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徹底了解自己,你夠帶種地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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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快樂,就得了解自己。
可即使我們很了解自己了,又怎樣?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不大允許我們做自己。
所以“做自己”這麼稀松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兩字一起講,變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
但吃飯就吃飯,你會說“勇敢吃飯”嗎? 再怎麼不愛洗澡,也不至于說出“勇敢洗澡”這麼白癡的話吧。
亂舉例是我的拿手好戲。
比如我很喜歡寫東西、網志、小說、專欄散文等,有很長一段時間,寫作上瘾的很兇,搭捷運的時候隻要出發地點與目的地相聚四個站以上,我就會打開筆記型電腦寫點東西,不畏懼旁人的眼光、更不畏懼旁人想看我在寫什麼東西的壓力,隻要敲鍵盤,我就活在隻屬于自己的世界裡。
我寫以上這一段,是要強調我很愛寫小說嗎? 哪是。
其實以上說的這一段“隻要超過四個站,九把刀就會在捷運上寫小說”這個接近傳說的事迹,很多讀者都知道了,當很多讀者知道這個傳說,就會有人很想親眼直擊這個傳說。
後來我事情變多又複雜(演講,報章雜志采訪,教課,出版會議,導演電影等等),我搭捷運的時候有一半幾率都在放空看正妹,并不會打開電腦寫作,或使用手機玩賽車遊戲打發時間。
我遇過兩次還是三次,捷運上有讀者在觀察我一陣子後,終于鼓起勇氣,怯生生走過來問我:“不好意思,請問你是九把刀嗎?” “是啊。
”我點頭。
“那……你不是都會在捷運上寫小說嗎?”他露出“終于逮到”的得意笑容。
“現在不想寫啊。
”我倒是很大方地說。
“那你可不可以開電腦,我們在旁邊看你寫好不好?”他很有禮貌。
“可是我現在不想寫啊,真的不好意思啦。
”我笑笑拒絕。
才不可能為了符合傳說的要件,在我不想寫東西的時候硬開電腦裝模作樣咧。
也不可能想要為了符合讀者想要看我寫小說,我就很賤掰地開電腦寫給他看。
附帶一提,還有個鮮為人知的傳說。
在我還很窮的時候,常常跟女友約在影城看電影,我到得早,在什麼也買不起的商店區晃了晃,沒事幹,我索性走進影城裡的廁所(影城的廁所都很幹淨,這是大前提啊),坐在馬桶上開電腦寫小說等她。
偶爾有報章雜志的記者問我有多喜歡寫小說,我就會跟采訪的記者說這一段故事,可沒有記者真正寫出來過,顯然不被相信哈哈。
——為什麼進廁所寫作,是因為那裡是不用花錢又可以輕松打發時間寫小說的地方,而不是我喜歡坐馬桶寫作,那麼變态,更不是因為我在馬桶上寫作這一件事可以拿來說給别人聽。
後來書賣得好,要等女友,我自然就會找個咖啡店點杯熱拿鐵,乖乖地像個正常人類一樣坐在正常的椅子上敲鍵盤,不會為了維持傳說就去坐馬桶。
愛寫小說,有時也要冒得罪人的危險。
又一次,我參加一場多個作家的聯合座談會(那時我的小說還是賣得很爛),每次輪到我,我認真講完我想說的話,就輪到其它作家說話。
不過漸漸我發現,其它作家都在講一些很空泛、覺得自己是偶像的話,我聽得索然無味,幹脆掀開放在桌上的筆記型電腦寫起小說,等輪到我自己的時候再發言。
那個時候我想底下所有聽衆都誤以為我開電腦是為了要做演講筆記,我的媽啊,那種廢話連篇的東西能做什麼筆記?其實我根本是在寫小說。
我在台上寫小說,聽衆不知道,可我猜跟我一起座談的那些作家都發現了我根本就是在台上寫小說,不是在作筆記,心底應該都很惱火我,覺得我不尊重他們,不過老實說他們都在講一些沒營養的話,沒法子吸引我專心聽他們說話也是無可奈何——這個道理就如同一個老師如果上課上得很爛,上的不認真,就别怪學生在抽屜裡給你偷看《少年快報》。
我敢在你旁邊寫小說,就敢接受你讨厭我不尊重你。
——因為我真的沒空尊重你啊! 隻是,我也沒辦法全部都照着自己想要的,去做每一件事。
老實說人生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照自己的意願去幹,一點逆境都沒,不切實際,也真無聊。
面對有可能無法做自己的關鍵時刻,我其實沒什麼“堅持做自己的竅門”可以跟大家分享,常常我也就是一副“哎呀既然如此,那也沒辦法啦!”的表情,然後就去做“天不從人願”的事了。
不能随性地要怎樣就怎樣,當然不是絕對的快樂,但其實那些人想要我做的事說穿了也沒什麼,與其闆着臉說
可即使我們很了解自己了,又怎樣?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不大允許我們做自己。
所以“做自己”這麼稀松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兩字一起講,變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
但吃飯就吃飯,你會說“勇敢吃飯”嗎? 再怎麼不愛洗澡,也不至于說出“勇敢洗澡”這麼白癡的話吧。
亂舉例是我的拿手好戲。
比如我很喜歡寫東西、網志、小說、專欄散文等,有很長一段時間,寫作上瘾的很兇,搭捷運的時候隻要出發地點與目的地相聚四個站以上,我就會打開筆記型電腦寫點東西,不畏懼旁人的眼光、更不畏懼旁人想看我在寫什麼東西的壓力,隻要敲鍵盤,我就活在隻屬于自己的世界裡。
我寫以上這一段,是要強調我很愛寫小說嗎? 哪是。
其實以上說的這一段“隻要超過四個站,九把刀就會在捷運上寫小說”這個接近傳說的事迹,很多讀者都知道了,當很多讀者知道這個傳說,就會有人很想親眼直擊這個傳說。
後來我事情變多又複雜(演講,報章雜志采訪,教課,出版會議,導演電影等等),我搭捷運的時候有一半幾率都在放空看正妹,并不會打開電腦寫作,或使用手機玩賽車遊戲打發時間。
我遇過兩次還是三次,捷運上有讀者在觀察我一陣子後,終于鼓起勇氣,怯生生走過來問我:“不好意思,請問你是九把刀嗎?” “是啊。
”我點頭。
“那……你不是都會在捷運上寫小說嗎?”他露出“終于逮到”的得意笑容。
“現在不想寫啊。
”我倒是很大方地說。
“那你可不可以開電腦,我們在旁邊看你寫好不好?”他很有禮貌。
“可是我現在不想寫啊,真的不好意思啦。
”我笑笑拒絕。
才不可能為了符合傳說的要件,在我不想寫東西的時候硬開電腦裝模作樣咧。
也不可能想要為了符合讀者想要看我寫小說,我就很賤掰地開電腦寫給他看。
附帶一提,還有個鮮為人知的傳說。
在我還很窮的時候,常常跟女友約在影城看電影,我到得早,在什麼也買不起的商店區晃了晃,沒事幹,我索性走進影城裡的廁所(影城的廁所都很幹淨,這是大前提啊),坐在馬桶上開電腦寫小說等她。
偶爾有報章雜志的記者問我有多喜歡寫小說,我就會跟采訪的記者說這一段故事,可沒有記者真正寫出來過,顯然不被相信哈哈。
——為什麼進廁所寫作,是因為那裡是不用花錢又可以輕松打發時間寫小說的地方,而不是我喜歡坐馬桶寫作,那麼變态,更不是因為我在馬桶上寫作這一件事可以拿來說給别人聽。
後來書賣得好,要等女友,我自然就會找個咖啡店點杯熱拿鐵,乖乖地像個正常人類一樣坐在正常的椅子上敲鍵盤,不會為了維持傳說就去坐馬桶。
愛寫小說,有時也要冒得罪人的危險。
又一次,我參加一場多個作家的聯合座談會(那時我的小說還是賣得很爛),每次輪到我,我認真講完我想說的話,就輪到其它作家說話。
不過漸漸我發現,其它作家都在講一些很空泛、覺得自己是偶像的話,我聽得索然無味,幹脆掀開放在桌上的筆記型電腦寫起小說,等輪到我自己的時候再發言。
那個時候我想底下所有聽衆都誤以為我開電腦是為了要做演講筆記,我的媽啊,那種廢話連篇的東西能做什麼筆記?其實我根本是在寫小說。
我在台上寫小說,聽衆不知道,可我猜跟我一起座談的那些作家都發現了我根本就是在台上寫小說,不是在作筆記,心底應該都很惱火我,覺得我不尊重他們,不過老實說他們都在講一些沒營養的話,沒法子吸引我專心聽他們說話也是無可奈何——這個道理就如同一個老師如果上課上得很爛,上的不認真,就别怪學生在抽屜裡給你偷看《少年快報》。
我敢在你旁邊寫小說,就敢接受你讨厭我不尊重你。
——因為我真的沒空尊重你啊! 隻是,我也沒辦法全部都照着自己想要的,去做每一件事。
老實說人生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照自己的意願去幹,一點逆境都沒,不切實際,也真無聊。
面對有可能無法做自己的關鍵時刻,我其實沒什麼“堅持做自己的竅門”可以跟大家分享,常常我也就是一副“哎呀既然如此,那也沒辦法啦!”的表情,然後就去做“天不從人願”的事了。
不能随性地要怎樣就怎樣,當然不是絕對的快樂,但其實那些人想要我做的事說穿了也沒什麼,與其闆着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