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廳築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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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用錫、林平侯等呈
具呈治下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前候補同知林平侯、舉人林長青、郭成金、陳維藻、拔貢鄭用鑒、武舉溫斌元、職員林國寶、生員劉獻廷、鄭廷珪、王奠邦、林茂堂、陳鳳鳴、周滄海、監生吳國步、林紹賢、曾青華、羅秀麗、鄭琛、吳文治、蘇國珍、溫玉衡、林德修、周邦正、楊仰峰、劉祥光、鋪戶恒利、逢泰、益吉、泉美、泉源泰、振吉、甯勝、瑞吉、甯茂、振利、瑞芳、裕順、金吉、益三、德吉、隆源、湧源、集源、長盈、福泰、泉吉等,為籲請建城,懇恩察核轉詳事。
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城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變遷,徒剩谯樓之四壁;風霜剝落,竟殘渭戶之千竿。
夜行免斅雞鳴,而八達四通難防狗盜。
□□雖司無□,□南經西緯,轉類□□。
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 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司主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效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切懇太公祖、大老爺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戢,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
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具呈林長青、郭成金、林平侯、鄭用錫、陳維藻、鄭用鑒、溫斌元、林國寶、劉獻廷、鄭廷珪、王奠邦、林茂堂、陳鳳鳴、周滄海、吳國步、林紹賢、曾青華、羅秀麗、鄭琛、吳文治、蘇國珍、溫玉衡、林德修、周邦正、楊仰峰、劉祥光(以下各鋪戶均蓋钤記,從略)。
計粘繳圖說一紙。
竹塹民居輻辏,街市環連;向□建立城垣,俨若寄依村落。
乃藉千年之勢,以佐磺溪半壁之雄。
雖雲久享升平,讵可稍忘保障!本署分府下車之後,積慮于中;恭逢制節駐臨,詢謀佥定,以城工為不可緩,而巨費在所當籌。
□□紳士等念切□□□□□□□鳳山之美,舉築雉堞以範圍。
凡此急公,足征尚義。
本署分府即當據情申報,請奏舉行。
爰觀衆志之竟成,胥慶一方之永固;深有頓也,尚其勖哉!圖說一紙附。
鈞批:卑職當擇期動工,一面選舉紳士中公正之人董司其事,一手經理,實用實銷。
所有未盡事宜,另容續禀外,合繪具城圖一紙,肅禀慈鑒,叩請勳安。
除禀□憲外,卑職謹廪。
計呈送淡水城圖一紙。
一、禀督憲、本道憲、本府憲。
道光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淡水同知詳送捐建城工圖說緣由詳文 署台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籲請建城,懇恩察核轉詳事。
卑職除将癸未科進士鄭用錫等佥呈各願捐赀助建城垣緣由備入書冊,不複冗叙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繪圖貼說,摘具簡文。
除詳督、撫憲據由具奏暨詳明臬憲外,理合口口詳請憲台察核施行。
為此備由同書冊具申,伏乞照詳施行,須至申者。
今申送淡水廳城工圖說一本。
右申欽命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級紀錄十次吳 道光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署同知李慎彜。
欽命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吳批:查此案已奉兩院憲批司,業經呈報移行台灣道、府暨該同知查照辦理在案。
仰即遵照另檄,分别妥辦,毋遲。
仍候臬司批示。
繳。
圖存。
二十六日。
●署北路淡水同知禀 其一 大人閣下!敬禀者:竊照淡水廳□籌議建城,以資鞏固;□經紳士林平侯等會同商酌,并繪圖禀呈制憲、憲台察核。
茲卑職帶同紳士傳該弓手、繪匠,逐一覆勘。
查竹塹地勢宛若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丈量,周圍共一千六百八十弓;每弓計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由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又據□□□□稱:現年大□□□萬位,應以巽方為主。
十一月甚利,可以興工;如至明年,□□□□方利等語。
卑職佥議:城牆做法,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結實經久。
□□為此備由(?)城樓、炮台、女牆、城垣高厚寸尺,廳中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一律辦理。
惟查竹塹城基周圍将及四裡,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其匠作人工,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需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随據紳士林平侯、林萬生等題捐番銀三萬元、□□□□憲台、督憲捐廉銀一千兩,以為士民倡。
卑職拟在十一月内,擇日破土興工。
第此次城工并非動帑項建造,若俟捐足辦理,未免曠日待時。
伏思鳳邑城工□□,通台廳、縣及紳士、郊行、業戶等統共捐派銀十七萬□□;除動用之外,現有剩餘。
可否仰懇憲恩俯念同一要工,即就鳳山縣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或仍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以襄巨工?理合禀請憲台核示饬遵,謹俟奉行。
其二 署台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籌議勸捐以免煩擾,禀□□施行事。
道光七年二月十一日,據進士鄭用錫、前任廣西柳州府林平侯、監生林紹賢、吳國步等佥禀:竊查彰化建造磚城,需銀十九萬兩雲雲(照禀全叙)等情。
據此,卑職查該紳士佥禀就佃戶額收小租捐榖折價,以湊城工費用,事無煩擾,誠亦易輸;所議尚屬允洽。
業經分饬民、番業戶等一律遵辦,并頒發捐簿。
就于各該業戶名下管收之佃戶查明姓名,如已題捐者,免其重派小租外,如有并未題捐,年收租榖一百石者,勸令勻捐榖一十石,折繳番銀一十五元。
租數多寡,登載簿内。
題捐完竣,即将捐簿禀繳,饬發城工總理督同業戶等按戶确查彙收,以襄巨工。
合将據□谕辦情由,具文詳請憲台察核!除詳臬道憲外,□□書冊□□□文具申,伏乞照詳施行。
須至申、書冊者。
一、詳臬道憲、本府憲。
道光七年三月初九日。
●分巡台澎兵備道劄淡防廳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台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功加三級孔,為饬行事。
照得淡水竹塹土城年久傾圮,經制憲孫于上年間奏請捐建磚城,以資保障;饬據該廳踏勘城基、繪具圖說,詳明在案。
茲本司道親臨查勘,據紳士等公議:本地磚質松脆,拟照鳳山建造石城,估需工料番銀十五萬餘元。
現在官民盡力捐輸建造,除附□奏并檄委署竹塹巡檢易金杓随同該廳督率董事人等趕緊辦理暨行府知照外,合亟劄饬。
劄到,該廳立即遵照督率董事人等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即行擇吉興工。
務在工堅料實,永作金湯之固;毋許匠夫偷減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緻幹嚴議。
該員果能實心經理,告竣之時,本司道自當具詳大憲奏請從優鼓勵。
仍将興工日期,具文通報,毋稍怠惰偷安,緻幹未便!火速,火速。
特劄。
道光七年三月十二日發。
●福建布政使司劄淡水廳 欽命福建布政使司吳,為籲請建城,懇恩察核轉詳事。
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孫批:據淡水同知詳稱:『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據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原任廣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舉人郭成金、林長青、陳維藻、武舉溫斌元、拔貢生鄭用鑒、職員林國寶、生員鄭廷珪、劉獻廷、王奠邦、陳鳳鳴、林茂堂、周滄海、監生林紹賢、吳國步、曾青華、鄭琛、羅秀麗、吳文治、溫玉衡、蘇國珍、林德修、楊仰峰、周邦正、劉祥光、鋪戶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甯勝、甯茂、瑞芳、振利、裕順、益三、金吉、德吉、湧源、隆源、集源、福泰、長盈、泉吉等佥呈:「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城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業,何可弛禁備之心?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塹司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效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仰懇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迹,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等情。
據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門向駐竹塹,所轄地方袤延三百餘裡;南達彰、嘉,北連蘭境。
卑職奉委署理廳篆之後,查勘四城,僅有建設門樓,尚足壯觀瞻而資啟閉。
惟周圍間栽莿竹以作城垣,終難為捍衛經久之計。
接見各紳士,商議建城,以固疆圉。
各紳士亦因上年鳳邑造城,地方稱便;本年又值莠民分類焚搶,念切桑榆,各願捐赀助建。
卑職随帶弓手、繪匠查勘竹塹地勢,宛如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周圍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
每弓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其城牆做法,佥議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穩固經久。
至添建四門城樓、炮台、牆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廳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捐建城工之式,一律辦理。
惟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匠作人等工價,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須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第此次竹塹城工系由各紳士題捐建造,并非詳動帑項,已蒙督憲倡捐廉銀一千兩,此外各紳士接續題捐。
俟有成數,卑職即就紳士中選舉殷實公正之人,總司出納,一手經理;實用實銷,概不假手書役,緻滋弊窦。
除将興工日期另報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各緣由、繪圖貼說,備冊詳請具奏』各緣由。
奉批:『竹塹建造城垣,先據恩貢生林超英等赴轅具呈,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若幹?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赴造,擇舉總董督造等由。
當經分别劄批淡水同知遴選公正總董,集議妥辦。
續據淡水廳具禀:通盤估計需番〔銀〕十五萬元;鳳邑城工已竣,捐銀現有剩餘,可否就鳳山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等情。
批據台灣孔道議覆:「鳳山城工捐未足數,難以議撥;并以竹塹城基與鳳山相等,鳳山僅用銀九萬二千餘元,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元,殊覺浮多。
該恩貢生林超英等所請,統計田甲雇工領造,較為簡便」等情。
又經如詳批示轉饬查議妥辦;并經本部堂于籌議善後事宜案内,奏請準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該廳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
據詳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議妥協辦理,毋遲!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圖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查淡水廳捐建城垣,業經督部堂孫,于籌議善後事宜折内奏明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灣道、府查明詳覆;一面饬令該廳妥協辦理,将興工日期同各捐戶姓名、銀數專文通報核辦,毋延。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圖存』。
奉此,除呈報兩院憲外,合就飛行。
為此,仰廳官吏即便遵照憲批事理,迅速查議詳覆,妥協辦理,毋得違延!凜速凜速。
此劄。
道光七年三月十六日 ●淡水同知詳請淡屬建城議就佃戶捐榖緣由詳文 署台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籌議勸捐以免煩擾,禀請施行事。
卑職除□□進士鄭用錫、前任廣西柳州府林平侯、監生林紹賢、吳國步等佥稱竹塹建造城垣,約計工料總須銀十五、六萬,方足敷用。
現已共捐番銀八萬元,甫得其半,餘就佃戶額收小租捐榖折價,以湊城工費用等情。
業經頒發緣簿,分饬民、番業戶一律遵照題捐緣由,備錄書冊,不複冗叙外,合将據禀谕辦情由摘具簡文,詳請憲台察核。
除詳臬道憲外,為此備由同冊具申,伏乞照詳施行。
須至申者。
右申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 道光七年三月十九日,署同知李慎彜。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批:『來詳閱悉。
希候臬道憲批示。
此複』。
●台灣府關文 其一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查辦□□。
本年四月二十四日,蒙藩憲劄開:『道光七年二月十八日奉總督部堂孫憲劄:「道光七年二月初六日準工部咨:營繕司案呈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孫奏「查辦械鬥完竣籌議善後事宜」一折,道光六年十二月奉上谕:「孫奏查辦械鬥完竣籌議善後事宜」一折,台灣所屬多系閩、粵兩籍寄居,閩、粵、漳、泉各分氣類,每因械鬥滋事。
經此次懲創之後,該督議立章程,以期永臻綏靖;着照所請。
嗣後該地方官慎選總董,責成約束子弟。
如積久着有成效,量予獎勵;倘縱容滋事,即将該總董嚴懲。
遇有不法匪犯潛匿,責令總董縛送究治;無許誣扳報複,務期鋤暴安良。
現在彰化之許厝埔及西螺各莊,業将著名劇盜分别懲辦。
其究出逸匪,仍應遴員按名緝獲,以淨根株。
至地方風俗之淳澆,尤視廳、縣之能否。
其貪黜嚴酷,固難姑容;而因循姑息者,亦難資整頓。
該督即率同道、府秉公訪察,将疲骫不振之員即行澄汰;如該管道、府有意徇庇,據實劾參。
所設屯丁、隘丁,并饬各縣随時清查,務令糧額充盈,認真防守。
其淡水土城現經該處紳士捐資改建,着該道、府督同廳員倡率辦理;務期工堅料實,俾臻鞏固。
至彰化以北五百裡之地,僅設守備一員,難資彈壓。
該督請将南路遊擊、都司内酌量移駐竹塹,即以竹塹守備移駐淡水、彰化交界之大甲,聲勢可期聯絡;并将銅鑼灣及三灣之鬥換坪移設巡防,駐兵(下阙)紮行。
為此,紮仰該司官吏即便遵照前批,趕緊催令查議妥協辦□□,查照部咨,将捐建淡水土城工程,照例造具冊結,詳送請咨,毋遲」。
又為遵批核議詳覆事,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據台灣道詳覆:淡水城垣,未便議撥鳳山捐輸銀兩,并核李署丞□□勘丈城基周圍僅止八百四十丈,與鳳山現已辦竣實在數目八百六十四丈約略相等。
而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員,較之鳳邑僅用洋銀九萬二千一百餘員,亦覺浮多。
請照恩貢生林超英所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擇舉總董督造。
無虞苟減浮冒,較為簡便省力,易于集事。
況蒙督憲首先倡□,在台官員自當踴躍急公。
容與鄧署守通盤籌劃,量其力之所能,酌定捐數,由府墊應發廳轉給總董承領湊用;仍照鳳山城工之例,分作五年,由府加廉歸款一案各緣由。
奉批:「此案現據該道呈報,已奉督部堂批示,轉饬淡水同知查議詳辦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飛移台灣道速饬該同知遴選公正總董妥協籌議,通詳辦理。
并将擇于何日可以興工?在台官員如何酌捐數目?分晰覆奪,毋遲;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各等因。
奉此,并準台灣道移同前因,并另文錄叙督憲批如詳,即轉饬淡水同知确查速議妥協辦理。
繳。
各等因。
準此,查此案先據該同知具詳,奉兩院憲批司業行查照,迅速查議詳覆,妥協辦理在案。
茲奉前因,合再飛行。
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先、今來檄并現奉督憲檄準部咨抄錄上谕指饬及撫憲批示各事理,迅即轉饬遴選公正總董妥協籌辦,務期工堅料實,俾資鞏固。
并将擇于何日興工?同在台官員如何酌捐數目?分晰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實需工料細冊及官員并紳士、殷商人等捐輸銀數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實印結,送由該府逐層覆勘加結通送,以憑核詳請咨。
毋任違延,凜速凜速』等因。
蒙此,合就移知。
為此,□關貴分府,希即查照先、今來移并現奉督憲檄準部咨抄錄上谕指饬及撫憲批示各事理,迅即轉饬遴選公正總董妥協籌辦;務期工堅料實,俾資鞏固。
并将擇于何日興工?同在台官員如何酌捐數目?分晰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實需工料細冊及官捐并紳士、殷商人等捐輸銀數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實印結,移送過府,以便覆勘加結通送□辦,勿稍延誤。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五月十八日移。
其二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籲請建城等事。
案蒙臬憲鄂批:貴署廳具詳各紳士呈請捐建城工緣由。
蒙批:『據詳已悉,仰台灣府移廳,即将題捐數目及總理姓名并興工日期通報察核;仍候兩院憲暨藩司批示。
繳。
圖存』等因。
蒙此,合就移知。
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查照辦理,勿稍延緩。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一日移。
其三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籲請建城事。
本年四月初六日,蒙藩憲劄開:『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孫批;據淡水同知詳稱:「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據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原任廣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舉人郭成金、林長青、陳維藻、武舉溫斌元、拔貢生鄭用鑒、職員林國寶、生員鄭廷珪、劉獻廷、王奠邦、陳鳳鳴、林茂堂、周滄海、監生林紹賢、吳國步、曾青華、鄭琛、羅秀麗、吳文治、溫玉衡、蘇國珍、林德修、楊仰峰、周邦正、劉祥光、鋪戶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甯勝、甯茂、瑞芳、振利、裕順、益三、金吉、德吉、湧源、隆源、集源、福泰、長盈、泉吉等佥呈: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城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業,何可弛禁備之心?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塹司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劾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仰懇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迹,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等情。
據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門向駐竹塹,所轄地方袤延三百餘裡,南達彰、嘉,北連蘭境。
卑職奉委署理廳篆之後,查勘四城,僅有建設門樓,尚足壯觀瞻而資啟閉。
惟周圍間栽莿竹以作城垣,終難為捍衛經久之計。
接見各紳士,商議建城,以固疆圉。
各紳士亦因上年鳳邑造城,地方稱便;本年又值莠民分類焚搶,念切桑榆,各願捐赀助建。
卑職随帶弓手、繪匠查勘,竹塹地勢宛如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周圍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
每弓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其城牆做法,佥議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隐固經久。
至添建四門城樓、炮台、牆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廳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捐建城工之式,一律辦理。
惟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匠作人等工價,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須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第此次竹塹城工,系由各紳士題捐建造,并非詳動帑項,已蒙督憲倡捐廉銀一千兩。
此外,各紳士陸續題捐,俟有成數,卑職即就紳士中選舉殷實公正之人總司出納,一手經理,實用實銷;概不假手書役,緻滋弊窦。
除将興工日期另報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各緣由,繪圖貼說備冊,詳請具奏」各緣由。
奉批:「竹塹建造城垣,先據恩貢生林超英等赴轅具呈,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若幹?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赴造,擇舉總董督造等由;當經分别劄批淡水同知遴選公正總董,集議妥辦。
續據淡水廳具禀:通盤估計需番〔銀〕十五萬元;鳳邑城工已竣,捐銀現有剩餘,可否就鳳山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等情。
批據台灣孔道議覆:鳳山城工捐未足數,難以議撥;并以竹塹城基與鳳山相等,鳳山僅用銀九萬二千餘元,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元,殊覺浮多。
該恩貢生林超英等所請統計田甲,雇工領造,較為簡便等情。
又經如詳批示轉饬查議妥辦,并經本部堂于「籌議善後事宜」案内,奏請準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該廳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
據詳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議妥協辦理,毋遲;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圖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查淡水廳捐建城垣,業經督部堂孫于「籌議善後事宜」折内奏明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灣道、府查明詳覆,一面饬令該廳妥協辦理,将興工日期同各捐戶姓名、銀數,專文通報核辦,毋延;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圖存」。
奉此,除呈報兩院憲外,合就飛行。
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憲批事理,迅速查議詳覆,妥協辦理,毋任違延。
凜速,凜速』等因。
蒙此,查此案城工,業準貴廳先後具牒到府,均經分别批複上緊設法籌捐湊辦在案。
茲蒙前因,合亟移催。
為此,備關貴分府,請煩查照,希即督催各總理實力設法勸捐,湊集成數;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擇吉興工。
仍将商民業佃人等能否捐湊成數,悉心妥議,先行移覆;以便複核轉詳,勿稍□延。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一日移。
其四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饬□□□。
本年三月二十九日,蒙臬道憲孔劄開:『照得淡水竹塹土城年久傾圯,經制憲孫于上年間奏請捐建磚城,以資保障;饬據淡水廳踏勘城基、繪具圖說,詳明在案。
茲本司道親臨查勘,據紳士等公議:本地磚質松脆,拟照鳳山建造石城,估需工料番銀十五萬餘元。
現在官民盡力捐輸建造;除附折具奏并檄委署竹塹巡檢易金杓随同淡廳督率董事人等稽察夫匠,實心辦理暨行廳查辦外,合并劄饬。
劄到該府,立即一□移行淡廳及該署巡檢迅速督率董事人等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擇吉興工。
務在工堅料實,永作金湯之固;毋許匠夫偷減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緻幹嚴議。
該員果能實心經理,告竣之時,立即據實詳報,以憑轉詳大憲,奏請從優鼓勵。
仍饬将興峻日期,具文通報;毋任洩視玩延,火速』等因。
蒙此,除饬委竹塹巡檢随同督辦外,合就移知。
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督同該巡檢迅速督率董事人等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擇吉興工。
務在工堅料實,永作金湯之固;毋許匠夫偷減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緻幹嚴議。
該員果能實心經理,告竣之時,立即據實詳報,以憑轉詳大憲,奏請從優鼓勵。
仍将興竣日期,具文通報;勿稍洩視玩延。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一日移。
其五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籲請建城等事。
本年五月十四日,蒙臬道憲孔劄開:『本年四月初六日,準藩司咨開:「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孔批:據淡水同知詳稱: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據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原任廣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舉人郭成金、林長青、陳維藻、武舉溫斌元、拔貢生鄭用鑒、職員林國寶、生員鄭廷珪、劉獻廷、王奠邦、陳鳳鳴、林茂堂、周滄海、監生林紹賢、吳國步、曾青華、鄭琛、羅秀麗、吳文治、溫玉衡、蘇國珍、林德修、楊仰峰、周邦正、劉祥光、鋪戶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甯勝、甯茂、瑞芳、振利、裕順、益三、金吉、德吉、湧源、隆源、集源、福泰、長盈、泉吉等佥呈: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業,何可弛禁備之心?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塹司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效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派捐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仰懇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迹,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等情。
據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門向駐竹塹,所轄地方袤延三百餘裡;南達彰、嘉,北連蘭境。
卑職奉委署理廳篆之後,查勘四城,僅有建設門樓,尚足壯觀瞻而資啟閉。
惟周圍間栽莿竹以作城垣,終難為捍衛經久之計。
接見各紳士,商議建城,以固疆圉。
各紳士亦因上年鳳邑造城,地方稱便;本年又值莠民分類焚搶,念切桑榆,各願捐赀助建。
卑職随帶弓手、繪匠查勘竹塹地勢,宛如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周圍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
每弓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其城牆做法,佥議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穩固經久。
至添建四門城樓、炮台、牆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廳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捐建城垣之式,一律辦理。
惟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匠作人等工價,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須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第此次竹塹城工系由各紳士題捐建造,并非詳動帑項,已蒙督憲倡捐廉銀一千兩,此外各紳士接續題捐。
俟有成數,卑職即就紳士中選舉殷實公正之人,總司出納,一手經理;實用實銷,概不假手書役,緻滋弊窦。
除将興工日期另報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各緣由、繪圖貼說,備冊詳請具奏」各緣由。
奉批:「竹塹建造城垣,先據恩貢生林超英等赴轅具呈,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若幹?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赴造,擇舉總董督造等由。
當經分别劄批淡水同知遴選公正總董,集議妥辦。
續據淡水廳具禀:通盤估計需銀十五萬元;鳳邑城工已竣,捐銀現有剩餘,可否就屬山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等情。
批據台灣孔道議覆:鳳山城工,捐未足數,難以議撥;并以竹塹城基與鳳山相等,鳳山僅用銀九萬二千餘元,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元,殊覺浮多。
該恩貢生林超英等所請,統計田甲雇工領造,較為簡便等情。
又經如詳批示轉饬查議妥辦;并經本部堂于「籌議善後事宜」案内,奏請準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該廳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
據詳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議妥協辦理,毋遲!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圖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查淡水廳捐建城垣,業經督部堂孫,于「籌議善後事宜」折内奏明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灣道、府查明詳覆;一面饬令該廳妥協辦理,将興工日期同各捐戶姓名、銀數專文通報,毋延。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圖存」。
奉此,除呈報兩院憲外,合就飛移。
請煩查照憲批事理,迅即轉饬查議詳履,妥協辦理;勿任其違延,望切等由。
查此案續據該廳議覆,業經核批在案。
茲準前由,合就轉饬。
劄到該府,即便查照憲批事理,迅即由府查議,通詳移廳妥協辦理;毋稍玩延,速速』等因。
蒙此,查此案先蒙憲檄,業經轉移查議,未準移覆。
茲蒙前因,合再飛移。
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查照來移憲批事理,迅即由廳查議移府,以
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城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變遷,徒剩谯樓之四壁;風霜剝落,竟殘渭戶之千竿。
夜行免斅雞鳴,而八達四通難防狗盜。
□□雖司無□,□南經西緯,轉類□□。
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 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司主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效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切懇太公祖、大老爺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戢,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
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具呈林長青、郭成金、林平侯、鄭用錫、陳維藻、鄭用鑒、溫斌元、林國寶、劉獻廷、鄭廷珪、王奠邦、林茂堂、陳鳳鳴、周滄海、吳國步、林紹賢、曾青華、羅秀麗、鄭琛、吳文治、蘇國珍、溫玉衡、林德修、周邦正、楊仰峰、劉祥光(以下各鋪戶均蓋钤記,從略)。
計粘繳圖說一紙。
竹塹民居輻辏,街市環連;向□建立城垣,俨若寄依村落。
乃藉千年之勢,以佐磺溪半壁之雄。
雖雲久享升平,讵可稍忘保障!本署分府下車之後,積慮于中;恭逢制節駐臨,詢謀佥定,以城工為不可緩,而巨費在所當籌。
□□紳士等念切□□□□□□□鳳山之美,舉築雉堞以範圍。
凡此急公,足征尚義。
本署分府即當據情申報,請奏舉行。
爰觀衆志之竟成,胥慶一方之永固;深有頓也,尚其勖哉!圖說一紙附。
鈞批:卑職當擇期動工,一面選舉紳士中公正之人董司其事,一手經理,實用實銷。
所有未盡事宜,另容續禀外,合繪具城圖一紙,肅禀慈鑒,叩請勳安。
除禀□憲外,卑職謹廪。
計呈送淡水城圖一紙。
一、禀督憲、本道憲、本府憲。
道光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淡水同知詳送捐建城工圖說緣由詳文 署台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籲請建城,懇恩察核轉詳事。
卑職除将癸未科進士鄭用錫等佥呈各願捐赀助建城垣緣由備入書冊,不複冗叙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繪圖貼說,摘具簡文。
除詳督、撫憲據由具奏暨詳明臬憲外,理合口口詳請憲台察核施行。
為此備由同書冊具申,伏乞照詳施行,須至申者。
今申送淡水廳城工圖說一本。
右申欽命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級紀錄十次吳 道光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署同知李慎彜。
欽命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吳批:查此案已奉兩院憲批司,業經呈報移行台灣道、府暨該同知查照辦理在案。
仰即遵照另檄,分别妥辦,毋遲。
仍候臬司批示。
繳。
圖存。
二十六日。
●署北路淡水同知禀 其一 大人閣下!敬禀者:竊照淡水廳□籌議建城,以資鞏固;□經紳士林平侯等會同商酌,并繪圖禀呈制憲、憲台察核。
茲卑職帶同紳士傳該弓手、繪匠,逐一覆勘。
查竹塹地勢宛若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丈量,周圍共一千六百八十弓;每弓計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由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又據□□□□稱:現年大□□□萬位,應以巽方為主。
十一月甚利,可以興工;如至明年,□□□□方利等語。
卑職佥議:城牆做法,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結實經久。
□□為此備由(?)城樓、炮台、女牆、城垣高厚寸尺,廳中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一律辦理。
惟查竹塹城基周圍将及四裡,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其匠作人工,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需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随據紳士林平侯、林萬生等題捐番銀三萬元、□□□□憲台、督憲捐廉銀一千兩,以為士民倡。
卑職拟在十一月内,擇日破土興工。
第此次城工并非動帑項建造,若俟捐足辦理,未免曠日待時。
伏思鳳邑城工□□,通台廳、縣及紳士、郊行、業戶等統共捐派銀十七萬□□;除動用之外,現有剩餘。
可否仰懇憲恩俯念同一要工,即就鳳山縣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或仍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以襄巨工?理合禀請憲台核示饬遵,謹俟奉行。
其二 署台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籌議勸捐以免煩擾,禀□□施行事。
道光七年二月十一日,據進士鄭用錫、前任廣西柳州府林平侯、監生林紹賢、吳國步等佥禀:竊查彰化建造磚城,需銀十九萬兩雲雲(照禀全叙)等情。
據此,卑職查該紳士佥禀就佃戶額收小租捐榖折價,以湊城工費用,事無煩擾,誠亦易輸;所議尚屬允洽。
業經分饬民、番業戶等一律遵辦,并頒發捐簿。
就于各該業戶名下管收之佃戶查明姓名,如已題捐者,免其重派小租外,如有并未題捐,年收租榖一百石者,勸令勻捐榖一十石,折繳番銀一十五元。
租數多寡,登載簿内。
題捐完竣,即将捐簿禀繳,饬發城工總理督同業戶等按戶确查彙收,以襄巨工。
合将據□谕辦情由,具文詳請憲台察核!除詳臬道憲外,□□書冊□□□文具申,伏乞照詳施行。
須至申、書冊者。
一、詳臬道憲、本府憲。
道光七年三月初九日。
●分巡台澎兵備道劄淡防廳 欽命按察使司銜福建分巡台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軍功加三級孔,為饬行事。
照得淡水竹塹土城年久傾圮,經制憲孫于上年間奏請捐建磚城,以資保障;饬據該廳踏勘城基、繪具圖說,詳明在案。
茲本司道親臨查勘,據紳士等公議:本地磚質松脆,拟照鳳山建造石城,估需工料番銀十五萬餘元。
現在官民盡力捐輸建造,除附□奏并檄委署竹塹巡檢易金杓随同該廳督率董事人等趕緊辦理暨行府知照外,合亟劄饬。
劄到,該廳立即遵照督率董事人等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即行擇吉興工。
務在工堅料實,永作金湯之固;毋許匠夫偷減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緻幹嚴議。
該員果能實心經理,告竣之時,本司道自當具詳大憲奏請從優鼓勵。
仍将興工日期,具文通報,毋稍怠惰偷安,緻幹未便!火速,火速。
特劄。
道光七年三月十二日發。
●福建布政使司劄淡水廳 欽命福建布政使司吳,為籲請建城,懇恩察核轉詳事。
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孫批:據淡水同知詳稱:『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據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原任廣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舉人郭成金、林長青、陳維藻、武舉溫斌元、拔貢生鄭用鑒、職員林國寶、生員鄭廷珪、劉獻廷、王奠邦、陳鳳鳴、林茂堂、周滄海、監生林紹賢、吳國步、曾青華、鄭琛、羅秀麗、吳文治、溫玉衡、蘇國珍、林德修、楊仰峰、周邦正、劉祥光、鋪戶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甯勝、甯茂、瑞芳、振利、裕順、益三、金吉、德吉、湧源、隆源、集源、福泰、長盈、泉吉等佥呈:「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城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業,何可弛禁備之心?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塹司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效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仰懇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迹,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等情。
據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門向駐竹塹,所轄地方袤延三百餘裡;南達彰、嘉,北連蘭境。
卑職奉委署理廳篆之後,查勘四城,僅有建設門樓,尚足壯觀瞻而資啟閉。
惟周圍間栽莿竹以作城垣,終難為捍衛經久之計。
接見各紳士,商議建城,以固疆圉。
各紳士亦因上年鳳邑造城,地方稱便;本年又值莠民分類焚搶,念切桑榆,各願捐赀助建。
卑職随帶弓手、繪匠查勘竹塹地勢,宛如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周圍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
每弓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其城牆做法,佥議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穩固經久。
至添建四門城樓、炮台、牆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廳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捐建城工之式,一律辦理。
惟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匠作人等工價,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須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第此次竹塹城工系由各紳士題捐建造,并非詳動帑項,已蒙督憲倡捐廉銀一千兩,此外各紳士接續題捐。
俟有成數,卑職即就紳士中選舉殷實公正之人,總司出納,一手經理;實用實銷,概不假手書役,緻滋弊窦。
除将興工日期另報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各緣由、繪圖貼說,備冊詳請具奏』各緣由。
奉批:『竹塹建造城垣,先據恩貢生林超英等赴轅具呈,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若幹?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赴造,擇舉總董督造等由。
當經分别劄批淡水同知遴選公正總董,集議妥辦。
續據淡水廳具禀:通盤估計需番〔銀〕十五萬元;鳳邑城工已竣,捐銀現有剩餘,可否就鳳山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等情。
批據台灣孔道議覆:「鳳山城工捐未足數,難以議撥;并以竹塹城基與鳳山相等,鳳山僅用銀九萬二千餘元,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元,殊覺浮多。
該恩貢生林超英等所請,統計田甲雇工領造,較為簡便」等情。
又經如詳批示轉饬查議妥辦;并經本部堂于籌議善後事宜案内,奏請準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該廳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
據詳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議妥協辦理,毋遲!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圖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查淡水廳捐建城垣,業經督部堂孫,于籌議善後事宜折内奏明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灣道、府查明詳覆;一面饬令該廳妥協辦理,将興工日期同各捐戶姓名、銀數專文通報核辦,毋延。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圖存』。
奉此,除呈報兩院憲外,合就飛行。
為此,仰廳官吏即便遵照憲批事理,迅速查議詳覆,妥協辦理,毋得違延!凜速凜速。
此劄。
道光七年三月十六日 ●淡水同知詳請淡屬建城議就佃戶捐榖緣由詳文 署台灣府北路淡水同知,為籌議勸捐以免煩擾,禀請施行事。
卑職除□□進士鄭用錫、前任廣西柳州府林平侯、監生林紹賢、吳國步等佥稱竹塹建造城垣,約計工料總須銀十五、六萬,方足敷用。
現已共捐番銀八萬元,甫得其半,餘就佃戶額收小租捐榖折價,以湊城工費用等情。
業經頒發緣簿,分饬民、番業戶一律遵照題捐緣由,備錄書冊,不複冗叙外,合将據禀谕辦情由摘具簡文,詳請憲台察核。
除詳臬道憲外,為此備由同冊具申,伏乞照詳施行。
須至申者。
右申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 道光七年三月十九日,署同知李慎彜。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批:『來詳閱悉。
希候臬道憲批示。
此複』。
●台灣府關文 其一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查辦□□。
本年四月二十四日,蒙藩憲劄開:『道光七年二月十八日奉總督部堂孫憲劄:「道光七年二月初六日準工部咨:營繕司案呈内閣抄出閩浙總督孫奏「查辦械鬥完竣籌議善後事宜」一折,道光六年十二月奉上谕:「孫奏查辦械鬥完竣籌議善後事宜」一折,台灣所屬多系閩、粵兩籍寄居,閩、粵、漳、泉各分氣類,每因械鬥滋事。
經此次懲創之後,該督議立章程,以期永臻綏靖;着照所請。
嗣後該地方官慎選總董,責成約束子弟。
如積久着有成效,量予獎勵;倘縱容滋事,即将該總董嚴懲。
遇有不法匪犯潛匿,責令總董縛送究治;無許誣扳報複,務期鋤暴安良。
現在彰化之許厝埔及西螺各莊,業将著名劇盜分别懲辦。
其究出逸匪,仍應遴員按名緝獲,以淨根株。
至地方風俗之淳澆,尤視廳、縣之能否。
其貪黜嚴酷,固難姑容;而因循姑息者,亦難資整頓。
該督即率同道、府秉公訪察,将疲骫不振之員即行澄汰;如該管道、府有意徇庇,據實劾參。
所設屯丁、隘丁,并饬各縣随時清查,務令糧額充盈,認真防守。
其淡水土城現經該處紳士捐資改建,着該道、府督同廳員倡率辦理;務期工堅料實,俾臻鞏固。
至彰化以北五百裡之地,僅設守備一員,難資彈壓。
該督請将南路遊擊、都司内酌量移駐竹塹,即以竹塹守備移駐淡水、彰化交界之大甲,聲勢可期聯絡;并将銅鑼灣及三灣之鬥換坪移設巡防,駐兵(下阙)紮行。
為此,紮仰該司官吏即便遵照前批,趕緊催令查議妥協辦□□,查照部咨,将捐建淡水土城工程,照例造具冊結,詳送請咨,毋遲」。
又為遵批核議詳覆事,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據台灣道詳覆:淡水城垣,未便議撥鳳山捐輸銀兩,并核李署丞□□勘丈城基周圍僅止八百四十丈,與鳳山現已辦竣實在數目八百六十四丈約略相等。
而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員,較之鳳邑僅用洋銀九萬二千一百餘員,亦覺浮多。
請照恩貢生林超英所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擇舉總董督造。
無虞苟減浮冒,較為簡便省力,易于集事。
況蒙督憲首先倡□,在台官員自當踴躍急公。
容與鄧署守通盤籌劃,量其力之所能,酌定捐數,由府墊應發廳轉給總董承領湊用;仍照鳳山城工之例,分作五年,由府加廉歸款一案各緣由。
奉批:「此案現據該道呈報,已奉督部堂批示,轉饬淡水同知查議詳辦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飛移台灣道速饬該同知遴選公正總董妥協籌議,通詳辦理。
并将擇于何日可以興工?在台官員如何酌捐數目?分晰覆奪,毋遲;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各等因。
奉此,并準台灣道移同前因,并另文錄叙督憲批如詳,即轉饬淡水同知确查速議妥協辦理。
繳。
各等因。
準此,查此案先據該同知具詳,奉兩院憲批司業行查照,迅速查議詳覆,妥協辦理在案。
茲奉前因,合再飛行。
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先、今來檄并現奉督憲檄準部咨抄錄上谕指饬及撫憲批示各事理,迅即轉饬遴選公正總董妥協籌辦,務期工堅料實,俾資鞏固。
并将擇于何日興工?同在台官員如何酌捐數目?分晰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實需工料細冊及官員并紳士、殷商人等捐輸銀數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實印結,送由該府逐層覆勘加結通送,以憑核詳請咨。
毋任違延,凜速凜速』等因。
蒙此,合就移知。
為此,□關貴分府,希即查照先、今來移并現奉督憲檄準部咨抄錄上谕指饬及撫憲批示各事理,迅即轉饬遴選公正總董妥協籌辦;務期工堅料實,俾資鞏固。
并将擇于何日興工?同在台官員如何酌捐數目?分晰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實需工料細冊及官捐并紳士、殷商人等捐輸銀數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實印結,移送過府,以便覆勘加結通送□辦,勿稍延誤。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五月十八日移。
其二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籲請建城等事。
案蒙臬憲鄂批:貴署廳具詳各紳士呈請捐建城工緣由。
蒙批:『據詳已悉,仰台灣府移廳,即将題捐數目及總理姓名并興工日期通報察核;仍候兩院憲暨藩司批示。
繳。
圖存』等因。
蒙此,合就移知。
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查照辦理,勿稍延緩。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一日移。
其三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籲請建城事。
本年四月初六日,蒙藩憲劄開:『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孫批;據淡水同知詳稱:「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據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原任廣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舉人郭成金、林長青、陳維藻、武舉溫斌元、拔貢生鄭用鑒、職員林國寶、生員鄭廷珪、劉獻廷、王奠邦、陳鳳鳴、林茂堂、周滄海、監生林紹賢、吳國步、曾青華、鄭琛、羅秀麗、吳文治、溫玉衡、蘇國珍、林德修、楊仰峰、周邦正、劉祥光、鋪戶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甯勝、甯茂、瑞芳、振利、裕順、益三、金吉、德吉、湧源、隆源、集源、福泰、長盈、泉吉等佥呈: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城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業,何可弛禁備之心?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塹司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劾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仰懇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迹,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等情。
據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門向駐竹塹,所轄地方袤延三百餘裡,南達彰、嘉,北連蘭境。
卑職奉委署理廳篆之後,查勘四城,僅有建設門樓,尚足壯觀瞻而資啟閉。
惟周圍間栽莿竹以作城垣,終難為捍衛經久之計。
接見各紳士,商議建城,以固疆圉。
各紳士亦因上年鳳邑造城,地方稱便;本年又值莠民分類焚搶,念切桑榆,各願捐赀助建。
卑職随帶弓手、繪匠查勘,竹塹地勢宛如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周圍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
每弓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其城牆做法,佥議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隐固經久。
至添建四門城樓、炮台、牆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廳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捐建城工之式,一律辦理。
惟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匠作人等工價,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須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第此次竹塹城工,系由各紳士題捐建造,并非詳動帑項,已蒙督憲倡捐廉銀一千兩。
此外,各紳士陸續題捐,俟有成數,卑職即就紳士中選舉殷實公正之人總司出納,一手經理,實用實銷;概不假手書役,緻滋弊窦。
除将興工日期另報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各緣由,繪圖貼說備冊,詳請具奏」各緣由。
奉批:「竹塹建造城垣,先據恩貢生林超英等赴轅具呈,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若幹?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赴造,擇舉總董督造等由;當經分别劄批淡水同知遴選公正總董,集議妥辦。
續據淡水廳具禀:通盤估計需番〔銀〕十五萬元;鳳邑城工已竣,捐銀現有剩餘,可否就鳳山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等情。
批據台灣孔道議覆:鳳山城工捐未足數,難以議撥;并以竹塹城基與鳳山相等,鳳山僅用銀九萬二千餘元,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元,殊覺浮多。
該恩貢生林超英等所請統計田甲,雇工領造,較為簡便等情。
又經如詳批示轉饬查議妥辦,并經本部堂于「籌議善後事宜」案内,奏請準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該廳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
據詳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議妥協辦理,毋遲;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圖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查淡水廳捐建城垣,業經督部堂孫于「籌議善後事宜」折内奏明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灣道、府查明詳覆,一面饬令該廳妥協辦理,将興工日期同各捐戶姓名、銀數,專文通報核辦,毋延;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圖存」。
奉此,除呈報兩院憲外,合就飛行。
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憲批事理,迅速查議詳覆,妥協辦理,毋任違延。
凜速,凜速』等因。
蒙此,查此案城工,業準貴廳先後具牒到府,均經分别批複上緊設法籌捐湊辦在案。
茲蒙前因,合亟移催。
為此,備關貴分府,請煩查照,希即督催各總理實力設法勸捐,湊集成數;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擇吉興工。
仍将商民業佃人等能否捐湊成數,悉心妥議,先行移覆;以便複核轉詳,勿稍□延。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一日移。
其四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饬□□□。
本年三月二十九日,蒙臬道憲孔劄開:『照得淡水竹塹土城年久傾圯,經制憲孫于上年間奏請捐建磚城,以資保障;饬據淡水廳踏勘城基、繪具圖說,詳明在案。
茲本司道親臨查勘,據紳士等公議:本地磚質松脆,拟照鳳山建造石城,估需工料番銀十五萬餘元。
現在官民盡力捐輸建造;除附折具奏并檄委署竹塹巡檢易金杓随同淡廳督率董事人等稽察夫匠,實心辦理暨行廳查辦外,合并劄饬。
劄到該府,立即一□移行淡廳及該署巡檢迅速督率董事人等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擇吉興工。
務在工堅料實,永作金湯之固;毋許匠夫偷減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緻幹嚴議。
該員果能實心經理,告竣之時,立即據實詳報,以憑轉詳大憲,奏請從優鼓勵。
仍饬将興峻日期,具文通報;毋任洩視玩延,火速』等因。
蒙此,除饬委竹塹巡檢随同督辦外,合就移知。
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督同該巡檢迅速督率董事人等趕緊鸠工庀材,務于五月間早稻登場、農務稍暇之時,擇吉興工。
務在工堅料實,永作金湯之固;毋許匠夫偷減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緻幹嚴議。
該員果能實心經理,告竣之時,立即據實詳報,以憑轉詳大憲,奏請從優鼓勵。
仍将興竣日期,具文通報;勿稍洩視玩延。
望速望速!須至關者。
右關福建台灣北路淡防總捕分府 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一日移。
其五 署福建台灣府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鄧,為籲請建城等事。
本年五月十四日,蒙臬道憲孔劄開:『本年四月初六日,準藩司咨開:「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總督部堂孔批:據淡水同知詳稱: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據癸未科進士鄭用錫、原任廣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舉人郭成金、林長青、陳維藻、武舉溫斌元、拔貢生鄭用鑒、職員林國寶、生員鄭廷珪、劉獻廷、王奠邦、陳鳳鳴、林茂堂、周滄海、監生林紹賢、吳國步、曾青華、鄭琛、羅秀麗、吳文治、溫玉衡、蘇國珍、林德修、楊仰峰、周邦正、劉祥光、鋪戶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甯勝、甯茂、瑞芳、振利、裕順、益三、金吉、德吉、湧源、隆源、集源、福泰、長盈、泉吉等佥呈:竊禦暴必藉範圍,安民全資捍衛。
台灣背山面海,閩、粵蟻聚蜂屯。
台、嘉城已建于前,鳳、彰城又建于後;中南一帶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獨遺版築。
溯自雍正十一年間,廳主徐,環植莿竹,設有四門;乾隆二十四年間,廳主楊,四門上複增炮台。
自古在昔,有其舉之;振古如茲,莫敢廢也。
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業,何可弛禁備之心?三百餘裡之幅員,屹崇未造;數萬餘家之煙火,守禦奚依?果其浪靜波恬,共幸鲸潛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從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謀者或緻蹈杞人之笑;而徹桑綢牖,興斯役者奚至來宋晰之讴也!伏思仁憲百裡長城、一方保障,政揚清而激濁,民轉暴以為良。
當台邑分符,着績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廳署篆,下車即虞入境之枭。
命建栅欄,戒嚴啟閉。
且以郡縣各置城垣,而廳治轉同村落;既有幹有年于斯土,當鞫人謀人之保居。
幸逢大憲按臨,經蒙先行面請并會商塹司易及在城紳士、鋪戶人等就厥舊規增其式廓;繪圖踏界,劃限插标。
錫等志切桑邦,心懷社稷;歡欣踴躍,效命輸誠。
雖需費浩繁,工程務先榷算;而資赀重大,派捐各有甘心。
不動公帑一絲,願赴公旬三日。
惟是規模縱經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繳粘圖說并瀝下情,仰懇察核轉詳,請準題奏。
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規,而我民得爰居爰處之樂;雉堞興而鸱張斂迹,彈丸固而海宇乂安。
頂祝蒙恩,心銘戴德。
切叩,等情。
據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門向駐竹塹,所轄地方袤延三百餘裡;南達彰、嘉,北連蘭境。
卑職奉委署理廳篆之後,查勘四城,僅有建設門樓,尚足壯觀瞻而資啟閉。
惟周圍間栽莿竹以作城垣,終難為捍衛經久之計。
接見各紳士,商議建城,以固疆圉。
各紳士亦因上年鳳邑造城,地方稱便;本年又值莠民分類焚搶,念切桑榆,各願捐赀助建。
卑職随帶弓手、繪匠查勘竹塹地勢,宛如棗形;即就應建城基處所,周圍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
每弓長五尺,折長共八百四十丈。
由東門至南門,計四百四十弓;南門至西門,計二百五十弓;由西門至北門,計四百四十弓;北門至東門,計五百五十弓。
其城牆做法,佥議兩面疊砌厚磚,中用石子同灰填築,可期穩固經久。
至添建四門城樓、炮台、牆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廳向無辦過工程,自應仿照鳳山縣捐建城垣之式,一律辦理。
惟淡水素無産石,本處土磚質松易碎,必須由内地定燒,運響應用。
匠作人等工價,亦較别屬增昂。
通盤估計,總須番銀十五萬餘元,方能竣事。
第此次竹塹城工系由各紳士題捐建造,并非詳動帑項,已蒙督憲倡捐廉銀一千兩,此外各紳士接續題捐。
俟有成數,卑職即就紳士中選舉殷實公正之人,總司出納,一手經理;實用實銷,概不假手書役,緻滋弊窦。
除将興工日期另報外,合将各紳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職勘丈佥議各緣由、繪圖貼說,備冊詳請具奏」各緣由。
奉批:「竹塹建造城垣,先據恩貢生林超英等赴轅具呈,請丈明周圍基數若幹?統計淡屬田甲若幹?每甲領造幾丈?各立領字,自備磚石,雇工赴造,擇舉總董督造等由。
當經分别劄批淡水同知遴選公正總董,集議妥辦。
續據淡水廳具禀:通盤估計需銀十五萬元;鳳邑城工已竣,捐銀現有剩餘,可否就屬山城工盈餘捐項内酌撥番銀三萬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鳳邑通台官捐之式集湊等情。
批據台灣孔道議覆:鳳山城工,捐未足數,難以議撥;并以竹塹城基與鳳山相等,鳳山僅用銀九萬二千餘元,淡水估需十五萬餘元,殊覺浮多。
該恩貢生林超英等所請,統計田甲雇工領造,較為簡便等情。
又經如詳批示轉饬查議妥辦;并經本部堂于「籌議善後事宜」案内,奏請準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該廳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
據詳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議妥協辦理,毋遲!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圖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撫部院韓批:「查淡水廳捐建城垣,業經督部堂孫,于「籌議善後事宜」折内奏明在案。
茲據詳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灣道、府查明詳覆;一面饬令該廳妥協辦理,将興工日期同各捐戶姓名、銀數專文通報,毋延。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圖存」。
奉此,除呈報兩院憲外,合就飛移。
請煩查照憲批事理,迅即轉饬查議詳履,妥協辦理;勿任其違延,望切等由。
查此案續據該廳議覆,業經核批在案。
茲準前由,合就轉饬。
劄到該府,即便查照憲批事理,迅即由府查議,通詳移廳妥協辦理;毋稍玩延,速速』等因。
蒙此,查此案先蒙憲檄,業經轉移查議,未準移覆。
茲蒙前因,合再飛移。
為此,備關貴分府,希即查照來移憲批事理,迅即由廳查議移府,以