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場戰鬥(6)污濁的海嘯,去你的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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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污濁肮髒的海嘯,終于淹到了這一天。

     第二場評審會議,西哩嘩啦消失了,媒體打給我問為什麼,我請他們去問評審。

    結果我不感興趣。

    我也不期待了。

     這幾天最大的損失,是我欠了小内一封親手做的生日卡片,跟上面滿滿的肉麻的話。

    我一直把時間耗費在這場污濁的海嘯裡,打開計算機就是看響應,早上起床是買報紙,電話響起就直覺是不是記者。

    小内的生日就在莫名其妙的情緒中度過。

    我對不起她。

     實在太累了。

     大家都說,遇到這種事正好考驗危機處理的能力。

    危機處理,聽起來就是步步為營,利益得失都得精确考慮在内的行事判斷,如何才能在傷敵損己的浮動公式裡,達到最佳的結果。

     老實說,如果可以昂首闊步地、誠實坦然地處理事情,又何必精打細算。

     我太相信人性,放棄了無關緊要的自尊,導緻了這場對我絕對不公平的遭遇。

     蘋果日報平常要惡搞王又曾,消費那些王八蛋赤裸裸的醜陋,當作利益來源我沒意見。

    但今天完全颠倒黑白,把一件美事扭曲成惡意,為什麼要這樣作賤好人?是沒有壞人可以消遣了嗎? 見鬼了,我今天回到鄉公所上班,一直聽到一些平常不大認識的阿姨路過、冷冷問我:「九把刀,你幹麼告一個高中生?」我情何以堪? 我在這裡再說一次,我跟任何人都沒有要提告。

     唯二邀我提告的,一,就是主辦單位印刻出版社,他們建議我采取提告,這樣評審會議也不用召開了,直接走法律途徑最快。

    我問主辦單位,是不是文學獎的符合标準不是「創作道德」,而是「法律上的判定」。

    主辦單位說,标準是法律沒錯。

     謝謝,我們都明白了。

    往後大家隻要不全抄,就不會觸犯法律,就有機會靠有道德瑕疵的改寫,奪走第十一屆台北文學模仿大賽的獎項。

     另外建議我提告的,就是評審季季,她說:「若他無法接受,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向學校抗議,造成該生心理傷害。

    」這個論點自有社會公斷。

     至于新店高中校方,你們用了可悲的方式維護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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