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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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屏除幽事心能寂,少受繁音句莫留。

    松栝悄然香氣杳,忽看初月已當樓。

    ” 屏南縣治 在雙溪。

    國朝雍正十二年,知縣沈鐘建。

    大門内為儀門、為大堂、為川堂,宅門内為二堂,東花廳,西書房,後有大樓。

     典史司在縣治内西。

     閩清縣治 在梅溪南裡許。

    萬曆《府志》:“五代梁時建。

    宋淳熙中,有水患,知縣陸绛新之,後屢毀。

    明洪武九年,主簿鄭本始構堂宇及谯樓。

    正統時,毀于兵。

    成化間,知縣左輔、黃漟相繼修葺。

    萬曆三十七年,洪水蕩沒,知縣餘咨龍移建于後百武。

    《縣志》:“國朝順治初毀。

    乾隆二年,知縣孫國柱重建大堂儀門,三年又建兩廊,公廨規模始備。

    ”[ht6ss]明林材記:“閩清一邑,扆山襟水。

    劍津東西之衆流,獨當其沖。

    萬曆已酉秋,水發,其流滔天,壞城郭廬舍,而閩清受河伯祟為尤劇,學宮、官邸、闾巷、橋梁無一完者。

    時俞侯莅治甫數月,列狀以聞。

    大中丞豫章陳公、直指使者山陰陸公憫邑民之貧且困,為出公帑代其乏。

    侯召父老而告之,曰:‘邑,瘠土也,瘠土之民,莫不向義。

    勞也,矧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古之制乎?’衆曰:‘諾。

    ’于是拮據綢缪,竭盡心力,先修學宮,次及縣宇,因地勢窪下,複移後百武,宅其爽而垲者為親民所,堂之後為退食所,為私居所,越二十朔告成。

    規制宏敞,計其費凡若幹缗,而趨事赴功,民亦勞止,乃侯不欲施已之勞,又不忍忘民之勞也。

    将立石,诹予為之記。

    餘惟《春秋》一書,聖人之所以經世也,重民之力,必紀其事。

    築眉阝,譏輕也,築台于郎,譏厲也。

    上下二百四十二年間,自城楚邱外,不多與焉。

    夫役興在必不得已,則上不輕用,而民忘其勞。

    今侯登斯堂,時而戴星出耶?時而鳴琴理耶?時而撫字勞耶?時而催科拙耶?人情莫不欲富,樽節之則民殷,人情莫不欲安,愛養之則民樂。

    若楚邱之役,定中作宮,揆日作室,而桑田之稅,星言夙駕,命于倌人。

    迨其究也,富庶益增,禮樂畢舉,則塞淵一念,為之始耳。

    侯汲汲然念民之勞,恤其勞,必思贻其逸,是其心固塞淵之心也。

    較築眉阝、築郎輕而用厲,而使者當不可同年語矣。

    抑餘又聞之,《風》有《甘棠》,志思也,其言曰: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召伯巡行南國,民愛其樹,至不忍傷。

    嗚呼!伯愛民,民更愛伯,侯之政奚啻甘棠乎!撫循噢咻,巡省舍茇,問其疾苦,而視之如傷,則民之不忍忘侯,将繼《甘棠》而再詠《樂隻》,今之梅溪,固古南國哉?不侫願侯德澤政令,鑒楚邱之所以興,而思召伯之所以感也,則不侫之言信矣,侯名咨龍,别号允翼,廣西馬平人。

    ” 典史司在縣治内西。

     附舊迹 敕旨樓 勵俗台 無惑齋 退食閣 将歸樓 北堂亭 星徽亭俱宋大中祥符間建。

     南昌閣在鼓樓門之右。

     波心亭在公圃之内亦大中祥符間建。

     觀風樓在廳事北。

    明洪武初,主簿鄭琯建。

    正統間,毀于火,知縣左輔新之。

     長樂縣治 在六平山南。

    《縣志》:“唐武德間,自敦素裡移建今所。

    上元時,始建廳事。

    宋皇祐、熙甯、元祐間,縣令吳仲舉、蕭竑、袁正規相繼修建。

    明洪武十四年,知縣邱宗亮構六房、兩廊、儀門。

    弘治十一年,知縣王渙重建鼓樓于儀門前,又于廳事東,構六房吏舍。

    正德十年,知縣曹钅茲重建川堂及廳事。

    崇祯十二年,知縣夏允彜重建鼓樓、儀門。

    《福建通志》。

    國朝順治五年,毀於寇。

    知縣吳鳴純重建。

    康熙十八年,大風雨,堂壞,後修建。

    ” 丞廳在縣治内西,明弘治三年建。

     典史司在縣治内東,明景泰元年建。

     附舊迹 清心亭在縣治内,宋皇祐中縣令餘俯建。

     惜陰軒宋皇祐間,縣令吳仲舉建。

     求誨堂在廳事後,宋熙甯間,縣令蕭竑建。

    竑自記:古之君子,莫不克已以求天下之善。

    納之以寬,思之以靜,擇之以正,然後行之以果焉。

    雖所行有大小,所造有遠近,而未嘗用明以忽人之是,作氣以拒人之忠也。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有過則喜。

    孔門之能是,計非一人,孟子獨稱子路然者,愛其剛勇過人,而自克以從善耳。

    修身且然,況治人乎!夫治人者,心雖無愧,而事有未察,或行雖無失,而人或見欺,不能師古訓以廣其智,資諸人以裨其不逮,則毫厘之差,有莫大之謬,又況自賢以求勝人者乎!以予之愚,于修身未能有得,而又辱一邑之寄。

    恐懼修省,安敢怠遑。

    凡退息是堂,庶幾閱圖籍以探聖賢之意,接僚友賓客之論以益見聞,至于匹夫匹婦辯訟之際,其言或中于理而可用,與夫悖于理而可戒,必審求之,以為愚者之誨。

    ” 弦歌堂在廳事西,宋元祐間,縣令袁正規建。

     月台在廳事北,袁正規建。

     樂古堂在廳事西,袁正規建。

     望雲軒在廳事北,宋元豐中權令施聞建,以寓其思親之意。

     仰軒在廳事東,袁正規建。

     盡心軒在廳事西,袁正規建。

     待月閣在廳事西,宋元豐中主簿曾孝傑建。

     攬翠軒在縣治内,宋元祐二年,主簿陳伯孫建。

     不愧堂在儀門西,明嘉靖間知縣吳遵名。

    遵自記:“餘家無厚赀,性有奇癖,每讀書必啧啧古人賢達事。

    丁未舉進士,戊申出宰長樂,恐家人一旦習驕侈也,乃日督家人理機杼,諸僮奴灌藝蔬圃,計歲時聊可供衣食。

    門無雜交,囊無私錢,時退食亦歡然自怡,書其堂曰:不愧。

    蓋期不愧吾官,不愧吾所生雲爾。

    然邑枕山席海,生理硗瘠,予益與民同甘苦,事惟從殺。

    一不問鄉大夫束修問遺之禮,居恒靦然曰:‘予茲有愧薦紳先生矣’。

    乃已酉冬入觐,鄉大夫不以予為無禮,反赆予以禮,予三辭之,既複有贈言,予則拜而受之,曰:‘仁者之贶,非吾所敢辭’。

    行之日,冠蓋缤紛,相與酾酒大江之浒,三飲而别,予複靦然曰:‘予茲益有愧薦紳先生矣’。

    舟行次芋原,邑之民相與争筐元黃,羅酒漿果米,稽首道周,予辭之益堅,至蒲伏不忍去,予曰:‘噫!予或爾受,爾不愧良民,予則愧良吏已’。

    乃終辭之。

    既複溯洄挽舟而前,曰:‘昔人以清白自持,嘗擇受一大錢。

    君忍不為一錢吏乎?’無已,掇其鰕十頭,果十核,謠歌數章,邑之民乃掩泣低徊而去。

    噫!予性多戆急,見無良人辄色怒,怒已,慮或傷吾民,竟日為不樂。

    今民不以喜怒而咎予,顧追從。

    予辭,民且不忍去,受其鰕、果、謠章,乃去。

    予将不重愧吾民哉!嗟夫!禮以待賢,故于士大夫不可以忘禮,禮疏則易暌。

    刑所以懲慝,故于敝民不能以去刑,刑數則多怨。

    今予實無禮,而士大夫諒之,實未能去刑,而民安之,又從而歌謠之,愛戴之,固不知其獲者,何繇也?因書以志愧而省觀焉,抑亦以表樂邑士民之厚,俟觀風者采焉。

    ” 三事堂在廳事後,原名退思,令潘府更名。

    府自記:“予少讀《小學》,至當官之法,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愛其言簡易,若切身心者,必三複之。

    及年十七,業舉子,為祿養計,此書久廢不理。

    後十年,再試,再屈于有司,乃歸,棄舉子業,盡發家藏書閱之,字字簡點,然後放過,乃知三事實切身心,而《大學》所以家齊、國治、天下平者,亦不外此。

    自謂他日遇明主,得一試用,必求于此無愧。

    迨今登進士第,自刑曹試政,令長樂,入官已四載,顧此三事猶未能盡行之,蓋可歎也。

    一日公暇,獨坐退思堂,因念王元之嘗作《待漏院記》,極言:君子小人當待漏時所思,情狀大異。

    議者稱其得體。

    予或倨坐一堂之上,不自深省,泛然思之,其不入小人情狀者幾希。

    乃因堂之舊規,一修治之,更名‘退思堂’,曰三事,庶一日之餘,警切身心,而初志少酬焉。

    予既深自感慨,又念朱子《小學》一書,自元許魯齊,敬信如神明,今天下莫不家藏人誦,而此三事尤為學者熟聞樂道之,迨一事職,或與初言漸相背戾而不自知,及接正人聞正論,或夜氣清明之際,念及三事,皆歉然有愧心,此天理之發,自有不能掩然者。

    予謂:凡當官者,皆大書榜之廳後,可也。

    或慮清則矯世,而敵者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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