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到了就不必請客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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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過戀愛的人都能感同深受我才對。

    一開始相處若訂下模式,就好像是規範領土的憲法,若有不滿也隻能悶在肚子裡,除非來個元氣大傷的大吵一架,否則很難翻案。

     我是個很依賴戀愛的人,情傷過後沒本事透過時間沈澱太久,自然是要好好談一場快樂的戀愛才能活過來。

    然而太久沒追女孩,有幾個必定經曆的相處環節再度困擾着我,比如男女之間在什麼情況該誰付錢、多久上一次象樣的餐廳、以及最嚴酷的問題——我們什麼時候才能沒有顧慮真正一起逛街?我打算把這一連串困擾當專欄寫,但無法附上解答。

     我大學時期過得很窮,跟前女友各付各的多,這是她的體貼,我一直都感激。

    但最新的情況是,我已經脫離學生身分,以寫作維生,不管我心靈狀态再怎麼幼稚都被迫歸類為大人了;而小内小了我九歲,還在念大學一年級,經濟來源是媽媽給的零用錢。

     第一次約會,為了讓小内覺得我重視她,雖然我平常吃得很随便,還是很刻意選了間可以瞬間掏空學生錢包的美式餐廳,然後很猛地點菜,無論如何都想把自己的臉打腫。

    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對自己很沒信心。

     「對不起,今天讓你花錢了。

    」小内在宿舍門口揮手。

     「哪有,小意思。

    」我揮手:「下次一起打棒球吧!」 第二次約會,我們果真一起去打擊場打棒球。

    玩揮棒練習時需要戴專用的手套免得手受傷,我當然有了,但我不敢跟剛認識的小内共享我那漬滿汗水的手套,于是有點慌張地跑去打擊場内設的運動用品專賣店,挑了一隻手套準備付錢。

    一付要四百塊。

     「好貴喔,我可以自己出嗎?」小内有點局促,緊張地拿着皮包:「我也有帶錢出來約會啊。

    」 「沒關系啊,妳平常又不會玩,隻是來陪我打的,這點錢我出就好了,不然我會内疚喔。

    」我笑笑,但心裡可是僵得要命。

     我的本意是希望小内跟我約會時不需顧慮太多,隻要專注在快樂上就好了;但如果我一直出錢,結果被當成隻會花錢「逼」女孩開心的大爺,那就欲哭無淚。

     我始終不覺得約會時幫女孩出錢是一種「有教養的紳士行為」,隻不過我已在工作,而小内還是個學生,約會由我請客實在沒什麼。

    後來好友阿和提醒我,一直請客很容易把女孩慣壞,到最後女孩習慣了買什麼吃什麼都不必花錢,而我卻厭膩了這樣的約會模式時,相處一定會有很大的問題。

     我很喜歡小内,真的很喜歡,如果小内竟然被我慣壞,我會很傷心。

     後來不知不覺追到了小内,兩人在一起了。

    某次一起去百貨公司看電影,順便在地下街吃晚餐。

    我很自然準備付帳時,小内怯生生阻止了我。

     「跟你說一件事,你不可以生氣喔。

    」小内。

     「好啊。

    」 「我可不可以自己出自己的份?」小内紅着臉。

     我愣了一下。

     「不必啦,才一百多塊錢,又不是」我捏捏她。

     「可是你已經追到我了啊,為什麼還要幫我付錢?」小内很認真。

     面對小内近乎童言童語的可愛坦白,我傻了。

     「難道追到妳以後,就各付各的了?」 「嗯,男生在追女生的時候不是會一直出錢裝大方嗎?現在我們在一起了啊,你不用再那麼辛苦了。

    真的。

    」小内從皮包裡拿出鈔票,說:「雖然我的錢不多,可是,以後可以讓我自己出我的部份嗎?」 「為什麼其實真的不必這樣。

    」 「我也想要對我們的約會有貢獻啊!」小内将錢塞在我的掌心。

     我很感動。

     能聽到這麼樸稚的答案,能遇到這麼好的女孩。

     這是戀愛的好兆頭!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