夫以上,或曾曆侍從,乃得之,品卑者,止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
中興以後,職名稍高者出守,皆可兼使,二品以上,即稱安撫大使。
”正德《府志》:“參議官一員紹興十一年置,隆興二年省,乾道五年複置。
添差參議官一員紹興十一年,置厘務。
隆興二年省,乾道五年複置,不厘務。
主管機宜文字大觀元年置。
幹辦公事各一員建炎三年置。
主管書寫機宜文字一員建炎三年置,後省。
準備差遣五員紹興初置,八年改一員,作幹辦公事,後盡省。
準備差使五員紹興初置,後盡省。
措置招捉盜賊官一員紹興十五年置,後省。
” 安撫使 袁逢吉景祐三年任,兼知州事。
張浚紹興九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葉夢得紹興十三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辛次膺紹興二十九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王之望乾道二年任,兼知州事,檢《宋史》補。
汪徹乾道四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陳俊卿乾道六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鄭僑紹興三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辛棄疾紹熙四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蔡幼學嘉定六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楊長孺嘉定十三年,兼知州事,有傳。
何琮端平間任。
魏了翁嘉熙元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吳潛嘉熙四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楊棟嘉熙間任,兼知州事,有傳。
趙葵淳祐二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李鳴複泸州人,淳祐四年任,兼知州事。
趙必願淳祐五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吳潛淳祐七年再任,兼知州事。
徐清叟浦城人,淳祐間任,兼知州事。
徐經孫豐城人,淳祐間任。
江萬裡寶祐三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吳淵寶祐中任,兼安撫使,有傳。
陳□侯官人,景定元年任,兼知州事。
董槐定遠人,景定二年任,兼知州事。
馬天骥衢州人,景定二年任,兼知州事。
馬光祖金華人,景定三年任,兼知州事,檢《宋史》補。
湯漢景定五年任,兼知州事,有傳。
程珌休甯人,景定間以寶文閣學士任,兼知州事。
葉夢鼎鹹淳五年任,兼知州事。
陳宜中鹹淳七年任,兼知州事。
雷宜中鹹淳間任,兼知州事。
洪天錫鹹淳間任,兼知州事,有傳。
湯漢鹹淳間再任,兼知州事。
趙順孫缙雲人,鹹淳十年任,兼知中州事。
參議官 高穎紹興間任。
劉翔乾道間任。
主管機宜文字 鄭耕老乾道間任。
幹辦公事 王晞亮有傳。
李誠之東陽人,慶元間任。
徐鹿卿有傳。
趙希怿有傳。
措置招捉盜賊官 方應發景炎間任。
福建制置司制置使《宋史·職官志》:“不常置,掌經畫邊鄙軍旅之事。
正德《府志》按:《元史》謂王積翁仕宋,為福建制置使,則是福建亦常置制置使也。
” 制置使 王積翁宋末,以全閩八郡圖籍獻于元。
福建轉運司轉運使按《文獻通考》:“宋藝祖懲五季之亂。
藩臣擅有财賦。
自乾德以後,僣僞略平,始置諸道轉運使,以總利權。
慶曆中,帶按察之任,後罷之。
正德《府志》:“福建轉運司,初置建甯府。
建炎二年,移置福州。
紹興二年複舊。
三年,又移福州,尋複舊。
據此,則轉運使之設于福州,特數年耳。
檢諸志,太平興國中楊克讓,慶曆中蔡襄,景定中馬天骥,俱以知福州兼。
建炎間,轉運司移置福州,隻祖秀實來任,餘俱置在建甯,其職員、姓氏、例見《通志》,今不載。
” 提刑司提點刑獄《宋史職官志》:“提點刑獄公事,掌察所部之獄訟,而平其曲直及舉刺官吏之事。
《三山志》:“文臣提刑一員。
淳化二年,嘗遣使察本路刑獄,尋省之。
景德四年始置提點一員,副以武臣,天聖六年廢,明道二年複置。
武臣提刑一員,同提點刑獄,景德四年置,天聖六年廢,明道二年複置,嘉祐五年廢,熙甯元年複置,二年廢,宣和二年诏權置事,平日罷,乾道六年複置。
幹辦公事一員,宣和二年置。
當公事官一員,紹興十八年減。
帥司屬官一員,充提刑司幹辦公事,二十二年添差一員,二十五年省,淳熙八年複添一員。
檢法官一員,熙甯六年置,元豐三年罷,元祐五年複置。
提刑司 馬亮合肥人,淳化間任。
《三山志》阙檢《宋史》各志補。
丁遜太常丞直集賢院,景德五年任,以下俱《三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